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石护岸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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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岸监理细则

1护岸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总平面布置,沿已建500m护岸起始端端部向E向建设北部护岸,长度为1607.77,方位角为90°-270°;然后向SE向建设东护岸,长度为1373.01,其中堤头段长度为30m,与北护岸方位角为171.28°-351.28°。

东护岸堤头段布设堤头灯桩一座,堤头处设12m*9m的回车区。

二、监理目标(一)质量目标:工程的质量控制除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发的《港口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以及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标准达到合格(二)安全控制目标通过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施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监理程序及标准(一)工序验收程序工序验收流程图(二)各分项所用标准1、5-300kg堤心石抛石,60-100kg、200-300kg、400-600kg块石垫层抛石及理坡,300-400kg、400-500kg护底抛石,压脚棱体抛石,不小于600kg大块石护面主要检验项目(1)石料或块体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检记录并观察检查。

(2)垫层石抛理后堤身断面的平均轮廓线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坡面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20m 测1个断面,监理单位抽查不少于10%的断面。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记录并观察检查。

(3)垫层石或护面石之间应接触紧密,其最大缝宽处不应大于堤心石或垫层的粒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压脚棱体抛石断面的平均轮廓线不应小于设计断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断面测量资料。

(5)护坦抛石表面应平整,标高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资料。

一般检验项目(6)抛石、理坡、安放和人工铺砌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护岸工程监理研究细则

护岸工程监理研究细则

南湖区潭港治理工程护岸施工施工监理细则2010年4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依据.............................................三、工程质量控制.............................................四、原材料检验及试验监理细则 .................................五、施工测量监理细则........................................六、护岸工程监理细则.........................................七、安全施工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1.1 工程概况10.0.0.0.0.0.0.0.二、监理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为依据。

一、相关法规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2、交通部、建设部及行业有关部门的规章;3、广东省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等;4、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交通部发布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6、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7、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8、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二、相关技术标准1、《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221-98) 及局部修订2、《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96)3、《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4、《混凝土外加剂》(GB8076-87)5、《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98);6、《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239-2005);7、《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8、《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98)9、《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10、国家、建设部、交通部的其他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抛石护岸工程监理细则

抛石护岸工程监理细则

抛石护岸工程监理细则抛石护岸工程监理细则本旨在规范抛石护岸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可靠性。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以确保抛石护岸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项目概述抛石护岸工程是一种常用的河道、河口、湖泊等水域防护工程。

其主要目的是抵御水流或者波浪的冲刷,保护岸线不受侵蚀。

本章节详细描述了抛石护岸工程的项目背景、工程范围、施工目标等信息。

二、施工准备本章节详细介绍了抛石护岸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需提交的施工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材料的选取与验收等方面。

三、施工工艺本章节主要介绍了抛石护岸的施工工艺,包括挖槽、安装钢筋网、布置过滤层、铺设抛石等具体施工步骤。

对每一个施工步骤都进行了详细阐述,并提出了可能浮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四、质量控制本章节详细描述了抛石护岸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对材料、工艺、施工过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提供了质量控制检查表格,监理人员需根据该表格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五、安全管理安全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本章节列出了抛石护岸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现场安全、人员防护、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提供了安全检查表格,监理人员需根据该表格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六、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编写监理报告,将监理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改进建议及时向施工单位和业主反馈。

本章节详细描述了监理报告的内容要求和提交方式。

七、验收与移交本章节介绍了抛石护岸工程的验收与移交程序,包括验收标准、验收人员的评审、完工资料的归档等方面的要求。

八、责任与违约处理本章节详细描述了在抛石护岸工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可能浮现的违约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附件:1. 抛石护岸工程施工方案2. 抛石护岸工程设计文件3. 抛石护岸工程质量控制检查表格4. 抛石护岸工程安全检查表格5. 抛石护岸工程监理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法规,用于规范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

抛石挤淤监理实施细则

抛石挤淤监理实施细则

抛石剂淤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测量控制
抛石施工前应按段断面测量方法布置测量断面,测量原地面横断面资料并沿所布置的横断面方向用探深的方法测量淤泥厚度,在套绘的横断面图上确定抛石底面线,以备计算抛石工程量。

