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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财务管理制度(模板)适用说明:- 本制度适用于初创公益组织,或者规模为小微型的公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本组织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财务工作遵循合法、诚信、尊重资助者意愿、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本组织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设置第四条本组织会计工作由[专业财务代理公司/外部兼职人员/全职员工]承担,机构内设全职出纳一名,出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兼任其他非财务工作,但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见《会计岗位职责》和《出纳岗位职责》。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七条本组织应在国家财政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出现金,禁止不合法的白条抵账。

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出均应尽量采取银行结算方式,减少使用现金,以增强财务行为的可复核性。

第九条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账户。

第十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网银支付U盾和授权U盾应分开保管,做到相互牵制。

第十一条出纳应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本组织指定专人定期参与盘查工作,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四章财务印章、支票、收据的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章、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人名章、支票密码由[机构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组织收款票据包括[捐赠票据、税务发票、三联收据],本制度中统称收据。

开具收据应遵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恩友财务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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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本组织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财务工作遵循合法、诚信、尊重资助者意愿、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本组织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设置第四条本组织会计工作由[专业财务代理公司/外部兼职人员/全职员工]承担,机构内设全职岀纳一名,岀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兼任其他非财务工作,但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见《会计岗位职责》和《出纳岗位职责》。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七条本组织应在国家财政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岀现金,禁止不合法的白条抵账。

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岀均应尽量采取银行结算方式,减少使用现金,以增强财务行为的可复核性。

第九条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账户。

第十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网银支付U盾和授权U盾应分开保管,做到相互牵制。

第十一条出纳应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本组织指定专人定期参与盘查工作,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四章财务印章、支票、收据的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章、支票由[岀纳]保管,银行预留人名章、支票密码由[机构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组织收款票据包括[捐赠票据、税务发票、三联收据] ,本制度中统称收据。

开具收据应遵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收据统一由出纳开出并签字,收据必须加盖财务章方为有效。

所有收入必须全部填开收据,不得遗漏。

捐赠人不需要收据的,也应该开具捐赠票据,可将收据联与记账联或与存根联一同保存。

公益初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初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张家界市微爱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的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2. 诚信性: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维护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3. 尊重资助者意愿: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合理使用捐赠资金。

4. 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三条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能第四条本中心设立财务部,负责管理各项财务工作。

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两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组织会计核算与分析工作。

2. 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 参与重大决策与论证。

4. 编制和实施年度预算。

5.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条会计与出纳职责之间,以及财务人员兼任其他岗位工作应严格不相容职责分离控制。

第七条财务部对各捐赠人资产负责。

财务工作报告人为财务主管。

必要时,可直接向理事会报告。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第八条现金管理:1. 现金使用范围:主要为日常办公及差旅支出,以及其他不能用网上银行支出的费用等。

2. 现金收付原则:不准私用公款,不准借用账户套用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禁止不合法的白条。

3. 正确记录现金收付业务。

及时盘点现金库存,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九条银行账户管理:1. 设立银行账户,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等业务。

2. 严格按照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不得违规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3. 银行账户变更或撤销,需经财务主管审批。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条本中心年度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部监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预算调整需经理事会批准。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初创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2.所有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

二、财务部门的职责1.负责编制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2.负责组织的预算编制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负责组织的资金收支管理,包括资金的拨付、收取和支付。

4.负责编制组织的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等。

5.负责组织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折旧、清查和处置。

6.负责组织的财务审核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三、预算管理1.每年初财务部门根据组织的发展需求和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调整和确定。

2.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进行预算分解,明确各项预算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期限,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

3.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及时调整,并及时上报组织的领导层。

四、资金管理1.资金的拨付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拨付时必须经过预算的审批,并按照预算执行。

2.收款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包括制定收款计划、收款核对和入账等。

3.支付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支付时必须经过核对和审批,并按照预算执行。

4.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挪用、挤占或私自使用组织的资金。

5.财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财务报告1.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各类财务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组织的领导层。

2.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填报。

3.财务报告要进行内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合法合规。

4.财务报告要公开透明,组织成员可以随时查阅。

六、资产管理1.财务部门要对组织的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2.财务部门要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资产的采购和处置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促进本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三)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四)负责财务分析、预算编制和执行;(五)负责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一)会计岗位: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二)出纳岗位: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票据管理等工作;(三)审计岗位: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二)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与支出分别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资金使用效率原则: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收入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服务收入等;(二)收入应按照来源分类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支出项目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项目经费等;(二)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三)支出需经财务部审核,并由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实物资产管理:建立实物资产台账,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二)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评估,确保资产价值;(三)投资资产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进行投资。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条财务报告:(一)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组织的财务状况。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为确保公益组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益组织的财务工作,包括日常收支管理、资金使用管理、财务核算和报告等方面。

