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陶瓷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陶瓷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陶瓷生产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陶瓷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陶瓷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陶瓷生产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制定和修订陶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6.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2.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设备的维护、更新和安全操作;3. 设备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4. 质量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 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生产现场安全管理: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3. 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4. 严格执行动火、动焊、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5. 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6.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治理:1. 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 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陶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陶瓷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陶瓷生产线、仓储、运输、办公等区域,以及所有从事陶瓷生产、管理、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1. 组长: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协助组长开展工作;3.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5.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6.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第八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员工安全生产职责: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隐患,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4.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陶瓷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陶瓷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陶瓷厂法定代表人是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陶瓷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陶瓷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陶瓷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陶瓷厂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陶瓷厂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陶瓷厂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陶瓷厂应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七条陶瓷厂应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1. 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加强原材料、辅助材料的管理,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生产过程;3.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4. 加强员工个人防护,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防护用品;5.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6.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人安全;7.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8. 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陶瓷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陶瓷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6.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7. 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公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按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全面、客观地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陶瓷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1陶瓷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陶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审核:签批人:实施日期: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切实落实市、区安监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订制、审核编制成册。
要求公司各级人员严格本制度执行。
总经理:目录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4)第一章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4)第二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5)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 (6)第四章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6)第五章组织管理 (7)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7)第一章安全检查方法分类 (7)第二章安全检查的内容 (8)第三章安全检查的步骤 (1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1)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 (12)防火防暴管理制度 (13)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4)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6)劳保护品管理制度 (17)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管理制度 (20)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2)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2)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24)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24)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第一条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科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条公司下设安全管理人员,除参加政府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其中新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先进行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三条车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可参加安全环保局举办的安全干部岗位培训班,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考核合格。
陶瓷厂规章制度

陶瓷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陶瓷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七条企业应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生产安全第九条企业应加强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第四章职业健康第十三条企业应关爱员工职业健康,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对员工造成危害。
第十五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陶瓷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陶瓷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等所有人员。
第三条我厂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尊重生命”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陶瓷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十三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治理。
第十四条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五条制定各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七条定期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陶瓷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体系1.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3. 公司设立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安全教育,确保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对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工作。
设立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5.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行驶。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隐患排查治理1.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资金、定整改验收)进行整改。
3. 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事故调查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 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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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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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签批人:实施日期:
刖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切实落实市、区安监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订制、审核编制成册。
要求公司各级人员严格本制度执行。
总经理:
目录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7..
第一章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7.
第二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8..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 1..0
第四章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 1. 1
第五章组织管理.................................... 1.2.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1.. 3
第一章安全检查方法分类............................... 1..3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内容................................. 1..4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步骤................................. 2..0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 2
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 2. 3.
防火防暴管理制度............................................................... 2.. 5.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 7.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 3.. 2.
劳保护品管理制度............................................................... 3.. 3.
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管理制度............................................................... 3.. 7
安全生产例会管理制度............................................................... 3.. 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 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1.
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4..3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4.4.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一条公司经理、副经理、安全科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条公司下设安全管理人员,除参加政府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其中新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先进行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第三条车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可参加安全环保局举办的安全干部岗位培训班,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考核合格。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
业安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文化;
3. 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
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条其他管理负责人(主任、副主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0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五条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 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3. 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
责;
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二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六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技术岗位的季节性农民外用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 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
识、消防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3. 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 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五项纪律(劳动、操作、
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 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3.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及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 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 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
意事项;
2. 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4. 本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
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等;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七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
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并定期参加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第八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
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
第十条基层单位应开展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
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部门应有明确规定。
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部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 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经理每季参加1 次班组安全活动,副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主任、副主任领导应参加班组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