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6年岭门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农村小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财务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财务预算管理:农村小学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支项目和金额,并进行合理安排和调配。
2. 收费管理:农村小学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各类费用,并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公正,不得违规乱收费。
3. 资金管理:农村小学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的到位和使用,防止资金挪用和浪费。
4. 财务核算管理:农村小学应按照财务规则和制度,对收入、支出、财产、负债等进行规范的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财务报告管理:农村小学应按照相关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机构报送,接受审计和监督。
6. 内部控制管理:农村小学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
7. 财产管理:农村小学应建立健全财产登记、盘点、核实等制度,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8. 资金监督管理:农村小学应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机构的资金监督和审计,及时整改问题,保障资金使用合规。
9. 监督检查管理:农村小学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活动,保障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学校的财务安全和发展。
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资金的使用安全、合理、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支付、收支核算、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农村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证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化管理,保障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合理利用,营造良好的学校财务环境。
第四条农村小学应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等有关财经法规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教育体育局机关、我县教育系统国有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及各类附属教育产业(以下简称:教育系统各单位)。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校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学校发展和资金供给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遵循量入而出,服务教学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本单位的会计报表;依法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通过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依法管理各项收费,制止各种乱收费,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内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第五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
会计核算应当如实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并及时进行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对于拨入专款必须遵循专款专用原则。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备查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各学校应按月与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进行财务核对,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正,确保各项财务数据完整性、一致性。
第六条财务管理范围:本单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都属于本单位财务管理范围。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如:店面出租收入、利息收入、业务手续费收入、赞助费收入)、往来收入等各项收入管理和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
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季开学和秋季开学,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超过10000元大额经费开支,应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并报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
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1、审批权限一般性开支由校长决定;开支10000元以上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300元以下的开支各小学自主掌握。
2、审批程序(1)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1、会议费、活动费的管理(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参照茌财行[2016]6号关于印发《茌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按以下标准报销:到城区乘坐公共交通的,根据车票据实报销。
如开车到茌平城区,每车报销交通费50元,到比茌平城区远的乡镇,报销市内交通费70元;如需要开车到聊城,每车报销交通费市内50元。
早午晚伙食补助费按照分别10、20、20元予以报销(住宿的可报销晚上伙食补助)。
省内及省外的公出差旅费,参照茌财行[2016]8号关于印发《茌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规范乡中心小学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合法、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原则。
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费用的支出应当合理、经济、有效,足额拨付,不得浪费。
4.财务报表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
三、职责及权限1.校长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学校财务管理方案、决策和运行负最终权限和最终责任。
2.副校长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日常维护,包括准备、审核、审批、归档等。
3.收、支出人员负责学校各项收入、支出业务的登记核对、记录,保证资金账务清晰、准确无误。
4.审计员负责对学校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向校长、副校长报告。
四、财务管理程序1.预算管理学校在每一学年开始前,制定财务预算方案,校长审批后实施,并及时调整。
预算管理包括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考核、调整和财务报告编制等。
2.收款管理收款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款项的来源和凭证,并及时登记收据,发票等。
3.支出管理支出人员应当根据经费用途,挑选合适的支出渠道,切实做到经济、质量、效益三位一体。
4.报销管理报销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支出的凭证、票据,并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程序进行报销。
5.资产管理学校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程序进行资产的购置、领用、维护和报废等。
6.账务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账务管理制度,每月对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并定期进行会计账目的审核,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五、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学校校长所有。
以上即是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全文,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此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保证学校的财务管理体系科学、规范、规范化、透明化。
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校及其所属各部门、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际原则:以学校实际需要为依据,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4. 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分管副校长负责制,财务分管副校长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是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项目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学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筹集:学校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上级部门补助、学生学费、捐赠收入等。
2. 资金拨付:学校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 资金支付:学校资金支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
4. 资金结算:学校资金结算应实行日清月结,确保资金收支平衡。
5. 资金存储:学校资金存储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学校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预算编制:学校预算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来源,编制年度预算。
2. 预算审批:学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 预算执行:学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不得擅自改变预算安排。
4. 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九条学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 财务报告编制:学校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校长审核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财务事项;3. 严谨原则:严谨细致,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学校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2.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3.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年度预算;4. 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学校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执行预算计划,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须按程序报批。