2、填料质量控制
应使用不易风化的石料,片石大小随泥浆或淤泥稠度而定一般不小于30cm,对于容易流动的泥浆或淤泥片石宜小些,但小于30cm粒径含量不得超过20%。

3、试验段的选用
承包人在抛石挤淤开工前,应进行抛石挤淤施工试验,以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并得出有效数据,为以后大面积施工提供依据。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
1)抛石质量控制
①抛石层基脚宽度要大于路堤设计宽度,抛石层低于两侧淤泥层高度时,路堤坡脚应设置块(片)石护坡,并在抛投片石顶部进行压实,正平后设0.1m厚碎石层和0.1m厚沙砾层。

②当软土地层平坦时,抛石从地基中部向两侧逐渐进行,软土底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底侧边部多投,使底侧边部有约2m的平台顶面,待片石抛出软土面或抛出水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

碾压密实,表面平整。

2)当抛石施工结束后,应测量填后的顶面标高,并计算抛石沉降量,确定合理的抛石量。

石驳岸监理细则

石驳岸监理细则

石驳岸监理细则一、引言石驳岸是一种常见的河道护岸工程形式,用于保护河岸免受水流冲刷和侵蚀的损害。

石驳岸的监理工作十分重要,它涉及到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等方面。

本文将针对石驳岸工程的监理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监理人员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石驳岸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技术要求。

2. 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监理岗位资质证书,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三、监理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1. 监理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全程参与施工过程的监管工作。

他们应及时记录和报告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3.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选择和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如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更换。

4.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操作,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如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理的操作,应及时纠正。

5. 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对石驳岸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和审查。

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 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石驳岸工程的进展情况和质量问题。

及时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四、监理工作的目标和意义1. 保证石驳岸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人员的工作确保石驳岸的抗水流冲刷和侵蚀的能力,保证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事故。

2. 控制石驳岸工程的成本和进度。

监理人员的工作有助于预防和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延误和额外的费用支出。

3. 提高石驳岸工程的使用寿命。

监理人员的工作有助于提高石驳岸工程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五、监理工作中的注意事项1. 监理人员应保持专业和客观的态度,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影响,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1.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制订施工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资源调配、质量控制等内容。

3.协助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选定,评述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等情况。

4.购置、验收和保管与工程监理相关的设备、工具和档案。

二、施工准备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工作。

2.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案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进场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搭建、人员配备等情况。

三、施工过程监管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2.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检测情况,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进度控制,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延误问题。

5.协调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如供水、供电等,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6.处理施工现场纠纷和不良事件,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解决矛盾,维护项目利益。

四、工程验收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如整理竣工资料、各项检测报告等。

2.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参与竣工验收现场工作,审核竣工质量和验收交付的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完成并符合验收要求。

5.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陈述工程质量和合格交付的事实。

五、售后服务1.进行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维护,确保工程交付后的质量不出现问题。

2.协助业主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问题的沟通和解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提供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为业主或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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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抛石护岸监理细则篇一:水下抛石护岸工程监理细则********工程水下抛石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有利于实施水下抛石护岸工程的施工,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本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1X)、《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1X)、《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X)、《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及设计文件,以及经业主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经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细则。

1.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河段河道整治工程的第**期,工程地点在*******。

工程实施项目总长度为****m,分*****个标段施工。

施工****标段为*******抛石护岸工程,工程总长度***m,水下采用平顺抛石护岸、洲头滩地采用散抛石护滩,水下抛石厚度为***抛区厚1m,******抛区分两档防护,前沿抛区厚1.5m,近岸抛区厚1m,散抛坡面块石厚0.6m,水下抛石量******m3,散抛石量*****m3;施工****标段为******抛石护岸工程,工程总长度****m,采用水下平顺抛石进行护岸加固,抛区分两档防护,前沿抛区厚1.5m,近岸部分抛区厚1m,其中,****码头以下至*****码头段抛区近岸高程-3m以上增加一档,采用小粒径块石抛投厚度为0.6m,合计抛石量*****m3(含小粒径抛石*****m3)。

1.3水下抛石护岸工程属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实行全程现场旁站监理。

因本工程施工内容单一,只有水下抛石护岸工程,故本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施工*****水下抛石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同时,作为监理旁站监理细则指导本工程监理旁站作业。

