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word文档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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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法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一系列事情的法律规定。

就好比是公司从“出生”到“死亡”都要遵循的一套规则手册。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很多时候商业活动、企业管理等都离不开公司法的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如同大厦的重要支柱,撑起了商业法律关系这片大屋顶。

③前置知识:得先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点了解,像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债权债务,毕竟公司也是一种法人,里面涉及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太多了。

比如想开个小公司,怎么注册,股东们的权利义务怎么分,或者在大公司工作遇到内部股权纠纷等都得靠公司法来定规则。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法学体系里是商法的重要部分,就像星星座里的一颗很亮的星,与合同法、破产法等其他商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里的法人制度紧密相连,毕竟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法人。

与证券法也有关系,公司要融资上市等就得遵循证券法,而证券法又和公司法里的资本制度、股东权益等有交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一定难度。

因为里面涉及很多复杂的制度,像公司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限规范就很容易混淆。

- 关键点:我觉得理解公司的独立人格这一点很关键,还有资本制度这大块内容。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重点考查内容,分值占比不小。

- 考查方式:有选择、案例分析等。

选择题可能考查个小知识点,像某个情况下股东的表决权怎么算。

案例分析往往会给出一个复杂的公司纠纷场景,让分析各方的权利义务,谁该承担什么责任。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的概念:简单说公司就是一群人(股东)为了赚钱之类的目的凑到一起,根据法律规定组建起来的一个组织。

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就像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超级团队。

- 股东的概念:股东就是往公司里投钱拿股份的人,股东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呢。

《公司法》总结.doc

《公司法》总结.doc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修正方案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会议通知时间
七、关于通知和公告以及债权申报期限的总结
通知或者公告期限
债权人要求担保、清偿、申报债权期限
通知
公告
接到通知的债权人
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
个人独资企业
15日
----
30日
60日
合伙企业
10日
60日
30日
45日
公司
解散
10日
60日
30日
45日
合并
10日
30日
30日
45日
减少注册资本
10日
30日
30日
45日
《企业破产法》
25日
25日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八、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事由
程序要求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1、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2、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发行公司债券
4、重组方案
5、股份制改造方案
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种事儿的法律,像公司咋设立、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咋相处、公司要是不干了咋处理等。

比如说你和朋友想开个公司,那在这个过程中,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就得看公司法规定。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可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公司是现代经济里常见的组织形式,大量的经济活动都和公司有关,考法考要是公司法搞不懂,那很多和商业有关的法律题就容易出错。

③前置知识:得有点民法基础,毕竟公司主要由股东组成,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划分有点像民法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得知道一些合同的基本知识,因为公司建立和运营过程中有不少合同关系。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只要和公司打交道就可能用得上,比如你要和某公司签合同,你大致能知道这公司有没有违法违规的不对劲情况,要是自己创业,更是得按公司法规定的步骤来,不然容易出大篓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法里是核心内容,和证券法啊、破产法啊,都有点关联,就像一个大树的主干,其他的那些法律法规像是枝干。

②关联知识:和企业法有些像,但又比企业法更细致地规范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和税法也有关系,公司运营过程中要纳税,这个纳税的主体、纳税的比例等有些情况也要考虑公司法律规定。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还挺有难度的,因为有好多规定,而且很细致,像不同类型公司的设立条件就容易搞混。

- 关键点:股东的权利义务永远是重点,还有公司治理结构那一块,懂事会、股东会啥的职能容易混淆。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必考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从选择题到案例分析题都可能出现。

- 考查方式:可能直接考法条规定,也可能给个实际的案例,让你判断其中哪些行为符合公司法哪些不符合。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啥叫法人呢?就好比公司在法律眼里是一个“人”,能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比如说腾讯公司,它就是一个法人,能像一个单独的人一样去和别人签合同,欠了债也是用自己的财产还。

《公司法》完整笔记

《公司法》完整笔记

《公司法》完整笔记指定教材:顾功耘主编:《公司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第二版。

定价:18.00元。

总论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一、公司法的定义所谓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公司法和广义的公司法狭义的公司法仅指冠以“公司法”之名的一部法律。

广义的公司法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

公司法理论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广义的公司法二、公司法的性质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第二节公司的定义与法律特征一、公司的定义按一般定义,西方国家的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这一定义可以分解成三层意思:1、公司是法人,即公司是以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成立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民事组织。

2、公司是社团法人,即公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法人组织。

3、公司是营利社团法人,即公司股东出资办公司的目的在于以最少的投资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在我国,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1、合法性2、营利性3、独立性第三节公司的分类一、现行法律上的分类1、按公司是否发行股份和参与投资人数的多少,可将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须有5人以上,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独资公司:股东仅为一人,股东以其投入的资本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包含如下内涵:1.公司是社团法人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法含义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公法人、私法人。

