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及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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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统 计 台 帐

劳 动 统 计 台 帐

劳动统计台帐二○一一年XXX 市统计局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健全纸介质统计资料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审核、交接、档案等管理制度,并对统计资料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或者损坏。

台帐使用说明一、台帐资料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进行登记,台帐数字要与原始记录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二、单位劳动统计人员必须及时填写台帐,接受单位行政领导和当地政府统计部门的监督。

三、启用台帐或调换记帐人员时,应在台帐的“启用交接记录”内逐项填写有关事项,做好台帐交接工作。

四、填写台帐字迹要清楚,台帐记录不得刮擦、挖补、涂抹。

发生错误时按下列方法进行更正:1登记台帐时发生错误,应采用划线法更正,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2登记台帐后,因有关部门提供原始数据有错误而使台帐记录发生错误,应核实原始数据,查清原因如实更正,并同时向统计部门申请更改报表。

台帐启用及交接记录目录人员情况1.指标解释 (4)2.人员情况 (5)劳动报酬情况1.指标解释 (6)2.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 (9)人员增减变动情况1.指标解释 (11)2.新增和调入的人数 (12)3.减少和调出的人数 (13)4.增加登记 (14)5.减少登记 (16)大事记 (18)人员情况1.单位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非全日制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

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从业人员。

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

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

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
《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
嘿呀,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唠唠劳动工资统计填报这档子事儿。

就说有一次啊,我在公司负责这个劳动工资统计填报。

哎呀,那可真是个细致活儿!我得先把每个人的工资信息都弄得清清楚楚的。

就像咱平时过日子,得把每一笔账都算明白一样。

我瞪大眼睛,对着那些工资条,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核对,生怕弄错了。

然后呢,还得按照要求把这些信息填到相应的表格里去。

这可不能马虎,就跟给小娃娃穿衣服似的,得穿得整整齐齐,不能这儿露一块儿那儿露一块儿的。

我就小心翼翼地填啊填,心里还不停地念叨着:可别出错呀,可别出错呀!
填完了还不算完,还得检查一遍又一遍。

就跟咱出门前照镜子似的,看看这儿看看那儿,有没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

我一会儿看看这个数字对不对,一会儿看看那个项目有没有填全。

等终于都弄好了,我这才松了一口气,感觉像是完成了一项大工程似的。

哎呀呀,这劳动工资统计填报啊,真得细心细心再细心!
总之呢,大家在做这个劳动工资统计填报的时候,可一定要像我这样,认真对待,仔细填报,这样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呀!让我们一起把这个工作做好,让统计的数据都能靠谱点儿!哈哈!。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及填报说明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及填报说明

按人员类型分从业人员数说明:(1)1≥2 (2)1≥3 (3)1=4+5+6 (4)7=8+9+10 (5)1~3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2月平均人数+3月平均人数)/3(6) 1~6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6 (7) 1~9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9 (8) 1~12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按职业类型分从业人员数(4)1~6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6 (5)1~9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9 (6)1~12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表3:按人员类型分工资总额说明:(1)1=2+12+13 (2)2=3+9+10+11 (3)4=5+6+7+8 (4)个人缴纳费用=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5)单位代扣费用=代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费用+其他扣缴费用(6)实物工资折现(市场价)= 购物卡、加油卡、电话卡等有价储值卡折现+米面油、内部食堂、通勤班车等实物福利折现+其他实物工资折现(7)1~3月累计工资总额(一季度)=1月工资总额+……+3月工资总额(8)1~6月累计工资总额(二季度)=1月工资总额+……+6月工资总额(9)1~9月累计工资总额(三季度)=1月工资总额+……+9月工资总额(10)1~12月累计工资总额(全年)=1月工资总额+……+12月工资总额表4按职业类型分工资总额及平均工资说明: (1)1=2+3+4+5+6 (2)1-3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2月工资总额+3月工资总额 (3)1-6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6月工资总额(4)1-9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9月工资总额 (5)1-12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12月工资总额填表说明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填报操作手册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填报操作手册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填报操作手册
劳动工资统计
填报攻略
转眼间2022年已接近尾声,2022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即将开启。

在此为大家送上劳动工资统计填报指南,敬请惠存。

提到劳动工资统计
您可能会问
劳动工资统计
不就是从业人员与工资两块内容吗
依据考勤表和工资表就可以啦
没什么难度呀
这样理解可就错啦
咱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
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在对某企业进行统计业务指导时发现,该企业在填报2020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时包含为2019年12月以前离职、退休人员补发的2018年度及2019年度奖金,如下图所示。

案例二:。

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和工作要求

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和工作要求

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总说明和工作要求(一)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实行宏观决策和经济管理提供数据,为国家制定劳动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可靠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重庆市《2013年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江津实际,特制定《江津区2014年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份,是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和江津区统计局对各类法人单位(包括私营单位)的综合要求,调查内容能满足各级政府和综合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的需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主管部门和直报单位、各企业、事业和机关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全国劳动统计报表制度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目录、表式内容及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准确及时填报劳动统计报表,不得迟报、缺报、拒报,不得虚报和瞒报。

(三)江津区2014年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任务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切实提高劳动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填表方法。

二是加强劳动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劳动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劳动统计台帐,做到各类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和劳动报酬不重不漏、数出有据、帐表相符、表实相符。

四是深入基层走访调研,了解各类从业人员固定收入、隐形收入、提成收入等,重点了解各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一般平均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水平和最高工资水平,掌握基层劳动统计相关实际信息。

五是认真清理核准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单位,认真布置、收集、填报劳动统计报表,加强劳动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工作,做到填表规范、完整、准确,附编表说明和评估报告,按时上报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

