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辅修培养方案
法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20年)为推动学校复合型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扩大学生就业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以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法学院自2020秋季学期开始面向全校非法学专业招收辅修法学专业(学位)学生。
一、培养目标法学辅修专业旨在培养德法兼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制度,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劳动情怀、继续学习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够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复合性人才。
二、培养规格与要求辅修法学第二专业(学位)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专业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知识和能力:(一)掌握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
(二)基本掌握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法学专业方向课程。
(三)了解法学其他学科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法学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能根据法学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五)在具备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具有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生辅修法学第二专业(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第二专业修读的专业核心课程需达到40学分,第二学位修读总学分为46学分,含毕业论文。
三、专业特色、专业课程介绍(一)专业特色法学辅修专业注重学科规范,立足法学教育的一般规律,保证学生法学学科知识体系完整;突出法治精神和劳动情怀的培育,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中融入对学生法治精神和劳动情怀的培养,多角度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劳动情怀。
(二)专业课程法理学(含法律职业伦理,64学时,4学分):法理学(含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学辅修专业必修课,是法学专业中最主要的理论法学。
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计划

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受过基础法律教育,具有基本法律理论功底,系统掌握宪法、民事法、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了解其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修业年限:一年半(共三学期)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够34学分。
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表课程内容简介:“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英文名称:Constitution课程编号:0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学时:36 学分:2适用对象:在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先修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使用教材及参考书:蒋碧昇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赵宝云主编,《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性质:宪法学是研究有关宪法的理论、宪法的产生及其发展历史,并根据特定国家的宪法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属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宪法学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
2、目的:使学生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学好其他法学分支学科奠定基础。
3、任务:通过学习宪法学,不断增强法制现念,积极促进改革开放,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二、教学基本要求:1、掌握宪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及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2、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宪法学原理分析实际现象,解决宪法实际问题。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1、宪法:概念和本质2、宪法:特点3、宪法:分类4、宪法:基本原则5、宪法:作用6、宪法:监督制度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1、宪法:产生和发展2、旧中国宪法:产生和发展3、新中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国家的性质1、国家政权:阶级本质2、我国:经济制度3、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第四章国家的形式1、政权组织形式2、国家结构形式3、国家标志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概述,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本质第六章中央国家机关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国家主席3、国务院4、中央军事委员会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章地方制度1、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城市政权建设4、基层政权建设5、特别行政厅第八章司法制度1、审判制度2、检察制度3、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第九章选审制度1、中国宪举制度的历史发展2、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3、我国选举制度的程序第十章政党制度1、中国各政党简况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合作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学时分配大纲制定者:卞辉大纲审定者:夏雅丽大纲批准者:段秋关大纲校对者:王凯霞“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英文名称: Jurisprudence课程编号:01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学时:54 学分:3适用对象: 本科(副修)先修课程: 无使用教材及参考书: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波斯那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凯尔森著、沈宗灵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杨日然:〈法理学论文集〉,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周振想:〈法学大辞典〉,团结出版社,1994年郭道晖等:〈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性质:法理学属于法学体系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其研究对象包括古今中外的所有法律、整个法律领域及其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因而属于法学基础理论课程。
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一、辅修面向对象的基本条件:1. 入学以来主修专业的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2. 主修专业学有余力,对本辅修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掌握初步知识。
二、辅修专业的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方向)的培养目标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跨学科知识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即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素质、具有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 增强学生毕业后对社会的适应力和竞争力,拓宽学生的就业途径与方向,满足用人单位和社会对多样化知识背景人才的需求。
三、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 30 学分四、辅修专业的招生人数:30 人五、开班时间: 2016 年秋季。
学制两年。
六、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主要学习法学基础、民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进行知识产权实务的基本训练,培养运用法学和管理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七、辅修证书:法学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毕业时由学校颁发辅修证书。