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准备阶段:1.监理单位需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施工方案和目标要求;2.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包括监理时间、监理人员、监理任务等;3.准备监理必要的工具和仪器设备。

二、施工阶段:1.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工作计划,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记录到岗时间;2.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确定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确保施工单位遵守施工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4.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报告和施工记录进行查验,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合同要求;5.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规定标准;6.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7.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8.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方案;9.记录和整理监理日志,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10.每周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反馈施工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竣工验收阶段:1.按照合同要求,对已完成的护岸工程进行终验;2.对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与实际工程相符;3.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标准;4.对护岸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抽样检测;5.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6.如发现护岸工程存在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7.最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验收合格后结算工程款项。

四、监理总结阶段:1.完成护岸工程监理任务后,进行总结和评估;2.总结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4.撰写监理总结报告,反馈给建设单位,并提出对下一次工程监理的建议。

以上是一份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样稿,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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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石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3、施工过程监理4、工程验收附录一:抛石护岸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点附录二:抛石护岸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参数抛石护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合理利用资金,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1.2编制依据:本细则根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等编制。

1.3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抛石护岸工程。

2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包商向监理处报送招、投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后,监理处应立即下达开工令。

承包商在接到开工令后着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包括:1、编制施工方案、措施;2、制定施工进度计划;3、建立质量保证体系;4、完成建筑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试验;5、组织施工机械进场;6、按合同要求选择分包单位或不分包。

2.1.1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商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规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2)施工方案;(3)进度计划;(4)施工平面图;(5)技术组织措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7)检测与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检定计划;(8)机械设备选型、配置、数量及劳动力配置;(9)施工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联系方式;(10)其它需说明的特别事项。

2.1.2承包商应根据施工布置和人员机械的配置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必须合理,可操作性强,并同时满足招、投标书和施工承包合同对总工期的要求。

2.1.3承包商应按投标书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和各自的职责。

各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按合同文件全部到位。

2.1.4在石料场开采前,承包商应编制料场规划,其内容包括:(1)料场复查结果(石料材质检测与实验结果、开采条件和可开采储量);(2)料场平面布置及道路交通布置;(3)料场开采方法与程序;(4)有用料调配及平衡计划;(5)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方案;(6)料场质量检查与安全保护措施。

2.1.5承包商应在开工前5天,按照施工计划要求,合理调度,组织施工机械进场,并检查施工机械性能、型号、数量、工况是否满足要求。

2.1.6施工承包合同有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进行分包的工程,承包商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选择合法的分包单位。

2.2承包商完成上述施工准备工作后,应及时报送监理处审签。

文件连同意见单(鄂水咨A-01及鄂水咨A-01.1至鄂水咨A-01.6表)均一式两份,经承包商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处。

监理处审阅后在限定时间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3上述报送文件除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外,承包商可及时向监理处申请开工许可证。

在接受申请后,监理处应在24小时内审查完毕,并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若承包商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4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时向工程监理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

在合理的期限内,若承包商迟迟不进行开工报审,监理认为可能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完工或影响安全的,监理处应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2.5承包商不经监理处审批擅自开工的,监理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下达停工通知。

2.6监理处及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检验、批准与认证,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 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质量控制根据水下抛石护岸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对每一工序进行具体要求。

3.1.1测量、放样(1)承包商放样前,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接受建设单位提供的导线桩,水准点、设计的逐桩座标资料以及其它桩标。

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报监理处批准,其内容包括:●施测技术方案(施测方法、控制网的建立工作,高程控制点、轴线控制桩、平面位置示意图、保护措施、计算方法和有关操作规程);●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检定结果;●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施测进度计划。

(2)监理处审核批准后,应要求承包商按设计图纸和施测技术方案进行复核放样和测量。

(3)测量内容:沿岸线布置测量桩号,测量水下抛投区地形,绘制断面图。

岸上应按测量要求布置相对永久固定桩,并经常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

以利以后复核及常年观测、管理及加固维修。

(4)各放样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mm,高程为±30mm,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

(5)测量完成后,承包商应将所有测量资料,包括计算和图纸作为《测量放线报验单》的附件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承包商通过复核放样,还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书面资料,证明原设计的原地形和原工程量是正确的;如果有异议时正式递交一份表格,列出原设计错误的位置、标高以及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转报业主。

