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8演示文稿1专利2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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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基础知识介绍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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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共34页。
实用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 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25页,共34页。
不具备实用性的情况
无再现性
违背自然规律 u 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u 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u 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无积极效果
第13页,共34页。
三、专利申请流程及授 权的实质性条件
第14页,共34页。
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制:
对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对专利实质性条件不进行审查。目 前完全实行形式审查制的国家极少。
1.保密审查制:授权前不公开。eg:美国、加拿大
实质审查制:
早期公开,迟延审查制:形审合格后 满18M即公开,但直到申请人提出申请时
发明和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
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 试验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等;
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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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共34页。
发明的
分类一
产品发明:最终表现形态是一种实物,eg:电灯;电话; “用途发明”仍属产品发明,eg:DDT(1874齐德勒;1937缪 勒)
第31页,共34页。
中国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与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一)请求书
(二)说明书摘要 (三)摘要附图 (四)权利要求书 (五)说明书
(六)说明书附图
(七)专利代理委托书
(一)请求书
(二)外观设计图片、照片 (三)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四)专利代理委托书

外观设计专利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范文摘要:1.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与特点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3.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与范围4.外观设计专利的范文示例正文:一、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与特点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它不同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更注重于产品的外观美感和创新性。

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以下特点:1.创新性:外观设计需要具有新颖性,即在申请日前,不属于现有设计的一部分。

2.实用性:外观设计需要具备实用性,即能够在工业上应用。

3.美感:外观设计需要具有美感,即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设计具有审美价值。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查找现有设计、确定设计主题等。

2.填写申请表:根据专利局的规定,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表。

3.提交申请材料:将申请表、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材料提交至专利局。

4.受理审查:专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5.实质审查:专利局对申请的设计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新颖性、实用性、美感等方面。

6.授权:如果审查通过,专利局将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三、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与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保护范围主要针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组合。

一旦外观设计专利被授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我国境内实施包括制造、销售、进口等在内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四、外观设计专利的范文示例以下是一个外观设计专利的范文示例:【名称】一种手机外壳外观设计【摘要】本发明涉及手机外壳领域,提供了一种具有美感和实用性的手机外壳设计。

【权利要求】1.一种手机外壳外观设计,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正面为曲面玻璃材质,背部为金属材质,金属背部采用渐变色处理,曲面玻璃与金属背部之间设有一圈金色金属边框。

知识产权专利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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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专利权客体
第四节 外观设计
1
一 外观设计的概念
❖ 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根据 我国《专利法》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 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
二 外观设计的特点
(一)外观设计的载体必须是相对独立的产品
相对独立的产品是能重复生产的产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 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和自然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 例:下面哪些是可以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
等省。遭遇此种经历的企业不止露露一家,许多
知名企业都有此经历。面对日益严重的侵权行为,
包装行业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19
20
案例介绍德国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公司)于2005
年在中国申请了多款圆珠笔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
2006年下半年被授予专利权。2007年底,德国公
司在中国市场发现两款圆珠笔的外观与专利产品
把、水杯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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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观设计保护的限制与权利
❖一 我国专利法关于外观设计保护 的限制与权利冲突的规定
18
我国《专利法》第23条第三款规定,授 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 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河北承德露露集团近来经常收到消费者的反映,
说他们在市场上购买的所谓“露露”牌杏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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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用新型产品必须以固定的立体形态存在; 而外观设计产品既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 平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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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观设计的保护
(一):外观设计的保护方式 (二):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13
(一):外观设计的保护方式
1、外观设计与美术作品区别
外观设计:是指对于产品的形状、图案、彩 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上应用的新设计。例如,一部手机的外观 被做成一个卡通人物,或者做成某种动物 的模样,那么它就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日期起10年。

