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低保申请条件
民政救助政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一、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凡持有崇州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崇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二、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一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户主委托书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外在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6、家庭成员因配偶身故或离异而单身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7、在法定劳动节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二审批程序户主书面申请——村社区工作人员或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比对结束后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2人或2人以上——乡镇街道组织村居民小组或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家庭在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乡镇街道低保评审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报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通过后返乡镇公示——乡镇发放低保证,民政局通过银行代发低保金.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一、救助对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收入家庭相关救助.二、救助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属于本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三、救助申请: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崇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及授权书并签章,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核对信息系统、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进行调查;信息核对结果及调查结果反村社区公示并反馈本人,比对及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由民政局出具收入核对情况告知书.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一、救助范围凡具有我市户籍,因危重疾病、人身意外伤残、火灾、教育支出过大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主要包括:一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二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三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特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四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人员.因自然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纳入灾害救助管理.二、救助标准一因子女上大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标准依照当年“阳光圆梦工程”帮困助学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此标准.二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其一次性临时救助,原则上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30%.三因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由其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其家庭情况评议后提出建议,报市民政局审批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一年内,救助家庭因同一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家庭年救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快速救助一、救助对象和标准一救助对象.崇州市户籍人口含持有崇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因突发性、特殊性等原因造成当前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急需救助的家庭.二救助标准.一年内对需救助家庭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二、申请、审批、发放和复审程序一申请.申请快速救助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或户主委托他人持户主委托书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困难原因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村社区快速救助申请审批表.二审批及发放.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发放救助金.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三议事会复审及公示.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定期对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情况逐一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资金应予追回.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应在村社区居务公开栏中公示,并要照相留档.医疗救助救助范围: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主要包括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1、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低保家庭学生及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年社保缴费标准30%的比例,资助自愿参加大病住院互助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2、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对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门诊救助每人每年200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门诊救助每人每年100元,年度包干.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3、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后划拨救助金.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4、补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年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0.5万以上含0.5万元的人员:1城乡低保对象;2入院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对象在申请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时,60岁以上老人未领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但领取了人社部门发放的7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这部分老人视为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样可以享受慈善会的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补充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民政局交由成都市慈善会审核后划拨救助金.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五保供养1.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崇州市户籍老年年满60周岁以上、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目前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有哪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3、哪类人员可以入住农村敬老院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可以入住敬老院,但患精神病、法定传染病的五保对象除外.。
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申请条件在我们的社会中,低保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措施,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那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低保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低保申请的条件。
首先,家庭收入是衡量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关键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要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这个标准会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比如说,在某个地区,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每月500 元,如果一个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500 元,就有可能符合申请低保的收入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家庭收入,不仅仅包括工资、奖金等劳动所得,还包括经营所得、财产性收入(如租金、利息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退休金、赡养费等)。
而且,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会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核算,比如对于一些临时性的收入、不稳定的收入,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其次,家庭财产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家庭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都需要在申请时进行申报和评估。
如果家庭拥有的财产超过了当地规定的限额,就可能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申请低保的家庭不能拥有超过一定价值的房产或者车辆。
再者,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就业状况也会被考虑在内。
对于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可能会要求其积极寻找工作或者参加就业培训。
如果是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就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另外,家庭的困难情况也是申请低保的重要依据。
比如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遭受重大灾害等,这些情况都会增加家庭的生活负担,从而提高申请低保的可能性。
除了以上这些基本条件,申请低保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核。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困难情况证明等。
