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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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工程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工程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我们需要明确工程居间合同的定义。

工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即居间服务提供者)与委托人(即工程项目的委托方)之间,就居间人提供工程项目信息、促成合同签订等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居间人在工程招投标、合同谈判等环节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帮助委托人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促成交易。

在制定最高收费标准时,我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居间服务费用应与居间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和服务效果相匹配,既不能过高以致于影响市场竞争,也不能过低以致于无法保障居间人的合法权益。

2. 透明性原则:居间服务费用的标准应当公开透明,让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够清晰地了解费用构成,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灵活性原则: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居间服务费用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项目的特殊需求。

基于以上原则,我们可以构建如下的工程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范本:一、居间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1. 固定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度,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服务费用。

2. 成功费:在居间人成功促成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成功费。

比例通常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二、居间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1. 预付款:在居间服务开始前,委托人需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用于保障居间人的前期投入。

2. 进度款:根据居间服务的进展情况,适时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项。

3. 结算款:在居间服务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后,结清剩余的服务费用。

三、其他相关条款:1. 违约责任:若居间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贷款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2)

贷款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2)

贷款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合同方详细信息:出借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借款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居间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第 1 章总则第 1.1 条目的本合同的目的在于规定居间人就其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居间服务而向借款人收取的最高收费标准。

第 1.2 条定义本合同中使用以下术语的含义:"贷款" 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入的一笔资金。

"居间服务" 指居间人代表借款人开展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借人介绍借款人;协助借款人申请贷款;谈判贷款条款。

"最高收费标准" 指居间人可向借款人收取的最高收费。

第 2 章最高收费标准第 2.1 条贷款金额最高收费标准根据贷款金额确定,如下:贷款金额在 [金额] 以下:最高收费不得超过贷款金额的 [百分比]%。

贷款金额在 [金额] 以上:最高收费不得超过贷款金额的 [百分比]%。

第 2.2 条服务费支付服务费应在贷款发放后 [天/周/月] 内支付给居间人。

第 3 章其他费用第 3.1 条其他费用禁止除本合同第 2 章规定的服务费外,居间人不得向借款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费;评估费;结算费。

第 4 章违约责任第 4.1 条违约构成以下行为构成违约:居间人收取超过本合同第 2 章规定的最高收费;居间人向借款人收取本合同第 3 章禁止的费用;居间人以欺诈、虚假陈述或其他非法方式获得贷款。

第 4.2 条违约后果对于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低于贷款金额 [百分比]% 的违约金。

第 5 章争议解决第 5.1 条协商合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第 5.2 条仲裁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机构] 提起仲裁。

仲裁将按照 [仲裁规则] 进行。

第 6 章其他条款第 6.1 条完整协议本合同构成合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之前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所有协议和陈述。

第 6.2 条修改本合同只能通过合同方书面协商修改。

2024行业潜规则居间费最高5%

2024行业潜规则居间费最高5%

2024行业潜规则居间费最高5%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背景1.2 合同目的1.3 适用范围第二章:定义与术语2.1 行业潜规则概述2.2 居间费定义2.3 相关术语解释第三章:居间费的确定与支付3.1 居间费的计算方法3.2 居间费的最高限额3.3 支付方式与条件第四章:居间服务内容与要求4.1 居间服务的范围4.2 居间服务的质量标准4.3 居间服务的义务与责任第五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 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5.2 居间方的权利与义务5.3 第三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6.1 合同的生效条件6.2 合同的变更程序6.3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的界定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第八章:争议解决机制8.1 争议解决的方式8.2 争议解决的程序8.3 适用法律与管辖第九章:附加条款9.1 特殊约定事项9.2 保密协议9.3 不可抗力条款第十章:合同签署10.1 签字栏10.2 签订时间10.3 签订地点第十一章:附件11.1 居间服务详细清单11.2 居间服务进度表11.3 其他相关文件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背景鉴于行业实践中存在未明确规定但被广泛认可的行为模式,即行业潜规则,本合同旨在明确其在居间服务中的适用性和限制。

1.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居间服务行为,确保居间费的合理性和透明性,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

