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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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背景医院的临时工是医疗卫生机构所雇佣的、临时担负医院后勤工作的人员。

由于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医院临时工的工作经常需要作出调整。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医院对临时工的管理经常出现问题。

为加强对医院临时工的管理,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医院临时工的管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经验,制定本规定。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规范医院临时工的招聘、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医院临时工管理制度,促进医院临时工合规化管理,维护医院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临时工服务质量,推进医学卫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临时工招聘、管理和服务。

管理制度临时工招聘1.医院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岗位要求,制定临时工招聘计划,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招聘。

2.医院应对临时工应聘者的个人资料和从业经历进行核实审查,并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档案。

临时工管理1.医院应为每位临时工开展培训,使其熟悉所担任工作内容和操作规程,提高工作素质和技能水平。

2.医院应为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合同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期满后,根据实际需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医院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未纳入医疗机构管理的人员,其工资待遇要有明确规定。

临时工应当允许参加工会组织。

临时工服务1.医院应严格规范临时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严禁临时工从事与其岗位无关的工作,严禁变相加班。

2.医院应及时对临时工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措施。

3.医院应健全临时工退休和离场制度,对符合退休条件的临时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退休处理,对离场临时工应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

执法依据本规定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时工的管理行为,保障医院临时工的权益,维护医院秩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招募、使用临时工的管理。

二、临时工用工方式医院使用临时工应当经过临时工本人同意,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临时工的劳动报酬。

三、临时工招聘与管理1.医院应当按照招聘程序,公开招聘临时工,确认其为合法用工,获得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

2.医院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和人员职业水平,合理安排临时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医院应当为临时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4.医院不得安排临时工从事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稳定、损害医院声誉等有害活动。

四、临时工劳动合同1.医院应当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等相关条款。

2.医院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工龄工资、应有的津贴、补贴及保险待遇等工资性收入。

3.医院应当定期为临时工做好工资结算单,存档备查,并在正式用工后归类至人事档案。

五、违规违纪的处理1.临时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可以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并按照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1)不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者长期缺勤的;(2)非法乱收费、索贿受贿、扩大药品销售、搞违规宣传等侵犯患者权益的;(3)涉嫌违法犯罪、从事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对于不严重违法违纪或者轻微违规行为,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扣发工资等处理措施。

六、附加条款1.每年十月份后,医院将在业务员工内部公示临时工招聘情况、使用情况以及离职情况。

2.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

七、生效时间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本次制定的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希望医院能够严格履行管理规定,提高医院用工质量和管理水平。

医院临时工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工的管理,保障医院和临时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时工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保安、后勤服务等岗位。

第三条医院临时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临时工的招聘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医院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

第五条招聘临时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二)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招聘条件;(三)组织面试,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考核;(四)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临时工录用后,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七条临时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第八条临时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爱护医院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三)维护医院秩序,保障医院正常运营;(四)保守医院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九条临时工的薪酬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第十条临时工享有以下福利:(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二)带薪年休假;(三)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四)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临时工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绩效评估、合同管理等。

第十二条医院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临时工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临时工因工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5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5篇)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

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

实行定额管理。

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

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

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____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

但应提前____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

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

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____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____年以下的临时工。

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

卫生系统临时工用暂行管理办法

卫生系统临时工用暂行管理办法

卫生系统临时工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篇:卫生系统临时工用暂行管理办法卫生系统临时工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临时用工人员的统一管理,切实规范临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临时用工因需设岗,从严把关,对可不设置的岗位一律不予设置。

第三条对临时用工的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确定用工标准,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四条医疗卫生单位编制有空缺,因工作需要聘用医卫类临时工的,应于每年月底之前将所缺临时岗位的数量、专业要求等上报县卫生局人事科,由局党委研究确定录用人员数量方案和招聘简章。

第五条卫生局人事科组织实施全系统临时用工的录用考试和考核。

局党委根据考试和考核成绩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和分配方案。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由县卫生局人事科办理临时用工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要重新按规定的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

对初次录用的临时用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试用期试用。

第七条本着“谁聘用谁出资”的原则,临时工的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临时工的工资标准,由聘用单位确定,可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

第二篇:绥德县和谐医院临时用工人员考勤暂行管理办法绥德县和谐医院临时用工人员考勤暂行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我院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制,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临时用工人员,是指与我院建立岗位合同未纳入正式工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但不包括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我院所有临时用工人员,必须认真自觉地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临时工的管理,提高人员管理效率和临时工工作质量,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聘用的全部临时工。

三、聘用程序
1.临时工聘用需在临时工聘用协议上签字。

2.由人事部门进行审核、登记录用情况。

并发放劳动合同、聘用通知书等相关合同。

四、工作布置
1.医院将依据需要布置临时工的工作,工作任务细节由主管部门来布置;
2.临时工不得自行决议加班或修改工作时间;
3.临时工必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勤;
4.假如临时工蓦地碰到无法履行的特别情况,必需提前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才可以请假。

