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燃气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文档

燃气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设施建设管理,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燃气设施的建设管理,包括燃气管道、调压设备、储气设备等燃气设施的建设。
第三条燃气设施建设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管为重、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建设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燃气设施建设管理部门,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及设施。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对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燃气设施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燃气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指导,科学设计、合理选址、符合规划,保证施工安全。
第七条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前,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相应的建设许可证。
第八条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条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燃气设施的建设、改造、延长使用年限等,均需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二章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第十一条燃气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燃气设施的验收、使用登记等手续。
第十二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安全监控,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和人员,及时监测燃气设施的运行情况,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燃气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模版

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燃气设施检修对于保障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确保检修作业的高效、安全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模板。
二、目的本规定模板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管理,确保检修作业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燃气设施的运行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模板适用于所有涉及燃气设施检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燃气公司、燃气设施检修工作人员等。
四、主要内容1. 检修计划的制定1.1 检修计划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1.2 检修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检修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检修作业的顺利进行。
1.3 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具体内容、工作任务、人员配备等信息。
2. 检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2.1 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修工作。
2.2 检修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实际操作经验。
2.3 检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水平和技能。
3. 安全措施的落实3.1 在进行检修作业前,应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3.2 检修现场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保持通畅的疏散通道。
3.3 检修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
3.4 检修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
4. 检修记录的完整和及时性4.1 检修作业应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检修设备的情况和检修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4.2 检修记录应按照规定内容和格式填写,内容包括检修设备的编号、检修内容、检修时间等。
4.3 检修记录应及时归档,并保存一定期限。
五、责任和监督5.1 所有参与燃气设施检修的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检修作业。
5.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燃气设施检修状态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3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适用于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维修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2. 居民应及时向物业或供气单位报修,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工作。
3. 物业或供气单位应建立健全维修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维修工作,确保维修人员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
三、维修流程1. 接到维修申请后,物业或供气单位应及时派遣维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
2. 维修人员应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3. 维修人员应及时向居民说明维修方案和维修进度,并征得居民的同意。
4. 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5. 维修人员应向居民提供维修报告,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四、安全与防护1. 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应穿戴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 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注意避免火源和明火,确保现场安全。
3. 维修人员应经常检查并保养维修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安全事故。
五、费用与结算1. 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工作后,应向居民提供维修费用清单,并说明费用的计算方式和依据。
2. 居民应按照维修费用清单及时支付维修费用。
3. 如有争议,居民可向物业或供气单位提出申诉,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维修记录与档案1. 物业或供气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维修记录的登记和归档工作。
2. 维修记录和档案应包括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等必要信息,以备日后查阅和查询。
七、违规处理1. 若维修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物业或供气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跟进整改情况。
2. 若居民未按时支付维修费用,物业或供气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讨。
八、附则1. 本规定解释权归物业或供气单位所有。
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应程序通过。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保障居民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行为。
二、维修范围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范围包括:1.燃气管道及阀门的安装、更换和修理。
2.燃气灶具的安装、调试和维修。
3.燃气热水器的安装、调试和维修。
4.燃气壁挂炉的安装、调试和维修。
三、维修人员资格要求进行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燃气设施维修牌照。
2.通过燃气设施相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四、维修服务要求进行居民燃气设施维修服务时,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按照要求做好维修计划、维修方案和维修流程。
2.维修前,应做好安全准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时,应认真检查设施损坏情况,进行细致的维修检查。
