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访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信访接访室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矛盾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4. 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为信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1. 接待来访。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诉求,耐心解答疑问,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
认真负责地接收、登记、审核、转交、办理来信事项。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4. 协调、化解矛盾。
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
5. 统计、分析信访情况。
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 做好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
确保信访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查阅、追溯。
四、工作程序1. 接待来访(1)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方便来访群众提出诉求、反映问题。
(2)实行领导接访制度,确保来访群众能够见到负责人。
(3)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访时间、来访人员、诉求内容等信息。
(4)根据诉求内容,及时转交、办理信访事项。
2. 受理来信(1)设立专门的来信接收箱,方便群众邮寄来信。
(2)对来信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信时间、来信人、信件内容等信息。
(3)及时审核来信内容,根据诉求事项进行分类、转交、办理。
3. 办理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1)收到上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后,及时进行登记、审核。
(2)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3)办理过程中,与来访群众、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
信访接待制度(4篇)

信访接待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信访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办公室承担学校信访接待,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除关系重大的需报主管领导阅批的,其余均按问题性质转给相关负责人调查处理。
二、信访接待的程序1、对于群众来信,主管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拆封,保存完整,并编号登记,并按内容性质,拟出处理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签批后转送相关处室处理,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查处。
对于比较重要或复杂的信访,须呈主管领导阅示后再办。
2、学校领导的亲收件一律交本人拆封,属群众来信的,应交办公室按正常程序处理。
3、学校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为学校领导接待日,倾听教职工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需要与学校领导面谈者,要提前到学校办公室预约登记。
三、几点要求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工作,应该遵照国家政策、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对于来访者,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对属于揭发控告性质的,要严格保密。
2、各部门也应高度重视。
处理信访要及时、认真,不得推诿、积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3、群众对某些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凡属正确可行的,应认真研究采纳,同政策、规定有抵触或难以实行的,应进行解释,并对有关政策、规定加以宣传,取得群众的谅解。
每学年学校办公室进行小结,并按问题性质处理结果,分类统计,综合整理汇报。
临沂李官中学信访接待制度(二)1、文明接待。
人大代表应按照安排按时间到镇人大代表之家(各活动室)接待群众,着装整洁,说话和气,举止文明,接待热情;尊重信访人,进行信访登记。
2、认真听记。
认真阅读信访材料,细心倾听来访人陈述,详细询问反映或举报的事实、情节问题,认真做好接访记录。
3、处理妥当。
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按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
信访工作文明接待制度、流程

信访工作文明接待制度
一、信访工作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学习法规,学习现代科学和市场经济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为接待和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信访工作人员要求本着“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原则,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件群众来访和群众来信。
三、信访接待室要整洁卫生,并为上访人员备有开水、茶杯、座椅等物。
四、信访接待室人员在接待上访的群众时要衣着整齐、举止端庄、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以满腔热情的态度与之交谈并正确使用文明用语。
五、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要关心上访人员的疾苦,耐心听取反映和意见。
答复问题要明确,处理问题要认真。
对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问题不拖、不推、不压。
该解决的及时解决,该转办或上报的要及时办理。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盼群众所盼。
对不应该解决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上访者做思想疏导工作。
信访工作流程。
信访接待制度(3篇)

信访接待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更好地体现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1.本系统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与我局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3.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1.内容。
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
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____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具体接待时间按照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
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及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整洁场所接待;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提供方便。
2.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做好记录。
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
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意插话、打断。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认真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3.接待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
接待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信访接待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接待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部门信访接待室(以下简称“接待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接待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原则;(三)及时、准确、高效原则;(四)便民、利民、亲民原则。
第二章接待室职责第四条接待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接待信访人,受理信访事项;(二)负责信访事项的登记、分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工作;(三)负责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四)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五)负责信访工作的协调、沟通、联系、对接等工作;(六)负责信访接待室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接待人员第五条接待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信访工作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信访工作经验;(三)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四)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接待工作。
第六条接待人员职责:(一)认真履行接待职责,热情接待信访人;(二)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三)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耐心解答信访人的疑问;(四)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分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工作;(五)对信访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六)对信访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协助;(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七条接待程序:(一)接待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做好记录;(二)对信访事项进行初步判断,决定是否受理;(三)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分办、交办、转办、督办;(四)对信访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上报;(五)对信访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协助;(六)对信访接待室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进行协助;(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接待室来访工作制度

