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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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及答案1、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

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

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

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

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

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

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1)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合法。

因为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应明确的是污染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制。

即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具备免责条件。

而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为:(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因此,食品有限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2、某市甲养殖场承包了水库的600亩水面养殖淡水鱼。

乙造纸厂位于距水库2000米处,自投产后第一年有一定数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

甲养殖场共向水库投放鱼苗10万尾,投资8万元。

1989年10月,甲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经打捞共有1000余条。

养殖场当即通知乙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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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及答案1.某企业与某服装厂签订了加工定做5万套员工工作服的承揽合同。

合同约定,某企业应于2008年5月10号前给付制衣厂30万元预付款,某服装厂于12月底交付服装,余款于12月底服装厂交付服装后10内结清全部货款。

合同签订后双方重合同、守信用,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

问:①分析本案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②请指出某企业与某服装厂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①本案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某企业和某服装厂;客体是完成工作的行为——某服装厂加工定做劳务并交付劳动成果工作服;该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某企业有权要求服装厂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定做的工作服,同时承担给付加工费的义务;某服装厂有权要求某企业按合同规定给付加工费,同时承担按合同规定交付工作服的义务。

(5分)②某企业与某服装厂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双方签订立合同的行为。

(5分)2.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答:(1) 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

管理学案例分析(超全有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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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案例分析(超全有答案)完整版一、案例一:创新管理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公司是一家传统制造企业,近年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面临业绩下滑的困境。

为了扭转局面,公司决定进行创新管理,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案例分析:1. 创新管理理念:公司领导层认识到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决定将创新管理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强调,创新不仅包括产品创新,还包括管理创新、市场创新等方面。

2. 创新管理体系:公司成立了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创新战略、评估创新项目、分配创新资源等。

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3. 创新项目实施: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选择了一批具有潜力的创新项目进行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注重跨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项目成功率。

4. 创新成果:通过创新管理,公司成功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提高了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还优化了管理流程,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企业整体效益。

二、案例二: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公司是一家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企业,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面临人才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决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满意度和企业竞争力。

案例分析:1. 人才招聘与选拔:公司制定了科学的招聘流程,通过多渠道招聘优秀人才。

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选拔机制,确保选拔出最适合公司发展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多种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同时,公司还关注员工职业发展,为员工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

3. 绩效考核与激励:公司建立了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 企业文化塑造: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通过企业文化塑造,公司提高了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降低了员工流失率。

法律案例分析问题及答案(3篇)

法律案例分析问题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市人。

2019年10月,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侦查,李某于2019年8月间,先后在市区两家商场内,采用撬锁、翻窗入室等手段,盗走现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

案发后,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争议焦点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李某是否具备自首情节?3.对李某的刑罚如何确定?三、案例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采用撬锁、翻窗入室等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李某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李某供述,其作案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

其次,李某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李某在作案过程中,采取撬锁、翻窗入室等手段,避免被被害人发现,符合秘密窃取的犯罪手段。

最后,李某窃取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李某共盗取现金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二)李某是否具备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在本案中,李某在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规定,李某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首先,李某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投案。

李某在得知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表明其有悔罪表现。

其次,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公安机关讯问过程中,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没有隐瞒或虚构事实。

综上所述,李某具备自首情节。

(三)对李某的刑罚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分析(附答案)【范本模板】

案例分析(附答案)【范本模板】

案例一一般资料:男,18岁,高中二年级学生,目前休学l年。

案例介绍:求助者自小少语寡言,交往少,脾气暴躁,1年前因父亲意外身亡和失恋,开始失眠、呆滞、郁郁不乐,说:“我活不了几天了,我有罪。

"听到火车鸣响就害怕,听到鸡鸣狗叫也恐慌,见到警察就称“我有罪”,回家后就问家人:“警察和你们谈过话吗?为什么我想的事别人都知道?"认为自己脑子里想的事别人知道了.“监视器就是邻居家的录音机和自己的手表"。

不时侧耳倾听“地球的隆隆响声”.一次,突然对电扇下跪,说听到电风扇有一男声责骂他是“坏人";求助者时常自言自语,对母亲不象以前那么关心了,生活极端懒散,整天不刷牙洗脸甚至不主动摄食。