2. 财务管理职责2.1.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会计制度。

监督财务运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按时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2.2. 预算编制部门负责编制和控制年度预算。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提供预算执行报告。

2.3. 部门经理和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或项目的支出和收入。

按照预算执行计划合理安排和控制支出。

提供财务相关资料和报表。

3. 收支管理3.1. 预算控制每年制定详细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控制支出,确保预算内的费用合理使用。

3.2. 收款管理建立完善的捐款收据制度,确保每笔捐款都有明确的收据和登记。

定期核对捐款和收据,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3. 付款管理建立严格的付款审批制度,确保每笔支出都符合相关的规定和预算。

定期进行付款审核和核对,确保支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资金使用管理4.1. 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来源、流向和使用规定。

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2. 银行账户管理开立银行账户,确保资金有专门的账户管理。

对账户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4.3. 资金监管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定期进行资金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财务核算和报告5.1. 会计制度建立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会计制度。

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填报进行规范和流程控制。

5.2. 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账务记录和核算。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报送相关部门,及时向公众披露财务状况。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恩友财务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恩友财务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恩友财务恩友财务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一、制度概述为规范组织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监督财务工作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保证财务的稳定、安全、透明。

2. 财务专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包括凭证的登记、收支的核算、报表的编制等。

三、财务管理流程1. 资金管理(1)建立银行账户:根据组织需要,在本地银行开设必要账户,由财务主管和财务专员共同管理。

(2)预算编制:每月初制定当月经费预算,并经理事会审批。

(3)预算执行:按照经费预算执行预算,财务专员每日进行核对记录,汇总每周向财务主管汇报。

(4)费用报销: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财务专员根据出纳凭证和相关单据和报销单据进行核对和汇总,向财务主管汇报,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提交财务库管,按流程进行审批、付款。

(5)预算管理:每月初根据预算情况制定下月预算,并报经理事会审批。

2. 凭证管理(1)凭证的原则性:建立明确的凭证原则,后备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规范的备查。

(2)凭证的审核:财务专员应在凭证出现时通过系统及时审核凭证内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

(3)凭证的记录:将经审计、审核的凭证所有制记载在账簿,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科目的挂账及分类汇总。

(4)凭证的保管:凭证由业务部门和财务专员共同保管,合理保管凭证原件,简单认真对凭证复印件逐一复查。

3. 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的建立: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后,财务应及时建立相应的会计档案,将会计期间涉及到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归集到相应的会计档案。

(2)档案接收与保管:入账后,自动归集到相应的档案中,并进行交叉检查,确保档案存档、审核不误。

(3)档案调阅:在需要调阅档案的情况下,财务专员应及时配合和提供相关资料;会计档案采用密码和公章做好防火、保密工作。

四、经费管理(1)经费来源:根据组织目的及为达到组织的目标需要筹集资金。

社会公益组织财务制度样本

社会公益组织财务制度样本

社会公益组织财务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保障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捐赠资金的社会公益组织,包括慈善机构、公益基金会等。

第三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依法合规接受、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运用。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是负责财务管理的专门部门,财务管理人员是具有专业财务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捐赠资金的管理第六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捐赠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捐赠资金接收、记录、使用和报告等内容。

第七条捐赠资金应当按照捐赠人的要求使用,并及时记录并报告捐赠情况。

第八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捐赠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

第十条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违法活动。

第三章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十一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应当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业务流程、财务监督等内容。

第十三条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并报社会公益组织的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财务制度的修订和调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第十五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定期对财务信息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对社会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进行独立审计。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并报批准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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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适用说明:
- 本制度适用于初创公益组织,或者规模为小微型的公益组织。

- 模板[ ]中的内容为可替换内容。

- 各组织可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对模板内容做适当调整,以更加符合本机
构实际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本组织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财务工作遵循合法、诚信、尊重资助者意愿、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本组织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设置
第四条本组织会计工作由[专业财务代理公司/外部兼职人员/全职员工]承担,机构内设全职出纳一名,出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兼任其他非财务工作,但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见《会计岗位职责》和《出纳岗位职责》。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七条本组织应在国家财政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出现金,禁止不合法的白条抵账。

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出均应尽量采取银行结算方式,减少使用现金,以增强财务行为的可复核性。

第九条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账户。

第十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网银支付U盾和授权U盾应分开保管,做到相互牵制。

第十一条出纳应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本组织指定专人定期参与盘查工作,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四章财务印章、支票、收据的管理
第十二条财务章、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人名章、支票密码由[机构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组织收款票据包括[捐赠票据、税务发票、三联收据],本制度中统称收据。

开具收据应遵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收据统一由出纳开出并签字,收据必须加盖财务章方为有效。

