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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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工程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部内部事务管理,包括人员、设备、资金的管理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条电力工程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电力工程部负责对公司的电力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条电力工程部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电力工程部设部长一人,由公司任命,对电力工程部的日常工作负责。

第七条电力工程部根据业务需要设立若干个部门,具体部门设置由部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八条电力工程部设立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员等职位,各岗位职责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电力工程部实行人员任免制度,通过考核评定资格后方可录用。

第十条电力工程部对员工定期进行业绩考核,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部实行绩效奖励制度,对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约谈或处罚。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电力工程部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部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按计划进行设备检修和更换。

第十四条对于部门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操作和记录。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电力工程部应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管理资金,做到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电力工程部应编制年度预算,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对于部门经费的使用,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六章工作流程第十八条电力工程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电力工程部应及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电力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电力工程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范本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范本

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范本1.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XX电力工程,施工地点位于XX地区。

工程总体规模为XX,主要包括电缆敷设、变压器安装、线路架设等工作。

为保证施工过程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范本。

2. 安全责任2.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的全面安全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2 安全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3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有安全责任,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 安全培训3.1 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3.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3.3 安全员负责安排安全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4. 现场安全检查4.1 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2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用电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安全等。

4.3 安全员应制定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

5. 安全防护5.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5.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牌和安全警戒线。

5.3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网、警示灯等,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6. 危险作业管理6.1 对于高处作业、电缆敷设等危险作业,必须事先进行详细的方案编制,并经专业人员审核。

6.2 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6.3 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确保安全操作。

7. 应急预案7.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7.2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了解人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7.3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设备和急救药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8. 安全会议8.1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8.2 安全会议应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

8.3 安全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5篇范文]》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5篇范文]》

《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5篇范文]》第一篇: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q/企业标准q/xx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xx-xx发布xx-xx小四发布q/xx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职责..............................................................................14.14.24.34.4公司工程建设部管理职责........................................................1建设管理单位管理职责..........................................................2质量监督部门职责。

............................................................2参建单位责任 (2)5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45.1本标准所依据的流程............................................................45.2总则..........................................................................45.2.1管理理念..................................................................45.2.2组织运行..................................................................45.3基建质量目标..................................................................45.3.1公司质量目标..............................................................55.3.2建设管理单位质量目标......................................................55.3.3工程项目质量目标..........................................................55.4基建质量综合管理..............................................................55.4.1质量年度策划..............................................................55.4.2质量教育培训..............................................................55.4.3质量工作例会..............................................................65.4.4质量检查与验收............................................................65.4.5质量事件的报告和处理......................................................75.4.6质量信息管理..............................................................75.5工程项目质量管理..............................................................75.5.1项目前期阶段质量管理......................................................75.5.2工程前期阶段质量管理......................................................75.5.3工程建设阶段质量管理......................................................85.5.4工程移交后质量管理.......................................................105.6考核与奖惩...................................................................105.6.1考核内容及方法...........................................................105.6.2表彰和奖励...............................................................115.6.3处罚.....................................................................115.7附则.........................................................................125.7.1本规定由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12)iq/xx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 (13)iiq/xx前言本标准是按照dl/t800-xx标准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

电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电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电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的领导,制定施工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同时负责协调内外部关系,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 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工程技术指导,包括施工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制定及优化、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等。

3. 安全质量监督员对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二、施工现场管理1. 场地布置合理规划施工用地,明确材料堆放区、机械设备区、生活区等功能分区,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2. 施工作业按照施工计划和技术规范进行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质量控制1. 材料管理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过严格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材料一律禁止使用。

2. 工序控制每一道工序都需进行自检、互检、专检,确保各工序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成品保护对已完工部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在后续施工中受到损害。

四、环境保护1. 环境影响评估施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2. 污染防控严格控制噪音、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

3. 废弃物处理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信息管理与沟通1. 信息记录详细记录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为工程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2.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流通顺畅,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总结与改进1. 工程总结项目结束后,组织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

2. 持续改进根据总结结果,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施工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是指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准则。

它涵盖了从施工预备、施工过程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涉及施工技术、质量、平安、成本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能够根据规范、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平安,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以下是有关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1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工程有限公司一、工程名称:项目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三、工程内容: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四、工程造价:兀(—元)五、双方责任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需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需供应便利,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藏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全都同意于工程托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担当。

八、付款方式: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其余—%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⑴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项目部工程部做好临时用电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

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____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1)配电箱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

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

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力工程施工中各类岗位的人员,包括工程经理、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严格执行。

