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灵东大桥“2001.6.8”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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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灵山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七死二伤

广西灵山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七死二伤

广西灵山县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七死二伤一辆载满水泥的大卡车,骑上一辆被撞后飞入水沟的三轮客车上,造成5人当场死亡,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人受伤。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读者的这一报料后,立即和自治区安监部门取得了联系。

得到区安监局值班室:“21日中午接到钦州市安监局电传称,20日下午5时许,灵山县发生一起7人死亡,2人受伤特大交通事故”的确认后,立即奔赴灵山进行了采访。

9月21日上午,记者闻讯赶到灵山县檀圩镇209国道檀圩往武利方向约7公里处的案发现场进行调查采访。

在案发现场记者见到一辆被压成一堆废铁的三轮摩托车残架,数10包散落在地上和水沟边的水泥以及明显的刹车痕迹等。

现场虽然经过初步清理但仍然残留有死者许多日常用品。

据目击者檀先生告诉记者:当时(约下午4时30分左右),他正在路边的责任田插秧,突然间听到“嘭”的一声巨响后,循声一看,一辆大卡车已经把一辆三轮车撞飞在路边的水沟里。

随后,大卡车也像箭一般飞压在三轮车上。

此时,正在附近插秧的几个村民和他一起跑过去一看,结果发现被压在三轮车里的人都是本村人,于是他就快速跑回去叫人来想办法施救。

这时,有一个5岁左右的小男孩哭着从三轮车底下爬出来找婆婆。

大卡车的司机也一边用手机报警,一边找来树枝设置警示。

大约20分钟左右,公安交警才赶到现场开始抢救伤员。

当施救吊车把事故车辆吊起来时,三轮车的司机和其他伤员才被救出来,送往灵山县人民医院抢救。

昨天,记者在灵山县人民医院脑颅科重病监护室采访时看到,2名伤者中伤势比较严重的苏某(女,约60岁)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嘴巴套着输氧管,手上打着吊针。

据一位姓秦的医生说苏某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属于特级护理对象。

在12楼外科,记者发现三轮车司机刘某左脚下肢包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医护人员介绍说,刘某左脚骨头已经严重碎裂。

另外,记者从有关方面获知,这起交通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于祖毅副市长亲临现场指挥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架桥机事故案例警示

架桥机事故案例警示

贵州黄织铁路发生架桥机侧翻事故
贵州黄织铁路发生架桥机侧翻事故
中铁二局黄织铁路项目部一辆架桥机在黄织 线16公里加160米(普定段)处铺设轨道时发 生侧翻,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员死亡、3人受伤。
贵州黄织铁路发生架桥机侧翻事故
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时,因机长指挥失误, 致使机臂高差达到395mm,前端低,后端高,严重 超过设计文件规定限值,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 一。同时,该架桥机是公铁两用型架桥机,在黄织 项目使用过程中,按照架设铁路桥梁使用,架桥机 纵移过孔移动采用轮轨方式。


1、这是真实的事故案例、血淋淋的教训、值得大家深 思、举一反三、人人把控安全、人人管理安全。 2、人的生命最宝贵、安全第一、我要安全、安全为我、
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中铁大桥局津保铁路3标2015年“4.02”架桥机 倾覆事故
从该事故的新闻报道和现场图片,我们可以这么分 析这起事故: 1、该桥机是在喂梁到位准备落梁时才发生的事故,那 么其整个桥机除起重小车是动态外,其余为静态受力状 态,可能为桥机某部位失稳造成,操作失误的可能性较 小。 2、图片和报道显示,该桥机为向前倾覆,那么其桥机 事故的发生的薄弱环节可能是架桥机前部失稳造成。架 桥机前部失稳可能性较大的就是前支腿,前支腿失稳可 能性较大的是油缸故障、枕木支垫问题、支腿销轴穿插 保护不当、 前支腿不垂直或支腿螺栓未锁定等问题。 由于该桥机已经架设了好几跨,钢结构出现问题的可2年11月4日9时10分,哈齐客专Ⅰ标段中 铁二十二局一分部架梁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 北区东北虎林园附近)架设庙台子特大桥第10跨 导梁对位时,900吨架桥机突然抖动,向架梁方 向倾斜脱落。造成1人死2伤。 经了解这是一起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