— 1 —八、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学辅修专业课程设置一览—2 —九、主要课程简介《民法》课程简介民法是市场交易的基本法。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其位阶是仅低于宪法的部门法。
它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主要研究民事法律制度以及民事法律现象。
民法学是法律科学体系的重要基础科学,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
该门课程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
总论部分讲授民法理论和一般法律制度,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诉讼时效等内容;分论部分则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等民事权利及其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制度。
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民法的体系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和把握。
通过总、分论结合,使学生民法思维能力得以培养和提高,能以民法的眼光看待社会事物,进而具备运用民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一、专业代码、名称学科门类:法学类别: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01k名称:法学二、培养目标法学专业(辅修)是在系统的主修专业知识基础上,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多学科综合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就业或者深造中发挥综合竞争力和提升综合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模式根据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定位,坚持以学科知识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利用双休日和晚上组织课程教学,用一年半左右时间修完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用半年左右时间完成集中实践课程,分散实践环节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四、知识、能力、素质结构1、具有宽厚的综合基础知识,比较扎实地掌握法学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学科理论前沿和专业发展趋势;熟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方针政策。
2、在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具有基本的人文修养和法治精神。
五、辅修年限和学分1、辅修年限:两年。
2、毕业最低学分:专业辅修,35学分;学位辅修,50学分。
六、学位授予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七、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律史、法律职业伦理、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写作、毕业论文。
附: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进程计划表注:名称前加“※”标记的课程,专业辅修的学生可不参加修读。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审计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 管理学专业大类: 工商管理类专业名称:审计学
专业代码:学制: 2年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一、培养目标
审计学辅修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学基本理论素养,具备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业务技能,实践能力强,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国内外社会审计组织从事审计、咨询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审计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审计学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审计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了解审计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可持续能力;
2、能够运用审计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审计实践问题,具有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审计文化底蕴和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三、主要课程设置
审计学基础、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审计学、内部审计学、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舞弊审计、内部控制学、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案例、审计综合实验。
四、报名条件
全校各专业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30%(含30%)的学生方可报名审计学辅修专业,每届计划招收150人,根据学分绩点排名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五、学分构成与学位条件
审计学辅修专业学分要求24学分,申请审计学辅修学位需要增加实践环节6学分(包括实验课2学分、辅修学位论文4学分),辅修学位论文环节单独进行,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与本专业学生基本一致。
附:教学计划
审计学辅修实践教学及学位论文指导性教学计划
经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通过,审核人:
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审核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身体健康。
二、培养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党、国家的法规政策和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技术,能够较灵活地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工作,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领导法学实践活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一)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二)熟悉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具有一定的法律执法的基本能力;(四)掌握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法学的前沿理论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五)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胜任从事本专业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的要求,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六)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运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水平。
三、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
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总学分为160。
具体分配如下:(一)课堂教学学分:145学分,2838课时每个标准学期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实践教学学分:15学分1.军 训 第一学期2周 1学分2.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第三学期2周 1学分3.社会实践 第五学期4周 2学分4.学年论文第五学期1学分5.专业实习 第七学期10周 4学分6.毕业论文 第七-八学期16周 6学分五、课程设置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级起)
一、培养目旳
本培养方案,针对学有余力,在攻读主修专业同步,还可以选择法学专业继续修读旳辅修本科学生,使之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旳有关政策,具有基本法律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旳复合型人才。
二、修读条件
在符合校有关辅修有关规定措施旳基础上,还需要满足如下修读条件:
1、认真修读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旳法学辅修专业规定旳环节与学分。
2、当主辅修专业旳课程或考试等事项出现冲突等问题时,应积极及时与本院有关部门,以及科任老师联络,在遵照校有关规定基础上,服从学院与科任老师旳安排,妥善处理。
3、不得无端缺课、旷课,必要时积极及时地办理免听、缓考等手续。
4、辅修法学专业必须完毕与法学有关旳毕业论文,根据院有关毕业论文安排等规定,及时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络确定开题、草稿、定稿等事项,并准期参与论文答辩。
4、在辅修法学专业课程旳同步,尽量积极参与本学院开展旳其他学生活动。
三、学分规定:60
四、辅修学位证书:辅修法学学士
五、课程设置
(1)专业必修课安排表
(2)专业模块选修课安排表
(3)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
第三条除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之外,学校各专业均招收辅修专业学生。
