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最新)
设备涂色与管道标识管理规定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执行日期2013年09月10日复审期3年文件内容:一、目的-----------------------------------------------------------------------------2二、适用范围-------------------------------------------------------------------------2三、职责-----------------------------------------------------------------------------2四、相关文件-------------------------------------------------------------------------2五、内容-----------------------------------------------------------------------------2六、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3起草人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部门条件保障部条件保障部生产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签字日期文件发放范围:企划部、财务部、安环部、生产部、条件保障部、质检部、研发部、供应部、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制剂车间、仓库。
起草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人部门条件保障部条件保障部质管认证部生产总监公司质量负责人签字日期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执行日期2013年09月10日复审期3年【目的】明确设备、管道标识以及涂色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状态管理、管道的涂色与注字的管理、设备及钢结构的涂色。
【职责】各车间部室设备主任及各岗位大组长、条件保障部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共同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公司管道安全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道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管道,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管道、油管道、化工管道、热力管道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管道安全。
第二章管道安全色标识第四条管道安全色分为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白色五种,分别代表不同的管道介质和危险等级。
第五条红色标识:表示管道输送的介质具有高度危险性,如天然气、石油、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六条黄色标识:表示管道输送的介质具有中度危险性,如油品、化学品等。
第七条蓝色标识:表示管道输送的介质具有低度危险性,如水、空气等。
第八条绿色标识:表示管道输送的介质为环保型介质,如污水、净化气体等。
第九条白色标识:表示管道为辅助管道或非危险介质管道。
第三章管道安全色管理职责第十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管道安全色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管道安全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管道安全色标识进行检查、监督和整改;(三)对违反管道安全色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管道安全色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道安全色的管理工作;(二)管道操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管道安全色的识别、使用和维护;(三)设备维护人员负责管道安全色标识的维护和更新。
第四章管道安全色使用要求第十二条管道安全色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第十三条管道安全色标识应设置在管道的明显位置,如管道进出口、阀门、法兰等。
第十四条管道安全色标识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标识完好。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部定期对管道安全色标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对违反管道安全色管理制度的行为,安全生产部有权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设备管道标识管理规定

设备/管道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锦西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设备/管道标识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设备/管道标识规格、形式,设备、工业管道、框架、劳动保护等防腐刷漆表面颜色,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设备/管道标识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械动力处是设备/管道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管道标识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第四条生产运行处负责系统管道名称、走向、介质的确认,并监督检查。