接待室来访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疑问,处理群众诉求,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热情周到。
对待来访群众要态度诚恳,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答,提供优质服务。
2.依法依规。
在接待来访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开透明。
接待工作要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4.分类处理。
对来访诉求要进行分类处理,按照职责范围及时转送、交办、答复。
三、接待范围1.来访群众。
对前来咨询、反映问题、提出诉求的群众,都要热情接待。
2.来信来电。
对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处理。
3.网络舆情。
对网络上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关注、了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四、接待时间接待室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保证每周至少有五个工作日对外开放。
接待时间要向社会公布,便于来访群众提前安排。
五、接待流程1.来访登记。
来访群众到达接待室后,由接待人员对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
2.诉求分类。
根据来访诉求,将其分为咨询类、投诉类、求助类等,并进行相应处理。
3.现场解答。
对于现场能够解答的问题,接待人员要立即给予明确答复。
4.转送交办。
对于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接待人员要及时转送、交办,并告知来访群众。
5.跟踪反馈。
对来访诉求的处理结果,要进行跟踪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资料归档。
将来访登记、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六、接待要求1.接待人员。
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准确解答来访群众的问题。
2.言行规范。
接待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3.硬件设施。
接待室应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如座椅、饮水、笔墨纸张等,保证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安全保卫。
接待室要确保来访群众的人身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二、工作职责1.接待来访群众,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2.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
3.协助来访群众填写信访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4.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并跟踪处理情况,及时回复来访群众。
5.维护信访接待室的秩序和安全,确保来访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流程1.接待登记:来访群众进入信访接待室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记录来访人员姓名、单位、来访事由等信息。
2.问题了解:工作人员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3.解答和反馈: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工作人员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并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4.材料处理:工作人员协助来访群众填写信访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5.处理反馈:工作人员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回复来访群众,向他们解释处理结果和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1.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保守来访群众的个人和相关单位的信息,禁止将来访信息泄露给他人。
2.热情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热情有礼、耐心细致,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注和尊重。
3.勤勉履职: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解决问题。
4.形象保持: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整、言行不当的行为。
5.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信访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工作安排1.工作时间:信访接待室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工作时间。
2.值班制度:信访接待室采用轮班制度,保证每天都有工作人员在岗位上接待来访群众。
3.假期安排:工作人员的假期按照公司统一的假期安排进行,请事假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办理手续。
六、工作考核1.材料审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问题解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信访各项制度1

街道办信访工作制度为了使我街道信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 制定如下信访工作制度:一、规范信访工作制度(一)值班制度。
街道办事处正门的信访接待室为街道信访办固定的接访和办公地点, 来访群众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大楼, 不得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原则上由街道信访办直接接待或约请相关领导、部门给予接待。
遇重大集体访和紧急访, 由当日值班领导负责接访, 值班组长具体落实有关协调工作。
(二)来访登记制度。
实行实名登记制, 来访人应持合法有效证件, 按先后顺序到接访室向接访工作人员反映情况, 提出意见、建议或诉求。
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 对于歪曲、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者, 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按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制度。
信访事项受理后, 街道信访办须按程序做好呈批、交办、催办、督办、派员协办等跟踪落实工作, 促使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四)回复、回访制度。
信访事项办结后, 由承办单位向街道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并将办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信访人;对于较为重要的信访事项, 办理部门还需面访信访人并告知其办理结果;如该信访事项是按照政策和法律法规暂时无法解决的, 办理部门应向信访人说明情况, 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五)专题调研制度。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 认真听取意见、及时掌握情况,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街道信访办要召集、协调有关部门、单位, 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调研, 找出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3、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 当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处理信访事项的参谋。
(六)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信访件的保存价值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类装订立卷, 按月、季度、年进行定期统计。
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保管的“三防”工作, 对该销毁的档案要及时报批处理,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档案保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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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为密切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信访工作,规范妇联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保障法》和妇联信访工作实际,制走本规走。
信访处理原则:
1、了解情况要清楚,有明确政策规走的,要做正确的
政策答复。
2、对复杂情况,涉及面广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未经
调查核实或请示领导之前,不应发表结论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意见。
当时不能答复的”可请来访人先返回,待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后同来访人联系。
3、不属于妇联系统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向来访人指出及早
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和途径。
4、对要求不合理的或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耐心地讲
明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做好宣传教育、思想疏导工作。
对无理取闹、蓄意捣乱或以上访为名进行违法活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信访人突发疾病或者患有恶性、流行性传染病等异常、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5、依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对直接处理的信件, 应在该信处理完毕五日内答复来信人”答复可采用电话、复信、走访等形式。
二信访处理程序:
1、登记。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信访事项信息”尤其要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况、住址和联系方式、信访人数、信访人的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
2、告知。
对于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走并且属于妇联组织法定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告知信访人。
对于不属于妇联组织法走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或将信访材料及时转送。
3.自办与交办。
属于妇联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应积极受理或交下级妇联办理,对于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报告同级政府信访部门”并提岀建议。
对上一级妇联及有关部门要结果的信访问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4、汇总。
每季度将信访情况加以汇总,并将情况反馈至妇儿工委办,年底时妇儿工委办要对全年情况加以分类汇总。
三、接访要求:
1、接访人员必须挂牌服务,亮证上岗,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做到礼貌热心”听说细心”解答耐心。
2、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恪尽职守,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优质高效, 秉公办理。
3、对依法应通过诉i公、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上访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对凡是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各类刑事、民事、仲裁、交通、经济纠纷等案件,一律按法律程序的规走办理。
4、对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和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5、接访人员与上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
四、来访人注意事项:
1、来访人员必须遵守《信访条例》的有关规走,依法上访,讲究文明,注意卫生,自觉维护上访秩序和接待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2、来访人员必须按照来访先后丿1顷序,由接待人员依次接谈,来访者所带的文字材料、信件、证件和其它财物,本人应妥善保管。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访人员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处理意见,已告知去向的,应迅速离开,不要纠缠吵闹,不得滞留在办公场所,以免影响对其他来访人员的接谈。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走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人。
5、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
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⑴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虱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⑵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
6、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的规走,影响接待工作
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0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8、来访人员所带物品自行妥善保管,食宿、路费一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