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考每日一练8月31日(各科+答案+解析)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
|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
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

2018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3)推荐文章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考试试题是什么热度:保密知识的相关测试题目以及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热度: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答案热度: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热度: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
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不得侦查本案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
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A.传闻证据规则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C.关联性规则D.意见证据规则27.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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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综合试题及答案八1、董事管理经营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是(C)。
A、认真管理义务B、勤勉义务C、忠实义务D、谨慎义务2、董事在处理公司事务时须以善良管理人的标准给予合理注意的义务是(B)。
A、认真管理义务B、勤勉义务C、忠实义务D、谨慎义务3、下列行为违反了董事忠实义务的是(A)。
A、董事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本公司订立合同B、董事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C、董事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进行交易D、董事在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同公司进行了交易4、下列行为违反董事竞业限制义务的是(C)。
A、董事经股东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B、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与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C、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D、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不同类的业务5、董事如果违反了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B)。
A、全体股东B、公司C、国家D、其他董事6、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指定管理人的是(C)。
A、债权人会议B、清算组C、人民法院D、股东会7、确定管理人报酬的是(B)。
A、债权人会议B、人民法院C、股东会D、清算组8、我国破产法规定的受理债权申报机关是(C)。
A、人民法院B、债权人委员会C、管理人D、债权人会议9、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
这种合并方式为(C)。
A、内部合并B、外部合并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10、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
这种合并方式为(D)。
A、内部合并B、外部合并C、吸收合并D、新设合并11、下列有关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D)A、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是相同的概念B、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都会产生法人资格消灭的后果C、公司合并与公司收购都要基于合并与收购的各方的同意D、在收购成功的情况下,如果收购公司将该目标公司撤销,则属于公司合并,目标公司法人资格消灭12、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范围,说法错误的是(A)。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试题及答案(8)1.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
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乙自行承担C.由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参考答案】C【相关考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承担【参考解析】交通事故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据此,C项说法正确。
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参考答案】D【相关考点】民事责任的构成及其承担【参考解析】判断乙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应当判定甲乙之间是否已经成立合同。
本题中,无论要从要约还是从承诺的角度看,双方都没有订立合同的真是意思,亦没有受其意思表示约束的真是意思,因此甲乙的行为都分别不构成要约和承诺,双方亦不存在已经成立和有效的合同,故A项处理错误。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真题卷答案及解析(二)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真题卷答案及解析(二)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报名已经结束, 已经报名考试的考生, 想必已经进入紧张的复习阶段, 今年法考客观题实行全国机考, 不熟悉计算机的考生, 多做模拟练习, 尽快熟悉机考环境, 避免操作丢分。
一、单项选择题1. 江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汪某出资60%, 李某出资40%. 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 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A. 公司不设董事会, 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B. 公司不设监事会, 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C. 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 由股东平均分配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 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答案】D【解析】A选项, 基于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股东在公司章程中可自由约定有关公司的各种事项, 但是此种约定须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50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以及第13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之规定可知, A选项的内容合法, 不选。
B选项, 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1款: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不设监事会。
”另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 股东可任监事。
B选项的内容合法, 不选。
C选项, 根据《公司法》第34:“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以及第166条第4款:“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二卷《刑法》试题及答案【2】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牵连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CD )A、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或者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B、对于牵连犯都是择一重罪处罚C、刑法分则也有规定对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或者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D、分则条文也有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法定刑的2.关于吸收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BC )A、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所经的发展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
B、吸收犯必须是数个独立的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C、入室抢劫罪的非法侵入住宅与抢劫行为存在吸收关系D、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属于吸收犯3.实质的一罪有( ABC )。
A、想象竞合犯B、结果加重犯C、继续犯D、连续犯4.在以下犯罪形态中,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的有( CD )。
A、结果加重犯B、继续犯C、连续犯D、吸收犯5.数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有( ABC )。
A、连续犯B、牵连犯C、吸收犯D、惯犯三、论述题1.怎样理解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答:对于刑法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
因果关系的有无只能根据现象之间的客观联系进行判断,不能以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否定它的存在,也不能因为其假设存在而存在。
(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锁链”,一现象是某一现象的结果,其本身又可以是另一现象的原因。
因此,要确定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必须把其中的一对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孤立的考察它们。
至于哪一对现象需要抽出被研究,则要取决于研究的目的和对象。
因为刑法中研究因果关系的目的,是要解决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所以此处所研究的因果关系,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
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
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B、完全有效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D、因胁迫而可撤销【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