知识产权 专利法2 ppt

知识产权 专利法2 ppt

【案情】 甲(被告)是一项关于包装容器的外观设计(如 图)专利权人,乙(原告)以被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无 效为由向专利行政部门提起无效审查。最终被做出原 告乙的请求不成立的审查决定。原告乙不服,以甲为 被告,向法院提起了撤销专利审查决定的诉讼。 行政审查本案外观设计专利时的主张认为“该外 观设计以横向的带状条纹以及文字等构成图形,且文 字自身图案也具有外观设计构成要素的创造性”,因 此在审查阶段侧重从文字的构成形态的创造性着手判 断外观设计的权利存在与否。 原告认为“涉案外观设计并没有图案化,不构成 外观设计,仅仅是单纯的文字本身,不构成外观设计 的要件。本案的CUP NOODLE的文字没有丧失 表明商品名称的功能,因此本案的外观设计不能被认 定为符合外观设计法第3条第2款及第2条第1款中 所要求的构成要件。



三、秘密外观设计
指在申请阶段,申请人可以将外观设计作为秘密, 并在一定的期间内不进行公开的一种对外观设计进行 保护的方式。 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外观设计容易受到商品流行的 影响,易被他人模仿。


四、关联外观设计

(一)关联外观设计的构成要件
关联外观设计是与原外观设计相关的设计,是同原外观设 计相近似的设计。原外观设计与关联外观设计由相同人拥 有。 1必须和原外观设计同日申请、在原外观设计公开日之 前进行申请。 2必须由同一个申请人提出申请。 3必须是和本外观设计类似的1个或者2个以上的外的构件组成的
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 体。 例如,对于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 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 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 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产品。 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申请人:XXX
专利名称:XXX外观设计专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外观设计,尤其是关于XXX的外观设计。

背景技术
在现代社会,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优秀
的外观设计可以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吸引力,使其在市场上更具竞
争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的外观设计,其主要特征如下:
(在这里详细描述设计的特征,包括形状、纹理、颜色等方面的
特点。

可以结合附图进行描述,从不同角度和视角展示设计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XXX外观设计的正面视图。

图2为XXX外观设计的侧面视图。

图3为XXX外观设计的背面视图。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添加更多附图,来展示不同视角下的设计特点。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发明具体实施的方式:
(在这里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制作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效果
通过该外观设计,我们可以明显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吸引力,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结论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的外观设计,其具有明显的创新和实用价值。

该外观设计将为相关产品带来更好的市场表现和用户体验,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在这里列出所有附图的标题和编号。


附注
(在这里添加任何适用的附注信息,如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

)以上就是本发明的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是为附图的一部分,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它除了作为专利权的保护文件外,亦供技术参考之用,其内容与附图共同定义本发明的范围。

专利基础知识培训演示文稿

专利基础知识培训演示文稿
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之外,发明人或设计人申请的 专利。
第十六页,共56页。
申请专利的权利及专利权的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 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及设计 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
第十七页,共56页。
第二部分 专利检索
第十九页,共56页。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第一次使用需安装说明书浏览器
输入关键字
单位名称
第二十页,共56页。
第二十一页,共56页。
将鼠标光标放于空格处,会出现检索提示
• 优点:官方数据库,提供的专利信息最准确、最全面、 更新最及时。
• 缺点:检索速度慢,关键词逻辑组合检索功能不强,下 载专利文件不方便(只能单页下载)。
类型
发明
保护对象
产品 方法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产品形状、结构 (包含电路结构

形状、图案、色 彩
年限
20年 10年
10年
申请过程
初审——实质审 查——授权
初审(形式审查 )——授权
初审(形式审查 )——授权
第十一页,共56页。
专利的申请费用
发明专利:
• 申请费(¥900)+实质审查费(¥2500)+第一年年费 (¥900)+专利登记、印刷费、印花税(¥255) =¥4555
3
公布(申请公开说明书)
实 审 ( 年 )
实用新型专利
初步审查(1年左右)
外观设计专利
初步审查(1年左右)
授予专利权
13
第十三页,共56页。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是 :

专利知识介绍课件

专利知识介绍课件一、概览欢迎来到我们的课件世界,今天我们将一起走进专利知识的奇妙殿堂。

在这个段落里,我要给大家一个整体的专利知识概览,带大家初步了解专利究竟是个啥。

你们是不是有时候觉得专利听起来很高大上,感觉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呢?其实不然专利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息息相关。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专利,简单来说专利就是一项发明或者创意被法律保护起来,其他人就不能随意使用或者模仿了。

这就像是你发明了一种新的玩具,你给它申请了专利,别人就不能随便生产或者抄袭这个玩具了。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决定其他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触你的创意并从中获利。