柳州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

柳州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

柳州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2000年7月7日,柳州市壶东大桥发生一起公交大客车坠入柳江的特大交通事故,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

当日20时40分,柳州市突降暴雨,伴有强雷电及大风,21时,壶东大桥路灯因钟控开关遭雷击,路灯全部损坏。

22时30分,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公司驾驶员周某某,驾驶公交大客车,以时速38公里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壶东大桥中段时,碰上横倒在车行道上的大桥维护单位施工遗留的水泥隔离墩,大客车突然左拐,冲上旁边高0.3米的人行道,撞断大桥护栏7.8米,大桥人行道外侧水泥板垮塌,大客车垂直坠入距桥面27.1米的柳江,沉入约4米深的江水中,车内司乘人员79人(男34人,女45人)全部遇难。

事故原因认定依据1.事故车辆车号为桂B—00512,1991年5月由重庆市客车总厂生产,原为铰接式大客车,定额载客125人。

后经柳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依据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同意柳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改造方案,办理改造审批手续,由柳州市公共汽车修理厂进行技术改装,改装成普通客车。

1997年1月31日经柳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000年3月和6月按规定进行过两次二级维护。

2.司机周某某平时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心理正常,业务水平和驾车技能在该公司居中等水平。

事故当日无异常表现。

3.引起事故的水泥隔离墩是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在进行壶东大桥主桥伸缩缝更换工程施工时,未及时撤离而留在事故现场的。

经调查查明:7月7日19点左右,柳州市市政维护处第四工程处几名临时工,上桥为桥面中段进行伸缩缝养护作业做准备工作。

彭某某和潘某某先用5个水泥隔离墩和4块隔离板在北侧桥面车行道上格起南北走向的安全围栏,然后在车行道中心位置东西向摆放了5个水泥墩,形成东头封闭的施工现场,并在围栏东头设置了一块交通安全反光警告标志牌。

21点左右,柳州风雨雷电骤起,大桥路灯因配电箱保险装置及钟控开关失效而熄灭,隔离板全部被风刮倒,无法施工。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

温州历年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温州是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港口城市,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重要的海运贸易地位,吸引了大量的轮船驶入该市的海港,所以交通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历史上,温州发生过几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给当地城市的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1981年温州第一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1981年11月21日,一艘重约3500吨的货轮驶入温州沙城港区,携带着一批约2600吨的钢材。

由于主机失灵致使货船无法控制,最终撞向周边的天津桥梁。

由于事先未进行有效的疏散和预警工作,导致撞击后有近10名人员死亡及伤势。

同时,这起事故还造成大量的钢材损失和港口堤坝的重要设施损坏。

当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发了对于港口安全管理的持续关注。

1994年温州第二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1994年9月11日晚上,一艘重约3000吨的货轮试图驶入温州蛟头西桥港区,但未能驶离主航道,最终直接撞向蛟头大桥主墩。

这起事故直接导致大桥主墩倾斜,整座大桥也险些倒塌。

由于大桥是温州市的主要交通枢纽,所以这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在事故中,货轮上的18名船员和大桥上的3名施工工人均遇难。

这起事故也引起了国家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对于港口安全管理的监管。

2007年温州第三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2007年5月10日,一艘重约2900吨的货轮驶入温州市区海港,试图将已被破解的西浦大桥撕毁。

由于货轮撞击的地方恰好位于该桥的主墩上,致使大桥的上部结构严重受损。

这次事故造成了约1.2亿元的经济损失,对于当地城市的经济和市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从这三次较大的轮船撞击桥梁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港口交通的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各相关部门应该对于港口交通安全进行加强监管,完善预警和疏散机制,让这些交通枢纽设施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当然,最终保障港口交通安全还需要所有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

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和畅通的港口交通。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东大桥“6.8”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东大桥“6.8”特大交通事故分析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东大桥“6.8”特大交通事故分析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东大桥“6.8”特大交通事故坠落水库的大客车上共有司乘人员和旅客42人,其中29人死亡,13人获救生还(内有8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与概况1)事故过程:广西钦州运输有限公司钦州汽车客运公司的“桂N-02991”号普通双层卧铺大客车于6月7日上午11时从广东东莞始发,途经灵山,终点钦州。

