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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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主体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注意】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户、农户等。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能
不能)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民事行为能
力
年龄精神状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10)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10≤X<18)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精神病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18)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16≤X<18)
【注意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注意2】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为14和16周岁。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