所以呀专利就是我们创新精神的守护者,了解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专利其实不仅仅是科学家的专属领域,普通人只要有好的创意或发明都可以去申请专利保护。

比如有时候你可能因为一个小小的生活创意而发现了一种全新的东西,只要你觉得有创新的元素在里面,你就可以考虑申请专利了。

接下来呢我们会更深入地探讨专利的种类、申请流程以及它在我们生活中的实际应用案例等等。

让我们一起揭开专利的神秘面纱吧!1. 专利的基本概念想象一下你的创意就像一颗种子,需要阳光和雨露来滋养。

专利就像是给这颗种子上的一个保护罩,让它在成长的道路上少受风雨的侵袭。

有了专利保护,你的创意或者发明就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防止他人随意使用或者复制你的成果。

这样你的努力和创新就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那么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申请专利呢?简单来说只要是新颖、有创造性并且有实用性的技术点子或产品,都可以考虑申请专利。

比如你发明了一个全新的手机功能或者是一个改善生活的小工具,只要符合法律要求,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2. 专利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科技等领域的作用说到专利你可能首先想到的是一些高科技的东西,但其实专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科技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你知道吗每一项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技术或产品,背后都可能有专利的身影。

专 利 法PPT模板

2.专利权人的义务 (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 (2)不得滥用专利权。
三、专利权的取得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1.单一性原则; 2.申请在先原则; 3.优先权原则; 4.书面原则。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条件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 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对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 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 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非专利 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职务发明创造中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属的单位; 3.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4.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继受人; 5.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
(二)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三)专利权的内容
1.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2)许可使用权; (3)专利转让权; (4)请求保护权。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以下3种情形下的强制许可。
1.依照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的申请给予的强制许可 根据《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 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 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 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 利的强制许可。这种强制许可的具体情形包括:① 专利权 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② 专 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 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

2011年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是我国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工作流程,保障专利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外观设计的概念、申请条件、审查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帮助您更全面地了解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所涵盖的内容。

1. 外观设计的概念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形、色彩、纹样、图案以及其组合所形成的具有审美感和可实现的新颖性的特征。

在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中,对外观设计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界定,强调了外观设计的审美性和新颖性,这对于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 申请条件根据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和显著性,即不能与现有产品有显著差异;外观设计必须具有工业适用性,即能够在工业生产中加以利用;外观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了解这些申请条件有助于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更好地把握申请的要点,提高申请成功率。

3. 审查程序在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中,详细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授权审查等环节。

在初步审查中,审查人员主要针对申请文件的规范性、合格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在实质审查中,审查人员主要对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进行审查;在授权审查中,审查人员则对通过实质审查的专利进行最终的授权审查。

了解审查程序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申请进度,并加以配合。

4. 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对外观设计的概念、申请条件和审查程序进行详细规定外,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还提及了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专利审查指南》等。

了解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更好地把握相关的法律依据,提高申请质量和效率。

总结回顾2011年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的概念、申请条件、审查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

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外观设计)一、概述本文旨在介绍2011版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中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中,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审查。

三、申请文件的准备1.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明确表明申请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包含对于外观设计的具体描述和要求。

同时,申请书还需要提供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附图,并在附图上标记各个主要视图。

2. 图纸和照片申请人需要提供外观设计的图纸和照片,以展示其设计特点和外观表现。

图纸应当使用规定的尺寸和比例,清晰展示外观设计的各个方面和细节。

3. 说明书说明书应当对外观设计的特点进行详细描述,说明其与现有设计的差异和创新之处。

说明书还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使用目的和功能,以及与实用性专利的区别。

四、审查程序1. 形式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首先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包括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的检查。

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审查员将通知申请人补正。

2. 实质审查经过形式审查合格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审查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指南,对申请的外观设计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有创新性和显著性。

3. 通知和答复审查员将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该通知,提供针对审查意见的回应和解释。

4. 召开答辩会议在一些情况下,审查员可能需要召开答辩会议,与申请人进一步讨论申请的外观设计以及相关审查意见。

答辩会议的结果将作为审查决定的参考。

五、授权和公告经过审查并满足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观设计专利将获得授权,并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授权后,申请人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颁发。

