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共15页文档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理念初析-2019年文档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理念初析19世纪,美国的教育学家约翰?杜威对于民主主义与教育作过经典的论述,他曾有这样的表述:对自由的要求的实质,就是需要有一些条件,使个人能对集体利益做出他特殊的贡献,并且使他在参与集体活动时,社会指导应该是他自己的精神态度,而不只是他的行动受到权威的支配。
在我们教学的思想品德课本七年级上册第六课的内容中,有《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观点阐述,针对其中到底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还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提法,广大师生有着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笔者也借助杜威先生对教育工作的方法,试着对“人人为我”和“我为人人”观点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关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概念“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列宁《在全俄玻璃磁器工人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的一句引语,在新译中多表述为“大家为一人,一人为大家”。
在列宁之前,对于“人人”与“我”的关系,就有很多学者作出过表述,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就曾有“一人为别人所做的,也就是别人为他所做的”的认识,到了十七八世纪,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进步,法国经济学家加尼尔也提出,“每人为大家劳动,大家为每人劳动”,还有叫做“一人为大家幸福,大家为一人幸福” 的说法等。
但列宁认为,在私有制社会产生以后,占据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和上层建筑一直把人性的贪婪和自私作为国家信念,把个人的利益与群众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完全对立,社会中尽是弥漫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信条。
所以,如何打破这样的旧观念,如何在新社会建设新的社会主义新道德是列宁关心和考虑的问题。
所以,在这个时间点上,列宁提出这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概念,就希望这个概念能够渗透到群众的意识中,渗透到他们的习惯中去,渗透到他们的生活常规中去,从而逐步地、坚持不懈地推行共产主义纪律和共产主义劳动。
二、关于“人人为我”和“我为人人”的辩证关系通过上文的表述,大家可以知道,对于列宁同志来说,他非常敏锐地认识到在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自身的正当利益是与集体、社会的利益完全一致的。
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演讲稿

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我对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一些思考。
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能够带动社会的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个人发展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个体的努力和奉献。
每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都会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个个人的成功不仅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也能够成为他人的榜样,带动更多人向着成功奋进。
正如古人云,“人才是国家的栋梁”,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和奉献。
其次,个人发展也需要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教育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良好的就业机会等等。
而这些,都需要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来支撑。
只有社会不断进步,才能为每个个人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多的机会,从而推动个人的成长和进步。
因此,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需要在个人的
成长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需要关注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努力。
只
有个人和社会共同发展,才能实现共赢。
最后,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应该为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贡献
自己的力量。
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可
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奉献,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为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谢谢大家!。
如何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相结合

如何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相结合1.什么是人生价值?鱼翔浅底,驼走大漠,雁排长空,虎啸深山,万事万物都在实现着自身的价值。
对于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人生价值的含义:人生价值是人的价值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仅仅指人类个体的人生实践活动的价值,也就是特定个体的人生实践活动在满足社会、他人和自我需要时所发挥的作用。
2.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相结合的原因个人的自我价值之所以要与社会价值相结合,是因为人的社会本质的必然要求。
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可以是自觉的,也可以是不自觉的。
个人和社会相互创造,相互转化。
所以消极避世的思想不仅抛弃了社会责任,而且抛弃了个人责任,无论对于社会发展还是个人发展来说,都是不可取的。
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的青年一代,特别是当代大学生,我们是未来建设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迫切要求我们要以国家的发展、社会的需要为核心,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相结合,努力为社会创造价值。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在新的形势下实现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的统一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基本三点:爱国,敬业,奉献。
1、爱国。
首先,爱国的前提是爱己、爱家、推己及人。
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试想,一个人连他自己都不爱,还能指望他去爱别人吗?就更谈不上爱国了。
而一个爱家的人必定是有责任感、有追求的人。
相反,一个能够爱己、爱家、推己及的人,必定是一个热爱祖国的人,一个能够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统一结合起来的人,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有利于自己,而且有利于社会。
其次,爱国必须落实于行动、体现在基本生活中:遵纪守法;学好本领,报效祖国;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等。
2、敬业。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个人必须依赖于社会而存在,社会必须依靠个人的活动而不断得到发展,可见个人的职业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干一行,爱一行,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应该全身心地去热爱它,全身心地投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
社会关系

