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办法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以及证件不符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工作和独立操作;遇有违章指挥和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情况,现场指挥、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均有权制止或停止使用设备。
第二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有一定技术业务能力的设备使用、维修人员,并保持这些人员相对稳定,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做到“三懂四会”(懂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各个设备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制订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到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
第三条、所有在用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施工单位《设备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包机制,搅拌站、柴油发电机组、、挖掘机、装载机、及其他运输设备等大型固定设备由施工单位落实到人,定人定机,责任到人。
第四条、认真规范填写运转日志、检修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没填、填写不规范情况,罚款 元, 天后复查,如未整改,加罚 元;对工作责任心强、设备使用维护得当、各种记录齐全、正常保持设备在完好状态正常运行,每半年奖励 元。
第五条、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规范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人机固定,保养保修”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和定保养;为了加强操作维护人员责任心,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机械设备操作维护奖罚制度如下:首先保证机械设备的外观清洁、完好、无缺损、做好使用后的清理、润滑、日常检查工作,设备不准带病运行,发现一次罚款 元, 天后复查,未整改,加罚 元。
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月,无人为原因(个人失职,脱岗,玩忽职守)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月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个季度,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奖励 元,人为原因影响 个季度内累计超过 小时,罚款 元;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年,无人为原因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除每季度奖励外,加奖 元。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管理,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本管理办法制定如下:一、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1.在施工前,需统一编制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于施工前履行备案手续。
2.设备领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需填写设备领用登记表。
3.设备领用人需在设备使用前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并填写设备检查记录。
4.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需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禁止进行超负荷使用、违规操作等行为。
5.设备使用期间,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机检修,并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
6.设备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需进行设备清洁和保养,并填写设备清洁和保养记录。
7.设备领用人需定期向设备管理人员提交设备使用报告,包括使用情况、故障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等。
二、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1.设备管理人员需定期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于每季度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保养人员进行,维修保养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需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设备清洁、润滑、调整等。
4.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需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需及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并进行维修处理。
5.设备维修保养人员需记录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内容、时间和结果,形成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
6.设备管理人员需定期对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核查和归档。
三、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责任1.设备领用人对所领用的设备的使用状况负有责任,并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经济使用。
2.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设备使用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和设备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
3.维修保养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责任由设备管理人员承担,如有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管理与控制管理办法

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管理与控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卡”(附件1),并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
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第三十一条各工区、梁场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各工区、梁场负责人、安装部部长、设备部部长、设备主管工程师等必须全过程进行监控。
第三十二条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转场时,必须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
施工架子队队长、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以及工区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现场把关。
对地基承载力有要求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过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转场。
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夜间安排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转场、移机。
第三十三条临近既有线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京铁师函【2009】700号文件和铁道部其他规定。
临近高压线、地下电缆、民居等构筑物作业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强制性规定。
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作业前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工区、梁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同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各项记录。
第三十五条强化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要结合设备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
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措施,防止限位、制动设施失灵以及重要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的措施的落实。
对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主要检查防颠覆、防溜逸、防侵限以及防止擅自上道的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第三十六条各工区梁场必须严格按照《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设备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施工架子队以及作业人员等各级安全责任。
同时按照规定的频次做好日常检查,并如实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巡查登记卡”(附件2)。
2023修正版施工机械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管理办法施工机械管理办法========================概述-施工机械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对于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施工机械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施工机械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一、施工机械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施工机械管理的首要原则,在施工机械管理中,要始终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出发点,加强对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管和维护。
2. 预防为主原则:施工机械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安全培训和事故隐患排查,预防施工机械的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 合理配置原则:施工机械管理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机械设备,确保施工机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与工程施工的需要相适应。
4. 合理使用原则:施工机械管理要求在施工现场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遵循机械设备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全面管理原则:施工机械管理要全面考虑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和更新等方面,实施全面的管理措施,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
二、施工机械管理的具体办法-1. 机械设备选型: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机械设备的性能需求,进行合理的机械设备选型和配置。
根据施工机械的种类和规格,编制机械设备清单,明确机械设备的数量和使用要求。
2. 机械设备采购:施工机械采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保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在采购过程中,要对机械设备的质量、性能和价格进行评估和比较,确保所购买的机械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机械设备入场验收:在机械设备进场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入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机械设备的制造厂家、型号和数量,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机械设备管理:对施工机械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建立机械设备档案,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维护保养计划,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024年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生产、使用、经营、维修等活动中的大型机械设备。