8日凌晨1时40分左右,驶至灵山县境内灵东大桥上,撞断大桥右侧护栏17.5米,坠落距桥面9米,水深约13米的水库中。

2)抢救情况:灵东大桥近旁居民听到巨响,发现客车落水之后,立即向110报警,并下水营救落水人员。

灵山水库看护人员和迅速赶到的公安干警也出动巡逻艇进行抢救。

根据抢救工作需要,现场领导小组调集了重型吊车参加抢救,请求广州海洋救捞局北海分局打捞队、钦州龙门港打捞队支援搜寻打捞工作。

截止8月13日,共打捞起遇难人员遗体29具,以后再没有发现遇难人员。

二.事故原因与责任1)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驾驶员邹家斌在夜间行车、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不按规定时速行驶,严重超速。

在灵东大桥桥头遇坑洼路况措施不当,没有制动减速(现场勘察没有发现刹车痕迹),致使大客车行驶到桥头桥路结合处时,发生跳动并突然由直行转向向右行驶,随后冲上桥面右侧人行道,撞毁17.5米长的水泥护栏后,坠入水库。

2.间接原因:钦州市客运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力,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缺乏针对性,个别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钦州市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的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事故性质: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3)责任追究:尚未进行。

待全面调查完成,确定责任后再行追究。

肇事驾驶员邹家斌受伤,现监控于灵山县人民医院治疗,副驾驶员谭意昌已被监管。

“1.6”特大交通事故三年祭

“1.6”特大交通事故三年祭

当根 据《 民法通则》 的有关规 定 , 先行赔
偿 乘客 的 损 失 , 于 闽西 快 运 公 司 由此 对
产 生的的实际 损失 , 可以 向加害方提 出
围堵 闽西快运公 司和汽车站 , 令闽西快
运 公 司流 血 又流 泪 , 上 加 霜 。 雪
相应 的索赔要 求。 把交通事故责任视为
事故 , 也许 对现 行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有所启示。
交通事故之最 : 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高
速 公路 交 通 事 故 , ” 外 事 故 ” 性 争 对 意 定
2 0 年 的春运即将来临之际 , 05 高速 空万里 ,有着 1 年驾龄 的奉 光银 驾驶 7 闽A57 9 / 5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 ,由福州 2 沿高速公路 同三线闽A ( 道 现改名为沈 海高速公路 ) 广州方 向行驶 。与此 同 往
偿 要求的合理化建议未及时采纳 , 使失 去亲人 的亲属们 不满情绪终 于在春 节 即将来 临之际失控爆 发 , 大批亲属聚众
无端付 出了生命财产的惨痛代价 , 是事 但 快运公 司在事 实上没 有把乘客 安全 费 用。办案单位指 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 定 与民事赔偿是不同 的两个法律关系 , 从交通事故原因而言 , 大客车在合法 的 车道 内正常行驶 , 与事故 的发生没有直
的时 间 内注 入 了2 0 元 人 民 币 , 闽西 7万 快 运 有 限 公 司也 预 付 了 ]万 元 人 民 币 。 O
后处理机 构在莆田市组建并投入运作 ,
维普资讯
但 在 千 余 名 死 伤 者 亲 属 衣 食 住 行 日均
接的因果关系 , 闽西快运公司确实是本 起交通事 故的受害者 ; 可是从 民事赔偿 角度看 ,由于乘客 在购票乘 车之时 , 与 同契约 , 快运公 司有安全地将乘客送达 目的地的义务 , 虽然本起特大交通事故 的起因并非闽西快运 公司的过 错所 致 , 送达 目的地 ,因而违反 了合 同约定 , 应

灵山县灵东大桥“2001.6.8”特大交通事故

灵山县灵东大桥“2001.6.8”特大交通事故

灵山县灵东大桥"2001. 6.8" 特大交通事故2001年6月8日凌晨1时40分,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东大桥上发生一起大客车坠落水库的特大交通事故。

这次事故造成车内司乘人员29人死亡(男17人,女12人),13人获救生还(其中2人轻伤、6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

事故发生后,参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1989年第34号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6月日成立了自治区灵山县灵东大桥"6.8"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自治区调查组"),对该事故(以下简称"6.8"事故)迅速展开了调查。