1.3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所有涉及居间服务并受行业潜规则影响的交易活动。

第二章:定义与术语2.1 行业潜规则概述对行业潜规则的含义、特点及其在居间服务中的作用进行阐述。

2.2 居间费定义明确居间费的含义,包括其在交易中的功能和重要性。

2.3 相关术语解释对合同中出现的专有术语或关键词进行详细解释。

第三章:居间费的确定与支付3.1 居间费的计算方法详细说明居间费的计算公式和计费标准。

3.2 居间费的最高限额规定居间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5%。

2024年居间业务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协议版

2024年居间业务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居间业务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居间业务的定义与范围1.2 居间业务的收费标准1.3 居间业务收费标准的调整1.4 居间业务的最高限额2.1 居间业务的计算方式2.2 居间业务收费的支付方式2.3 居间业务收费的支付时间3.1 居间业务收费的优惠政策3.2 居间业务收费的减免情况3.3 居间业务收费的其他规定4.1 居间业务的违约责任4.2 居间业务纠纷的解决方式4.3 居间业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5.1 居间业务合同的有效期5.2 居间业务合同的续约条款5.3 居间业务合同的终止条件6.1 居间业务合同的变更6.2 居间业务合同的补充协议6.3 居间业务合同的附件7.1 居间业务合同的签署7.2 居间业务合同的生效7.3 居间业务合同的终止证明8.1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管8.2 居间业务合同的查阅与复制8.3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密条款9.1 居间业务合同的履行监督9.2 居间业务合同的履行报告9.3 居间业务合同的履行评估10.1 居间业务合同的争议解决10.2 居间业务合同的司法解释10.3 居间业务合同的国际管辖11.1 居间业务合同的适用法律11.2 居间业务合同的争议法律11.3 居间业务合同的调解与仲裁12.1 居间业务合同的税费承担12.2 居间业务合同的税收优惠政策12.3 居间业务合同的税务申报13.1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险责任13.2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险条款13.3 居间业务合同的保险理赔14.1 居间业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后的事宜14.2 居间业务合同的违约金计算14.3 居间业务合同的赔偿限额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居间业务的定义与范围1.1 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甲方作为中介方,为乙方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交易双方之间的介绍、协商、谈判等服务,以促成交易双方达成交易的目的。

2024版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爱问知识人

2024版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爱问知识人

2024版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爱问知识人合同编号:__________
居间合同
(最高收费标准)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居间服务内容
1.2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业务相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以促成业务的完成。

1.3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供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用
2.2 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业务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2)乙方提供居间服务未成功的,甲方无需支付居间费用。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3.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居间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居间费用。

4.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居间费用的10%。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居间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居间费最高标准是多少在进行各种交易和业务活动时,常常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居间服务,以促成交易的达成。

而居间费作为居间服务的报酬,也成为了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那么,居间费的最高标准是多少呢?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深入了解的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居间费的概念。

居间费是指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所获得的报酬,它是居间服务的一种形式。

居间服务是指在交易活动中,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协助交易双方进行信息传递、协商、促成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居间费的收取是合法的,但是其标准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规范。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居间费的最高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居间费的收取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

具体来说,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交易可能会有不同的最高标准。

例如,房地产交易中的居间费收取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不得超过交易总价的2%。

而金融行业、汽车销售等领域也都有相应的规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居间费的最高标准也会受到一定的调整,但总体来说,居间费的收取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再次,我们需要关注居间费最高标准的执行情况。

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是否存在一些居间人越界收取居间费的情况?是否存在一些交易双方对居间费标准存在争议的情况?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

在执行居间费最高标准的过程中,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行业自律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交易双方也需要对居间费的收取标准有清晰的认识,对于超出标准的收取行为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及时的维权行动。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居间费最高标准的调整和完善。

随着经济发展和交易活动的不断变化,居间费的最高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保障居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防止居间费的滥收滥用。

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密切关注居间费最高标准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以促进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居间费的最高标准是受到一定规范和限制的,需要我们在实际交易活动中加以关注和执行。

只有在规范的居间费收取标准下,交易活动才能更加公平、透明地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

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引言
1.1 目的和背景
1.2适用范围
1.3 定义及缩写
第二章:居间合同的基本要素
第一节:甲方和乙方的定义及义务
2.1甲方的定义及义务
2.2 乙方的定义及义务
第二节:收费方式和标准
2.3 收费方式
2.4 最高收费标准
第三章:居间合同的履行流程
第一节:流程步骤及时间节点
3.1 第一步
3.2 第二步
3.3第三步
第二节: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3.4违约责任
3.5 争议解决
第四章:其他条款
第一节:法律适用和管辖4.1 法律适用
4.2 管辖
第二节:附则
4.3 附则一
4.4 附则二
附件:
1.居间合同样本
2.相关附件一
3.相关附件二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居间合同:居间人与交易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合同,旨在促成
双方之间的交易和协议。

2.甲方:居间合同中担任居间人角色的一方。

3.乙方:居间合同中与甲方进行合作的交易双方。

4.收费方式:居间人根据居间服务的性质和程度,对乙方收取的
费用的方式。

5.最高收费标准:对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收费所制定的最高
上限。

6.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合同
约定的责任。

7.争议解决:当居间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解决争议的方式和途径。

8.法律适用:确定适用于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

9.管辖:处理与居间合同相关的争议的法院管辖区域。

本文档涉及附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居间费超过10%拆分居间合同

居间费超过10%拆分居间合同

居间费超过10%拆分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居间服务,就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某项目合作达成意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居间费拆分合同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乙方在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居间作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相应的居间费用。

