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1、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3、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4、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指的是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5、智力成果,是人类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
6、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7,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8、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9商标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显著的可视性标志。
10、商标专用权:也称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11、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12、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13、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14、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15、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人的意志为根据。
16、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17、商品装潢指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进行的装饰。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享有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之统称.2.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运用、保护和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基于特定作品的人身权和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有其利益的财产权的结合体,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5.文字作品: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6.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形式表现的作品7.美术作品: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作品8.电影作品和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9.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10.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而绘制的工程设计图和产品设计图以及为反映地形地貌,说明事物原理结构而绘制的地图和示意图.11.模型作品:为展示实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绘制的立体作品,如建筑模型,产品模型.12.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13.委托作品: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创作的作品14.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15.演绎作品(派生作品):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新的表达而形成的作品16.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享有的,与人身相连,无直接财产利益的权利17.发表权:权利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以及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18.署名权:作品上署名,向世人宣告自己与作品之间特定关系的权利19.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0.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1.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为了经济利益使用,处分其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的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
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1.产生渊源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2.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对其进行法律保护不同于有形财产,从而也就具有了不同于有形财产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在《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的分类中,其他的民事权利都只有财产权或人身权的单一属性,只有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2)专有性知识产权同其他财产所有权一样,具有绝对的排他性。
权利人对智力成果享有专有权,其他人若要利用这成果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3)地域性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及于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法律所能及的地域内。
对于有形财产则不存在这一问题,无论财产转移到哪个国家,都不会发生财产所有人自动丧失所有权的情形。
(4)期限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
该智力成果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所有。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与简答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与简答 (2009-07-04 09:01:39转载标签:梦系天涯学习笔记教育知识产权法分类:图书馆学信息一、名词解释中心限定(271):在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时候,严格忠实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对专利保护的范围作出解释的原则。
该原则有利于公众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到专利权人的权利范围,从而在实施与专利技术相似的技术的时候,能够避开对专利权的侵害。
周边限定(271):在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时候,不应当仅限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的内容对专利的保护范围作出解释,而是以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及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将以权利要求为中心的周边的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特征包括在专利保护范围内的原则。
新颖性(250):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宽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是前所未有的。
对于传统专利的申请,按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如果一项技术在某个时间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那么这项技术就是新的。
)专利权穷竭原则(288):也叫做专利权利用尽原则,指经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的人出售专利权品后,任何在此情况下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的人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产品,或者进一步转让、出售、赠与该专利产品,而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
领土延伸:领土延伸是指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人或所有人,向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提出的有关商标注册保护要求。
一种情况是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指定要求保护国家,并按国家数量缴纳规费。
另一种情况是在几个国家已经获得国际注册后,又申请到另一些协定成员国要求保护,并缴纳相应的规费。
平行进口:所谓平行进口,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再由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学名词解释
本文档旨在解释与知识产权法学相关的一些重要名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概念的含义。
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某种知识或信息时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各类法律保护的权益。
2. 专利权
专利权是对发明的独占使用权,即发明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立的、排他的权利。
它可以保护发明的技术内容,防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在相关领域内复制或使用该发明。
3. 商标权
商标权是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即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有权在指
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可以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
上使用相似的商标。
4. 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对以文学、艺术或科学形式表达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凡是能够通过某种形式记录下来的作品,如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5.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是指某个企业或个人所拥有的一种特定的技术或专利。
通过专有技术的掌握和应用,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并保护自己的技术知识不被他人非法使用。
6. 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条件,计算机软件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法学》中一些重要名词的简要解释。
