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修改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职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
第三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职工的纪律意识。
第五条企业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第二章纪律教育第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劳动纪律教育活动,加强职工的纪律教育。
第七条企业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纪律教育,包括讲座、培训、宣传等。
第三章纪律规定第八条职工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职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职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职工必须遵守生产工艺纪律,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第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纪律,爱护环境,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四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反劳动纪律。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纪律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违纪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违纪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档案,对职工的违纪记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纪律管理记录,对纪律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总结。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本企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本企业负责解释和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本企业负责解释和决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1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
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
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篇2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劳动行为。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维护单位的正常秩序,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基本权利。
第五条单位对违反本规章的员工,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七条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1个小时。
员工应当按时到岗,不得提前离岗。
第八条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本单位请假,经单位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当提前告知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迟到早退的员工,单位将会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迟到超过3次将被扣除工资。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单位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不得偷懒、拖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完成。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员工如需加班,应当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加班,不得私自加班。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保证员工的工作负荷适宜。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事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对领导和同事进行侮辱和攻击。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单位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改动设备和工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员工,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处分等。
第二十二条严重违反本规章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形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六条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享有保密权,公司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奉献良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认可。
第八条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投诉和举报将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十条员工需严格按照公司考勤规定进行打卡,不得出现漏卡、补卡等情况。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擅自拖延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将设立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等情况将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将给予正常出勤、表现良好的员工适当的奖励和优惠。
第十四条涉及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的争议将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解决。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出言不逊或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得私占、挪用或浪费公司的资产。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经营秩序,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私自经营竞争性业务。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公司内随意乱扔垃圾。
第二十条公司将建立行为规范的考核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情节进行相应的处分,具体包括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恒大地产集团____臵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____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____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____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
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写字楼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各单位、项目现场可视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打卡次数,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八条员工上班一律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出勤记录,指纹模糊1难于识别的请到行政人事部设臵备份指纹,其中一个无法确认时,可用另一个指纹进行确认。
员工上班打卡,若两个指纹记录都无法确认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打卡时,写字楼工作的员工必须在8:____分之前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填写《考勤签到表》,8:____分以后签到的视为迟到。
第九条所有员工上班打卡后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因公务外出的,需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如事出紧急来不及填写的,须及时电话通知该部门考勤员,待事情办理完毕回到办公室后,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da9059eeff00bed5b8f31d3a.png)
第一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稿)修订执行稿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如下规定:1、上午7:50 前到岗,11:00 离岗(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下午据学校作息时间具体而定,一般在预备铃响前完成签到。
早晚自习和星期天补课提前10 分钟到岗。
周六、周日各处室、油印室、打印室保证有人值班。
2、教师到校后,必须在课前完成签到,然后到指定地点办公,教师的活动时间与学生同步。
3、教师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办公室闲谈;不得睡觉或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办公室内搞体育活动,如踢毽子、玩乒乓球等;不得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洗衣服、洗头等)。
4、上课提前一分钟到教室门口候教。
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不上厕所,不得随便出入教室。
工作时间内不准回家、回宿舍,未经学校允许上课不得坐讲。
5、教师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话,不做有辱学生人格的事,不体罚学生与变相体罚学生。
上课时学生如有睡觉的、做其他与听课无关事情的,应及时制止。
6、学生放假日,班主任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日,班子成员和班主任需提前半个小时到岗。
7、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8、学习、事、病假一律自行调课,并与替课教师到教导处备案,以备检查。
调课不成功,私自调课出现空堂,按旷工或空堂处理。
9、教师必须服从处室负责人工作安排和管理,按学校要求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
正常工作坐班时间,教师不得带孩子到办公楼、教学楼。
10、教学楼内不得吸烟。
1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或严重损失的,随时纳入教师流动机制。
12、纯属个人行为,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条文处理。
武邑镇第二中学2010 年9 月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及工作任务。
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提高公司的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形象,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四条公司将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加强员工队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员工的基本义务第六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公司员工要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不得言语或行为冲突,不得造成恶劣影响。
第八条公司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懈怠。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公司内部消息。
第十条公司员工要维护公司财产,不得擅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借用公司物品。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共设施。
第三章员工的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未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离岗或擅自下班,不得违反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规定的劳动考勤制度,不得伪造考勤记录,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规定的劳动技术规程,不得违反操作流程,不得擅自修改工艺参数。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规定的职业操守,不得私自经营竞争性业务,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降职处分、终止劳动合同等。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主管部门可以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质量,确保企业良好运营,特发出以下通知:一、背景劳动纪律是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的重要保障,是保障员工权益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对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生产流程、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次通知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进一步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果。
三、重要措施为实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重要措施:1. 完善劳动纪律制度为规范员工行为,明确职责,我们将完善劳动纪律制度,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以便员工了解和遵守。