个体的对象关系正因为它是对象关系,对象——能否结成对象——是个体建立对象关系的重要前提。由于那 个作为对象的个体在纯粹的意义上来自于原始自然和人化自然,你不知道他以前的原始自然和人化自然,也就不 知道他是什么样子,他作为对象的属性也就是一个未知数。
关系划分
关系划分
社会学从多种角度区分社会关系的类型:①从结成社会关系的主体划分有: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它是全部社 会关系的起点,是社会中最简单、最基本的关系;个人与群体的关系,如一个职员与公司的关系;群体与群体的 关系,它更集中地体现了社会关系的基本倾向;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这是高层次、大范围的社会关系,如失业现 象与犯罪现象的关系。②从社会关系存在的形态上可分为静态关系与动态关系。前者指社会关系的构成模式,亦 称社会结构,如家庭结构、阶级结构、职业结构。后者指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模式,亦称社会互动,主要形式有: 暗示、模仿、顺应、同化、交换、合作、竞争、冲突、强制等。③从交往的密切程度上可分为初级关系与次级关 系,亦称首属关系与次属关系。前者指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它反映人们之间广泛、深入、直接的交往, 如夫妻关系、朋友关系等。后者则与此相反,它是以事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如同行关系、上下级关系等。④按 社会关系矛盾的性质可分为对抗性关系和非对抗性关系。前者指交往双方的根本利益不一致、发展方向完全相反, 如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后者指交往双方的根本利益一致、发展方向大致相同,但局部和眼前利益上有不一致之处, 如同一阶级内部各成员间的关系。⑤从社会交往的方向与选择上可分为垂直关系与水平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君、 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垂直关系,现代社会的夫、妻与兄、弟之间主要是水平关系。中国传统社会 价值观重垂直关系而轻水平关系。⑥从社会关系规范化程度上可分为正式关系与非正式关系。前者指已经制度化、 比较稳定、有一定程序、受一定原则制约的关系,如法律关系等。后者指未制度化、没有固定模式、不受原则制 约的关系,如恋爱关系、朋友关系等。⑦从社会关系建立的基础上可分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对此, 社会学做了较深入的研究。
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

第六讲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教学目的:让学生理解关于人的学说、社会的学说,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正确认识集体主义与个人自由发展的关系,怎样坚持集体主义的时代价值,做坚定的爱国者。
教学重点和难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集体主义与个人自由发展的关系,新时期的爱国主义。
教学时数:讲授学时:2个,讨论学时:2个,课外学时:4个引言:人是在社会中生活的。
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国家的交互作用,构成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
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是人生的重要课题之一。
大学生只有科学地认识人的本质,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握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履行对祖国、对社会的崇高义务,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实现自身的价值。
第一节个人与社会一、关于人的学说人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的研究是从两个方向延伸的:人的自然属性:人的社会属性,而后者历来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无论是东方的思想家,还是西方的思想家均未能弄清人的本质。
马克思和恩格斯汲取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他们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本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人的本性是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性的不断改变的历史而已。
二、关于社会的学说(一)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关于人类社会的起源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两种:1、社会契约论(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卢梭)2、社会有机论(主要代表人物法国孔德、英国斯宾塞)(二)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是在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的基础上结成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作用的产物。
社会发展有其客观规律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
人们在生产中相互交往,形成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
生产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
社会与个人关系发言稿范文

