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学院决定积极创造条件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为更好地安排下学期的教学管理工作,决定在2019年12月6日前完成转专业工作,现就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布置如下: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本学期注册入学的大一学生除以下6种情况外,一般均可申请转专业。
不能转专业的情况有:1.已达到退学规定学生(本学期有5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2.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3.音乐表演、社会体育、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
4.“3+2”,“2+3”和“五年一贯制”班级的学生。
5.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6. 自主招生、提前招生的学生(高职扩招专项可在同类生源中转专业)二、转专业工作程序1.二级学院根据专业资源配置情况提出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量。
2.教务处汇总、审核和公布本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量。
3.各专业进行转专业咨询。
4.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和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情况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可填写2个拟转入专业。
申请表由转出班主任签字,转出二级学院审核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发给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插入相应的班级学习。
5.教务处汇总审批。
如申请者数量在该专业可转入数量范围内的,则同意其转专业;如申请者数量超过该专业可转入数量的,则由各二级学院自主制定条件,按专业要求进行考核,择优转专业。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1.11月25日,各二级学院上报本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量及专业咨询地点。
2.11月26日教务处公布本学期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量及专业咨询地点。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6.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与自主创业相关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一)第一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报教学管理部统发布。
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关于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地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学分的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认定
(一)学院内转专业
学院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文理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
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认定为相应学分。
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二)跨学院转专业
跨学院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课程(包括文理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
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如下:
1、相关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
如计科、电信学院学生转入生科、化环、经济、管理学院后所修“高等数学Ⅰ”可替换其转入学院所需修读的“高等数学Ⅱ或Ⅲ”;
2、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参照学院内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旅历学院的旅游管理、计科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学生转入管理学院后,文理基础课、相关相近的专业课程均可认定为转入后专业的学分。
二、变更程序
转专业学生填写《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转换申请表》(见附件),转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院审核后的书面成绩单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9月13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老校区7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性质转换申请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13•【字号】浙教电传〔2014〕173号•【施行日期】201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号各高等院校:为扩大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2012年,我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
从调查实施情况看,大部分高校都新制订或修订了学生转专业办法,降低转专业门槛,增加转专业计划人数,总体上转成的学生比例有所上升。
但是也存在着学校推进不平衡,部分学校提供可转的专业偏少,转成学生比例还偏低,特别是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难等问题。
为推进学生转专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1.各校要充分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年要调查分析转专业工作的突出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完善相应办法。
要把完善教学资源配置、增加转专业的计划人数、降低转专业门槛、提高转成比例和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成比例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加以落实。
2.各校要建立转专业统一平台,每年在规定时间开展转专业工作。
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导,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选择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生学习潜能。
要保证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要尽可能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享有在校期间原则上可转一次专业的机会。
3.我厅将对学校实施转专业情况进行年度调研,并将调研情况纳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276号)中有关教学业绩考核,作为“教学改革”指标重要内容,加大分数权重。
同时,自2014年起建立年度转专业情况报告制度,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学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情况(详见附件)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中文系转专业实施细则

中文系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运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院字(2017)40号】、《运城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院学字(2017)33号】,综合考虑中文系各专业具体情况,经中文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拟接收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秘书学专业二、拟接收人数: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5人。
202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20人、秘书学专业5人。
共30人。
三、选拔范围:2019级、2020级普通本科生。
四、具体要求:1.思想政治要求: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表现优良。
2.专业要求:申请转专业学生要求高考语文、英语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
满分非150分,按相应比例折合。
3.其余要求参照《运城学院学生转专业规定》(院学字〔2017〕33号)。
五、考核办法:考核方式为面试。
分专业根据最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中文系2020年12月17日政法系2021年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经政法系党政联席会议议定,政法系2021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汇总如下:政法系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政法系2021年接收转专业学生实施方案根据政法系各专业情况,系党政联席会议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分配情况,并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成立2021年转专业工作组组长:陈华荣、刘转玲成员:唐太飞、任占东、张俊霞二、基本条件1、要求拥护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有理想、守纪律;2、需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接收办法和程序1、在达到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申请者高考成绩、期末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总成绩排名;2、成绩构成为:总成绩采100分制。
高考成绩占总成绩40%,期末平均成绩占总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占总成绩30%。
3、综合素质成绩由本系组织面试,综合考查学生的兴趣爱好、专业发展潜质和其他能力予以给分,综合素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接收;4、政法系按照各专业可接收名额,结合申请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向学校上报。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教务处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我院定于2020年4月12日至5月24日,对2019级、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转专业工作。
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2021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一、成立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何朗副组长:胡广华、项凡(纪委书记)成员:方玺、胡昌奎、周锡龙、石雨、尹敏、胡创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三、申请转专业条件1.2019级、2020级未转过专业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条件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条件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条件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2019级以前的学生和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以条件2或条件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或限制转专业(一)不予转专业的1.定向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3.已有转学经历者。
(二)限制转专业的4.不接收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学生、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和艾克斯马赛学院学生;5.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8级及之前的学生,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当年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工商管理创业试点班)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2019级学生,不能转入学校当年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和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的目的
1. 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3.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1. 转专业时间:每年的6月份为转专业的时间,学生可在此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
2. 转专业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将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5)经过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新学院进行面试。
(6)新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面试成绩、成绩单、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学生是否能够转专业。
(7)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的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和原学院。
1. 学生的专业课成绩排名必须在所在班级前30%。
2. 在校期间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
3. 学生需得到原学院的同意,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4. 转专业后,学生在新专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方面,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和能力。
祝愿各位同学在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学校招生办公室
20XX年6月XX日。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现将转专业手续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转入专业必修课程重修学分不超过25%。
2.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2周内。
3. 申请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批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并反馈结果。
5. 其他说明
(1)转入专业后,学习年限按转入当年新生重新计算;
(2)已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承认,但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要求的专业课程;
(3)转专业手续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请广大同学遵照执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或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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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教[2018]36号),我校本、专科大一学生在第一学期末可以申请转专业,现将本学期末2020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确有专长、特殊兴趣,或确有某种原因无法在现专业继续学习的2020级本科和专科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学生一般在学科大类或在工、文、法、经、管、艺等学科门类同学历层次转专业;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原则是:工科类专业可以转经、管、文、法专业;经、管、文、法类专业可以互转;经、管、文、法专业中,文理兼收的理科考生(或高考不分文、理科的考生)可以转工科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非艺术专业学生也不能转入艺术类专业。
3.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接受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科目考核或测试,达到标准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转入。
二、申请时间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后申请,于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在学校教务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需上传家长签字同意转专业的个人申请书。
三、办理程序
1.转出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报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中审核转出名单。
2.转入学院做好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或测试准备工作并通知学生,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对转入学生的相关考核或测试,转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根据学生考核给出转入意见,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中操作审核意见。
3.2020年12月30日前,教务处根据校领导审批结果在教务系统中操作审核意见。
4.学生可从网上查询本人转专业的批准结果,凡已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2020年1月5日前持学生证到转入学院报到,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申请。
5.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前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异动。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将本通知内容和要求及时通知2020级本、专科全体学生,逾期不予办理。
2.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入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一旦得到批准,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3.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已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班级的期末考试,对于无故旷课或旷考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规定及时传达到学生。
5.各学院下学期开学初对转专业学生课程进行清理,将清理报告交教务处学务管理科进行修改。
**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