五、工资与福利待遇
1.临时工的工资依照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进行计算;
2.临时工享有当天加班费以及人情本;
3.临时工可享受老年保险等社保福利待遇。

六、工作评价
1.临时工工作质量及态度将会被主管部门依据工作任务进行评价;
2.评价结果将影响临时工在下次任务调配中的优先级。

七、变更与停止
1.临时工工作任务变更或者提前解除的,工资将依照实际工作量支出;
2.假如临时工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将有权利立刻解除协议。

八、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医院。

2.本规定自发布起实施。

以上规定是一个医院如何管理临时工的制度,希望帮忙医院更好的管理聘用的临时工,以供给更高效地服务。

为了让临时工工作更加高效,确保医院运营正常。

医院临聘管理制度

医院临聘管理制度

医院临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聘用员工的管理,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聘员工包括:临时工、代发工资员工等临聘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聘人员。

第四条医院临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临聘管理由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第二章临聘流程第六条医院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

第七条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向医院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进行初审。

第八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医院确定录用人选。

第九条录用人员完成入职手续,签订临时工合同。

医院将录用人员信息录入员工档案。

第十条临聘人员工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结算。

代发工资员工的工资由医院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发放。

第三章临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临聘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临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缺勤。

第十三条医院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遵守医院的纪律规定。

第十四条医院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绩效情况确定续聘、调整或解除的决定。

第十五条医院未经批准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离职的临聘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临聘待遇第十六条医院根据临聘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因素确定临聘人员的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医院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施。

第十八条医院给予临聘人员享受医疗、伤害保险等相关待遇。

第十九条医院鼓励临聘人员参加员工培训和业务技能提升。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临聘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旨在规范医院临聘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临聘人员的考核与监督,提高临聘人员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希望全体临聘人员严格遵守。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临时工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时工的招聘、管理和福利待遇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招聘原则1.医院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安排临时工的数量和岗位。

2.招聘临时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任何人。

第四条临时工管理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临时工的权益和责任。

2.临时工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3.医院应当对临时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

4.医院应当建立临时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五条临时工福利待遇1.临时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保护待遇。

2.医院应当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包括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等。

3.临时工应当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

第六条临时工身份转正1.医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表现优秀的临时工调整为正式员工。

2.转正的临时工应当与其他正式员工一样,享受相同的待遇和权益。

第七条法律责任1.医院未按照本规定管理临时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临时工违反本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1.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在内部进行公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档对医院临时工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招聘原则、临时工管理、福利待遇、身份转正等方面的要求。

不仅有效地维护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还为医院提供了合规的临时工管理手段。

同时,医院应当注重临时工的培训和考核,以提升临时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

只有通过合理的管理和合理的待遇,才能保证医院获得高效的临时工队伍,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的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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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48
医院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通用版)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攀枝花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我院的制度化管理、落实定员、定岗、定职责,做到按规章办事,靠制度管人。

希望雇佣和被雇佣双方均应遵守本条例。

1、医院根据病区的编制床位数,及门诊各医技科室的实际需要,核准可雇用的临时工人数及工资奖金额。

实行定额管理。

即定人员数额,定工作职责、范围、定工资奖金数额。

病区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纳入病区成本核算项目。

超过部分由用工部门自负。

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对外招聘,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雇佣。

3、来我院工作的临时工必须携带三证(身份证、婚否证明和计
生证)及外来人员就业证,免冠照片三张到医院行政事务部建卡登记,办理用工手续。

4、被雇佣的临时工必须服从其工作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工作勤恳,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认真圆满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如在工作,生活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医院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以至解雇,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的工资及奖金发放,由各科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报考勤到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根据考勤发放工资,根据考核发放奖金,对不能完成工作量的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扣发奖金,甚至不发奖金。

6、用人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受雇临时工的表现有权解雇临时工,但应提前10天通知被解雇人,并按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和奖金,临时工也有权辞退自己的工作。

但应提前10天告知所在科室和行政事务部,否则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不发。

7、为了鼓励临时工干好工作,医院对受雇于我院的临时工,按
其工作的技术性质,连续服务的年限,拉开工资和奖金档次。

司机、水电工、锅炉、仪修、木工为技术工种,工资要高于普通临时工。

因工作表现好连续受雇于我院3年以上的其工资奖金要高于受雇3
年以下的临时工。

每年的各类临时工工资和奖金的档次,医院在年初要参照市、区内其他规模医院的情况,核定标准,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发放。

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临时工,院部将按本院正式职工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

奖励面为临时工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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