㎜(6)承包商因施工需要需增加控制点、临时水准点、辅助基线等时,应申请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3.1.2石料选择(1)水下抛石石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石质坚硬,比重不小于2.65t/m3的石料,形状以砣石为佳。

严禁使用薄片状石料、易风化及易碎的岩石。

(2)石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为保证抛石整体密实性,石料均应进行级配,粒径30cm的占10%,粒径40cm的占20%,粒径40-60cm的占70%。

为满足多层次抛投和设计厚度的要求,石料粒径不宜大于60cm。

3.1.3石料抛投(1)抛投前的实验。

抛石前,应对不同质量的石块动态测量抛投区的水深、流速、漂距。

累积后建立对照表,掌握抛石位移规律。

(2)施工依据。

综合设计图纸、前期测量、漂距,制定网格图。

网格纵距(沿水流方向)25米,横距(垂直水流方向)10-25米。

监理工程师审验合格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3)抛护顺序。

水下抛石尽量在最桔水位时进行,抛护顺序应自上游往下游进行;在横断面上应先深后浅,由远及近。

水深流急时,应先用较大石块在护脚部位下游侧抛一石埂,然后再逐次向上游侧抛投。

(4)抛投过程控制。

承包商依据实验所得的对照表,确定具体施工条件下的漂距,以此作为船只在抛投网格上定位的参照,在岸上测量和管理人员的指挥下,精确定位,报监理工程师查验。

监理工程师审验合格后,上船验方。

在石料规格、尺寸及质量抽检合格的前提下,一般每船测3-5个横断面求平均值,长度取1-2个断面求平均值,高度取5个以上点求平均值。

以三平均值的乘积作为此船方量。

为力求准确公正,验方应由1-2名监理人员和2-3名项目经理部人员共同完成。

验方完成后,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下,承包商应组织人员立即抛投。

注意分多层抛护均匀,不空档,更要特别注意消除顺流向的带状空档。

抛护过程中,应依据船只所验方量和网格设计方量以及多层抛投的要求,经常合理地移动船只,防止抛石成堆、抛投不匀。

每船抛投结束后,承包商应填写《护岸工程水下抛石登记表》,填明船号、石料方量、材质、粒径、抛投位置、水深、流速、到岸和离岸时间等内容,报送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每一网格抛投工程量至少分二期完成,前期抛投量宜控制在60%-70%,不得大于70%,前期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并以数据、图表等形式反映抛投效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凡前期抛投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后期工程施工应在承包商所报补抛方案和补抛效果均获得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进行。

对施工条件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还应经常进行水下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及时进行补抛。

测量要求:沿岸线每20-50m(建议与网格纵距对应,取25m)测一横断面,每一横断面上按水平距离5-10m测一点。

3.1.4数据处理(1)数据保留位数,应符合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试验规程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计算合格率时,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2)检验和分析数据可靠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检查取样应具有代表性;●检验方法及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规定;操作应准确无误。

(3)实测数据是评定质量的基础资料,严禁伪造或随意舍弃检测数据。

对可疑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结论。

(4)单元工程检测成果按《评定标准》规定进行计算。

3.1.5质量事故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承包商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书面报告质量缺陷或事故的原因以及补救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补救施工。

补救施工应在有监理工程师现场旁站的情况下进行。

原质量缺陷部位清理干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再行修补。

质量缺陷修补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商自理。

因质量缺陷并需采取加固和工程变更措施时,应由承包商提出设计要求,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建设单位批准方可实施。

加固和变更措施增加的额外费用由承包商自理。

质量缺陷或事故修补处理完成后,承包商应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进行重新检查,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3.2工程进度控制3.2.1承包商在开工之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现金流量计划和说明,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3.2.2承包商根据批准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月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2.3承包商按月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进度月报表。

3.2.4当工期出现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下达赶工通知,要求承包商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施工进度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对总工期的要求,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抛石工程计划,调整或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2.5当承包商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将向建设单位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3.3工程投资控制3.3.1承包商在开工后,应将施工堤岸的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和测量成果进行对照,以校对工程量,如有出入,应及时向监理处报送有关资料,经监理处核验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3.2承包商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应填写《项目月付款申报表》和《实际进度报审表》,并附上工程检验质量合格认可的证明。

3.3.3监理工程师对《实际进度报审表》进行审核,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签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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