根据桂政办发[2001]89号文的要求,自治区调查组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汉民任组长,自治区经贸委主任冯祖华、副主任邓于仁,自治区煤炭行业办主任郑兆安,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长赖和平,自治区交警总队队长于娃宪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经贸委安全生产局、自治区交警总队、自治区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监察厅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

在钦州市和灵山县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分析,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自治区调查组现已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6月7日上午11时,驾驶员邹家斌驾驶广西钦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汽车客运分公司的一辆大客车(桂林大宇牌普通双层卧铺客车,核载45人,车牌号为桂N-02991)从广东东莞市虎门车站出发开往广西钦州市。

12时30分左右到达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等客,18时到达广东省高要县初记饭店吃晚饭,饭后改由同车驾驶员谭意昌驾驶,22时到达广西岑溪市新兴饭店吃夜宵,随后又改由邹家斌驾驶。

8日凌晨1时40分,邹家斌驾驶大客车行至灵山县灵东水库大桥北端,经过省道20124线70KM + 600M 桥北端与路面连接的一凹陷路段时大客车突然发生剧烈颠簸,然后向右侧滑,冲上右侧旁边高0.25米的人行道,撞断大桥西面17.4米的护栏后坠落到距桥面8.15米、水深12米的水库中,造成29人死亡(男17人,女12人),8人受伤(均为男性)、车辆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广西柳州“公交车坠江”特大交通事故

广西柳州“公交车坠江”特大交通事故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李兆焯对此案有重要批示,此 案绝不允许不了了之,对涉案的违法违纪人员必须严格执法 依法、依纪处理,这样才能体现法纪的严肃性,对社会作出 圆满的交代,也告慰遇难者的在天之灵。
六、正义的审判,人民的判决
由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公 交车坠江”责任事故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重大 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于志华、郝志臻、 吴峥、李树华、罗茂良、潘艳阳、潘天明、彭昌恒、 刘和平有期徒刑3年至6年6个月不等。
五、79条生命留给柳州人永远的痛
广西柳州市特大公交车坠江事故,车上79人无一生还, 全部遇难,这是建国以来国内公交车事故史上极为罕见,死 亡人数之多为历史之最。灾难已经过去,但它留在柳州市民 心中激起的波澜却难以平息。
事情的发生让柳州市民的心灵上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他们纷纷对遇难者表示巨大的同情,对事故责任者表示无比 痛恨,市民自发向柳州红十字会捐款。79条生命,唤醒了柳 州市民逐渐淡漠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广西柳州“公交车坠江”特大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00年7月7日22时30分左右,柳州市一辆 公共汽车行驶在壶东大桥上,因雷雨击毁桥面路 灯电器设备,市政工程管理处施工队没有及时清 理路面施工隔离墩,司机在雷雨较大,看不清路 面和违章驾驶的情况下,载满乘客的公共汽车冲 破桥栏杆掉到柳江中,致使79名人员死亡,车辆 报废。
二、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00年7月7日晚,因雷雨大风使桥面及施工 现场照明灯熄灭无法施工的情况下,施工人员离开 现场后,桥面上留下5个水泥墩。22时许,于志华等 人路过桥面时,虽发展留置的水泥墩会成为事故隐 患,但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正确履行职责排除险情,当晚22时30分 左右,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公交车从30米 的高空掉入江中,79人死亡,公交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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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灵东大桥"2001. 6.8" 特大交通事故2001年6月8日凌晨1时40分,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东大桥上发生一起大客车坠落水库的特大交通事故。

这次事故造成车内司乘人员29人死亡(男17人,女12人),13人获救生还(其中2人轻伤、6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

事故发生后,参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1989年第34号令),自治区人民政府于6月日成立了自治区灵山县灵东大桥"6.8"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自治区调查组"),对该事故(以下简称"6.8"事故)迅速展开了调查。

根据桂政办发[2001]89号文的要求,自治区调查组由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王汉民任组长,自治区经贸委主任冯祖华、副主任邓于仁,自治区煤炭行业办主任郑兆安,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长赖和平,自治区交警总队队长于娃宪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经贸委安全生产局、自治区交警总队、自治区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监察厅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