六、其他事项1. 异议和复审对于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任何人都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复审。

异议和复审程序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进行。

2. 法律依据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审查的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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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中国单位或 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 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 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 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 之日起生效。
主体:共同发明人一方转让共有专利申请权、专 利权的,应协商一致,按照共有财产的处理原则 办理,其他共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 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 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 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于可生将专利号为ZL022120270的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给 案外人李某,张明森、张云德提出异议,认为,他们与于 可生、于显阳四人合伙经营平度市店子镇永和铸造厂,实 用新型的权利人应为张明庆等人,专利权应归张明森、张 云德、于可生、于显阳四人共有,于某擅自处分专利权无 效。于可生认为,张明森、张云德、于可生、于显阳并非 合伙关系,ZL022120270的实用新型专利是于可生研制 的,专利权应属于可生。张明庆是平度市店子镇永和铸造 厂的技术员,本案中,张明森、张云德没有能够证明张明 庆等人是涉案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在张明森、张云德、于 可生、于显阳四人解除了合伙经营平度市店子镇永和铸造 厂之后,于某生产、销售了炉具。
第三,新颖性判断的主体应从消费者角度 出发。
审查者
同行业的技术人员、使用人
使用产品的消费者: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 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不同种类的产品 有不同的消费群体。
2004年8月10日,专利复审委作出第6335号无效宣告审 查决定。该无效宣告涉及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8 月21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路灯(飞行船)”的外观设 计专利(下称专利一),其申请号是02306975.9,申请 日是2002年4月4日,专利权人是宁波某灯具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被请求人)。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 手续”。专利法实施条例将审批单位进一 步明确为商务部和科技部。国务院的《技 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将技术分为三种类型: 禁止出口的技术(即不得出口的技术)、 限制出口的技术(即必须经过商务部许可 才能出口的技术)、以及自由出口的技术 (前两类以外的技术)。规定对于自由出 口的技术,只需要进行登记管理而不需要 审批。
一个动物形状的“钟”的外观设计图能明 确的表示这是一种钟的形状、色彩和图案 或其结合;
当这种动物形状的设计被用作笔筒和玩具 时。
其次,虽然不同类别,但消费者易混同的 产品类别
一项作为“台历”的外观设计和一项作为“台式 笔记本”的外观设计在外观设计分类上会被划分 为两类产品的,但在市场上,这两种产品则往往 会被消费者认为是“同类产品”,这是因为这两 种产品都是放置在桌子上并具有相同的记事功能。
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知名商品 的装潢专有权等
许某于2000年3月22日申请了名称为“瓶贴 (1)”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0年11月29 日获得授权。拜尔斯道夫公司(简称“拜尔公 司”)于2001年10月9日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 宣告请求,认为,拜尔公司已经举证证明了注册 商标的公开时间是1997年4月21日,早于本专利 申请日,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注册商标是作为 瓶贴使用的。专利复审委应当就本案专利外观设 计与拜尔公司作为商标注册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 或者相近似作出判断。专利复审委和一审法院不 加区别地认为不能将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相比对 是不正确的。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审查 决定无效。
(二)“创造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 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 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B.年丰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效力案,原告设计的 专利名称为“标贴”的外观设计专利,本专利明确为保护 色。请求人(被告)提交的对比文件是在线公开的黑白广 告照片。本专利用于用食用调和油,对比文件用于金龙鱼 调和油。复审委员会认为,虽然对比文件的贴标只显示了 黑白的颜色,但是其主要的设计图案和色彩在国内市场已 经广为人知,本专利与对比文件二者实践使用的色彩是近 似的。况且对比图案题材所表现的明暗色彩变化与本专利 的色彩变化相同,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在不同时间和地 域观察二者标贴,在视觉上易产生误认两标贴在文字排列、 字体布局基本相同,没有明显的差别。
方法专利的实施:
(1)使用专利方法:是指为达到该方法发 明的本来目的或效果而使用。专利方法既 可以是产品的制造方法,也可以是产品的 使用方法,以及其他方法。无论何种方法, 只要取得专利权,就受到法律保护。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了该方 法,就构成使用专利方法的侵权行为。
