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申请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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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

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

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上海市城乡低保4月统一每人每月790元今年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增加金额历年最高,且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级层面的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从4月1日起,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

为了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今年上海市城乡低保标准增加金额历年最高,且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级层面的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一体化。

至此,上海市社会救助制度在政策体系和救助标准上全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从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收入豁免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

据介绍,这次调整低保标准是上海市第19次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第15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相较于去年,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

从4月1日起,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7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35元。

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低保家庭中从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与此同时,上海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与城市“三无”人员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实现统一。

此外,从4月1日起,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80元。

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专项救助政策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对重残无业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等部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一并调整提高。

相关阅读:上海上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增幅达24%上海将从4月1日起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标准。

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订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市困难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最{氐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原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时,适用本标准。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市户籍家庭,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一)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4个月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上浮10%;对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上浮20%。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四)家庭成员名下知E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且兼作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五)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这些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实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计租的承租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农村居民家庭除宅基地住房、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含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外,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商品住房。

三、蜀牲活保障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本市户籍家庭,认定为励氐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同期最{氐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二)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36个月本市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2人及2人以下家庭,该标准上浮10%;对18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以及虽然年满18周岁但仍在全日制中等学校就读的人员、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该标准上浮20%。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上海市申请低保条件

上海市申请低保条件

上海市申请低保条件
一、家庭经济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590元(2024年标准)。

2.具备申请人住房产权或者使用权,不超过规定的住房面积,超出的超出部分不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的,不列入计算。

二、个人生活条件:
1.申请人基本生活无法自理,且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但身体状况无法独立自理。

2.没有劳动能力,包括身体缺陷或残疾、年老体衰、患有上海市规定的疾病,确实无法从事劳动活动。

三、其他条件:
1.上海市户籍,具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居住在该市。

2.无法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中获得足够的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低保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救助措施,享受低保救助需要经过审核和审批,由社会救助部门根据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做出判断,并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核定救助金额和时间。

申请低保的程序:
1.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社区或村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派工作人员进行家庭走访,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状况。

3.根据审查结果,社区或村委会将审核材料报送区的社会救助部门进行审批。

4.区社会救助部门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做出决定,核定救助金额和时间,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最后,低保救助是一项为经济困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旨在给予这部分人口基本的物质保障,并提供必要的社会帮助。

申请人在申请低保救助时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核查工作。

同时,也需要认识到低保救助并非是长期生活方式,应积极寻找其他的就业或教育机会,提高自己的生活能力,逐渐脱离困境。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在上海市,低保是指为了保障城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由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
保障。

申请低保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以下是关于上海低保申请条件的详细介绍:
1. 家庭经济状况
申请人家庭的收入水平是低保审核的重要标准之一。

通常来说,家庭的月人均
收入不能超过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家庭的住房情况、财产状况、债务情况等也会被考虑在内。

2. 人口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上海市的常住户口,并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范围。


常来说,低保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生活无着落、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城市困难群体。

3. 特殊情况
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影响低保的申请条件,例如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情况。

这些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4. 其他条件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人还需要符合上海市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如年龄、健康状况等。

另外,申请人在申请低保时也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总的来说,上海低保申请条件是一系列严格的规定,目的是确保资金得以合理
分配,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才能获得低保资助,得到政府的关爱和帮助。

上海五保户政策大全

上海五保户政策大全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索取号:AA9101001-2006-001 发布日期:2006-01-21《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五条国家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供养对象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4.09.02•【字号】沪民规〔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各区民政局: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2024年9月2日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低保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及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民政局是本市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本市低保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低保管理及资金发放工作,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低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低保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下属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具体承担低保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低保相关工作。

第二章申请及受理第四条(申请条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标准规定的本市户籍家庭,可申请低保。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2.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的人员;3.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4.市民政局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低保申请条件标准通用3篇