在钦州市和灵山县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分析,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自治区调查组现已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6月7日上午11时,驾驶员邹家斌驾驶广西钦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汽车客运分公司的一辆大客车(桂林大宇牌普通双层卧铺客车,核载45人,车牌号为桂N-02991)从广东东莞市虎门车站出发开往广西钦州市。

12时30分左右到达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等客,18时到达广东省高要县初记饭店吃晚饭,饭后改由同车驾驶员谭意昌驾驶,22时到达广西岑溪市新兴饭店吃夜宵,随后又改由邹家斌驾驶。

8日凌晨1时40分,邹家斌驾驶大客车行至灵山县灵东水库大桥北端,经过省道20124线70KM + 600M 桥北端与路面连接的一凹陷路段时大客车突然发生剧烈颠簸,然后向右侧滑,冲上右侧旁边高0.25米的人行道,撞断大桥西面17.4米的护栏后坠落到距桥面8.15米、水深12米的水库中,造成29人死亡(男17人,女12人),8人受伤(均为男性)、车辆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车承包者李永禄在事故中死亡,驾驶员邹家斌受伤,副驾驶员谭意昌未受伤。

二、事故现场抢救、救治情况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了整个抢救工作迅速、有效地进行。

(一)附近群众和公安干警全力抢救落水乘客住在灵东大桥旁边的居民发现客车落水后,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下水营救落水旅客;灵山水库看护人员和迅速赶到现场的公安干警出动了巡逻艇抢救落水人员。

经过奋力营救,共救起了14名乘客,其中13人生还,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抢救工作迅速、有序1、钦州市委书记车荣福、市长李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军忍、副市长于祖毅,市公安局局长鄂延山、灵山县委书记杨海空,县长米光信等领导同志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组织了交通、民政、卫生、武警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共300多人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钦州市委书记车荣福在事故现场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立即成立" 6.8" 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康市长担任组长,并对抢救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划拨专项资金,做好善后处理。

2、6月8日清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李兆焯主席当即作出重要批示。

按李主席指示,周明甫副主席迅速率自治区公安厅陆炳华厅长和交警总队、交通厅、民政厅、自治区经贸委安全生产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于6月8日上午10时30分赶到现场。

周副主席传达了李主席的指示精神,并就如何做好事故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要继续打捞落水人员,当天晚上必须将大客车和遇难者打捞上岸;第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迅速展开事故调查;第三,认真、迅速地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3、正在我区进行督查指导工作的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于6月8日下午7时亲自赶到现场察看,指导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9日上午9时30分,王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事故汇报分析会,并就如何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作了具体指示:第一,继续做好打捞落水人员工作;第二,继续抓紧事故的调查,调查工作由自治区负责,市县要积极配合;第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四,市县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6月9日下午6时,公安部交管局陈洁副局长专程从北京赶到现场,指导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三)现场抢救工作进展顺利,中断交通迅速恢复针对灵山没有专业潜水员以及沉车水库水深的情况,现场指挥领导小组一方面迅速从灵山、钦州调来重型吊车开展抢救工作,另一方面通知钦州龙门港打捞队赶到现场,请求广州海洋救捞局北海分局打捞队赶来救援。

8日下午1时30分,沉车打捞工作正式开始,到下午5时,打捞出两具尸体;晚上约11时20分,事故车辆被打捞上桥面;9日凌晨0时15分,开展清理事故车辆上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从车上共找出15名遇难者遗体,至此共发现了18具遇难者尸体。

9日上午现场清理工作结束后,警戒工作解除,马上恢复通车。

同时,指挥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在现场周边水面搜寻。

9日全天搜寻未发现其他遇难者尸体。

10日晚有尸体浮出水面,至12日下午6时止在搜寻中陆续发现了11具遇难者尸体,之后再没有发现尸体。

15日水面搜寻工作结束。

(四)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负责,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在整个抢救过程中,一旦发现遇难者尸体就及时编号、登记、拍照、清查遗物,查明死者身份,送钦州殡仪馆安放,并尽快与查明的遇难者家属取得联系。

为了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灵山县从县直机关单位中抽调了190人组成思想工作组。

经过安抚和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善后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结束。

(五)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发生后,市、县公安交警在事发当时就控制了现场,并立即开展现场警戒和现场勘察工作。

