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
带教资格认定管理方案

带教资格认定管理方案
1.总则
1.1 为加强医院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带教老师管理,提高带教老师队伍素质,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1.2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带教老师的遴选、培训、考核等工作。
2.带教老师遴选条件
2.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2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3 掌握本专业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4 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带教老师职责
3.1 指导和监督实习生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
3.2 培养实习生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
3.3 组织、安排和落实实习生的各项教学活动。
3.4 对实习生进行考核,并如实填写实习总结评语。
4.培训与考核
4.1 新遴选的带教老师须参加教学理论和技能培训,并通过理论和实
操考核。
4.2 在职带教老师须定期参加专业和教学技能的培训。
4.3 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情况、实习生评价等。
5.待遇与激励
5.1 学院给予一定的工作量酬金。
5.2 优秀带教老师可作为职称晋升的加分条件。
5.3 在年度考核中予以表彰。
6.附则
6.1 本方案由医院临床教学部负责解释。
6.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带教老师工作制度

医院带教老师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带教老师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老师的选拔与聘用1. 选拔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背景。
2. 聘用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医师可向医院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教育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4)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聘用人员名单,颁发聘书。
三、带教老师的职责与义务1. 制定带教计划:根据学员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全面、系统。
2. 教学培训:对学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3. 临床指导:带领学员参与临床工作,指导学员进行诊疗操作,培养学员的临床思维和判断能力。
4. 教学评估: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了解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要求。
5. 学术交流:组织或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员的学术水平。
6. 填写教学记录:认真记录教学过程,填写教学日志,及时反馈教学情况。
7.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榜样。
四、带教老师的权利与待遇1. 享有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 优先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3. 获得相应的带教报酬,并根据教学质量和工作量,享受相应的绩效待遇。
4. 有权对教学工作和学员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带教老师的管理与考核1. 管理:医院教育部门负责对带教老师进行管理,定期了解带教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考核:医院教育部门定期对带教老师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教学成果等方面。
3. 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带教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学质量不高、学员反映不佳的带教老师,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带教资格。
医院临床老师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老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临床教学水平,保障医生的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老师,包括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等。
二、临床老师资格及要求1. 临床老师应为正式注册的医生,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2. 临床老师应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医学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能力。
3. 临床老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参加相关的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4. 临床老师应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临床老师的管理1. 临床老师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或时间。
2. 临床老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系统全面。
3. 临床老师应指导学员进行临床实践,重视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技能的培养。
4. 临床老师应及时给予学员反馈,鼓励学员改进自身的不足之处。
5. 临床老师应积极参与临床教学质量评估,接受学生、同行及上级领导的评价和建议。
6. 临床老师应定期参加医院举办的教学研讨会,交流教学心得和经验,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7. 临床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不同的学习方式,根据学生的特点灵活调整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8. 临床老师应保护学生的权益,不得在教学中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或侮辱行为。
9. 临床老师应注重团队合作,与其他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实现共同发展。
四、临床老师的考核和奖惩1. 医院将定期对临床老师进行考核评估,评价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对表现优秀的临床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教学效果不佳、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临床老师,医院将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职等处罚措施。
3. 在教学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犯错误的临床老师,医院将严肃处理,甚至予以开除。
五、临床老师的权利和义务1. 临床老师有参与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的权利,并有权提出教学改进建议。
2. 临床老师有权获得医院提供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不受歧视或侮辱。
医院护理带教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带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理带教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护理部门进行护理带教工作。
第三条护理带教工作原则上由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丰富临床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
第四条护理带教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通过护理带教,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促进护理队伍建设和发展。
第二章护理带教计划第六条每年初,护理部门应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和护理人员的实际情况,编制护理带教计划。
第七条护理带教计划应包括带教对象、带教内容、带教时间、带教方法等内容。
第八条护理带教计划应提前报经护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协调相关科室工作安排。
第九条护理带教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护理带教方法第十条护理带教方法主要包括理论教学、技能培训、实地指导、临床实习等形式。
第十一条理论教学应结合实际工作,以案例分析、病例讨论等方式进行,激发学习兴趣。
第十二条技能培训应重点培养护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沟通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实地指导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护理人员对带教对象进行现场指导和模拟操作。
第十四条临床实习应根据带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安排不同时间和部门的实习。
第四章护理带教要求第十五条护理带教过程中,带教人员应具备爱岗敬业的精神,耐心细致地指导带教对象。
第十六条带教对象应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实践,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做好记录和总结。
第十七条护理带教过程中,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沟通和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护理带教过程中,应重视实效性和实用性,注重培养护理人员的实践能力。
第五章护理带教考核第十九条护理带教结束后,应对带教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其学习和实践情况。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评定等级和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应报经护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记录在带教对象的个人档案中。
临床护理带教老师资格评定表