第六条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八条学校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第九条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预算计划执行,严格控制非预算支出。
第十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租赁、维修等大额支出,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财务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每年应组织内部审计,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第五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资格,熟悉国家财务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中心小学全体教职工、财务人员及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四条遵循合法性原则,所有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五条遵循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六条遵循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遵循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向教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八条学校校长对本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财务部门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财务收支、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学校资金。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学校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第十四条学校各项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学校购买物品、支付费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七条学校资产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置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许可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六章会计核算第二十条学校会计核算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会计核算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十二条学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各项财经纪律。
二、学校财务工作必须贯彻勤俭办学和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原则。
三、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所有预算外资金由学校会计室统一收缴,集中管理。
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上解财政专户,不坐收坐支,严禁设立“小金库”。
四、学校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专款专用。
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资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五、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自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六、认真做好代办费的收支管理工作,坚持按规定标准收费,期初预收.期末分班分项目结算,将收支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多退少补。
七、原始凭证要合理.合法,支出单据报销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要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核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出纳会计有权拒付。
八、会计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出纳会计现金使用管理情况,杜绝白条抵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九、加强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查财务帐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帐册单据按年度装订编号,隔年移交学校档案室集中管理。
十一、本制度如有与《会计法》相抵触的条款,以《会计法》为准。
中心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合理、规范、高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2.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
3. 保障学校资金安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职责1. 校长负责学校的全面财务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2.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学校设立财务专用账户,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财务专用账户进行。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挤占。
(3)加强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登记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安全。
(4)定期进行财务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收入管理(1)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学费、杂费、捐赠、利息等。
(2)各项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准确。
3. 支出管理(1)学校支出按照预算执行,预算外支出必须经校长批准。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3)加强支出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4)建立健全支出核算制度,确保支出真实、准确。
4. 财务报告(1)学校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
(2)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财务审计小组,负责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审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中心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介绍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中心小学的财务管理,保证学校财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本文档将对中心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2. 财务管理人员中心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校长和专职会计师共同负责。
其中,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最高主管,负责对整个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专职会计师则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和记录。
3. 财务管理流程3.1 资金收支管理中心小学所有的资金收支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要定期统计、做好财务报表,并及时为各部门提供预算执行情况、收支情况及余额情况等有关财务信息。
3.2 财务审批管理中心小学所有财务支出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批,确保支出合法、合理、符合财务制度和规范。
3.3 财务核算管理中心小学的财务核算管理采用“双记录”方法,即所有收支事项都必须同时记录在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之中,以便于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3.4 财务监督管理中心小学的财务监督管理是指学校对财务承办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4. 财务管理实施规定4.1 预算管理规定中心小学的各部门必须在每年的学年初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控制支出,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公款,杜绝超额支出;同时,在预算执行周期结束后,还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
4.2 支付管理规定中心小学的支出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支付。
拟支付的款项和有关文件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付款。
4.3 收款管理规定中心小学的收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收取,并及时进行记录登记。
4.4 财务档案管理规定中心小学的财务档案必须建立、管理和保存完好,对涉及财务管理的各种文件、电子记录、票证等,必须及时归档,并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存储、维护和保管。
5.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中心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切实执行,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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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松岭门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执行《朝阳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保证我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1、加强财务管理。
中心小学和各小学做好财务预算,根据自校情况,量入为出。
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负债运行。
2、实行民主理财,继续实行联签制度。
条据由教研员、团队干部联签,也就是说:中心校的条据应有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经手人等四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帐,基层小学的条据要由基层小学校长和经手人签字后报到中心校,再由中心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签字后方能报销入帐。