三、安全制度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清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2)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安全规范;(3)施工前要对所需施工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的使用安全。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2)施工现场要设立专门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3)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应急救援装备,保证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处置;(4)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杜绝乱堆乱放现象,防止因为杂物导致的事故。

3. 施工结束后的安全整理(1)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和清扫,确保施工区域安全;(2)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故障设备,确保设备安全;(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验收,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整理报告,备案存档。

四、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当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2. 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对本职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纠正;3. 各类岗位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规定,自觉维护公司的安全形象,避免发生事故。

五、安全奖惩措施1. 对于遵守安全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人员,可以给予表扬、奖励;2. 对于违反安全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人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六、附则本安全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则由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的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管理原则,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和事故调查。

第七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等各个环节,工程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实施。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整理工程资料,做好工程交接工作,确保工程后期维护及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管理监督台账,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五章工程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应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及时整改工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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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公司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行为,优化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保证公司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设计意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总公司审批的通过公司招标的土建、安装、技改等工程项目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的法规、文件。

第四条施工承包单位除执行本制度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项目管理第五条工程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二)项目经理资质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不得擅离职守。

(三)项目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营造和谐的施工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职能部门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权向建设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八条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包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有关资料。

监理机构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之处承包单位应进行整改。

第九条承包单位应坚持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并报送监理机构审批;(二)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需对其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监理机构进行审核,签认后方可实施;(三)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始进行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完成该项工程的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的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机构审查,认可批准后方能实施;(四)承包单位应针对季节编制详细的可行的施工方案,如雨季、冬期施工方案等。

(五)每一分项工程开始前,均要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实施,应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未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对建设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部进行审核,经批准后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同时做好其它基准的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对进场的拟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按程序进行自检和报验。

(一)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设备,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采购,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同时应提供齐全有效的质量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等,对于重要的材料,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于本工程;(二)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厂;(三)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四)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承包人应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后果及费用;(五)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材料代换,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认可后方能使用;(六)承包人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挠推委。

(七)材料构配件存放和保管(比如钢筋防锈、水泥防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有序分类堆放;(八)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应按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及计量器具应进行报验,经监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第十四条承包单位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权威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书,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等相关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具体办法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应到位,包括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及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必须在岗;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能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工期拖延。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应认真按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得报监理工程师;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工程具备隐蔽和中间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机构验收,同时应通知建设方和质监部门检查验收,经同意后,方可隐蔽。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旁站监理方案,应当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二十一条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第二十二条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目标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监理机构和建设方进行审批,并有保证实施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实时实地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的进度状况。

第二十五条工程施工每一节点,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对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等影响因素进行合理的配置和调整。

第二十六条承包单位应在每周工地监理例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周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周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在每月25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方和监理机构上报月进度计划,内容应包括: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如有未完工程,应说明原因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下月工作安排等。

第二十八承包人应监理机构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当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五章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量签证管理根据工程施工要求,为使工程顺利达标竣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工程量准确可靠,本着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需由施工方提出申请,由甲方项目实施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现场验收签证确认。

(1)工程报验时,施工单位必须备齐相关验收资料,资料内容必须齐全、真实、清楚且与现场相符。

(2)报验之前针对验收项目必须严格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验,以保证一次验收通过率,从而达到加快施工进度的目的。

(3)现场验收过程中相关部门人员必须齐全,以便于加快对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处理。

(4)施工单位针对关验收人员在现场验收过程中所提出质量问题,必须拿出处理方案(所需时间、劳动力安排、施工整改负责人、质量部复验时间),在一小时之内必须以文字方式报工程现场实施小组,以加快落实质量问题,确保工序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

(5)施工单位如在节假日有验收项目的,必须提前一天将相关资料及验收计划报至工程现场实施小组。

各施工单位如在17时之后有验收项目的,必须在当日16时之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现场管理小组提前安排验收。

(6)验收完毕,相关专业参加验收人员汇签认可之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第六章设计变更管理第二十九条承包单位未经发包人及监理部同意不得对工程设计随意变更。

如果由于承包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而导致的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条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三十一条工程设计变更应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由承包方或发包方提出,报监理部批准同意,在经设计部门确认无问题后,由设计部门出具变更图纸,现场出具变更通知单,方可实施变更工作。

第七章工程暂停令第三十二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理部根据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出现下列情况者,将下发工程暂停指令:(一)施工作业活动存在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二)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三)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异常的;(四)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的;(五)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问题,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问题继续发展下;(六)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七)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八)实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九)擅自使用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十)不服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管理的。

(十一)其它发生需要暂停施工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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