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群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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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成都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附件 1 成都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附件 2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函〔2012〕269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的通知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成教函[2012]105 号)要求,经教师和校长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和市教育局审定,现将首批35 个市级名师工作室和12 个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为切实推进首批市级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领衔人加快制定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2013- 2015 年),包括方向、目标、项目、预期、措施等,并于2012年12 月31 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教育局审核、公布。

二、各单位加强宣传动员,根据《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做好工作室成员申报工作。

按照个人自愿和领衔人提名相结合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每人限申报两个工作室,每个区(市)县申报名师工作室成员名额不超过35 人(每个直属、直管学校或单位不超过3 人)、申报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额不超过15 人(每个直属、直管学校或单位不超过2 人)。

三、各单位于工作室方案公布后15 个工作日内,将初审合格的工作室成员名单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经市教育局审核。

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已设立的区(市)县级工作室要加强管理,办出水平和特色。

未设立工作室的,要创造条件,力争在2013 年内设立,实现工作室的全市满覆盖。

联系人:王琴,电话:,邮箱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2012 年12 月4 日(附件)成都市首批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成都市首批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附件3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函〔2012〕270 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现将《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立“名师工作室”文件

成立“名师工作室”文件

麟镇中发[2019]72号签发人:剌俊儒镇头初级中学关于上报我校成立“名师工作室”的报告县教研室、进校: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加快学校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迅速成长,促进我校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我校“名师工作室”。

一、工作目标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高水平、出成果、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在本校或一定区域内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探索一条“名师带教,教学相长”的教师培训的新途径与新方法,促进青年教师的全面成长,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有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室的组成根据我校实际,先行成立以下四个“名师工作室”,具体人员组成如下:师成长的引领者、教学内容的研究者、教学艺术的探索者,使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阶梯、辐射的中心、师生的益友。

(一)制定名师工作室活动规划及各年度计划,每年年末进行业务活动总结。

(二)建立和不断完善名师工作室工作、学习、活动等相关制度和职责。

明确工作任务和成员分工,组织好日常活动。

(三)与各级教科研活动紧密结合,研究学习本学科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和前沿动态。

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研讨活动,每次活动均应拟定活动主题,并做好记录、整理及总结并以“美篇”形式发送信息。

(四)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培养带动青年教师,开展优质课的观摩与研讨,收集、推广优秀教学案例,展示教育教学成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挖掘、提炼具有一定实践性、创新性和个人特色的教育教学成果。

每学年至少承担一个小课题研究。

(六)举办名师论坛、读书会、专题研修报告会等交流活动,每学期对本组或本学科教师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11•【字号】鲁教师字[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字[2009]16号)各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鲁教师字〔2009〕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现就全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基础教育正在进入一个更加关注公平、更加关注质量的以内涵发展为主的新阶段。

这个新阶段对我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提出了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加紧迫的新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未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任务,确立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含建设工程人选,下同)队伍建设。

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既要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校长,加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全员建设,更要抓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以各级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的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启动本地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建立省、市、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建设联动工程,将各级名师、名校长和特级教师统一纳入全省名师、名校长队伍管理。

各级名师、名校长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完成相应的专业研修任务,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相应的待遇和条件,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

关于公布路桥区第四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的通知.doc

关于公布路桥区第四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的通知.doc

奉化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本细则的依据第二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的目标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原则第二章绩效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第五条绩效考核的对象第六条绩效考核的组织第三章绩效考核奖的项目与权重第七条绩效考核奖金的来源及总额第八条绩效考核的项目与权重第四章绩效考核的内容与方法第九条师德考核奖第十条考勤奖第十一条基本工作量津贴第十二条教龄奖第十三条学年度考核奖第十四条课时津贴、代课费、加班费第十五条学业水平考核奖、科研奖、竞赛奖第十六条学校奖励基金第十七条班主任津贴和考核奖第五章绩效考核奖的结算与发放办法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奖的结算第十九条绩效考核奖的发放办法第二十条学年度内退休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奖结算办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项目考核奖结余部分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年度考核奖的公布及申请复议办法第二十三条《细则》的实施程序第二十四条《细则》的修改程序第二十五条《细则》的解释权属奉化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奉化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于2013年5月31日,经奉化高级中学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报请奉化市教育局核准后予以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本细则的依据依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1〕352号)和奉化市教育局《奉化市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奉教〔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原有的教职工考核奖励条例,广泛征求教工建议,集思广益,拟订《奉化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决策为指导,遵照奉化市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着力构建符合学校发展规律和教工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调动教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重大局、彰大气、育大爱”的校风和“心慈、品正、学高”的教风建设,全面提升办学的综合实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
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9.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双名计划”名师名
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2022—2025)的通知》精神,为配合做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相关工作,经个人申报、市教育局推荐、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确定了我区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双名计划”培养对象要根据教育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胆探索课堂教学、人才培养、学校管理模式,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聚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治校水平出经验、出资源、出成果,带动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工作室成员要在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指导带领下,借助“传帮带”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聚力探索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共同体,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实践,产出一批可借鉴、值得推广应用的成果和模式,为推进我区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双名计划”名师工作室成员名单
2.“双名计划”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附件1
附件2
“双名计划”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名单。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20〕1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20〕1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20〕1号各市教育(教体)局:现将《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2020年4月12日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管理,充分发挥齐鲁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锻造一批引领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名家,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形成一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高的优秀青年教师和中等及以下学校校长(园长),带动全省教师和中等及以下学校校长(园长)队伍素质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管理工作(以下简称“领航工作室”)。