所有收入必须全部填开收据,不得遗漏。

捐赠人不需要收据的,也应该开具捐赠票据,可将收据联与记账联或与存根联一同保存。

第十五条填写错误的收据不得撕毁,应三联收齐后作废保存。

使用完的收据须检查内联是否完整无缺,开具的内容和金额是否准确,检查无误后作为财务资料妥善保存,或待财政部门缴销。

第五章支出报销规定
第十六条本组织所有的支出需经机构负责人审批。

机构负责人经手的费用支出,需经[理事/行政负责人]审批。

第十七条支出报销审批流程:
1)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出差报销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以下统称: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金额、原始票据数量等基本信息,并在经手人处签字,将所有票
据粘在票据粘贴单上。

如果支出有证明人,证明人也需在报销单上签字。

如果支出为
项目款,经手人必须标明项目的名称及预算项。

2)经手人将填写完整的报销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项目负责人需审核支出是否归于该项目,是否符合预算标准,是否超出预算金额或预算范围。

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项目
负责人复核后交由本机构负责人审批。

3)经手人持经机构负责人审批的报销单到出纳处报销。

出纳在报销前需审核票据是否合
法,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机构财务制度和年度预算要求等。

审核无误后签字、付
款。

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有权退回经手人重新填写。

对于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有
权拒绝予以报销。

4)采购实物资产金额超过【3,000元】的,需进行三家比价,填写《采购比价报告》。

5)出纳每月两次集中办理报销,日期为【每月10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报销费用应当填制费用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与原始票据(如发票与电脑小票、酒店结算单、验收单等)的内容、金额应当一致。

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在金额数字前必须有“人民币”或“¥”字样,填写须用规范字;金额未到分的,后面要加“整”字,金额与“人民币”或“¥”字之间不得有空隙。

第十九条原始票据及相关要求:
1)所有支出应当取得原始票据,且保证原始票据真实、有效。

原始票据必须填写本组
织全称【XXXXXXX】,并注明税号【XXXXXXX】。

2)原始票据包括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捐赠收据等,同时还包括与支出相关的
购物明细单等,具体参见以下内容。

以网银支付相关款项时,需附银行回单,作为
报销凭据之一附于报销单后。

3)发生酒店会议产生住宿结算时,如对方发票未写明清晰的信息(如住宿人数/天数
等),需要酒店提供详细结算清单(如流水单),特殊情况下,需结算人员在发票
后面写明详细结算信息(房数/天数/单价及人员等)。

4)涉及到大型活动餐费,需提供参加活动人员的签到表,以核算出餐费的标准。

5)报销交通费,需注明事由和起止地址。

6)报销办公用品或材料等,需附超市小票或物品明细单(反映所购物品名称、数量、
单价、金额)。

7)以现金形式发放专家劳务费、志愿者补贴等,应编制领款清单,注明受款人姓名、
领取标准、联系方式,超出个人所得税计税标准的必须留下受款者的联系方式和身
份证号码,用于申报纳税。

领款清单必须由领款人亲笔签字,以此作为报销依据,
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坚决杜绝员工代领。

8)特殊情况处理:如果收款单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无法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
和收据,可要求对方开具普通收据,但必须在收据上签署收款人姓名并加盖收款单
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必要时注明收款人地址、电话等,报销时需详细注明事由,
须有其他人员证明;如果收款方(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无法开具正式合
法的发票和收据,也无法开具普通收据,如:在农贸市场采购蔬菜、水果等,在农
村发生伙食、住宿等无法取得发票甚至收据时,可填写本机构自制《领款单》,并
取得收款方签字和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尽可能注明收款人地址、电话等,报销时必
须详细注明事由。

9)票据丢失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支出报销标准:
1)志愿者补贴标准为【60元/天】。

2)因公出差餐费补贴标准为【80元/天】。

有主办方提供餐饮的,不支付该天餐补。

3)……
第七章借款制度
第二十一条所有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第二十二条原则上前次借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九章财务交接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变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在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如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必须编制记账凭证、完成各项报表;
2)登记相关账目时,双方必须签名确认;
3)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对移交的凭证、账册、报表、印鉴、支票、发票等会计资料及物品进行归类并登记;
5)对于电算化的财务资料,除打印成文档交接外,必须对软件密码、实物进行书面列明;
6)对于现金及银行移交,必须当面清点,编制现金盘点表,银行编制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四条出纳在交接前,发生账目或货币资金不相符时,必须清查原因,对于不符的事件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交接。

第二十五条所有移交资料必须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本组织存档一份。

第十章财务监督和公开透明
第二十六条为了提高公信力,体现财务诚信、透明、制约的理念,本组织每年年终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着对资助方负责的原则,本组织接受资助方进行的审计或其委托的审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批准通过,自【】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发生争议,最终解释权为理事会。

【机构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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