第五条所属单位负责管辖区内设备/管道标识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六条以下情况外表面不需要刷漆,但应有标识:(一)具有保温、保冷的设备、工业管道,以镀锌铁皮、铝箔布等原色为准。
(二)采用有色金属、不锈钢、陶瓷、塑料、玻璃钢或者表面镀锌、搪瓷等处理的设备、管道宜保持本色。
第七条厚涂防火涂层不宜刷表面色,如因防腐等要求涂刷时,颜色宜同框架颜色。
第八条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宜保持出厂色。
第九条装置门口:有车间装置标牌;操作室门口要有标牌名称,操作室外墙基本色为:浅灰。
第十条设备防腐刷漆颜色标志色大红1、静设备一般容器、冷换设备、塔器、反应器、锅炉银色加热炉中绿或者深绿2、机械设备泵银色压缩机苹果绿风机银色加热炉引烟机黑色电机豆绿3、鹤管银色4、钢制烟囱黑色火炬银色5、联轴节防护罩粉色6、消防设备大红标志色白色7、仪表设备苹果绿8、电气设备海灰第十一条工业管道防腐刷漆颜色标志色大红1、一般物料管道银色2、酸、碱中黄3、水艳绿4、污水、酸性水、酸性气黑色5、蒸汽银色6、空气和氧、仪表风天酞蓝7、氮淡黄8、氨中黄9、紧急放空线大红标志色白色10、消防管道大红标志色白色11、仪表引压管银色第十二条管道上的阀门、小型设备表面色1、铸铁阀门、铸铁仪表调节阀黑色2、碳素钢阀门、铸钢仪表调节阀中灰3、耐酸钢阀门海蓝4、合金钢阀门中酞蓝5、锻钢仪表调节阀银色6、铸铁阀门手轮、手柄大红7、钢阀门手轮、手柄海蓝8、小型设备银色9、安全阀大红或者出厂色第十三条框架及劳动保护防腐刷漆颜色1、梁、柱、支撑、吊柱、管架、管道支吊架中酞蓝2、铺板、踏板蓝灰3、栏杆(含立柱)、护栏、扶手淡黄4、镀锌钢格网平台板、踏板出厂色第十四条设备上均要喷有中国石油宝石花标记,设备名称、工艺编号喷在宝石花标记下面,字体以楷体为准,宝石花标记及字体大小以设备尺寸为依据,做到尺寸适宜、排列规整、均匀美观。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热电工程建设指挥部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17-001-2015石敏2015.1.200 试行版刘鑫叶建余王鸿东版本号版本说明编制人审核人分管领导批准人发布日期1、总则为了规范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装置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的设置,促进安全生产和现场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规定2.1 本规定适用于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工程设备及管道等表面色和标识的管理。
2.2 安全标志、安全色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2.3 执行本规定时,所使用的颜色应与附录《色卡》一致。
2.4 除表面采用搪瓷、陶瓷、塑料(含玻璃钢)、橡胶、有色金属、不锈钢、镀锌钢管、铝合金板等材料的设备和管道宜保持制造厂出厂色或材料本色,不再刷表面色(但应刷标志)外,其它设备和管道应刷表面色和标志。
2.5 表面是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者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2.6 有隔热层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颜色为交通白( 9016),须在规定部位涂刷标志色并用箭头和字母作出标志。
2.7 在外径或保护层外径小于等于50 的管道上刷涂标志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志牌。
2.8标志是指在外表面局部范围涂刷明显的标识符,包括字样、代号、位号、色环和箭头等。
标志可在表面色的基础上再刷色,也可直接在本色或出厂色上刷色。
2.9 起重运输机械和机修、电修、仪修中的设备宜保持出厂色(淡黄色1018),在设备的醒目位置标明设备位号。
2.10 对火炬、烟囱等高耸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空障碍灯(6012)-1999》设置飞行障碍标志;对码头、航标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要求进行。
3、设备、机械颜色规定3.1生产装置中的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序号设备机械类别表面色标志色备注1 储罐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2 塔类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3 冷换设备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4 反应器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5 其他容器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6 工业炉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7 锅炉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8 泵玄武石灰(7012)灰蓝色(5008)9 电机松鼠灰(7000)灰蓝色(5008)10 压缩机玄武石灰(7012)灰蓝色(5008)11 风机玄武石灰(7012)灰蓝色(5008)12 汽轮机交通白( 9016)13 离心机玄武石灰(7012)灰蓝色(5008)14 鹤管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15 钢烟筒白铝灰色( 9006)灰蓝色(5008)16 火炬交通白( 9016) 灰蓝色(5008)17 联轴器防护罩淡黄色( 1021)18 消防设备交通红( 3020) 交通白( 9016)备注:序号1—8,10—14类别的设备,若涂漆代号为B1和C,设备本体颜色为铝色(面漆为有机硅耐高温漆),涂漆代号为D的低温设备本体颜色为黑色(改性环氧漆),详见《防腐工程统一规定》。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系统规定