考虑到居间服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当居间费超过10%时,双方同意对居间合同进行拆分,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二、居间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进行业务洽谈,提供市场信息和商业机会,协助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等。

三、居间费用及拆分1. 居间费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总居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拆分原则:当居间费超过总费用的10%时,双方同意按照实际服务内容、服务成果及贡献程度对居间费进行拆分。

3. 拆分方式:居间费拆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前期咨询费、中期协调费和后期成交费。

具体金额根据服务实际情况确定。

四、费用支付1.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2. 支付时间:甲方在收到第三方支付的款项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居间费用。

五、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高质量的居间服务,并确保乙方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居间费用。

3. 乙方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居间费用,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若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存在瑕疵或虚假信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作未能达成,乙方已付出的居间服务应得到合理补偿。

七、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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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最高收费标准篇一:居间合同--最全最标准板居间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居间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居间合同: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餐配送服务项目,与公司联系沟通,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工作餐配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服务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和情况下,只要本居间合同签订后甲方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甲方均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费用。

甲方与公司未签订书面的服务合同(合约),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3、甲方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由乙方协助、监督服务合同的有效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可靠;2. 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合作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三. 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和公司进行合作谈判;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合同。

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3. 如果居间成功, 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 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和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

甲方和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发生变更的,本居间合同期限也自行作出相应变更,确保与甲方和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五、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1、在甲方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每份配餐的居间费用。

即居间费用总额为:服务合同期限内甲方向戈尔公司配餐总份数×元。

2、居间费用以月结方式支付,自甲方正式履行配餐服务开始,甲方每月的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居间费用。

计算方式为:月配餐份数×元。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核算的每月配餐份数,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月配餐份数有异议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其与公司每月的对账单据等相关凭证,以便乙方核对。

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每月配餐份数少于实际份数,甲方需双倍支付短少部分的居间费用,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执行。

4、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号:开户行:用户名:六、责任条款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本合同第五条款中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合同内容向任何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需向乙方支付总居间费用的10%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甲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 3‰标准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本合同履行以(服务合同)签订为前提。

(1)服务合同因为不可抗力原因不成立时,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的,甲方只需支付给乙方服务合同开始履行至解除时的居间费用。

(2)服务合同成立后因甲方原因造成取消或解除时,本居间合同亦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和违约金,违约金与甲方支付给公司的违约金相同。

(3)服务合同成立后因公司原因造成取消或解除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只需支付给乙方服务合同开始履行至解除时的居间费用,乙方亦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依照服务合同条款的内容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如有纠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签字即行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邮件: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章):身份证复印件:传真:邮件:篇二:居间费用分配协议书居间费用分配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鉴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居间促成之间的居间,并由甲方作为授权代表与签订《居间合同》的事实,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居间费用的分配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书在所签订的所签订的居间合同生效后且在居间费用到账后生效。

居间费用由甲方按照与的居间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后,按照比例分配的方式对甲、乙、丙方进行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统一分配。

本协议经三方充分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协议签订地点:协议签订时间:篇三:居间合同、中介收费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材料一:买卖双方未完成房产过户中介仍收中介费受质疑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

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

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无需交中介费;如果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

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

中介承诺未兑现应退还中介费在北京版国五条政策落地前,为了避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曾掀起过一波购房高潮。

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

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

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

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无力承担。

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理由是中介在买房前曾承诺过可以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但最终并未兑现承诺。

但中介却以未能在新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是由于王先生的原因造成,拒不退还中介费。

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的中介费还能要得回来吗?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力博律师认为,在上述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而房地产中介又未兑现这一承诺,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如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

石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

但是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自己的社保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

在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

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力博律师认为,在这个案例中,买卖合同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中介机构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石先生自己造成的,他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卖方没收定金),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

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买房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XX年9月17日,郭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

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万元。

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计划也宣告“破产”。

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

因房子未买成,郭女士认为不应向中介支付,双方经协商未果,中介公司于XX年1月将郭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佣金2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郭女士通过居间方购房的合同目的并未实现,但中介公司已提供了一定的居间服务,可收取相应佣金,判决郭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6000元。

郭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二审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该案中,郭女士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与案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有权依据上述规定要求郭女士支付居间报酬。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居间合同,中介公司在促成郭女士与案外人买卖合同成立后,尚须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合同公证、见证、评估、产权过户、贷款、领取产证、交房等相关手续,在郭女士与案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客观上无需再履行该等义务,其有权主张的居间报酬相较于交易全部完成的情况,应当予以部分减免。

因此,一审法院结合该案具体情况,将居间报酬酌情确定为6000元并无不当。

故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

这也就造成了在上述案例中,有的买房人最终没能买到房子但还是得交纳中介费。

这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难接受和理解的。

因此,有人建议对市场上使用的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只有当完成过户后中介方可收取费用,如未能完成过户,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对此,中介方面提出异议,对于中介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完成过户的情况,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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