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

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

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特征营利性:这是公司法人与公益性法人的根本区别。

公司自身的盈利,也包括向其成员分配盈利。

独立性:指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主要体现在公司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

社团性: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是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

公司的作用1、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股份聚集投资者广泛;股份聚集成本低;股份聚集手段灵活;股份聚集规模大、速度快;股份聚集转让方便)2、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优化的有效形式;3、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公司有其自身特有的管理机制: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公司权力机构的多元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采取选任制和聘任制);4、公司是便于集中和控制的有效形式公司的集中和控制作用主要表现为: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扩大生产规模;有利于行业管理,实现国家引导企业经济活动的目标。

公司法知识点(2024)

公司法知识点(2024)

引言概述公司法是国家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法律体系。

它对于企业的合法运作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展开阐述,并分为五个大点进行详细说明。

正文内容一、公司法的基本概念与分类1.公司法的概念及本质: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组织和公司的运作方式的一门法律科目。

其本质是为了保护股东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2.公司的分类: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这两种公司的法律地位、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有所不同。

二、公司设立与登记1.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程序:包括法定条件、自愿设立、受法律保护等主要原则,以及设立程序的具体流程。

2.公司登记手续与要求:包括工商登记、企业名称注册、经营范围确定等重要环节,以及如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公司组织架构与权力机制1.公司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2.公司权力机制:包括公司决策机制、经营管理机制等,以及公司内外部权力关系的界定与协调。

四、公司股东权益与保护1.公司股东权益的种类与限制:包括股东的财产权、收益权、决策权、知情权等各方面的权益内容与保护限制。

2.公司股东保护措施:包括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股东诉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与措施。

五、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1.公司合并与收购:包括公司之间的兼并、资产收购、股权转让等相关法律规定与程序。