4.维修后,应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试运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
5.维修过程中要认真记录维修内容和工作时间。
6.维修完成后,应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证明。
五、服务收费进行居民燃气设施维修服务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收费应公开明细,合理合规,并按照服务情况向用户提供维修收费明细。
六、服务质量监督为确保居民燃气设施维修服务的质量,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1.政府应加强对居民燃气设施维修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2.用户可以通过投诉、咨询等方式对维修服务情况进行反馈。
3.设施维修公司应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进行自我反思、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七、责任和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维修服务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1.设施维修公司应承担对设施维修质量的退费及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2.设施维修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处理。
3.设施维修公司有违反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行为的,相应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居民燃气设施维修公司应当依据本规定规范其维修服务行为。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范文尊敬的居民,为了保障小区居民使用燃气设施的安全和便利,我们制定了以下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
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以确保居民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小区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居民使用的燃气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管道、燃气表、燃具等。
第三条管理单位小区内的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维修人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试的燃气设施维修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
第五条维修费用燃气设施的维修费用由居民承担。
如维修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则相关费用将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第二章维修管理第六条维修申请居民发现燃气设施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交维修申请。
维修申请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
第七条申请处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接到居民的维修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派遣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确定维修措施。
第八条维修报告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后,应将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向居民提供维修报告,包括维修措施、费用等信息。
第九条维修时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保证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修时限不得超过4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需事先告知居民。
第十条维修质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保证维修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维修质量,维修完毕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安全巡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警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在小区内设立明显的燃气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居民注意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宣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组织燃气设施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使用能力。
第十四条事故应急处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燃气设施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燃气设施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管理,更好的完成室内燃气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更换等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户内燃气设备设施维修、更换管理。
第二章人员及维修要求第三条人员要求(一)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管理日常维修、更换等操作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即取得该工种岗位操作证)后上岗、并应参加定期业务培训;(二)维修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必须热情、周到、文明;(三)维修服务人员在完成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维修、更换等服务后,按要求客观真实的填写维修纪录,必须请用户在记录上签字,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四条维修要求(一)室内燃气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实行报修制。
各单位设置24h报修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配备专业维修服务人员,提供24h服务;(二)客服值班人员接到用户报修,应立即填写《维修任务单》,并组织安排维修服务人员及时赶赴维修现场;(三)维修服务人员应严格按户内燃气设备设施维修、更换等有关要求进行维修操作;(四)在维修完成后,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回访,室内有燃气气味、报警器报警等情况应100%回访。
其他回访率不低于30%,回访工作应在当日21时前完成;(五)对21时以后的用户报修,适宜维修的应予以维修;如维修过程中涉及单元以上用户停送气时,为保证安全,当晚关闭引入管(立管)阀门,同时关闭户内阀门,次日及时维修,并恢复供气。
第四章户内燃气改管第五条为更好的方便用户使用燃气,减少和避免用户私自改管造成安全隐患,在规范允许的条件下,各单位为用户提供改管服务。
第六条改管须由用户向属地公司提出申请,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定符合改管条件,现场制定改管方案后,按有关收费标准和工作程序办理改管手续。
第七条改管须由专业人员按照改管方案进行改管。
第五章燃气表更换第八条为确保用户燃气表具正常工作、计量准确,维护燃气公司与用户双方的利益及用气安全,燃气公司为用户提供换表服务。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保障居民用气安全,推动居民使用燃气的便捷化,根据《居民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管辖范围内居住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燃气设施维修管理。
第三条原则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安全第一,保障居民用气安全;2.公正公平,维护居民合法权益;3.便捷高效,提高居民使用燃气的便利性和效率;4.环保节能,推动居民使用环保、节能的燃气设施。
第二章维修义务第四条维修义务燃气公司作为居民燃气设施的供应商和维修服务商,承担以下维修义务:1.为居民提供燃气设施维修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2.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维修咨询和技术支持;3.定期检查居民燃气设施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提供维修和改造建议;4.为新购买的燃气设施提供免费安装、调试和维修服务。
第五条维修方式维修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燃气公司派遣工作人员上门维修(包括家庭、商铺等);2.居民自行前往燃气公司指定的服务点维修;3.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申请燃气公司上门维修。