万华工业园氯碱热电工程建设指挥部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WHLD/M-P17-001-20151、总则为了规万华工业园氯碱装置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的设置,促进安全生产和现场规化,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规定2.1 本规定适用于万华工业园氯碱工程设备及管道等表面色和标识的管理。
2.2 安全标志、安全色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2.3 执行本规定时,所使用的颜色应与附录《色卡》一致。
2.4 除表面采用搪瓷、陶瓷、塑料(含玻璃钢)、橡胶、有色金属、不锈钢、镀锌钢管、铝合金板等材料的设备和管道宜保持制造厂出厂色或材料本色,不再刷表面色(但应刷标志)外,其它设备和管道应刷表面色和标志。
2.5 表面是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者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2.6 有隔热层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颜色为交通白(RAL 9016),须在规定部位涂刷标志色并用箭头和字母作出标志。
2.7 在外径或保护层外径小于等于50mm 的管道上刷涂标志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志牌。
2.8标志是指在外表面局部围涂刷明显的标识符,包括字样、代号、位号、色环和箭头等。
标志可在表面色的基础上再刷色,也可直接在本色或出厂色上刷色。
2.9 起重运输机械和机修、电修、仪修中的设备宜保持出厂色(淡黄色RAL1018),在设备的醒目位置标明设备位号。
2.10 对火炬、烟囱等高耸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设置飞行障碍标志;对码头、航标等按照《中华人民国航标条例》的要求进行。
3、设备、机械颜色规定3.1生产装置中的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备注:序号1—8,10—14类别的设备,若涂漆代号为B1和C,设备本体颜色为铝色(面漆为有机硅耐高温漆),涂漆代号为D的低温设备本体颜色为黑色(改性环氧漆),详见《防腐工程统一规定》。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热电工程建设指挥部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WHLD/M-P1、总则为了规范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装置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的设置,促进安全生产和现场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万华烟台工业园氯碱工程设备及管道等表面色和标识的管理。
安全标志、安全色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执行本规定时,所使用的颜色应与附录《色卡》一致。
除表面采用搪瓷、陶瓷、塑料(含玻璃钢)、橡胶、有色金属、不锈钢、镀锌钢管、铝合金板等材料的设备和管道宜保持制造厂出厂色或材料本色,不再刷表面色(但应刷标志)外,其它设备和管道应刷表面色和标志。
表面是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者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有隔热层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颜色为交通白(RAL 9016),须在规定部位涂刷标志色并用箭头和字母作出标志。
在外径或保护层外径小于等于50mm 的管道上刷涂标志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志牌。
标志是指在外表面局部范围涂刷明显的标识符,包括字样、代号、位号、色环和箭头等。
标志可在表面色的基础上再刷色,也可直接在本色或出厂色上刷色。
起重运输机械和机修、电修、仪修中的设备宜保持出厂色(淡黄色RAL1018),在设备的醒目位置标明设备位号。
对火炬、烟囱等高耸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设置飞行障碍标志;对码头、航标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的要求进行。
3、设备、机械颜色规定生产装置中的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备注:序号1—8,10—14类别的设备,若涂漆代号为B1和C,设备本体颜色为铝色(面漆为有机硅耐高温漆),涂漆代号为D的低温设备本体颜色为黑色(改性环氧漆),详见《防腐工程统一规定》。
保温层外表面颜色均为交通白(RAL 9016)。
表1中未包括的其他设备,其表面色宜为交通白(RAL 9016)。
设备设施及管道表面色和标志管理规定

设备设施及管道表面色和标志管理规定(试行)1 目的为加强公司设备的现场管理工作,提高现场设备管理水平,从细节管理入手,规范现场作业环节,努力实现设备精细化管理,对公司所属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等设施的表面色和标志进行统一规范,特制定此标准。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管道、钢结构的表面色和标志。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也应遵照执行。
本规定不包括安全标志和安全色。
3 术语3.1 表面: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3.2 表面色:指在设备、管道、钢结构等的外表面涂刷的颜色。
3.3 标志:指在设备、管道外表面局部范围刷明显的标识符或采用挂牌形式,如设备位号、管号、介质名称或代号、流向箭头等信息的标识。
4 职责4.1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制订《设备设施及管道表面色和标志管理规定》,检查、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实施和修复设备设施的表面色和标志符号。