求助者不认为自己有病,在母亲的反复劝说下,才勉强被带到心理门诊.多选:1、该案例典型症状包括()。

(A)妄想(B)错觉(C)幻觉(D)强迫多选:2、该案例异常心理的症状包括(A)自罪妄想(B)被洞悉感(C)幻听(D)意志缺乏单选:3、根据求助者的表现可以判断他属于()。

(A)心理正常(B)心理健康(C)心理不健康(D)心理异常单选:4、该案例最可能的诊断是().(A)精神分裂症(B)强迫性神经症(C)焦虑性神经症(D)恐怖性神经症单选单选:5、该案例怡当的处理方式是( )。

(A)进行心理治疗(B)建议看精神科(C)建议加强交往(D)纠正歪曲认知多选:6、求助者的心理状态不符合()。

(A)主客观世界统一性(B)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C)人格的相对稳定性(D)身心状态的同一性多选多选:7、对该求助者心理与行为异常表现作定性分析的依据包括()。

(A)无主动求治愿望(B)对症状无自知力(C)有幻听妄想症状(D)社会功能受损严重单选:8、求助者的自知力程度属于( )。

(A)自知力完全存在(B)自知力部分存在(C)几乎没有自知力(D)该资料难以判断多选:9、求助者的求医行为表明其()。

(A)自知力完整(B)自知力缺失(C)主动性求医(D)被动性求医多选:10、本案例还应了解的信息是( )。

案例分析附答案

案例分析附答案

2013附答案案例分析1.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答案合同未成立。

因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是一方发出实盘(要约),另一方作出有效的承诺。

在本案例中,A发出实盘,但B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B对原发盘作出了实质性的修改,按照公约第19条规定:“表示接受的发盘如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发盘,并构成还盘”,所以,合同不成立。

2.CIF出口合同规定9月份装船,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时间不得迟于9月20日。

因船源关系,卖方无法在9月20日以前装船,于是立即去电要求买方将装船时间延长至10 月20日,买方来电表示同意,但我方在10月15日装船完毕,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却遭银行拒付,请问这是为什么?买方同意无效。

如L/C中未规定装运期,则买方来电延长,开证行是否允许,应同时修改信用证。

3.广州伞厂与意大利客户签订了雨伞出口合同。

买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8月份装运交货,不料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全部烧毁,以致无法交货。

请问:卖方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交货物?首先应认定该伞厂的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控制)。

如实为不可抗力,应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免除责任。

4.国内某公司于1990年11月2日与伊朗签定了一份进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

后因海湾战争爆发,我方接货货轮无法驶抵伊朗,到1991年4月海湾战争结束后,我方方能派船接货,而外商以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为由,要求我方赔偿其仓储费。

外商这一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不合理。

因为我方未能按时派船接货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案例分析(含答案)(一)

案例分析(含答案)(一)

案例分析一、.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墙面部分采用人造木板,柱面镶贴天然花岗石,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

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镶贴陶瓷砖。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门窗安装方案为射钉固定。

事件二:在送样待检时,为赶进度,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问题:1本工程有哪些材料需要复验?说明复验的指标?2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4指出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正确做法。

一、1本工程应对以下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水泥: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工程粘贴用水泥和地面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2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室内用天然花岗石的放射性。

4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5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施工单位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木龙骨应进行防火、防腐、防蛀等技术处理。

在砌体上安装铝合金门窗不能用射钉固定,应用膨胀螺栓固定。

3不妥当。

理由:①复试报告未出来;②未报请监理同意。

4存在问题:外墙饰面砖样板件不应做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而应做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上。

背景材料二、.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案例一,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租金每月2000元。

租赁期内,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多次催促未果,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责令甲方支付违约金。