四川低保申请条件

四川低保申请条件
四川低保是指四川省政府为了保障和帮助特困群众生活,提供的一项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低保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经济条件和其他特定条件。
首先,申请低保的家庭必须符合一定的家庭经济条件。
具体而言,家
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要低于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政府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
低保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物
价水平,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低于这一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其次,申请低保的家庭需要符合特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包括:
1.四川户籍:低保政策主要面向具有四川户籍的居民,即家庭成员在
四川省内有固定住所并持有四川户籍。
3.资产状况:家庭成员的个人和家庭总资产需要符合规定要求。
通常
情况下,家庭成员的个人和家庭总资产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制。
4.其他特定条件:根据具体的地方政策,低保申请者还可能需要满足
其他特定条件,比如参加社会保险、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低保并不仅仅要求符合经济条件和其他特定条件,同时还需要在法律、政策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查。
一般来说,申请
人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提交低保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才能享受到低保待遇。
四川低保的申请条件是为了确保低保资源得以合理分配,帮助那些经
济困难、生活无法自给的家庭渡过难关。
政府和社会的援助可以提供一定
的经济支持,帮助低保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
会,重建自信。
这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都有哪些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川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四川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
四川省的低保是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家庭度过难关。
下面是四川省低保户的条件及补助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低保户的条件
1.经济条件
低保户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且家
庭人均可支配财产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人。
2.家庭状况
家庭成员中有生活不能自理或者重病需要长期治疗的人,或者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未成年人或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人。
二、低保补助标准
四川省低保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经济状况制定,标准因地制宜。
目前,四川省普遍执行以下低保补助标准:
1.城市低保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类,分别为每人每月870元、750元和630元。
对于城市低保户的家庭成员人数超过3人的,每增加一人,甲、乙、丙三类标准分别增加290元、250元和210元。
2.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类,分别为每人每月550元、500元和450元。
对于农村低保户的家庭成员人数超过3人的,每增加一人,甲、乙、丙三类标准分别增加180元、160元和140元。
三、申请低保
申请时需要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并按照当地的规定填写申请表。
申请通过后,民政部门会发放低保金或者发放社会救助卡。
成都五保户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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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发布的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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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发布的消息为准。
年底前,全省296万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将分别提⾼到城乡居民⼈均⽣活消费⽀出的25%和30%以上。
22.6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活⽔平将达到当地村民平均⽣活⽔平。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资助范围,由10%扩⼤到15%。
普通⾼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资助标准,也将由每年⼈均1500元提⾼到2000元。
成都五保户政策办理条件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农村村(居)民1.⽆劳动能⼒2.⽆⽣活来源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赡养、抚养、扶养能⼒。
法定赡养、扶养、扶养义务是指近亲属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所谓近亲属按照《民法典》规定,包括配偶、⽗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孙⼦⼥、外孙⼦⼥。
办理材料1.本⼈申请表(写明本⼈基本情况);2.村上证明;3.填写《农村五保户、城镇三⽆⼈员调查审批表》(⼀式三份);4.扶养⼈与五保户申报⼈的协议(包括吃、穿、住、医、葬等事宜);5.村、社讨论记录,社员同意签字盖⼿印达90%以上;6.村社、扶养⼈、五保户申报⼈的责任书签订(⼀式三份);7.申请⼈提供户⼝页(总页、增减页、分页复印件)、居民⾝份证复印件;8.部分⼈提供病残依据(区级以上医院有病的诊断证明,残疾证);9.财产登记;10.2⼨彩照2张。
成都五保户条件办理流程1.村民本⼈申请或者由村民⼩组提名;2.村委会向乡镇社会事务办领取《农村五保户申请、审批表》⼀式三份,并交村民申请⼈填写或村委会代填;3.村委会审批签章后,报镇民政所;4.镇民政办公室办⼊户核实后,将审批表⼀式三份报镇政府审批,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2017四川农村低保新政策内容

2017四川农村低保新政策内容四川农村低保有哪些相关政策,关于农村低保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四川农村低保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四川农村低保政策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方案》显示,2017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原来的2880元/年提高到3300元/年,达到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
各市(州)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确保所有地方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重点任务(一)加强政策衔接。
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
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二)加强对象衔接。
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把核对机制运用到农村贫困群众的识别和认定工作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核查。
严格履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公示、听证等制度,精准识别农村贫困群众,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都能获得帮扶和救助。
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加强标准衔接。
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地区的“两线合一”工作,2017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原来的2880元/年提高到3300元/年,达到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
各市(州)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确保所有地方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马尔康县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为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由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书面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居住地、户籍、人口、收入、困难情况等,附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公布申报人名单:由村委会张榜公布申请人名单,听取群众意见。
3、村委会入户调查:对公示无意见的对象,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调查,了解申请人家庭状况及财产情况,对申请低保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排除。
4、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发给《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对不如实填写,可缓保乃至不保。
5、取证:对规定需要的的各种证明材料不齐备的,在此环节补充。
手续齐备后,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将所有材料整理并报上级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6、乡镇审核:通过入户调查后,排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
7、公布准保人名单:公布二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对无意见的准保对象,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材料报县民政局。
8、县民政局(低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入户抽查: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组织工作组入户抽查。
9、县民政局(低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批:调查核实后,在“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
10、公布低保户名单:公布农村低保户名单。
11、发证:第三榜公布后,无异议的,由县民政局填写“低保领取证”,并发给低保对象。
12、兑现:兑现低保金,在发证时通知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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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低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准备的四川低保申请条件,快一起来看看吧!
四川低保申请条件
1.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延伸阅读:低保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社区)居民委会民主评议。
3.村(社区)张榜公示。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村(社区)张榜公示。
6.区(市)县民政局审批。
7.村(社区)张榜公示。
8.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