社会与个人关系发言稿范文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
《社会与个人关系》是我们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也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紧密相连,相辅相成。
一个社会的繁荣与稳定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奉献,而每个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社会对个人的影响。
社会是我们生活的舞台,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会对个人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中,个人的生活会更加安定和幸福,而在一个混乱动荡的社会中,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会受到威胁和影响。
同时,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个人的行为和思想,塑造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其次,个人对社会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每个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们的行为和选择会对社会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
一个勤劳诚信、奉献社会的个人会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贡献,而一个自私自利、无视他人利益的个人则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最后,我们要强调社会与个人关系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
只有一个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才能为个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好的生活环境;而每一个自强不息、为社会做贡献的个人,也会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带来正能量。
在这里,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思考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为每一个个人提供更多的机遇和更好的发展空间!
谢谢大家!。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试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陈晓晓(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摘要: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贯穿西方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在对这三个概念辨析的基础上,梳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针对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指出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三种类型,以及存在的不足。
针对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从目的与手段的分野,提出两派对立观点,并分别列举重要思想家的观点予以论证。
关键词:个人;社会;国家;西方政治思想个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政治学,尤其是政治社会学所关注的核心命题,是贯穿社会发展始终的最基本的人类社会关系,正确处理和调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人类创造和拥有的全部政治机制和思想意识所必须面对的永恒课题,因而过去和现在都是西方政治思想家所极目关注的中心。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兴起与拓展,一股以试图对个人、社会与国家间极度的紧张作出检讨、批判与调整,以求透过对公民社会的重塑和捍卫来重构个人、社会与国家间应有的良性关系的理论浪潮开始冲击世界各国。
全面、合理地评价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的理论,探寻西方政治思想家在认识与思考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关系时走过的思想轨迹及其在理论建构中的成功与失误,对于思考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发展,无疑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基本概念辨析个人、社会与国家三个概念本身具有复杂多变的内容,对三个核心概念的辨析有助于对三者关系的理解。
(一)个人“个人”(individual),在本文中既指一个国家之内所有的个人,也即由全体个人形成的群体;又指每一个单个的人。
在群体意义上的“个人”同国家的关系,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体。
如果他们是国家的主人,通过民主的方式来行使他们的权力,这样的政体就是比较民主的政体。
通过他们,或者他们中的多数,不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就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的统治,这样的政体,就是专制性质的。
这种意义上的“个人”接近“公民”、“人民”。
中国古代儒道两家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思想的区别

中国古代儒道两家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思想的区别作者:杨瑞雪来源:《决策探索》2020年第18期【摘要】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的种种矛盾与冲突,是人类一直探索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的困惑和解决是社会思想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本文以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为切入点,梳理了中国古代最具典型性的两个不同主张的思想派别,即儒家的“重社会轻个人”社会思想和道家的“个人高于社会”社会思想。
并通过比较这两个学派思想的优缺点,进一步探讨了在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应如何继承并发扬传统文化。
【关键词】个人;社会关系;儒家;道家;中国社会思想自从人有了个体“自我”的意识,个体在群体中发现了自己,个体与群体、个人与他人就开始有了区别。
这种区别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处于模糊混沌状态的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使个人认识到自我与他人的区别,意识到自己是存在于由不同个人共同形成的群体中的;也正是因为这种分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的种种矛盾与冲突。
而如何协调好这些矛盾和冲突,正是人类一直探索的问题。
对于“群己”的概念,在思想史上,主要有以下几种理解:一种是把群体、社会看作一个个彼此独立的原子式个体的聚集,彼此间没有沟通和交流,这种概念成为了个人主义的主要理论依据;一种是把群体、社会看作铁板一块,个体在其中毫无作用和地位,彼此之间没有独立的个性和差异,这种概念则多为整体主义理论服务;还有一种则是把群体、社会看作一个由个体彼此影响、交流、合作,共同营造的共同体,个体是具有主体间性的自我,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彼此相通。
而中国古代儒道两家的社会思想正是这几种分类的前两种。
一、中国古代儒家学派“重社会轻个人”的社会思想儒家学派思想家们没有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放在对立面来思考,而是把群体的利益和和谐作为他们理论的终极目标和出发点。
他们认为,社会安定有序就是道德的价值所在,将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个人利益的唯一目标和唯一参照物,要求社会个体成员通过道德修养完成融入群体、服从社会需要的目的,即以完善人的主体道德为完善社会道德的基础,将个人修养和对国家、社会应有的义务与应负的责任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