1.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及护士资格证。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工作年限满五年及以上,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特殊科室依照实际情况而定)。4.临床经验丰富,专业技能熟练;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热心教学,为人师表,能严格管理和爱护学生;表达、沟通、组织能力强,可胜任本专业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安排,善于学习、总结和创新。5.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民主推荐。
临床护理带教老师资格评定表
临床教学管理
批准人
生效日期
护士姓名
1.适用范围:全院护理岗位护理人员
2.规范:
2.1为规范医院护理带教,促进临床护理教学和临床护理事业的协同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2.2基本要求和目的
2.2.1基本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并能够有效的为护理事业培养人才。
□临床中专护生带教老师□临床大专护生带教老师□临床本科护生带教老师
□临床规培/进修生带教老师
本人签名:护士长签名:科护士长签名:护理部主任签名:
年月日
临床实习生带教老师
1.坚持结合临床的小讲课制度,每月轮2-4次。2.能认真指导学生进行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及时修改学生书写的各种护理记录,给予学生的动手机会多,要求规范,做到放手不放眼,所指导的学生无差错事故。3.熟练运用护理程序进行教学工作。4.本科护生的带教老师要能够在教学和临床带教中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并担任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
2.4考核评定
2.4.1临床带教分类管理主要由护理部集中各管理层护士和各科室护士长的意见,制定临床带教老师分类的条件、依据和相应职责,每年度考评一次,考评内容结合带教工作质量,学员反馈,同事、护士长、护理部测评等多个方面,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核定带教老师下一年的任职。
医院护理教师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护理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护理教师队伍的素质,保障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护理教师职责1. 护理教师应具有高度的医疗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传授护理知识和技能,指导学生进行临床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护理教师应积极参与护理教育相关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3. 护理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按时完成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4. 护理教师应与医院其他科室及临床科室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医院的护理教育工作。
5. 护理教师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不得对医院的声誉造成损害。
三、护理教师考核1. 护理教师的考核由医院护理教育部门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术研究、师德师风等方面。
2. 护理教师应每年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其职务等级和薪酬的重要依据。
3. 护理教师在绩效考核中如有不合格表现,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护理教师培训1. 为提高护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医院应定期组织护理教师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2. 护理教师培训内容包括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护理知识更新等方面。
3. 护理教师培训由医院护理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用由医院承担。
五、护理教师奖惩1. 对于优秀表现的护理教师,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成绩。
2. 对于工作不认真、教学效果不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护理教师,医院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程序予以相应的处罚。
3. 护理教师奖惩制度应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
六、护理教师管理1. 护理教师由医院护理教育部门进行全面管理,包括招聘、分配、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
2. 护理教师的职称评审和晋升,应按照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
3. 护理教师管理应民主、科学,尊重护理教师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见,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护理教师权利1. 护理教师有言论自由、人身尊严、利益保障的权利,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护理临床带教老师管理规定
一、临床带教老师基本条件
1、带教老师必须热爱护理工作岗位,理论基础扎实,专科操作技能娴熟,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风范。
2、带教老师必须为专科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是护师及以上职称。
二、临床带教教师的管理
1、带教老师在指导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安排好实习带教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耽搁甚至阻止学生实习。
2、带教老师必须按照本科室实习大纲进行工作安排,确保实习任务顺利完成。
3、带教老师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带教资格。
4、带教老师应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
对带教效果突出,专家、同行及学生评价满意者,在同等条件下予优先进修、晋级、评定职称,并予以适当奖励;对严重违犯本规定,专家、同行及学生评价满意者,予以警告,取消带教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影响恶劣者三年之内将不予以进修、晋级、评定职称。
专科护士带教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科护士带教工作,提高专科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承担专科护士带教任务的带教老师、护士及实习护士。
第三条专科护士带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实习护士的合法权益;(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综合护理能力;(三)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四)严格考核,确保带教质量。
第二章带教老师第四条带教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年以上;(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护理事业;(三)具备较强的临床护理技能和带教能力;(四)熟悉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能胜任专科护士带教工作。
第五条带教老师的职责:(一)负责实习护士的日常护理工作,确保实习护士的安全;(二)根据实习护士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带教计划;(三)指导实习护士进行临床操作,纠正操作中的错误;(四)传授专科护理知识,提高实习护士的专科护理水平;(五)关心实习护士的生活,解决实习护士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六)定期对实习护士进行考核,评估带教效果。
第六条带教老师的选拔与培训:(一)单位应定期组织带教老师选拔,选拔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二)单位应加强对带教老师的培训,提高带教老师的带教能力;(三)带教老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章实习护士第七条实习护士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三)热爱护理事业,愿意从事护理工作。
第八条实习护士的职责:(一)遵守实习纪律,服从带教老师的安排;(二)认真学习专科护理知识,提高临床操作技能;(三)积极参与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四)尊重带教老师和患者,维护医院形象。
第九条实习护士的管理:(一)实习护士应接受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二)实习护士应按时参加实习,不得擅自离岗;(三)实习护士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评估实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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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
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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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临床带教老师资格管理细则一总则
为规范临床护理带教工作,促进护理教育和临床护理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1.护理学临床带教老师是指长期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并承担护理专业实践教学临床带教任务的在职护理专业人员,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丰富的护理理论知识及临床护理技能,并能够有效地为发挥实习学生综合的专业素质提供帮助。
2.临床护理带教老师素质的提高,有助于促进教学和临床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提高护理教育教学质量,从而达到培养高级护理人才的目标。
二护理学临床带教老师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六项条件)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条件);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
3.持护理大专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持护理本科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持护理研究生学历者要求从事本专业临床护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4.持大专学历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护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硕士毕业者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近三年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或以上;
6.有参与临床教学的热情和能力以及所在科室的民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