希望本文档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基于特征:一,知识产权的国家授予性;二,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四,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答: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完整,完整最早是欧洲一些国家在讲座统一各国发明专利法中可专利性投机倒把过程中确定下来的;我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中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以及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颂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新颖性是一个法律概念,对新颖性的判断所依据的时间标准、地域标准以及公开的形式,教师由专利法予以明确规定的;2、创造性: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判断标准是:可实施性;再现性;有益性;简述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中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1、新颖性:外观设计不同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和般只有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公开使用两种形式;我国采用申请日标准;2、独创性:将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已经公开的进行比较,只要前者与后者不相同或是不相过似,应认为是具有独创性的;3、富有美感;4、适于工业应用;5、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简述着作权人享有哪些着作人身权利答:着作权人的权利,是指着作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着作人所享有的专用权利;这些专用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着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伤口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伤口完整权;1、发表权,即决定伤口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伤口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伤口完整权,即保护伤口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试述中国着作权法的主要原则答:一,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二,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四,与国际着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试述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答: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试述我国着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答:我国着作权法规定了四种法定许可的情形:一,作品在刊登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规定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二,表演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己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许使用;四,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而录像制品制作者不管是使用他人己发表的还是未发表的作品都必须经过着作权人的许可,同时按规定支付报酬;五,表演者为制作录像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也属于法定许可使用;5.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答:实质条件包括: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第二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那些对象;三,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指的那些发明创造;四,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狭义的实质条件专指广义实质条件中的第四项标准;6.试述商标权终止的原因答: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撤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违法撤销,即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二,不当注册撤销,即商标注册不当,因而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三,争议撤销,即在先注册的商标对已经注册但核准不满1年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7.试述布图设计专有权有限制答: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限制包括:一,合理使用;为私人的目的或者单纯为了评价,分析,研究或者教学的目的而复制布图设计,不构成侵权;二,反向工程;运用反向工程对布力设计进行复制,不构成侵权,三,权利穷竭;四,善意买主;依据不知情不侵犯原则,凡不知道或不应知道其购买的集成电路产品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的善意买主,将该集成电路产品进口,分销或实施其他商业利用行为时,不承担侵权责任;五,强制许可;8、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有哪些答: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了艰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简述委托作品的着作权归属着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简述商标与商务标语的区别商务标语与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务标语不具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也不能为特定经营者独占使用;商务标语仅能作广告宣传之用,它无须注册,也不能产生专有性的权利;如何理解商标权的转让权商标的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同于商标保护、管理和注册制度的需要,商标注册人在行使转让权时须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商标注册有在行使转让权后,其所拥有的商标权消失,其商标注册人、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身分也随之失去;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二、不可专利的项目: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论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新品种;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了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和保护范围;三、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四、授予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五、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包括两项的专利;六、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八、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此外专利权的归属不当,把个人的发明创造按照职务发明授予单位,或者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申请人未经其他共同开发人同意而申请专利等也可以申宣告专利权无效;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1、使用侵权;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权;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标识侵权;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反向假冒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5其他侵权;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一、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二、商业秘密性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三、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简述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形式及其程序一、强制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请求实施专利示意获准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特殊情况或为公共利益的目的进行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二、专利强制许可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并提交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通知专利权人,登记并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有哪两类一、未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而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行为二、未取得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质而承印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使用对象为划分标准,商标的种类有哪些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不同,又可将商品商标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包括两个方面:1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2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定;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着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请法院下达禁令,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从事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消除影响;商标侵权行为很可能损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声誉;如侵权人在自己的劣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驰名的注册商标,这无疑会导致该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下降,从而严重的损及商标注册人的利益;3赔偿损失;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简述对商标印制委托人的管理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被学科人需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直接侵权有哪些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产品的行为;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他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为什么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1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力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2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擅自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简述逐一国家注册的程序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而言,我国经营者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逐一注册;申请逐一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经销商或其他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如果我国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意一个成员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就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则这些国家与我国签订有商标互惠协议,并且协议规定有限权条款的,也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文件