六是强化劳动统计调查分析工作,做好为各级领导和部门宏观调控,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劳动统计数据资料和分析资料,为各级政府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提供正确的基础数据,为企事业发展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职能。

劳动工资 报 统计台账 ls

劳动工资 报 统计台账 ls

4月月初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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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累计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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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季报
3月份 工资总额 (千元)
1-3月份 (1一本季度) 累计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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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 1-4月份 工资总额 累计工资总 (千元) 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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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季报
二季度季报
5月月初 5月月末 人数 人数
5月份 平均人数
6月月初 人数
6月月末 (二季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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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平均人数
1-6月份 (1-本季度)
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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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1-5月份 工资总额 累计工资总 (千元) 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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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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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工资总额 (千元)
1-6月份 (1-本季度) 累计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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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 工资总额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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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统计软件操作说明—2—

劳动工资统计软件操作说明—2—

劳动工资统计软件操作说明杭州市统计局印制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2018年12月目录一、国家一套表网上直报操作说明一、登录系统登录国家一套表网上直报平台,有两种方式。

登录方式1:浙江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网址/),点击联网直报填报单位登录。

登录方式2:杭州统计信息网(/),点击“国家企业一套表”图标进入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点击联网直报填报单位登录。

二、企业直报操作流程:(一)申请并安装证书(第一次登录需要)数据上报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安装证书。

证书安装成功后,在以后的数据报送过程中不需重复安装(一般情况下安装一次即可)。

如一台电脑需报送多个单位的数据,则每个单位均需安装证书。

(二)用户登录(1)用户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注意:9位组织机构代码不加横杠,字母大写)、密码(原始密码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和验证码(不分大小写,注意:如IE8.0版本无法刷出验证码,请单击页面工具栏上的“工具”按钮,选择“兼容性视图”),点击“登录”。

登录页面如下图:(2)选择统计局颁发的数字证书,点击确定登录。

(三)数据报送主要操作选择报表操作:点击“未填报”,进入数据录入界面。

点击“已上报”,可以对数据进行查询或修改。

说明:a.列表中系用户拥有权限即应填报的报表。

b.报表列表信息包括“表号”、“表名”、“报告期别”、“报告期”、“报送开始时间”、“报送截止时间”、“报送与验收状态”。

c.“报送与验收状态”可能为以下情况:“未填报”、“已上报”、“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

数据录入、审核系统中常用功能为“审核”、“上报”。

不建议用户使用“导出”、“导入”功能。

操作:数据录入后,点击“审核”,按照“审核结果悬浮窗口”中的提示,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正或对有关审核进行说明后,点击“上报”。

说明:(1)“审核结果悬浮窗口”可能会产生4种类型的信息,强制,核实,提示。

其中:“强制性”审核必须通过,否则不能上报数据;“核实性”审核需填写错误说明;“提示性”审核需对数据进行检查,若无误可以忽略,不影响数据上报。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

劳动工资统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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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累计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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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累计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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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累计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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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人数。 其计算方法是:a . 月平均人数= 报告期内实有全部人数之和 /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单位人数规模小且变化不大的,也可采用简单的平均人数计算方法 :月平均人数= ( 月初人数+ 月末人数) / 2 b . 累计平均人数= 累计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累计月数,如1 —3 月累计平均人数等于 1、2 、3 月各月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3 即可。 年平均人数:是以1 2 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 1 2 求得,或以4 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 求得。该指标值等于“1 - 1 2 月累计平均人数”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情况(表4续二)
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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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员类型分从业人员数说明:(1)1≥2 (2)1≥3 (3)1=4+5+6 (4)7=8+9+10 (5)1~3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2月平均人数+3月平均人数)/3(6) 1~6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6 (7) 1~9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9 (8) 1~12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按职业类型分从业人员数(4)1~6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6月平均人数)/6 (5)1~9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9月平均人数)/9 (6)1~12月平均人数=(1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表3:按人员类型分工资总额说明:(1)1=2+12+13 (2)2=3+9+10+11 (3)4=5+6+7+8 (4)个人缴纳费用=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5)单位代扣费用=代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费用+其他扣缴费用(6)实物工资折现(市场价)= 购物卡、加油卡、电话卡等有价储值卡折现+米面油、内部食堂、通勤班车等实物福利折现+其他实物工资折现(7)1~3月累计工资总额(一季度)=1月工资总额+……+3月工资总额(8)1~6月累计工资总额(二季度)=1月工资总额+……+6月工资总额(9)1~9月累计工资总额(三季度)=1月工资总额+……+9月工资总额(10)1~12月累计工资总额(全年)=1月工资总额+……+12月工资总额表4按职业类型分工资总额及平均工资说明: (1)1=2+3+4+5+6 (2)1-3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2月工资总额+3月工资总额 (3)1-6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6月工资总额(4)1-9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9月工资总额 (5)1-12月累计工资总额=1月工资总额+……+12月工资总额填表说明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

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劳务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

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

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包括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

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专业技术人员 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邮电等业务的人员。

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以及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

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 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1.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计算公式为:报告月的日历日数部人数之和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月平均人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计算公式为:2月末人数月初人数月平均人数+=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1)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2.1-本季平均人数是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1-本季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

计算公式为:33211月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一季度:++=-66...11月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99...11月平均人数月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221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季度本季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3321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季度本季平均人数季度本季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

计算公式为:33个月平均人数之和报告季内本季平均人数=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

计算公式为:12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报告年内年平均人数=或:4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报告年内年平均人数=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

计算公式为:1212月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年平均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

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

奖金、加班费、年底双薪等绩效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通信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等货币津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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