按照自治区人政府的要求,自治区调查组副组长郑兆安率领自治区调查组一行迅速开赴钦州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组邀请了有关专家参与直接原因的技术测试,并进行了一系列技术鉴定。

三、肇事司机、车辆及其隶属公司的基本情况肇事司机邹家斌为钦州市客运分公司外聘驾驶员,男,34岁,钦州市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停薪留职人员,住灵山县陆屋镇二街。

1986年考取B证,1996年增驾A证,驾驶证号:452802*********,1997年领取营运客车驾驶员资格证,并经钦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合格聘用。

邹家斌曾于2001年1月16日在灵山县佛子镇供电所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灵山县客运公司桂N21092号大客车撞伤一名骑自行车的人。

事故车辆为桂林大宇GL6970W原厂卧铺大客车,核定载客45人,1997年11月购置新车入户,车主为钦州市汽车客运分公司。

2001年4月10日,李永禄与车主签署了承包协议。

该车按期经当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结果均合格。

钦州客运分公司编排的六月份该车二级维护日期为2001年6月6日,距上次二保间隔里程为13200公里(二保定额间隔里程为13000 -15000公里)。

该车按总公司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损险等险种。

钦州市汽车客运分公司是广西钦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基层单位,主营旅客运输。

分公司下属客运服务站共5个,现有建制车辆115台,其中快班车32台(含融资车9台),普通客车83台。

普通客车以发包的形式由私人承包经营,并签有协议书。

肇事车桂N-02991即为承包的客车之一,经营线路:钦州---虎门。

四、事发路段、大桥和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一)事发路段及灵东大桥事故现场位于省道20124线70公里+ 650米处(灵山县灵东大桥)。

该省道灵山县-浦北大江口路段于1998年初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2001年4月竣工。

全长32.1公里,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汽-20吨,挂-100吨。

建设单位为钦州市公路管理局,设计单位为广西交通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为广西区路桥总公司三处。

2001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该项工程进行了质量等级鉴定,评定为优良等级。

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其中有一条为:"大部分桥头存在跳车现象,尤其是灵东大桥石塘岸桥职下沉较为明显,已引起该桥台伸缩缝错台和人行道变形"。

2001年5月22日至23日,区、市、县竣工验收委员会对该工程进行了验收,并评定为优良工程,同意于2001年5月24日起交由钦州市公路管理局接管及养护。

对工程质量评定所提出的关问题,竣工验收委员会要求该工程指挥部抓紧处理、完善,于今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上,完成后交由钦州市公路管理局组织验收。

灵东水库大桥是灵山县---浦北县大江口路段改建工程的组成部分,开工时间为1998年8月8日,实际竣工时间为1999年12月。

从有关设计和施工资料来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来施工,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

2001年1月4日,工程指挥部曾对这段路面进行过修补。

(二)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从现场勘测到:灵东大桥北端与公路衔接处遗有路面凹陷一处,长为15.3米,,最深处达11.1厘米,距桥头北端伸缩缝线5.8米。

6月19日,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邀派出专家对事故现场道路实况进行了勘查,勘查结论为:灵东大桥桥头(上行)车道下沉明显已使竖向线型条件受损,应视为有较大缺陷,在一定条件下会对经由车辆的行车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公安交警部门还从现场勘查到:桥面上遗留有大客车右前轮胎印迹,起点距桥北端伸缩缝7.4米,起点及终点距西侧人行道 2.9米,印迹长1.8米。

在右前轮胎印迹终点处,遗留有右后轮胎印迹,往右前方延伸(按车辆行驶方向,下同),起点较清晰,中后段依稀可见,长为44.85米,起点距西侧人行道 2.9米,终点至人行道右边缘,其中在车行道上长23.2米,在人行道上长21.65米,桥北端伸缩缝往南32.2米- 33.62米的人行道立面有右前后轮壁的擦印。

在大客车右前轮胎印迹起点往南32.6米,距西侧人行道边1.6米处遗留有大客车左前轮胎印迹,往右前延伸,长20.3米,其中在车行道上长10.3米,在人行道上长10米。

左前轮胎印迹起点往南5.2米,距西侧人行道边1.03米处,遗留有左后轮外侧轮胎印迹,长5.1米,终点至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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