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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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1•【字号】舟政发[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高我市的出生人口素质,现就做好我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以下简称“优生两免政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实施“优生两免政策”的重要意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

我市从2006年、2007年分别开始全面实施免费婚检和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以来,全市的婚检率得到明显提升,出生缺陷发生率走高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但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仍面临不少的问题和挑战,最近几年围产儿的出生缺陷率仍在20‰左右,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内容。

积极实施“优生两免政策”,对于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推进“优生两免政策”措施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全市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优生促进工程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乡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乡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陔政[2012]73 号关于印发《11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11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歙县11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11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计划生育优生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现根据项目要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技术服务规范》规定和歙人口组…201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本县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1、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2、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3、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夫妇;4、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生育的夫妇。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四、工作任务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符合政策的育龄夫妇在每一胎次孕育前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0%;高风险人群检查结局告知率达95%,高风险夫妇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达95%,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服务率达95%。

具体操作要求:一是乡计生办将各村育龄妇女名单打印给各驻村干部进行逐人对照核实,并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漏采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进行采集。

最新免费孕前检查通知范文-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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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免费孕前检查通知范文-精品免费孕前检查通知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120个试点县之一。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有效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优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的重要举措。

当前,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率高,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抓起,可及早识别可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和其他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取得实效。

二、优生检查的时间、对象和内容从3月起,对全县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夫妇)开展免费优生健康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试点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科学普及优生知识,规范开展优生健康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

三、服务流程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国家免费优生检查机构。

检查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体格检查后,携带本人的体格检查表和上述证件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实验室医学检查,凭专家评估组出具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到辖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流动人口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优生检查。

四、费用负担优生检查经费按国家规定比例纳入县财政预算,结算标准为扣除人力成本费用后每对夫妇240元/次。

关于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
“重视孕前优生检查,生育健康聪明宝宝”,为了预防出生人口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社区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此次活动面向辖区内将要生育一孩和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家庭(包含流动人口)。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最佳时间为计划怀孕前3-6个月,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检查时间,不要错过了最佳时机。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程:
到社区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单》→预约时间,我社区工作人员带去区计生服务站检查→约7个工作日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检查结果
检查需提供如下证件: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结婚证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截止日期:xxxx.xx.xx)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详情可咨询电话:____________。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

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

1.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2.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3.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一)项目实施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地区先行将目标人群扩大至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国所有县(市、区)。

三、项目内容(一)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二)服务流程。

1.目标人群确认。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

2.提供免费服务。

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2•【字号】玉政办发[2012]227号•【施行日期】201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2〕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市、区)名单2.201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市、区)目标人群任务表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22日玉林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起,国家人口计生委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

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项目做实做好,让更多计划怀孕夫妇享受到规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根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2012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口办发〔2012〕2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从源头抓起,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水平,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原则(一)工作目标国家要求“2012年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范围扩大到60%的县(市、区),2013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自治区结合广西的实际,明确“今年广西90%的县(市、区)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目标要求。

关于印发镇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镇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尊敬的印发镇各位居民:为了进一步推进优生优育工作,提升印发镇居民的健康水平,经过镇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本次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包括如下项目:1. 基本信息收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族史、既往史等;2. 体格测量: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3. 常规化验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4. 乙型肝炎病毒检测:为了防止出生时传染乙型肝炎,需要对检查对象进行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5. 吸烟饮酒情况和生活环境调查:了解检查对象的吸烟和饮酒情况,以及家庭和工作环境的危害因素;6. 婚前遗传咨询:提供有关婚前遗传咨询的相关知识,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遗传病和家族史的关系,及时筛查遗传病;7. 孕前保健指导:向居民宣传孕前保健知识,包括营养、生活环境、精神心理等方面,帮助居民提高孕前健康水平。

二、检查对象本次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对象为印发镇的常住居民,特别是计划结婚或者有生育计划的夫妻。

欢迎各类居民积极参与,特别是那些具备生殖年龄、有生育意愿的居民。

三、检查安排1. 时间:本次免费孕前健康检查自即日起开始进行,持续至今年年底止。

2. 地点:印发镇卫生院(地址:xxxxx)。

3. 预约方式:(1)个人预约:居民可自愿前往卫生院预约,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进行检查。

(2)政府统筹预约:各村居委会将统筹收集居民的预约信息,集中向卫生院提交预约名单,由卫生院安排具体的检查时间。

四、其他事项1. 检查内容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保证居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2. 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居民,需自行承担一定的交通费用。

3. 卫生院将制定完善的检查流程,提供专业的服务和解答,最大限度地帮助居民提高孕前健康水平。

最后,借此机会,我们诚挚邀请印发镇各位居民踊跃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活动,本次检查旨在提高居民的生育素质和生活质量,帮助居民迈向更加健康、幸福的人生。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

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9篇(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共1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依据(锡署办发[]26号)精神,为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即对全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年内每人进行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内容,通过为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原则。

通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检查项目。

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

结合预约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保证服务对象就近接受安全可靠的`服务。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原则。