第六条维修费用1.居民燃气设施出现故障,由燃气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2.若居民燃气设施未出现故障,但要求燃气公司上门检查维修,则燃气公司有权收取相应费用;3.燃气公司进行改造升级等维修服务时,需要向居民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燃气公司制订,并在服务范围内向居民公示。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七条维修流程维修流程如下:1.居民发现燃气设施故障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燃气公司;2.燃气公司接到通知后,会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查,确定故障原因;3.燃气公司根据故障原因和维修情况,提供维修方案,并告知居民维修费用;4.若居民同意维修方案和费用,燃气公司会在约定时间内上门维修;5.维修完毕后,燃气公司会跟居民进行维修验收,确认维修质量;6.居民对维修结果不满意,可向燃气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维修或协商解决;7.维修过程中,若发现需要进行燃气设施改造升级等,应事先向居民公示维修方案和费用,并征得居民同意。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

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用气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居民楼地上燃气管道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居民燃气设施包括居民楼内部的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灶等设施。
第三条对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维修人员应按规定持有对应的维修工作资格证书,并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和备案。
第五条小区物业管理方应与专业燃气维修机构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并定期进行评估与检查。
第六条居民燃气设施的维修应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应具备快速排除故障的能力。
第七条居民燃气设施维修过程中,应遵守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第八条居民燃气设施维修过程中,如需停气,维修方应提前通知居民或小区物业,确保停气时间尽量短,以减少不便。
第九条居民有权要求维修方提供维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维修方应依法提供。
第十条居民燃气设施维修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维修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居民燃气设施维修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居民燃气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小区物业或相关维修方,不得私自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小区物业应建立健全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台账,记录维修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居民燃气设施维修过程中,应随时与业主或住户保持沟通,做好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对于经常出现故障的居民燃气设施,应及时进行改造和维修,以确保居民用气的安全和正常。
第十六条对于居民违反居民燃气设施使用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以保障整个小区的用气安全。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的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规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相关部门应进行定期的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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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燃气设施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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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管理,更好的
完成室内燃气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更换等管理工作,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户内燃气设备设施
维修、更换管理。
第二章人员及维修要求
第三条人员要求
(一)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管理日常维修、更换等
操作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即
取得该工种岗位操作证)后上岗、并应参加定期业务培训;
(二)维修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必须热情、周到、文明;
(三)维修服务人员在完成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维修、更换等服务后,按要求客观真实的填写维修纪录,必须请用户在记录上签字,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四条维修要求
(一)室内燃气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实行报修制。
各单位设置24h报修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配备专业维修服务人员,提供24h服务;
(二)客服值班人员接到用户报修,应立即填写《维修任务单》,并组织安排维修服务人员及时赶赴维修现场;
(三)维修服务人员应严格按户内燃气设备设施
维修、更换等有关要求进行维修操作;
(四)在维修完成后,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室内燃气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回访,室内有燃气气味、报警器报警等情况应100%回访。
其他回访率不低于30%,回访工作应在当日21时前完成;
(五)对21时以后的用户报修,适宜维修的应予以维修;如维修过程中涉及单元以上用户停送气时,为保证安全,当晚关闭引入管(立管)阀门,同时关闭户内阀门,次日及时维修,并恢复供气。
第四章户内燃气改管
第五条为更好的方便用户使用燃气,减少和避免用户私自改管造成安全隐患,在规范允许的条件下,各单位为用户提供改管服务。
第六条改管须由用户向属地公司提出申请,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定符合改管条件,现场制定改管
方案后,按有关收费标准和工作程序办理改管手续。
第七条改管须由专业人员按照改管方案进行改管。
第五章燃气表更换
第八条为确保用户燃气表具正常工作、计量准确,维护燃气公司与用户双方的利益及用气安全,燃气公司为用户提供换表服务。
第九条当用气方对天然气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供气方,双方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
经检定,天然气计量装置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用气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检定费用由供气方承担。
只对当天的用气量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条因用户的原因造成燃气表损坏的,由用户承担燃气表及更换费用,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负
责更换。
第十一条当抄表员怀疑燃气表有异常(快慢表、不工作表、漏气表、损坏表等)或用户提出更换燃气表申请时,应由专业人员现场验表,确认符合更换条件的燃气表,制定换表方案予以更换。
第十二条报废表集中更换应提前24h通知用户,异常表更换按约定时间进行。
第十三条更换燃气表时,用户与换表服务人员应核实原燃气表与新换燃气表底数,并在《维修任务单》上签字确认,避免发生燃气费纠纷。
第十四条更换燃气表时,换表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制定的换表方案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燃气表具应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六章户内燃气腐蚀管段更换
第十六条为保证室内燃气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燃气公司为用户提供户内燃气腐蚀管段更换服务。
第十七条用户报修或安检人员发现室内燃气管道腐蚀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符合更换条件的,制定换管方案予以更换。
第十八条室内燃气腐蚀管段更换应提前24h通知用户,紧急情况除外。
第十九条更换室内燃气腐蚀管段时,换管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换管方案进行操作。
第七章户内入户切断阀更换
第二十条为确保室内入户切断阀安全使用,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对室内出现运行故障及失灵的入户切断阀应予以更换,更换前应制定更换方案。
第二十一条更换室内入户切断阀应提前24h通
知用户,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二条室内入户切断阀更换应严格按照更换方案进行操作。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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