3、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购置超过2万元的支出项目,首先是领导班子研究后,报请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是学校自有资金或专项资金,购买教学仪器设备要把购买计划上报教育局装备中心,经局党委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统一采购,否则不予以核销,凡是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朝阳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颁发的《朝阳县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维修项目管理办法》。
5、学校接待公务人员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学校财务账目不允许报销招待费。
6、中心小学下拨给各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150元的公用经费,这些资金用于解决各小学的值班费、电话费、电费、清理垃圾费、小项维修等零星开支。
余下资金由中心小学集中使用,为各小学解决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一般维修等大项支出。
7、学校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
凡是政策允许收费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中心小学一定做到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全部入帐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挤占代收代支资金,教辅材料款做到一学期一清。
不得出现赤字或结余。
凡是上级扶贫救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要健全。
8、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
中心校各小学要把本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公示一次。
对群众提出的异议,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9、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合理。
凡校长离任时,要对其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计,如在任职其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各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账簿,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11、加强对教辅材料资金的收支管理。
成立教辅材料审定小组。
凡是学校购买教辅材料,必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做好研究记录,做到阳光、公开、透明。
严禁暗箱操作,非正规渠道和个人私自定购。
否则追究校长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凡收取上来的材料费统一纳入学校财务帐目集中管理,不准存入非财务帐户或个人名下。
1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松岭门乡中心小学2014年3月1日2015松岭门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执行《朝阳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保证我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1、加强财务管理。
中心小学和各小学做好财务预算,根据自校情况,量入为出。
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负债运行。
2、实行民主理财,继续实行联签制度。
条据由教研员、团队干部联签,也就是说:中心校的条据应有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经手人等四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帐,基层小学的条据要由基层小学校长和经手人签字后报到中心校,再由中心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签字后方能报销入帐。
3、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购置超过2万元的支出项目,首先是领导班子研究后,报请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是学校自有资金或专项资金,购买教学仪器设备要把购买计划上报教育局装备中心,经局党委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统一采购,否则不予以核销,凡是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朝阳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颁发的《朝阳县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维修项目管理办法》。
5、学校接待公务人员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学校财务账目不允许报销招待费。
6、中心小学下拨给各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150元的公用经费,这些资金用于解决各小学的值班费、电话费、电费、清理垃圾费、小项维修等零星开支。
余下资金由中心小学集中使用,为各小学解决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一般维修等大项支出。
7、学校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
凡是政策允许收费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中心小学一定做到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全部入帐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挤占代收代支资金,教辅材料款做到一学期一清。
不得出现赤字或结余。
凡是上级扶贫救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要健全。
8、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
中心校各小学要把本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公示一次。
对群众提出的异议,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9、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合理。
凡校长离任时,要对其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计,如在任职其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各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账簿,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11、加强对教辅材料资金的收支管理。
成立教辅材料审定小组。
凡是学校购买教辅材料,必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做好研究记录,做到阳光、公开、透明。
严禁暗箱操作,非正规渠道和个人私自定购。
否则追究校长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凡收取上来的材料费统一纳入学校财务帐目集中管理,不准存入非财务帐户或个人名下。
1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松岭门乡中心小学2015年3月1日2016年松岭门乡中心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执行《朝阳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保证我乡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1、加强财务管理。
中心小学和各小学做好财务预算,根据自校情况,量入为出。
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负债运行。
2、实行民主理财,继续实行联签制度。
条据由教研员、团队干部联签,也就是说:中心校的条据应有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经手人等四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帐,基层小学的条据要由基层小学校长和经手人签字后报到中心校,再由中心校长、教研员、团队干部签字后方能报销入帐。
3、5000元以上,支出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购置超过2万元的支出项目,首先是领导班子研究后,报请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是学校自有资金或专项资金,购买教学仪器设备要把购买计划上报教育局装备中心,经局党委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统一采购,否则不予以核销,凡是学校计划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朝阳县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制定颁发的《朝阳县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维修项目管理办法》。
5、学校接待公务人员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学校财务账目不允许报销招待费。
6、中心小学下拨给各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公用经费,这些资金用于解决各小学的值班费、电话费、电费、清理垃圾费、小项维修等零星开支。
余下资金由中心小学集中使用,为各小学解决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一般维修等大项支出。
7、学校收入全部入帐,实行财务一本帐。
凡是政策允许收费项目以及代收代支项目,中心小学一定做到应收尽收,并将收入全部入帐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挤占代收代支资金,教辅材料款做到一学期一清。
不得出现赤字或结余。
凡是上级扶贫救助学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手续要健全。
8、学校财务要及时公开、公示。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
中心校各小学要把本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公示一次。
对群众提出的异议,学校主要领导要做出明确解释,阳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9、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教育经费收支合理。
凡校长离任时,要对其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严格的审计,如在任职其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各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账簿,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工作需要,存放个人手中的学校财产,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学校,对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查一次,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合理,且经过正常批准,切实做到帐物相符,严防学校财产流失。
11、加强对教辅材料资金的收支管理。
成立教辅材料审定小组。
凡是学校购买教辅材料,必须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做好研究记录,做到阳光、公开、透明。
严禁暗箱操作,非正规渠道和个人私自定购。
否则追究校长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凡收取上来的材料费统一纳入学校财务帐目集中管理,不准存入非财务帐户或个人名下。
1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松岭门乡中心小学2016年3月1日教辅材料审定小组名单组长:杨士军副组长:张全岗组员:褚广平、杨士玉张国福、高万里苏庆文、王辉祖立荣、杨焕玲张家猛、松岭门乡中心小学2014、3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