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
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
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
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8月23日(各科+答案+解析)精选篇

2018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8月23日(各科+答案+解析)希律法考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采用法考题海战术,坚持完成每日客观题模拟机考练习题,熟练掌握答题知识点,同时适应机考环境,有效提高客观题考试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
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
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继续执行原判决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答案】C【解析】依据《刑诉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本案中,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因此,邢某经再审可能改判无罪,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原判决,且中止方式为决定而非裁定。
C项正确。
附:本题原答案为B,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押,再审可能改判宣告无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裁决后,可以取保候审。
但是2012年的《刑诉解释》对此作出了新的规定,答案应改为C。
2.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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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请选择1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1.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答案】B【考点】引渡【解析】A项考查我国负责引渡的联系机关。
《引渡法》第十条规定,"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出。
"A项错误。
B项考查引渡条约与互惠承诺。
《引渡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在本题中,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引渡请求国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B项正确。
C项考查对引渡请求的审查机关。
《引渡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
"第二十二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有关规定,对请求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负责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的机关不是最高人民法院,而是高级人民法院。
因此,C项错误。
D项考查转引渡。
《引渡法》第十四条规定,"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作出如下保证:(一)请求国不对被引渡人在引渡前实施的其他未准予引渡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将该人再引渡给第三国。
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或者被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终结、服刑期满或者提前释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离开请求国,或者离开后又自愿返回的除外;(二)请求国提出请求后撤销、放弃引渡请求,或者提出引渡请求错误的,由请求国承担因请求引渡对被请求引渡人造成损害的责任。
"可见,请求国一般情况下不得将被引渡人再引渡给第三国,但存在例外情况。
因此,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如果中国同意,或进者被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终结、服刑期满或者提前释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离开请求国,或者离开后又自愿返回的,可以将其转引。
D项错误。
2.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B.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应予赔偿C.若此案依程序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审理应依法不公开进行D.若此案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书应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法院赔偿委员会印章【答案】C【考点】国家赔偿【解析】本题考查国家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9(现第21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作出生效判决的是市中院,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市中院,A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的权利。
"柴某被判三年缓刑四年,并没有执行其刑罚,不是赔偿范围,B错误。
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
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赔委会采取书面审理不公开进行,C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由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人民法院院印。
"D错误。
3.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
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答案】B【考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解析】A、B选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A项错误,B项正确。
C选项,《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C项错误。
D选项,在这一问题上民政部门没有裁决权。
D项错误。
4.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
乙认为其着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
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着作权之诉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答案】C【考点】注册商标的撤销【解析】A项考查着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故基层法院未必享有管辖权,A选项错误。
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本题中甲的商标权侵犯了乙的着作权,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法修改,撤销商标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C项正确,D项不是商标去,错误。
D选项,根据上述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注册商标无效,要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有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 选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A.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B.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C.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D.讲座时,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答案】ACD【考点】法官的职业道德【解析】ACD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AC中法官的行为违反中立公正的立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D项中"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的表述会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可能影响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B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由此可知B项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要求。
2.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持有大量毒害性物质,乙持有大量放射性物质,甲用部分毒害性物质与乙交换了部分放射性物质。
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B.吸毒者甲用毒害性物质与贩毒者乙交换毒品。
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乙的行为另触犯贩卖毒品罪C.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赠与他人。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D.甲父去世前告诉甲"咱家院墙内埋着5支枪",甲说"知道了",但此后甲什么也没做。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答案】ABCD【考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解析】A选项正确。
对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中的"买卖",不仅包括获取金钱,也包括获取其他物质性利益。
本题中,甲和乙名为交换危险物质,实际上是买卖(以物易物也属于买卖的范畴)。
故甲、乙均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
B选项正确。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在这里,出卖人交付毒品既可能是获取金钱,也可能是获取其他物质利益。
本题中,甲、乙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另外乙将毒品卖与他人,所以乙又构成贩卖毒品罪。
C选项正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仅规定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没有规定非法赠与枪支罪。
但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甲将枪支赠与给他人,比出租、出借枪支的危害性更大,也更具有可罚性,依据当然解释,对甲应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定罪处罚。
D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