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服务。

严格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

健康指导,随访服务原则。

生殖健康检查与宣传指导和随访服务相结合,帮助服务对象树立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进而提高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建立随访服务和转诊制度。

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给予成本收费的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意见,并跟踪随访,实现早治疗早康复。

三、总体要求1、综合实施。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卫生、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保障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实施并完成好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

2、保障经费。

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经费, 要根据(锡署办发[20xx]26号)要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用“四术费”和方案生育事业费顶替免费检查服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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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篇一: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启动第三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15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其中新婚夫妇、孕产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二)切实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危险的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达90%以上。

(三)全面完成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的高危人群,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率100%。

(五)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网络,出生缺陷预防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传媒等宣传载体,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群众、面向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存在的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其他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

以预防出生缺陷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已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领取《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后准备生育夫妇的优生指导、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危险。

(四)实施高危人群重点指导和服务。

将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有异常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有家族遗传史的夫妇、较长时间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生育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加强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保健以及孕前、孕期的全程指导和监测,积极推广现有适宜干预技术,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机率。

三、服务原则(一)知情自愿原则。

要始终按照尊重、自愿、知情的原则,维护群众选择的权力。

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积极自愿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在宣传倡导和知情自愿基础上,努力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

(二)免费服务原则。

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如果计划怀孕的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照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科学规范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规范(试行)》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

要科学普及优生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四)严格保密原则。

在工作中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要增强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检查对象和检查项目(一)检查对象。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中计划怀孕夫妇。

(二)检查项目。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启动第三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皖人口发〔20XX〕15号)精神,一般服务内容5项(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医学检查14项(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等4项、影像学检查1项)。

五、定点服务机构及职责分工(一)定点服务机构。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为区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配合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和营养素补充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资格进行初审,并报批、领取免费服务卡;填写服务记录册;告知服务对象到县级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的注意事项;发放高风险人群随访通知单,并做好一般人群的随访服务工作;按时统计、上报各类信息;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活动。

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负责发放宣传品,动员和组织符合生育政策的待孕夫妇参检;告知办理免费服务卡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建立工作台账;通知高风险人群按时到县级计生服务站接受咨询指导;配合做好一般人群的随访服务工作;随访、采集、上报早孕和妊娠结局等信息。

六、实施进度(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初):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调查摸底,测算所需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服务流程和现场流程);制作宣传材料、免费服务卡等。

(二)启动阶段(20XX年7月中旬):召开启动会,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三)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7月份完成省定任务数的10%,8到11月份每月完成省定任务数的20%,12月份全面完成任务。

(四)评估阶段(20XX年1月):总结评估各地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为20XX年转入经常性工作阶段提供经验。

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目标。

(三)广泛宣传动员。

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篇二:桥头铺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桥政发[20XX]号桥头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头铺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桥头铺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主题词:人口计生免费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方案送:县计生委发:各村(居)委会,派出所、卫生院等桥头铺镇党政办公室20XX 年5月8日印发(共印50份)桥头铺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于20XX(:乡镇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年4月启动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以推动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

我县今年被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列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级试点县。

现根据项目要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技术服务规范》规定和江人口领发[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户籍夫妇(含一方为农业户口人员)和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在我县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服务目的(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四、工作任务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使符合政策的育龄夫妇在每一胎次孕育前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具体操作要求:一是镇计生办将各村育龄妇女名单打印给各驻村干部进行逐人对照核实,并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漏采的计划怀孕夫妇信息进行采集。

二是镇计生办将已经办理生育证的妇女名单分村打印下发,驻村干部负责入户宣传到位。

三是各村任务数及名单根据全员数据生成,每月适时下达参数任务。

四是镇村干部进村每家每户发放《致全县计划怀孕夫妇的一封信》。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负责全镇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指导和绩效评估,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文勇副组长:陈月联、奉开武成员:蒋汉春、邓绍清、蒋国西、唐艳芝、唐艳明、林艳珍、欧植文、范连辉、李显能。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镇计生办主任:奉开武副主任:唐艳芝、唐菊英成员:计生组全体工作人员。

六、工作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普及科学预防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

(二)自愿知情原则。

维护群众知情选择的权利,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积极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严格保密原则。

在项目试点工作上,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增加对受检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意识,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职责分工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目标人群的摸底、宣传发动、组织参检和组织参与随访服务等工作。

(一)目标人群的摸底。

1、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收集目标人群的基本信息,完整填写《政策内计划怀孕人员摸底表》《政策内已怀孕人员摸底表》和《统计表》,报镇计生办。

2、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对各村上报名单录入电脑,汇总村级上报的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并进行审核,初审后报县人口计生委审定。

(二)宣传发动1、镇计生办负责制定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和全体村干部会议。

2、镇、村(居)在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内长期张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画,在交通要道、人口相对集中地书写(制作)固定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标语(标牌)。

镇不少于3条(块),村(居)不少于2条(块)。

3、驻村干部、村干部负责将《致全县计划怀孕夫妇的一封信》及宣传折页送达、宣传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求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外出对象要利用电话、短信、信件、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做好温馨宣传。

4、镇、村利用人口学校举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题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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