低保申请条件标准通用3篇

低保申请条件标准通用3篇低保申请所得能够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改善生活条件。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3篇《低保申请条件最新标准》,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篇一申请城乡低保需要提供的材料:(一)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四)家庭成员就业能力证明。

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大庆市劳动能力鉴定职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患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学生提供在校学习证明等;(五)个人申报家庭财产及财产性收入报告及承诺书;(六)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七)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022年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篇二1、上海市2022年上海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为1850元,而低保标准为1420元。

2022年深圳低保边缘家庭社会救助认定标准为204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为2184元。

3、广州市2022年广州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1794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196元。

4、北京市2022年北京城乡低保标准为1320元。

5、青海省2022年青海省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平均提高492元,每年为5676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平均提高28元,每月为700元。

6、辽宁省2022年辽宁省农村低保提高标准为:大连、沈阳、丹东提高幅度不低于8%,鞍山、葫芦岛、辽阳、阜新、营口、本溪、抚顺不低于6%,朝阳、铁岭、锦州不低于5%;城市低保方面,大连、沈阳提高幅度不低于3%,葫芦岛、朝阳、铁岭、辽阳、阜新、营口、锦州、丹东、本溪、抚顺、鞍山不低于2%;盘锦市城乡一体化不低于2%。

7、云南省2022年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年5343元,折合每月为445.25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月910元。

2020上海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0上海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0上海低保申请条件及流程上海市低保申请条件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The application conditions for the low-income allowance in Shanghai are that the average monthly income per person in the family is lower than the local minimum living guarantee standard.申请人需符合上海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居住满5年以上的规定。

Applicants mus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Shanghai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r have continuously lived in thiscity for more than 5 years.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Applicants need to provide relevant materials such as identity documents, income certificates, and property certificates for themselves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经社区审核、街道审批、区民政局审批等环节。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includes submitting application materials, community review, street approval, district civil affairs bureau approval, and other steps.申请人需要填写《城市低保申请表》,并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及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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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申请低保条件
1、申请低保救助的人员须具有本区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申请低保救助应提供哪些材料?
城镇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
4)养老金领取凭证;
5)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
6)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7)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
8)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同上);
9)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
10)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的“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
11)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12)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残联出具);
13)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民政部门或区法院出具);
1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个人或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城乡低保居民的收入核定应包括哪些方面?
1)各类工资、奖金、补贴、租金、农副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2)继承、接受赠与以及利息、红利、有价证券、特许权收入;
3)养老金、赡养费、扶养费和抚养费。

4、如何测算城乡低保家庭的救助金额?
1)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目前400元/人、月),实行补差救助;
2)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目前3200元/人、年),实行补差救助。

5、在哪些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救助?
1)拥有价值超过3000元以上的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如自备车等非生活必需品。

2)金银首饰折合现金和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累计人均超过本地区平均水平的。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有关规定,住房成新率达70%以上尚可居住,且居住条件较好,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自行购买商品房的。

4)子女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私立学校的。

5)家庭人均水、电、通信等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本区居民月人均消费水平的,或饲养高档宠物的。

6)在申请和接受社会救助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安置、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2次以上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镇有关部门组织的社区公益性活动每月2次以上的;在获得救助期间参加赌博、吸毒等不正当活动的;或违法犯罪的。

7)凡经公示后,群众对救助对象提出异议,经调查确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

6、对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救助有什么要求?
对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支持、鼓励其自助自立,自找出路。

但对办理劳动手册后,经过劳动部门职业培训,并签订就业援助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虽经多次职业介绍,但非个人原因仍无找到工作(《劳动手册》上须有记载),其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低保救助。

7、怎样对低保救助家庭实行动态管理?
救助对象个人或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或接到复审通知时,应主动向救助所申报,镇救助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低保救助家庭进行复审,一般每年2次。

对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对象,每季度复审一次。

救助协理员会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并做好记录,经复审后救助金有变化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即办理中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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