4.1.2 作业部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后表面色和标志符号的修复及操作条件变更后设备设施的表面色与标志符号的更新。
4.1.3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设备设施表面色和识别符号的实施计划和质量验收。
4.1.4 检修、施工单位负责按《设备设施及管道表面色和标志管理规定》对新增设备设施表面色和识别符号的具体实施和现场喷涂。
5 工作程序5.1 除采用有色金属、不锈钢、陶瓷、塑料(含玻璃钢)、合金铝板、石棉水泥等材料制成的设备和管道或表面已采用搪瓷、镀锌处理的设备和管道宜保持制造厂出厂色或材料本色,不应再刷表面色(但应刷标志)外,其他设备和管道应刷表面色和标志。
5.2 设备出厂色与本规定不相符合时,在设备定货时应向制造商提出表面色要求。
5.3 刷变色漆的设备和管道表面严禁再刷表面色,但可刷标志,且标志不得妨碍对变色漆的观察。
5.4 在外径或保护层外径小于等于50mm的管道上刷标志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志牌(矩形:250×100mm,指向尖角:90°),标牌上应标明流体名称并用标牌的尖端指示流体流向。
设备和管路状态标识与涂色管理规程

审批
分发部门及数量
1目的
本规程用于规范本公司设备和管路状态标识的材质、颜色及制作、粘贴,非不
锈钢管道表面刷涂颜色以区分内容物等工作,以防止使用过程中错误的发生。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及工艺管道的标识管理。
3职责
本规程由设备部起草、审核、修订、培训及监督。
本规程由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本规程由质量负责人批准。
由设备部、设备(管路)使用部门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4程序
4.1公司内所有在用生产设备均应有明显标识,表明设备当前状态;所有与设备相
连的管路及储罐应有标示流向和内容特的标识。
4.2设备状态发生改变时,如运行、停用等,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及时更换状态标
志。
4.3操作人员在开启阀门时,应先检查管路流向和内容物标识,避免发生误操作。
4.4 设备状态标志
按下表要求制作和使用设备状态标志
4.5 管路及储罐状态标志
4.5.1 管路涂色和流向表示按下表进行:
4.5.2 如使用管道为表面抛光的不锈钢管,则不能涂色,仅以流向箭头和文字颜色区
分内容物。
4.5.3 洁净区内管道不得使用涂色表示法,仅以流向箭头和文字颜色区分内容物。
4.5.4 储罐使用文字表明内容物,所用标志底色(或文字颜色)与管道(或箭头)颜
色一致。
4.6 其它未规定而需要使用状态标志的地方,参照以上标准制作和使用。
4.7 状态标志应随时保持清洁、明显,当设备管路进行清洁作业时,使用的状态标
志应同时清洁。
5 派生记录
无
6附件
无
7 文件变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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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WHYT/M-D04-009-2012
0
试行版
版本号 版本说明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发布日期
万华烟台工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目录
1、总则 ................................................................................................................... 3 2、一般规定 ........................................................................................................... 3 3、设备、机械颜色规定 ....................................................................................... 3 4、地上管道颜色规定 ........................................................................................... 5 5、管道上阀门、小型设备颜色规定 ................................................................... 7 6、框架、平台、梯子颜色规定 ........................................................................... 8 7、电气、仪表设备颜色规定 ............................................................................... 8 8、附加说明 ........................................................................................................... 9 附件 1、Ral 工业国际标准色标色卡 ................................................................10 附件 2、主要颜色实例 .....................................................................................103
序号
名称
表面色
备注
1
梁、柱、支撑、吊桩
松鼠灰(RAL 7000)
2
铺板、踏板
松鼠灰(RAL 7000)
3
栏杆(含立柱)、护栏、扶手
淡黄色 (RAL 1018)
4
栏杆挡板
淡黄色 (RAL 1018)
5
管架、管道支吊架
松鼠灰(RAL 7000)
6
放空管塔架、避雷针、投光灯架、火炬架 松鼠灰(RAL 7000)
(7) 10KV 变频器
表面色 水泥灰 (RAL 7033) 海灰(B05) 中灰(B02) 浅灰色(RAL 7035) 卵石灰(RAL 7032) 浅灰色(RAL 1013) 浅灰色(RAL 7035)
8
表6
备注
万华烟台工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