2.公司分立与分割:包括公司的分立、独立设置子公司、分割经营等相关法律规定与程序。

3.公司解散与清算:包括主管机关解散公司的程序与清算工作的相关规定。

总结公司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对于企业的合法运作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点的阐述,包括基本概念与分类、公司设立与登记、公司组织架构与权力机制、公司股东权益与保护以及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等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保护股东权益,合法经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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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须依公司的设立程序和条件,但须办理登记。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 股东最高人数的限制性。50 个以下 2.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
除此之外,股东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亦不得直接 向股东主张债权或请求清偿。 3. 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每个股东只有一份出资,数额可以不同。 4. 公司资本的封闭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其全部注册资本都由发起人认购,不能向 社会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股单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会计账簿无须公开; 对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有严格限制。 5. 设立程序与公司机关的简易性。 6. 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
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1. 分权制衡原则。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考虑由不同的机构行使不同的权力,彼此之间既
配合又制衡,从而达到公司的良性运转并确保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三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2. 保护股东权利原则(股东救济原则)。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应重视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 的地位,使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可分解为: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原则; 股东的平等对待原则;股东权利救济原则。 3. 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原则(股东参与原则)。公司经营与监督机构的组成,应考虑 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为其留有相应比例的席位,以提高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关注程度 和对公司尽力的热情。
3. 公司变更章程须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否则,不得以其变更对抗第三人,这是章程变 更的对外效力。对内效力,变更章程自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即发生效力。
公司章程内容的分类 1.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属于强行性规范。一般
都是与公司设立或组织活动有重大关系的基础性的事项。 2.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章程可以记载也可以不记载的事项,属于授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1. 发起人人数的双重限制性。2 人以上,200 人以下的发起人 2. 股东出资的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代表的权
利义务相等。 3.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对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不负任何财产上的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能直接向公司股东提 出清偿债务的要求,更不能要求用股东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4. 资本募集的公开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资本 募集的公开性决定了公司股东的广泛性,股东的广泛性决定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账 目必须公开。 5. 公司股份的流通性。为提高夫否认的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 和交易,有利于资本募集的实现。股票可以上市交易或柜台交易。 6. 公司信用基础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其公司资本和资产,公司资本 和资产不仅是公司进行经营的基本条件,也是公司承担债务的基本担保。
用。(我国) 2. 商号自由原则。公司采用何种名称原则上不加限制,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时,公司尚未成立,法定公司代表机关还未确立。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保 留其为 6 个月,保留期届满,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其名称自动失效。 公司名称的意义 1.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法人人格的表现。 2. 公司的名称也是法人人格特定化的标志,公司可以其名称区别于其它民事主体。 3. 公司的名称也是公司商誉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及英美两法的差异: 英美法系:外部监控模式。证券市场成熟、股权高度分散,其公司治理更强调信息披露、 公司接管等证券市场力量,当公司治理出现问题时,股东往往采取抛售股票的“用脚投票” 方式来制衡公司组织机构,因而其公司治理强调外部监控。 大陆法系:内部监控模式。其股权结构较为集中,银行持股和法人交叉持股较为普遍,因 而其公司治理更强调股东、董事通过公司内部权力机关对公司进行直接控制。 权力机关——股东会 决策机关——董事会(常设机构) 监督机关——英美法,单轨制,只设董事会而不设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关是董事会中的 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大陆法,双层委员会制度,公司内部设监事会,监事会选举理事成 立管理委员会,简称理事会。 执行机关——经理。
还须经政府行政主管机关进行审查批准。 4. 单纯准则成立主义。法律预先规定了公司成立的统一准则,公司的成立只要符合准则
规定的条件即可登记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 5. 严格准则成立主义。在单纯准则成立主义基础上,法律对有关公司成立要件作了进一
步的严格规定而形成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采用严格准则设立主义(特殊行业经过审批,才实行 核准主义) 公司章程的含义 公司章程,从实质意义上说,指规范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及经营行为的基本自治规则;从形 式意义上说,指记载公司组织及行动的基本自治规则的书面文件。 特征:法定性;公开性;自治性。 公司设立协议(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比较 一 联系 1. 订立协议和制定章程的共同目标都是设立公司,基于这一共同目标,章程的内容和设立 协议的内容有许多相同之处。 2. 公司设立协议是制定公司章程的基础。在实务中,在订立有设立协议的场合,往往是以 设立协议为基础制定公司章程,设立协议的基本内容通常都为公司章程所吸收。 二 区别 1. 对公司成立的重要性不同。对于通常的有些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协议是任意性文件, 公司章程是必备性文件,任何公司都必须以提交章程为法定要件。 2. 形式要求不同。设立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形成,遵守 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公司章程是要式法律文件,公司法对章程的内容有明确规定,有强制 性要求。 3. 效力范围和期间不同。
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3. 公司住所是诉讼中确认地域管辖和诉讼文书送达地的依据。有利于公司与外界的交流
公司章程的修改 1. 修改公司章程主体。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专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2. 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修改公司章程须以公司权力机关的特别决议确定。有限责任公 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必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从效力的范围来看,设立协议由全体发起人订立,调整的是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只在 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调整的是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的 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从效力的期间来看,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间是从设立行为开始到设立过程终止,公司的 成立即意味着协议的终止;公司章程的效力则及于公司成立后整个的存续过程,直至公司 终止。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 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 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 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 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 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 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 团法人。 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 事业。 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 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特征 营利性:这是公司法人与公益性法人的根本区别。公司自身的盈利,也包括向其成员分配 盈利。 独立性:指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主要体现在公司财产独立 和责任独立。 社团性:指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是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 公司的作用 1、 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股份聚集投资者广泛;股份聚集成本低;股份聚集手
公司名称的构成 指公司章程记载,并经商事登记机关核准注册的,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以与其它商
事主体相互区别的固定称谓,是公司作为独立商事主体的名号。 名称的构成: 名称构成四段式:地名+字号+行业+公司形式。其中字号部分要具有唯一性和易辨别性;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1. 商号真实原则。选定的公司名称必须与经营者的名称和营业内容相一致,否则禁止使
段灵活;股份聚集规模大、速度快;股份聚集转让方便) 2、 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优化的有效形式;
3、 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公司有其自身特有的管理机制:公司所有权和管理 权的分离;公司权力机构的多元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采取选任制和聘任制);
4、 公司是便于集中和控制的有效形式 公司的集中和控制作用主要表现为:有利于发展专业化协作,扩大生产规模;有利于行业 管理,实现国家引导企业经济活动的目标。 无限责任公司 简称无限公司,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直接对债权人负连带无 限责任的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唯一区别:无限公司股东只能是自然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未被限制为自然人。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有限公司,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共同出资组成,每 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又称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产分为 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 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 指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关联公司 亦称关联企业,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经济学上的概念。 广义的关联公司,指两个以上独立存在而相互之间又具有稳定、密切的业务联系或投资关 系的公司实体。 狭义的关联公司,仅指存在持股关系但未达到控制程度的公司。(通常所称的关联公司为广 义的。) 公司集团 亦称企业集团,由若干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公司及其它经济组织,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联 合组成的企业团体。公司集团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为母公司或支配公司,公司集团的成员都 属关联公司或称从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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