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文件,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文件;1请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文件;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驰名商标认定条件1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2为相关公众所熟知;3已经核准注册;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商标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的特征:1商标是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2商标是一种识别性标志;3商标是由生产、经营者使用的标志;4商标是由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简述商标权取得的原则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1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责任1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2民事法律责任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简述知识产权涉及的法律关系1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2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3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4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制裁措施: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护商标的概念及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防护商标,也称为防御商标,是指经营者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所注册的与其正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就在于保护自己的正商标,防止其他经营者将其正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用于与其指定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引起消费者误人、混淆而损及该正商标的声誉;简述我国法律规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1假冒或仿冒行为;2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诽谤行为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的不良影响的,由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消,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且会暗示该商品或者服务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具有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可以称为智力成果或知识劳动;智力劳动完成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就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各样的智力成果一般都需要用物质的载体表示或显示出来,即将智力成果的内容通过物质载体固定或显现出来,才能使人们了解、掌握、应用、使用;但是,载体本身并不是智力成果,而只是固定或表现智力成果的物体;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没有形体的,智力成果本身不是有形物;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和它的载体的有形性,是智力成果与其他动产、不动产等有形物的最大区别;有形物是具有实物形态的产品,而智力成果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知识产权;简述着作权法规定了哪些着作财产权着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着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各项具体的着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简述影视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着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着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遍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着作权;”简述着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一、名词解释1、演绎作品2、防御商标4、商标5、国际优先权6、专利权穷竭-专利权用尽7、知识产权法8、专利(专利权)9、作品10、商业秘密11、专利侵权12、发明13、先用权14、驰名商标15、地理标志16、服务商标17、实用新型18、发表权19、知识产权专有性20、职务作品21、垄断22、技术创新23、邻接权、版权的邻接权24、版权(著作权)25、“盗版”26、法定许可27、合法竞争28、复制权二、简答题1、简述申请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条件。
2、简述著作权人享有哪些著作人身权利3、简述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
4、简述专利法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规定。
5、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有哪些6、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7、简述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8、版权的经济权利有哪些(简述版权的经济权利所包括的内容)9、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0、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11、试述我国专利制度中的先申请原则。
12、我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13、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14、我国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
15、专利权人的义务16、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7、表演者对其表演依法享有哪些权利18、简述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19、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20、简述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确定的知识产权的范围。
21、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22、专利权的客体(包含什么)2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24、商标的基本功能25、列举不正当竞争行为26、合法垄断行为27、秘密的信息必须符合条件28、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29 、专利法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30、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31、列举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32、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具有的新颖性含义。
33、如何判定专利侵权行为的成立34、简述版权的精神权利。
'一、名词解释1、演绎作品,根据一件已有的作品,利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方式而创作的派生作品称之为演绎作品。
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知识产权法答案(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总论1知识产权:关于科学技术.文学创作成果和工商业活动中识别标记.信誉的权利。
2业产权: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
3识产权法:调整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1)著作权(2)专利权(3)工业版权(4)商标权(5)商号权(6)产地标记权(7)商业秘密(8)反不正当竞争2.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表现:(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的特性:(1)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法定性(3)知识产权的非密封性(4)知识产权的人格性和财产权的融合性(5)知识产权的专有性(6)知识产权的有限性,包括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还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子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知识产权的地位: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者是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
在我国,其属于民法的范畴,∫膊扇∶袷绿乇鸱ǖ牧⒎ㄌ謇,不必归于民法典第二编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概述著作权:作何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生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1.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同一作品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后者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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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论1.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制度:(1)著作权(2)专利权(3)工业版权(4)商标权(5)商号权(6)产地标记权(7)商业秘密(8)反不正当竞争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表现:(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的特性:(1)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法定性(3)知识产权的非密封性(4)知识产权的人格性和财产权的融合性(5)知识产权的专有性(6)知识产权的有限性,包括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具有严格的领土性,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还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子自行消失,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知识产权的地位:指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即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者是归类于何种法律部门。
在我国,其属于民法的范畴,尅也采取民事特别法的立法体例,不必归于民法典第二编著作权第一章著作权概述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成果,同一作品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后者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体物,在一定时空条件下,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2)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前这也是一种绝对权力,但受到地域.时间.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直至进入公有领域,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后者属性是完整的,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保护对象不同。
