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13】282号文正文部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28•【字号】湘建科函[2013]282号•【施行日期】201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报(湘建科函〔2013〕28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建科函〔2013〕189号),我厅于2013年7月26日至30日组织专家对郴州市、邵阳市、资兴市、隆回县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的方式,重点对政策法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考核评价、宣传培训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结合项目设计图纸与项目现场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业务指导。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2013年上半年,郴州市、邵阳市、资兴市、隆回县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能力进一步增强。
两市两县均成立了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其中,郴州市由政府分管领导任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任副组长,建筑节能与科技科为日常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增至3名。
同时各县市区成立了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责任进一步细化。
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总体部署,省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两市两县均将建筑节能考核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责任考核。
郴州市政府发布实施了《郴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发改、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经信、环保、科技、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财政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责任。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1.10•【字号】湘建建函[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湘建建函〔2014〕7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3〕409号)要求,我厅认真分析了各地第四季度工作情况报告,在随机抽取各地10个在建工程项目监督记录本进行考核评分的基础上,组织四个督查组于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7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督查组召开了各市州工作座谈会,查阅了相关文件、台账和资料,抽查了45个在建工程项目,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54条、市场不规范行为90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停工通知书21份,拟记录22家相关责任主体及28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2013年第四季度,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针对省厅三季度督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在监管底数、企业自律、监督规范、现场质量安全受控等四个方面继续推进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主要表现在:(一)落实巡查责任,加强联动监管。
各地进一步增强了监管底数意识,大部分市州逐步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和联动监管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加强联动监管。
湘潭市专门成立设备巡查组,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活动,对起重设备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对82台次设备采取限制使用、拆除等措施;长沙市质监、安监两站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联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质安两站联动建设;衡阳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衡阳市市政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将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管理等市场监管与质量安全现场监管有机结合,将工程建设管理与工程财政资金管理有效结合,实施工程承发包、工程质量安全、工程财政资金等行政管理联动,市政工程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督;邵阳市通过协调联动逐步解决质量安全监督不同步的问题。
湘建建【2013】282号文正文部分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和开标后资格审查。
开标前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前7—14日内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开标后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单位;合格投标人是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是指被招标人接受参加投标的合格— 3 —投标人。
第四条当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时,招标人一般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可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五条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招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开始发售的3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三)投标人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招标人;(四)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按下列要求继续进行:1.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017版本__标准施工资格审查文件

使用说明一、《湖南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是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建市[2010]8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 [2013]282 号文件)编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中采用的规范性文件,如发布了新的规范性文件则按新的文件执行。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适用于未明确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和选择开标前资格审查方式时的评审使用。
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的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并用醒目的字体标记。
用下划线标出的引用文件须用最新的文件替代。
四、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入围法、评分入围法、随机抽取入围法、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四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条款。
投标函文件模板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提供)四、投标保证金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六、拟分包计划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七、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2)近年财务状况表(7.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7.6)证件复印件(7.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7.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7.9)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近3年获奖情况(7.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八、其他九、承诺书说明: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Ⅱ的,以上第7.1项、第7.2项、第7.4项、第7.5项可不提供。
2.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且评标办法采用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最低投标价法的,以上第7.1项至第7.5项、第7.8项至第7.10项可不提供。
3.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且评标办法采用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最低投标价法的,以上第7.2项至第7.5项、第7.8项至第7.10项可不提供。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RMB¥:元措施项目费:RMB¥: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其他项目费:RMB¥:元其中: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规费:RMB¥:元税金: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宣布失效

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33 湘建价[2016]160号
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34
湘建建[2013]18号
关于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和 办法
35
湘建建[2013]282号
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
12 湘建价[2014]11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标准》的通知
13 湘建价[2014]170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14 湘建建[2014]172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15 湘建建[2015]2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30
湘建价[2016]72号
关于印发《关于增产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选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 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
31 湘建价[2016]9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32 湘建价[2016]134号
43 湘建房[2012]58号
关于修订《湖南省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4 湘建房[2013]126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45 湘建房[2014]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提示、警示信用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
46 湘建房[2014]144号
景观亮化工程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一、投标文件技术标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6、资源配备计划;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8、施工设备;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注:如有合理化建议,不单独列出,各投标人将相关内容融入各相应章节。
目录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1.1、编制依据1.2、编制说明1.3、工程概况1.4、施工部署1.5、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1.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1、质量管理体系2.2、质量管理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1、安全管理体系3.2、安全管理措施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4.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证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5.1、工程进度计划5.2、工程进度计划保证措施6、资源配备计划;6.1、劳动力计划6.2、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8、施工设备;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1.1、编制依据(1)、现行国家和地方电气工程、设备管道等安装规范、规程和标准;(2)、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3)、本公司ISO9001质量手册、程序控制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4)、本公司多年的施工经验和施工管理能力及技术装备。
(5)、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
1.2、编制说明本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现有施工条件,本着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公司现有实力和技术特长,按照可靠性、合理性、可行性的特点为原则进行编制,以指导本工程达到快速、优质、安全、高效的管理目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2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2年度工
程建设省级工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7.20
•【字号】湘建科[2013]228号
•【施行日期】2013.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2年度工程建设
省级工法的通知
(湘建科〔2013〕22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09〕330号)
和《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湘建办函〔2012〕45号)精神,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91项工法(其中升级版1项)为2012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以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提升和推广应用为抓手,进一步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技术积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
附件:湖南省2012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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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资格审查分为开标前资格审查和开标后资格审查。
开标前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前7—14日内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开标后资格审查,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单位;合格投标人是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是指被招标人接受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
第四条当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时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时,招标人一般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可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应当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第五条资格审查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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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可以不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开始发售的3个工作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售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招标人;
(四)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按下列要求继续进行:
1.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活动一般包括:审查准备工作,初步审查,详细审查,澄清、说明或补正,确定合格投标人和入围投标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2.招标人组织在推荐入围以外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其余的入围投标人,并作出书面记录;
3.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在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发出的2个工作日前,将资格审查报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书面记录一并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五)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按评标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开标前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进行,招标人应当组织包括招标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标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评审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开标后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资格审查一般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资格审查地点一般选择有形建筑市场。
资格审查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其他技术、经济类等评标专家从政府评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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