问题分析,本案中,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是合法的。

答案,乙方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判决是合法有效的。

甲方应按法院判决履行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民法案例二,侵权责任。

案情描述,小明在公共场所不慎将咖啡洒在了路人小王的衣服上,导致小王的衣服被烫伤。

小王要求小明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小明拒绝赔偿并表示此事纯属意外。

问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明在公共场所不慎将咖啡洒在他人身上,导致他人受伤,属于过错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答案,小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王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他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以上两个案例分析了民法中的合同纠纷和侵权责任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和解释,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民法的相关知识。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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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及答案1.某企业与某服装厂签订了加工定做5万套员工工作服的承揽合同。

合同约定,某企业应于2008年5月10号前给付制衣厂30万元预付款,某服装厂于12月底交付服装,余款于12月底服装厂交付服装后10内结清全部货款。

合同签订后双方重合同、守信用,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

问:①分析本案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②请指出某企业与某服装厂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①本案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某企业和某服装厂;客体是完成工作的行为——某服装厂加工定做劳务并交付劳动成果工作服;该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某企业有权要求服装厂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定做的工作服,同时承担给付加工费的义务;某服装厂有权要求某企业按合同规定给付加工费,同时承担按合同规定交付工作服的义务。

(5分)②某企业与某服装厂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双方签订立合同的行为。

(5分)2.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9年发生以下事项:(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答:(1) 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

(2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

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3分)(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

(2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

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末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3分)3.兴海公司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兴海公司以总价款600万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提供大蒜800吨,并约定于2001年8月1日交货,迟交一天罚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兴海公司向外贸公司交付20万元作为定金。

后因兴海公司未能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请问:(1)如果兴海公司未能交货是由于当地山洪暴发,导致道路不通,能否以此为由向外贸公司主张免责?为什么?(2)如果兴海公司未能交货是因为大蒜被其他公司以高价买走,兴海公司能否以此为理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为什么?(3)如果兴海公司未能交货,外贸公司能否主张在不退还定金的同时,要求兴海公司再交32万元违约金?为什么?答:(1)可以免责。

(2分)因为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分)(2)不能免责。

(1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有违约事实,又无法定免责事由,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2分)(3)不能。

(1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所以外贸公司只能从违约金与定金中选择其一适用。

(2分)4.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1)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为300万元,C企业认缴的出资为1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 企业的首次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70%的出资在2007年10月1日前缴足。

(2)2006年7月,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内未予以答复。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

答案:(1)出资期限符合规定。

(2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在本题中,甲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出资总期限均符合规定。

(3分)(2)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

(2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本题中,由于股东A 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

(3分)5.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2008年董事长李某对所有董事和监事宣布将于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2008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8名董事,另有3名董事因事请假。

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

①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

②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①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人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②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如有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1)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通知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2分)董事会召集人和主持人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个新要约,甲厂不同意要他们的水泥,既未做出承诺,所以合同不成立,所以甲厂有权拒收水泥。

(2分)(2)通过以上分析,乙厂的损失由甲厂承担;丙厂、丁厂、戊厂的损失由他们自己承担。

(4分)8.甲公司与乙公司与2006年7月20日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10台设备,每台20万元,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

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8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4台设备,甲公司支付了80万元设备款。

9月,该种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套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台25万元,甲公司不同意,随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

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台设备,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

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①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说明理由②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①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

(2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或:法律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对方有异议的,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2分)②甲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依法能够成立。

(1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或: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分)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依法能够成立。

(1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或: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2分)9.2009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某单位会计人员按照单位领导的要求,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一台正常使用的机器的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平均年限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致使当年的利润减少了76008元;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2010年3月份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了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封面上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的签名。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制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请问该单位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 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3)请问该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1)不合法。

(2分)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该单位折旧方法的变更无正当理由,属于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其结果使利润虚减,少交税款。

(2分)(2) 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

(1分)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2分)(3)不符合规定。

(1分)根据我国相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有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该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并盖章,并且已签名人也没有盖章。

(2分)10.甲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向乙银行贷款。

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甲公司同意拿公司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轿车3辆、几间厂房、公司附设的幼儿园、医院以及从丙公司租赁的10台机器作抵押,与乙银行签订了抵押和贷款合同。

试分析:①甲公司提供的财产全部可以用来抵押吗?为什么?②甲公司在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和贷款合同后,应向哪些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答案:①在甲公司提供的各项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有土地使用权、轿车和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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