(8) 10KV 电容 (9) 仪表控制柜 (10) 仪表端子柜 (11) 操作台 (12) 现场仪表箱 (13) 现场电气箱 (14) 现场电话箱 (15) 路灯 (16) 装置灯
松鼠灰(RAL 7000) 灰蓝色(RAL 5008)
(8) 泵
玄武石灰(RAL 7012) 灰蓝色(RAL 5008)
(9) 电机
松鼠灰(RAL 7000) 灰蓝色(RAL 5008)
(10) 压缩机
玄武石灰(RAL 7012) 灰蓝色(RAL 5008)
(11) 风机
玄武石灰(RAL 7012) 灰蓝色(RAL 5008)
交通红(RAL 3020)
(5) 氮气
交通白(RAL 9016)
棕黄色(YR06)
(6) 空气
交通白(RAL 9016)
淡灰色(B03)
(7) 酸、碱、液氨
交通白(RAL 9016)
紫色(P02)
(8)
甲醇、油、燃料油、 交通白(RAL 9016) 液化气等可燃液体
棕色(YR05)
(9) 气氨
交通白(RAL 9016)
6.2 其它未规定部分颜色按松鼠灰(RAL 7000)执行。
7、电气、仪表设备颜色规定
7.1 电气、仪表设备的表面色和标志色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序号
名称
(1) 110KV 变压器
(2) 35KV 变压器
(3) 10KV 变压器
(4) 35KV 开关柜
(5) 10KV 开关柜
(6) 110KV GIS
灰蓝色(RAL 5008)
(3) 冷换设备
交通白(RAL 9016)
灰蓝色(RAL 5008)
(4) 反应器
交通白(RAL 9016)
灰蓝色(RAL 5008)
(5) 其他容器
交通白(RAL 9016)
灰蓝色(RAL 5008)
(6) 工业炉
松鼠灰(RAL 7000) 灰蓝色(RAL 5008)
(7) 锅炉
4.3 管道标志。 4.3.1 在直管状态下,同一管道每隔 15m 进行一次标识;同一管排标志位置应集 中布置。 4.3.2 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转弯处、阀门处、分支处、设备进出口处以及跨 越装置和系统边界处应刷相关字样和箭头标志。 4.3.3 字样采用介质的中文名称或介质代号,同一装置或系统内的字样表示应一
50 125 85 35
70 175 115 50
100 250 170 70
最后一组色环和流向标志与墙距离 1000 1000 1000 1000
4.2.2 介质流向箭头的尖角为 60°。 4.2.3 色环、介质流向箭头及介质代号应喷涂在操作人员容易看见的地方且整齐美
观。其位置为:管廊交叉点和装置入口处,室外直线每隔 10 米一组。室内管道在弯 头,阀门,法兰或分支附近设一组。
(18) 消防设备
交通红(RAL 3020)
交通白(RAL 9016)
3.2 表 1 中未包括的设备,其表面色宜为松鼠灰(RAL 7000)。标志色应为灰蓝色
(RAL 5008)。
3.3 储罐编号(介质、位号)采用灰蓝色油漆标于明显部位,编号位于储罐高度
1/2 处。设备标志统一以设备位号表示,设备位号标识的字体为黑体,设备位号标识
2
万华烟台工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1、总则
为统一规范万华烟台工业园各装置和系统内设备、管道等表面色的设置,便于操 作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现场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2、一般规定
2.1 本规定适用于万华烟台工业园设备及管道等表面色和标识的管理。 2.2 安全标志、安全色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规定。 2.3 执行本规定时,所使用的颜色应与附录《色卡》一致。 2.4 除表面采用搪瓷、陶瓷、塑料(含玻璃钢)、橡胶、有色金属、不锈钢、镀锌钢 管、铝合金板等材料的设备和管道宜保持制造厂出厂色或材料本色,不再刷表面色 (但应刷标志)外,其它设备和管道应刷表面色和标志。 2.5 表面是指不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或者隔热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 面,以及钢结构的表面。 2.6 有隔热层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护层外表面须在规定部位涂刷标志色并用箭头和字 母作出标志。 2.7 在外径或保护层外径小于等于 50mm 的管道上刷涂标志有困难时,可采用标志 牌。 2.8 标志是指在外表面局部范围涂刷明显的标识符,包括字样、代号、位号、色环和 箭头等。标志可在表面色的基础上再刷色,也可直接在本色或出厂色上刷色。 2.9 起重运输机械和机修、电修、仪修中的设备宜保持出厂色(淡黄色 ral 1018),在 设备的醒目位置标明设备位号。 2.10 对火炬、烟囱等高耸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航空障碍 灯(MH/T6012)-1999》设置飞行障碍标志;对码头、航标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标条例》的要求进行。
4
万华烟台工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字体的高度分 3 种: A) 装置内直径大于 2m 以上的设备或储罐,字高均规定为 300mm,字宽按字
体的正常比例。 B) 装置内直径小于 2m 的设备或储罐,字高均规定为 200mm,字宽按字体的
正常比例。 C) 罐区内的大型非标储罐,字高均规定为 500mm,字宽按字体的正常比例。 3.4 标志应刷在设备主视方向一侧的醒目部位或基础上。 3.5 直径大于 20m 的储罐 180 度对称刷标志。
4、地上管道颜色规定
4.1 地上管道的表面色和标志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序号
名称
表面色
色环/标志色/字样和箭头
(1) 非可燃液体
交通白(RAL 9016)
黑色(RAL9017)
(2) 蒸汽
交通白(RAL 9016)
交通红(RAL 3020)
(3) 水
交通白(RAL 9016)
艳绿(G03)
(4) 消防水
棕黄色(YR06)
(10) 排污
4.2 色环及流向标志
交通白(RAL 9016)
黑色(RAL9017)
5
万华烟台工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
4.2.1 色环及流向标志见图 1、表 3。
设备、管道等表面色及标志色管理规定
图1
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