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主体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注意】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户、农户等。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能

不能)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民事行为能

年龄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10)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10≤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18)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X<18)

【注意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注意2】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为14和16周岁。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