(2) 使用、销售、进口依专利方法直接 获得的产品 当专利方法是一种制造产品的方法时,
外观设计可专利的条件
(一)新颖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 设计。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 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2)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 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 专利文件中;
注意问题: 第一,适用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日前6个月内: 在国际家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未经权利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销售或者许诺专利产品:
指将专利产品在市场上进行买卖。销售行为 不问产品来源,这里所涉及的产品可能是 专利权人制造的,也可能是未经专利权人 许可的的人制造的,也可能是进口的,只 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了专利产品, 就构成销售产品的侵权行为。
销售行为还包括许诺销售,买卖之前的要 约、展览、为提供销售而进行的储存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普通公众对路灯类产品不能接触, 也不直接消费,故将该类产品的消费群体定位于 从事路灯制造、销售、购买和安装人员,细微差 别可以识别。二审法院认为,不符合《审查指南》 对判断主体的规定。对本案而言,路灯产品的设 计空间并未受到限制,两专利在使用状态下反映 的主视图整体设计之间差别并不明显,局部细微 的差异不足以影响视觉效果,容易使消费者对两 个产品产生混淆和误认,两专利之间属于相近似 的外观设计。
转让方式:买卖;是专利权人按照类似买 卖合同的方式将专利权“出售”给他人。 出让人即专利权人将专利权转移给受让人 所有或者持有,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通过其他方式转让专利权,例如通过赠与 或者互易、质押、出资的方式将专利权转 让他人。
转让的有效条件:
程序: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 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 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是专利权人的一项义 务,即专利权人必须在专利产品上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 利号。
不仅使用该方法制造该产品本身是受保护 的行为,而且使用、销售、进口依该专利 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是受保护的行为。 有关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的原则也 适用于使用、销售、进口依专利方法直接 获得的产品。
案例:2005年6月某锦汉公司获得蚊香成 型分子方法专利。2006年日用品公司接受 红日升公司的委托代为销售新型生物蚊香。 锦汉公司提出,红日升公司生产蚊香使用 了其获得专利的蚊香成型分子技术,未有 经过他们的授权。要求停止销售,返还销 售利润。
第二,外观设计之间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比较范围,应以整 体上是否已被消费者混同为原则。以保护权利人市场的独 占地位为目的。
识别标准:应以外观设计应用的同类产品为限,即被申请 的外观设计能否在同类产品中相互区别同外观设计产品:
首先,包括《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同类产品。《国 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的分类依据, 对于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首先要看该外观设计专利 在申请专利时所在的产品分类,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某项 外观设计专利不属于同一产品类别,其用途和功能肯定有 所不一样,那么这两种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是不会使消费者 造成混淆的。
第六章 专利权人的权利及其限制
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一定时期内,一定地域
里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包 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 进口权。从权利效力看,包括自己实施和 禁止他人实施两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产品专利的实施: 制造专利产品:只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制造了专利产品,就构成制造产品的侵权 行为,而不问采用了什么样的生产方法, 生产规模的大小和制造数量的多少,也不 问制造行为发生在国内的什么地方。
使用专利产品 :所谓使用专利产品,是指专利产 品按照其用途得到了应用。一件产品可能会有多 种用途,也可以多次使用。不论在产品的哪种用 途上使用,也不论是一次使用还是连续反复使用, 只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了专利产品就构 成使用产品的侵权行为。使用专利产品既包括单 独使用,也包括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而使用。例 如,专利产品是一台织布机,就可以单独使用来 织布,专利产品是一件气化器,就可以作为汽车 的部件而使用。
2003年7月25日A某(下称请求人)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专 利一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专利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2年3月6日授权公告的01343627.9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二)形状相近似,二者均为路灯,属相同种类产品。 专利一整体为前低后高的贝壳形,从上到下共有四层,各 层形状为类瓜子形;专利二同样为前低后高的贝壳形,分 为四层,各层形状为类瓜子形,不同的是后者曲线更为圆 滑一些。可以看出,二者的设计构思相同,外形相近似。
路灯案:二审法院认为,对本案而言,路 灯产品的设计空间并未受到限制,两专利 在使用状态下反映的主视图整体设计之间 差别并不明显,局部细微的差异不足以影 响视觉效果,容易使消费者对两个产品产 生混淆和误认,两专利之间属于相近似的 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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