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精心整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落实行政管理职能职责并规范管理行为,保障机动车维修质量,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则。
定。
营。
摩托车维修企业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整车维修企业和维护小修企业。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订限制市场进入或者有利于封锁、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行政措施;不得利用行政职权实行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定点维修,干预消费者选择机动车维修企业;不得违犯国家规定,以协会名义向机动车维修企业收费或向机动车维修企业乱立收费项目。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利用办公场所、执法场所、大众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采取开辟专栏、竖立公示牌、使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将机动车维修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查询。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其明确应当执行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等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
不得违法附加其他限制性条件或自行降低有关开业条件。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受理、审查与行政许可机动车维修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行政许可决定的有关规定及文书等,按照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制订的《云南省机动车维(经营项目,应当与企业取得的行政许可内容一致。
禁止悬挂、张贴与经营许可不符的的业务宣传牌匾和广告。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企业或行业协会按照交通部规定样式制作(标志牌号由许可机关统一编制)。
(二)维修业务工作流程、受理程序及竣工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承诺及客户抱怨受理制度应当张贴公示。
(三)应设置客户投诉(意见)箱,并公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维修质量纠纷、服务质量申诉的投诉电话。
2024年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机动车行业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机动车维护、修理、维修救援和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机动车维修管理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第五条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故障诊断和检测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对机动车维修服务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和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积极发挥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作用,支持其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一节机动车维修经营分类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指向社会提供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维护、修理、维修救援等相关活动的企业或业户。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服务能力和经营车型种类实行分类许可。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分为汽车维修企业、摩托车维修企业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
汽车维修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和竣工检验能力不同分为一类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整车维修企业和三类专项维修企业(业户)。
整车维修企业可以根据许可项目,从事整车故障诊断、维护、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附件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合格证的使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未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附件: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承修单位章:电话:
出厂里程表示值:出厂日期:年月日。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讲解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讲解
一、绪论
二、维修制度
1、检验与维修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机动车检验和维修活动,符
合有关标准的机动车产品才能投入使用。
在检验与维修过程中,应仔细检
查机动车的车辆安全系统、发动机、燃油系统、变速箱、悬架系统及制动
系统等部件,以确保机动车的品质符合国家要求。
2、机动车检验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开展,以确保机动车按时
体检,达到安全行车的要求。
检验报告中,应准确记录机动车的检验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要及时处理,以保证机动车安全行车,维护公
众安全。
3、维修要按照有关的机动车维修标准技术规范,以保持机动车的使
用性能,确保其安全性能。
4、发动机维修主要是发动机的保养、除磷、改装等,确保发动机的
有效使用,降低发动机污染物的排放。
5、底盘维修主要是检查车轮、轴承及四轮打滑调整等,保证车辆安
全性能。
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管理制度模版

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的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维护、检验和报废管理工作。
二、车辆维护管理1. 车辆维护责任车辆维护责任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细化责任分工,并建立相关的人员配备和考核机制。
2. 维护计划制定每辆车辆都应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并于每年初进行维护计划的制定和审核。
维护计划应包括维护周期、维护内容和维护责任人等信息。
3. 维护记录在每次维护过程中,维护人员应及时记录维护情况,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结果等信息,并进行归档保存。
4. 维护资料管理公司应建立车辆维护资料档案,对车辆维护记录、维修记录、维修费用等资料进行管理,并设置相关访问权限。
三、车辆检验管理1. 检验周期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车辆检验周期,并及时通知车辆使用人员进行检验。
2. 检验项目车辆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动力系统检测、制动系统检测、灯光检测等项目,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检验人员培训公司应定期开展车辆检验人员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四、车辆报废管理1. 报废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制定车辆报废标准,并对超过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程序车辆报废程序包括申请报废、评估报废、审核报废、办理报废手续等环节,确保报废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 报废资产管理报废车辆应及时办理出库手续,进行资产处置,并在相关系统中更新资产信息。
五、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监督责任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2. 考核指标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应包括维护记录的完整性、维护任务的完成情况、检验合格率、报废程序的规范性等。
3. 绩效奖惩对于在车辆维护、检验、报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存在违规操作和管理不善的情况,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罚措施。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汽车维修服务承诺制度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3、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接车、维修、检验流程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联系或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签字挂账。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请托修方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台接待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守则流程1.doc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流程1精心整理附件2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一、适用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 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三、合格证的使用(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 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精心整理(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未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附件:《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0000000000存根托修方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维修类别维修合同编号出厂里程表示值该车按维修合同维修,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
质量检验员:(签字)承修单位:(盖章)进厂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托修方接车人:(签字)接车日期:年月日№:0000000000车属单位保管托修方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维修类别维修合同编号出厂里程表示值该车按维修合同维修,经检验合格,准予出厂。
质量检验员:(签字)承修单位:(盖章)进厂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托修方接车人:(签字)接车日期:年月日№:0000000000质量保证卡该车按维修合同进行维修,本厂对维修竣工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万公里或者()日。
2024年汽车维修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管理制度汽车维修管理制度1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
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
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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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
辆验收。
3、维修竣工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B565—2001)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
还必须要经
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