该制度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勤纪律:明确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惩罚措施等;•工作纪律: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禁止私自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等;•安全纪律:加强安全操作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劳动纪律的有效执行,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监督人员:指定专人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加强考勤管理:通过考勤系统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控,对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
3. 强化奖惩机制为激励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我们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并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褒奖优秀员工:定期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处罚违纪行为:对违纪违规的员工,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落实责任本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涉及到全体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并且要督促下级员工遵守。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五、总结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质量的关键,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通过完善劳动纪律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奖惩机制,相信我们能够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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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修改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就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和借用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劳动考勤,原则上以部门划分,考勤人员由所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自行造册发放工资的子分公司除外)。
第四条职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以手工记录方式逐日记载于专制的《职工考勤表》上(实际指纹打卡的,指纹打卡与纸制考勤相结合,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需有分管领导签字的说明),月末统计规整,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的基础信息依据。
第五条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统计职工的出勤情况。
月末最后一天须将本月《职工考勤表》及各种考勤凭据报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原件盖鲜章)。
第六条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第三章休息休假管理第七条作息时间(一)上班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二)公司本部每周工作5天,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不包含景区、酒店员工,景区、酒店员工根据经营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相关劳动政策,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经所在地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一、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部门负责人需在事前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未经过上述程序批准的加班将不视为加班处理。
第九条职工休假管理一、病假规定(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按请假程序办理。
(二)员工病假薪酬发放:1.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2.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职工休病假超过医疗期仍未治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低生活标准。
(二)医疗期的计算: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具体计算情况依据劳部发(1994)479号、劳部发(1995)236号文件执行。
(三)员工因打架、酗酒受伤等情况,不能按病假办理。
(四)职工因探亲、公差等离开本市发生急症时,凭医院就医证明。
慢性病症一律无效,如必须在当地治疗的,除医院证明外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连续病假三个月以内如遇产假、婚假、丧假等假期时,按有关假期待遇处理,但前后病休时间应合并计算。
(六)连续病休遇法定、公休假日仍按病假薪酬待遇。
(七)未经批准或持假证明休病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事假规定(一)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二)中层管理人员: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报告,1天以内的事假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的事假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获准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三)其他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1天以内的事假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获准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
(四)每次事假不得超过10天,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三、婚假、丧假、工伤休假规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产假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由生育保险所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可按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企业先行按月垫付,待相关生育保险所核定生育生活津贴后直接支付给企业冲抵。
第十条在规定的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为旷工一天处理;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十一条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半天以上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休假期间待遇发放规定一、事假。
事假期间无薪酬;累计事假超过30天(含)的,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二、病假。
全年累计休假3个月以上,取消年度奖金分配。
三、工伤休假。
工伤休假属停工留薪期内的,年度奖金分配按在职员工享受;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休假的,年度奖金分配按实际出勤月数分月计算。
四、婚假、产假、丧假。
凡按国家规定及企业统筹安排休假的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按在职员工享受。
第十三条请假程序一、职工休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调整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通知外,其余各类假别均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
未经过申请审批程序、或超逾审批时限缺勤、离岗、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除急症、重大突发事件和其它不可抗力影响外,员工应亲自请假,不得托人代请假或电话请假。
请假时须填写专用《员工请假单》,依次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审批,最终以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的审批意见执行假期。
第四章违纪处分第十四条违反考勤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理:一、考勤记录字迹不清,涂改或未正确统计本责任范围内职工出勤的,给予考勤人员20元/次处罚;给予部门负责人20元/次处罚。
二、管理不当遗失考勤记录及原始凭据,给予违规人员20元/次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月工资。
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违反作息时间规定的,按以下条款处理:一、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含)以内者,扣薪20元/次,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包括实际旷工和视同旷工)工资,均按“旷一罚二”原则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并取消当月月度考核资格;发生实际旷工的,还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即旷工一天取消员工应享受年终绩效收入的1/12;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旷工超过7天,公司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外,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职工请病事假、婚丧假、公休假等各类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凡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违反请假程序和假期审批权限规定的,按以下条款处理:一、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假未归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谎报请假事由和其它休假证明骗取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予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三、因违法违纪造成缺勤的,按旷工计处并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四、越权审批造成员工休假的,由审签人承担该职工休假期间工资。
五、审批人全年累计三次违规审批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同时对审批人进行降级处理。
第十七条违纪处分由所在部门依照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党群工作部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核,报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其他违纪行为的,按以下条款处理:一、擅自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每一次/事/处罚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工作时间睡觉的,每一次处罚50元/人。
三、工作时间办私事的,每一次处罚50元/人,同时并处“旷工”一天。
四、酒后上岗的,每一次处罚100元,并处“旷工”一天。
五、工作时间内打牌、赌博、喝酒的,每一次处罚100元/人。
六、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二)恶意辱骂、诬陷同事,或打架斗殴,或提供伪证、制造事端,扰乱工作秩序的;(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四)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的;(五)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或其他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经部门申报及公司班子集体决策后,按公司《待岗管理办法》进行待岗管理。
第十九条职工休假时限规定一、婚假时效规定:凡职工取得国家合法结婚手续之日起,婚假有效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视为自动放弃。
二、产假时效规定:从休产假之日起按国家政策休假并连续休完。
三、丧假时效规定:从丧假之日起按国家政策休假并连续休完。
四、护理假时效规定:已婚男职工,配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产假期间,男职工按国家政策休护理假并连续休完。
为不影响职工岗位工作的开展,原则上职工不得申请连续休2个及以上的假期。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景区、酒店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工时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办法,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新颁布的“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修改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原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公司领导:我们对贵司拟签订的上述《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已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第八条三款、第九条一款4项、第十四条二款,第十五条一款、第十六条二款、第十八条六款,第十九条一、二、三、四款进行了修改。
另外,我们已删除了第九条二款4项(该条款违反法律规定,详见提示)。
以上修改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公司法律顾问:罗全钰刘晓禾2016年11月22日一、删除第九条二款4项的理由如下: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应扣除的事假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公休日非计薪天数,不能计入到事假天数之中,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能计入事假天数。
二、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贵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民主制定,否则将导致本规章制度无效,不能作为处罚员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