第四条各专业所在学院应当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参照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初步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通过,由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
第五条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学分均为课堂教学学分,包括专业必修课学分和专业选修课学分。
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中课堂教学学分应当不低于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专业课学分的60%,不超过本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规定专业课学分的80%,其中专业必修课学分一般应当占课堂教学学分的70%。
实施院内通识教育模式各专业的院内通识课视为专业课。
第六条全日制本科生第一学年已修课程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一)平均绩点在3.0以上;(二)无重修课程。
每位学生只能辅修一个专业。
第七条申请辅修专业者,应当于在校第二学期期中提出辅修专业申请,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当根据本学院教育资源及在校学生规模、学生需求、辅修专业学习要求等因素审查确定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辅修专业从学生在校第三学期开始学习,原则上随主修该专业的学生上课。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单独开班的,应当向教务处书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可以单独开班。
第九条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的,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当首先学好主修专业,未达到主修专业毕业条件的,不能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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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2)
侦查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5)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7)
国际政治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10)
行政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13)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16)
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19)
经济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22)
国际商务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范例 (24)
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本科培养方案 (27)
哲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范例 (30)
新闻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33)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36)
社会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38)
应用心理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41)
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53,全部为课堂教学学分,其中专业必修学分35学分、专业选修学分18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选修课程系列表
侦查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辅修侦查学专业要求修满专业课课堂教学58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须修满36学分,专业选修课程须修满16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选修课程系列表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政治学与行政学辅修专业共需修满56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由13门课程组成,共38学分;专业选修课由21门课程组成,应修满18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2、主修专业已修的选修课,辅修专业不得重复选修。
国际政治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国际政治学辅修专业共需修满54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由13门课程组成,共36学分;专业选修课由21门课程组成,应修满18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注:1、主、辅修专业相同的必修课可以申请免修;
2、主修专业已修的选修课,辅修专业不得重复选修。
行政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行政管理学辅修专业共需修满55学分,其中专业必修由门组成,共35学分;专业选修课由33门课组成,应修满20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注:1、主、辅修专业相同的必修课可以申请免修;
2、主修专业已修的选修课,辅修专业不得重复选修。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公共事业管理学辅修专业共需修满56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由13门课程组成,共38学分;专业选修课由20门课程组成,应修满18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程序列表
选修课程系列表
注:1、主、辅修专业相同的必修课可以申请免修;
2、主修专业已修的选修课,辅修专业不得重复选修。
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62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12门,共40学分;工商管理专业选修课10学分,工商管理辅修专业选修课12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工商管理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序列表
工商管理辅修专业选修课程系列表
经济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辅修专业课堂教学共64学分:必修课由12门课程组成,共40学分;选修课应修满24学分,其中基本专业选修课22学分,研讨课2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国际商务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范例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65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43学分,专业选修20学分,研讨课与案例课2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国际商务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序列表
国际商务辅修专业选修课程系列表
汉语言文学专业辅修本科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专业必修课由10门课程组成;共28学分;专业选修课应修满22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辅修专业选修课程系列表
哲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范例
一、学分要求
共须修满47个学分,其中哲学专业必修课33个学分,专业选修课14个学分,其中研讨课至少修2个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哲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必修课程序列表
选修课程系列表
新闻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新闻学专业必修课需修满28学分,新闻学专业选修课需修满12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新闻学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选修课程系列表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50学分。
其中专业必修课34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社会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55学分,990学时。
其中专业必修课课堂教学学分:37学分,专业选修课课堂教学学分:18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法学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选修课程系列表
应用心理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一、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54学分,972学时。
其中专业必修课课堂教学学分:36学分,专业选修课课堂教学学分:18学分。
二、结业证书与学位授予
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学分,经审查合格可授予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经审查合格,授予理学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