前者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法等不是其保护的直接标的;后者所保护的是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弃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2)保护条件不同。
前者要求保护的作品是独创的;后者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只授予先申请人(3)权力产生程序不同。
前者伴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后者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其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他别授权,进过一些程序才能产生(4)适用的领域不同。
前者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后者主要保护在工业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3.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3)作者权利与公共权利协调一致原则(4)与国际著作权法律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如何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全体合作人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员的同一,对于尅也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2.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区别:(1)前者的各作者之间不具备合意;而后者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2)前者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区分的;而后者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3.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的规定:(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的优先使用:(2)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力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途径:(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2)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A委托合同B著作权的转让(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A购买著作权B接受赠予C依法律规定:自然人死亡后无人继承有无人受遗赠,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无其他单位承受,其权利义务的著作财产权归国家所有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1.作品成为客体必须具备的条件:(1)独创性。
又称原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是该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涉及.综合的过程,即只要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也不是以来既定的程式或程序推演而来的(2)可复制性,同一作品可以印刷.绘画.摄影.翻拍.翻印.复印等方式制作一份或者几分的特性2.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限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表格.公式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及原因:种类:(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4.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1)文学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以及类似制作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像作品和模型作品(8)民间文学艺术作品(9)计算机软件(10)其他作品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1.发表权的内容:(1)将作品公之于众(2)授权他人将作品公之于众(3)禁止他人擅自将作品公之于众发表权特点:(1)只能行使一次,即告穷竭(2)通常不能转移(3)如因作品的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2.署名权的内容:(1)所行使可以用真实姓名,也可以用笔名.别名.艺名(2)不署名,也是署名权行使方式之一3.著作权财产权的内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版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演绎权,其他财产权利论述著作权的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原则。
合格人的要求: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位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与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的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次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职位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第五章邻接权1.我国图书出版者的权利:专有出版权,版式.装帧设计权义务:(1)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3)重印.再版作品(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复制音像载体3.邻接权的内容:(1)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2)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3)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4)广播电视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4.论述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联系:后者是前者产生的前提,但如无前者的保护,后者的保护又是不完全的相同点:(1)都与作品有直接关系(2)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3)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不同点:(1)主体不同。
后者的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前者的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全是法人(2)保护对象不同。
后者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前者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的作品(3)内容不同。
后者主要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利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后者见简答4(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
后者是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已经产生就可获得保护;前者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5)保护期限不同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名词解释:简答1、著作权转让的特点(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的财产权(2)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题的变更(4)著作权转让标的可以做多种选择(5)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严格区别2、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区别(1)定义(2)前者导致著作权主体变更,后者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3)前者中的任何受让人都有权对侵害其财产的权利的行为提起侵权之诉,后者一般许可中的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人提起诉讼,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3、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题,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转有使用权。
4、著作权的其他利用:著作财产权除转让以及许可使用以外,还可以用来作为债的质押、信托、破产财团、强制执行、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以及继承的对象。
第七章著作权的限制名词解释简答1、合理使用的条件:(1)使用标的须为已出版作品(2)使用的目的应仅限于个人的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是为了教学或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1、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与合理使用制度,相同之处(1)其目的都是侧重于促进社会公共利益,限制著作权人的权利(2)都只能使用别人已发表的作品,凡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再他们之内(3)使用他人作品时都无需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4)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不同之处:(1)前者的使用者只能是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报刊社,后者却无主题范围的限制(2)前者使用作品后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后者不必(3)在前者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不得使用,而后者未附加这样的条件3、强制许可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后者适用于愿意使用法律所规定的作品的特定人,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要向其支付报酬,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则不得使用。
而前者程序较为烦琐,在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未成功时还要向主管部门申请授权,通过强制许可证的形式获得作品使用权,并同样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论述题1、合理使用的法律要件:(1)使用标的须为已出版作品(2)须尊重被使用作品的人格权状态(3)须限于下列十二种场合与目的使用范围(1)个人使用(2)引用(3)新闻使用(4)传媒转载转播(5)讲演作品的传媒看波报纸期刊,(6)教学与科研使用(7)公务使用国家机关在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五馆”复制,本馆馆藏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无偿表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观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公共场所,美术作品的非接触式使用(11)汉译(12)以盲文出版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法定许可使用的法律要件(1)须作品以合法出版(2)须权利人无不需使用的意思表示(3)予以法律规定的目的和范围是用范围:(1)编写出版教科书(2)报刊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