第三条大型机械设备是指体积较大、负荷能力较强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挖掘机、压路机等。
第四条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安全可靠。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
第七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零部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确保符合安全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对其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出具合格证书,并标明产品的技术参数和安全使用范围。
第九条生产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应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资料,并及时通知用户有关产品的安全升级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使用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高风险地区的大型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周边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维修管理第十四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可靠的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更换老化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十六条维修大型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维修记录和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身、设备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在施工期间,坚决杜绝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出现公众性、社会性、影响公司声誉的安全事件发生。
第四条坚决杜绝出现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车辆、质量、污染环境事故。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负主体责任。
第六条参建单位应设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设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专(兼)职监理工程师,履行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监督职责;施工单位应根据其承建工程规模和施工现场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明确机械管理部门或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施工机械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并组织建立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网络。
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程施工吊装中使用起重机械5台及以上的或工程合同价达到5千万元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使用起重机械5台以下的或工程合同价未达到5千万元的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二)输变电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机械的数量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o(三)特种设备专职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特点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等,制定、发布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设备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大型机械管理办法(正式文件)

遂渝工指〔2010〕32号关于发布《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及《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 号),为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特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办法主送:一、二、三项目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遂渝铁路二线工程指挥部2010年05月21日附件: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遂渝二线Ⅱ标铁路工程项目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管理安全和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及《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 号)制定。
第三条各项目部、架子队要高度重视设备管理。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修养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四条大型施工机械范围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2.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车、自卸汽车、钻机、混泥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遂渝二线Ⅱ标铁路工程各项目部及架子队。
第二章安全目标第六条建立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目标是:以人为本,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
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行车D类铁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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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施工机械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围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运梁车、提梁机、架桥机、移动模架、轮胎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铺轨机、长轨运输车、线路捣固车、线路稳定车、道岔捣固车、卸碴车、配碴整形车、立杆作业车、电气化架线车、恒力作业车、冷滑试验车、重型轨道车等。
3.其他大型设备:重型挖掘机、重型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载重汽车、自卸汽车、钻机、长螺旋钻机、钻探专用机具、锤击桩机、静压桩机、卷扬机、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输送车、通风机、凿岩台车、旋臂掘进机、锚杆台车、风动凿岩机等。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投入,对大型施工机械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2.指定专人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1)检查和纠正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大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
(1)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2)操作人员守则;
(3)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常规检查制度;
(6)维修保养及设备报废制度;
(7)租赁机械管理制度
(8)定期报检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0)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11)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大型机械设备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检查制度。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 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7.在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批准的施工等级、方案,配备相应的施工机械。
8.对起重吊装、铺轨、架梁、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9.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大型机械操作及监护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施工机械拒绝指挥和冒险作业,并向上级举报。
11.向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在大型施工机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保证施工需要和安全生产。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14.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要核查出租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实行制造许可制度。
对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对制造厂家的制造资质进行确认和审查,对不具备制造大型施工机械条件,没有获得相关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禁止使用其产品。
2.进场及转场登记许可制度。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48小时,转场前24小时向项目监理进行报验。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立大型施工机械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5.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大型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大型施工机械装拆及检测制度。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大型机械设备达到国
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7.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向大型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用品,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9.进场验收制度。
大型施工机械进场验收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逐机验收,并按照相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专门机构做好检验、检测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10.交接班签认制度。
大型施工机械在交接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强化大型施工机械安全过程控制,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
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措施,防止限位、制动设备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
对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主要检查“三项”设备使用情况及防颠覆、防溜逸、防侵限以及防止擅自上道的卡控措施的落实。
项目管理机构领导对管大型施工机械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工程、安质部长每季度至少巡查一遍。
设备、安全工程师每月
巡查一遍。
四、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严禁”。
1.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2.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
3.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
4.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