山东省入选“国培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工作室的相关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航工作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第四条组织遴选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确定主持人,落实领航工作室省级专项经费,对主持人进行业务培训。

第五条制定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牵头组织对齐鲁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的考核评价工作。

对领航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调度,发现培育、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第六条成立名师名校长领航工作室项目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过程监管、督导评估、网络工作室建设等。

第三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双向选择为领航工作室主持人遴选配备5—8名优秀青年教师或校长作为领航工作室成员,其中农村教师或校长占比不低于30%(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优先安排山东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或乡村青年骨干校长。

名师工作室会议通知(精选五篇)

名师工作室会议通知(精选五篇)

名师工作室会议通知(精选五篇)第一篇:名师工作室会议通知名师工作室会议通知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兹定于9月20日(下周二)上午9:00,在长清中学四楼会议室召开名师工作室会议。

会议内容: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介绍工作计划2.高初中语文教学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名师工作室研究问卷调查反馈3.分组交流,完善计划,明确项目主题、职责、分工请将本通知汇报给学校分管领导,并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恭祝大家中秋节快乐,阖家幸福!长清教研室中学语文2016-9-14第二篇:名师工作室上海庙学校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为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我校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设立名师工作室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提出的“ 办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的学校”的要求,成立上海庙学校“名师工作室”,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我校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创新型教育科研实践活动,加快我校青年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程,培养一批有理想、有追求的高素质骨干教师,促进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发展目标通过搭建平台,激励每位教师从合格教师——骨干教师——名师的方向发展。

我校组建学校名师工作室,是我校实施名师工程的重要举措,是为了充分发挥专家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建立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使其成为我校优秀教师的重要培养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骨干教师的孵化地,帮助培养对象实现专业发展,以进步的观念、高尚的师德、良好的修养、丰富的经验,投入到工作中。

培养一支具有开放襟怀、合作意识、进取精神、书香气质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为名师工作室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组织和经费保障。

组长:刘选涛副组长:杨启旻、柳树亭组员:许继文吉噶苏王彦平四、名师选拔工作室成员必须是:思想上积极上进,具有乐于奉献与勇于探究的精神,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扎实,在新课程改革中身体力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自己的见解和突出的成绩,获旗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通过各人申报,校领导班子讨论,民主评议产生。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12.24
•【字号】穗教师资[2012]69号
•【施行日期】2012.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2〕6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36号文)要求,经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议,遴选出了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经公示无异,现确定梁国就等74人为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首批广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和特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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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群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下发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师训字〔2010〕1号)精神,要求各市建设各级名师、名校长工作群组。

现将上报我市名师、名校长及人选工作室群组成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齐鲁名师、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东营名师由名师所在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或所在的市直学校(园)遴选群组成员。

二、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东营名校(园)长由所在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遴选群组成员。

市直学校入选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由市教育局指定群组成员县区,具体人选由所在县区教育局负责遴选群组成员。

三、齐鲁名师、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及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群组成员由8-11人组成。

东营名师、东营名校(园)长群组成员由5-8人组成。

四、所遴选的群组成员名单要充分征求相应名师名校(园)长或人选的意见,征得同意后,于2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2以压缩包的形式邮送市教育局师训办(邮箱:shixunban@,电话:8332241。

)。

五、《关于下发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师训字〔2010〕1号)请到山东教师教育网下载。

附件:1.齐鲁名校长人选、齐鲁名师及人选工作室群组成员登记表(样表)
2.全市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群组成员申报表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1
齐鲁名校长人选、齐鲁名师及人选工作室群组成员登记表(样表)
东营名校(园)长、东营名师工作室群组成员登记表(样表)
附件2
全市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群组成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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