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和谐新思维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制度
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机关,切实将行政指导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提升全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水平,推动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完善、行政效能提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和市局的行政指导有关工作意见,把执法监管和行政指导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行政指导高效、灵活等特点和优势,帮助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合谐因素,全面提升工商监管执法的层次和水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为全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组织领导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行政指导的牵头、组织、协调,承担总体推进、后续评估、组织监督检查等;各业务科室负责条线范围内行政指导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具体执行,拟定本业务条线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计划,梳理细化本业务条线的各项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制度,督查各基层分局条线范围内的行政指导工作;基层分局按照行政指导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全面开展各类行政指导工作。
行政指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长对全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科室及挂钩分局的行政指导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业务科室、基层分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职责分工(一)法规科1、加强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分局实施行政指导工作。
2、做好行政指导工作资料的整理、汇总及上报工作。
3、组织培训,提高认识、规范操作,指导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确运用行政指导方式。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以下简称“四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推进“四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四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要深刻理解推进“四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四化”建设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推进“四化”建设,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基本要求。
“四化”建设的内容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是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也是做到“四个统一”的重要抓手,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效能和长远发展。
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四化”建设与履行职责、拓展职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四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的水平,有效地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好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推进“四化”建设,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机制和现代市场管理体系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推进“四化”建设,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从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行政指导构建和谐工商

加强行政指导构建和谐工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要提高工商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必须加强行政指导,构建和谐工商环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重视行政指导建设和谐工商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手段,它是指政府通过指导、鼓励、约束和规范等方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有计划、有序、合理的引导和管理,进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工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着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行业特点和规律,因此行政指导对其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行政指导,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营造稳定、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商企业的转型升级。
同时,行政指导还可以促进工商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信任,推动城乡居民的增收致富。
二、构建和谐工商环境需要加强拓展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依法提供的具有公益属性的服务,其目的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
在构建和谐工商环境的过程中,加强拓展公共服务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加强公共服务的建设,可以为工商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扶持和保障。
比如,加强科技创新等公共科技服务,可以帮助工商企业提升技术实力,提高产品品质和运营效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可以减少疾病传播和健康危害,加强社会卫生安全保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其次,公共服务的完善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
比如,加强商标登记、专利保护等公共法律服务,可以帮助工商企业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测和安全检测等公共安全服务,可以增强消费者安全感,增加对工商企业的信任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构建和谐工商环境行政执法和监管是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手段,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
在构建和谐工商环境的过程中,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也非常必要。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可以防范和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挤压竞争、破坏行业规则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而构建和谐的市场环境。
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精)

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为规范有序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根据《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下列工作制度。
一、政务公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务公示,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体系,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执法服务新形象,推进服务型工商的创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示应坚持合法规范、及时准确、方便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政务公示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办公室、人事、法制、财务等部门共同实施。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公示工作的全面协调、监督检查和违反执法责任制和公示制的责任追究;办公室负责公示版面的制作、媒介宣传和网络公示;法制部门负责公示内容的法律监督、指导;财务部门负责行政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的公示,负责对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收费项目或标准的调整,随时予以更新;人事部门负责做好因违示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的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1.执法规范公示: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市场行为监管、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行政执法和工商所的办事期限、办事程序、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等制定规范性要求并公示,对内明确规则,对外方便群众。
2.执法依据公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管的依据进行公示,主要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信息,以及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3 社会监督公示:主要是向社会公开机关及基层工商所的监督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举报箱、投诉箱;从社会各界和管理对象中聘请党风行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方便群众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4.服务承诺公示:主要是从工作期限、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
5.有价信息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公众公开,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有引导性的参考。
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努力构建和谐行政

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努力构建和谐行政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指导工作已逐渐成为行政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如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并构建和谐行政,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行政指导,即政府对市场主体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市场秩序稳定发展的指导行为。
行政指导虽然比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更加温和,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行政指导可以减少行政处罚的频率,降低行政处罚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行政指导可以使市场主体能够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我约束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的策略1. 优化指导方式。
优化指导方式是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策略之一。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与市场主体的沟通机制,包括:电话热线、网上咨询、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让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政府对其经营管理的指导要求,并尽可能让其自觉作出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2. 强化信息化手段。
信息化是现代化管理的必备手段,对于行政指导工作而言也是如此。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工作管理系统,开展全程监管,并将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在有效利用信息技术的同时,提高行政指导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
3. 完善考核体系。
完善考核体系是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保障之一。
政府可以设置行政指导工作考核指标,通过考核评估,促进行政机关加强行政指导的力度,提升行政指导的效果。
三、构建和谐行政的实现途径1. 加强公平正义。
加强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行政的基础性措施。
政府应该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加强阳光化、公正化、监督化管理,着力提高行政指导效率和精准度,着力防范行政指导不当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2. 推进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实现公开透明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该加强舆情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化行政指导过程和效果,让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全面知晓政府工作。
工商局行政服务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局行政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行政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咨询等。
第三条行政服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服务事项、程序、标准、时限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高效便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廉洁自律原则: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不徇私情。
第二章服务事项第四条行政服务工作事项包括:(一)行政许可事项:如企业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变更、注销等。
(二)行政处罚事项:如违法经营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等。
(三)行政检查事项:如市场巡查、企业年检、信用监管等。
(四)行政指导事项:如指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等。
(五)行政咨询事项:如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投诉举报等。
第三章服务程序第五条行政服务工作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三)审查: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决定。
(四)决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许可、处罚、检查、指导、咨询等决定。
(五)送达: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六)执行:依法执行决定。
第四章服务时限第六条行政服务工作时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行政许可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二)行政处罚事项: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0个工作日。
(三)行政检查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时限。
(四)行政指导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导时限。
(五)行政咨询事项:即时解答,无法即时解答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加强行政指导 构建和谐工商
加强行政指导构建和谐工商今年以来,我们城郊工商所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红盾护农保春耕”为主题,坚持不懈地把行政指导渗透到农资监管执法的各个环节,通过相对人实施正确地指导、引导、劝导、疏导等“柔性管理”,拉近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融洽了工商所与业户之间的关系,为构建和谐工商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同时,行政指导作为一种非强制性行为,体现了人文关怀和执法文化,从另一个方式面弥补了硬性的行政管理的不足,促进了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到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介入行政指导,努力促进“管”与“被管”的和谐在过去的农资管理工作中,我们往往注重于事后管理,就是这边有事儿这边查,那边出事儿那边罚,结果是按下葫芦起来瓢,管理员忙的不可开交,管理相对人满腹牢骚。
为了改变这种不和谐的被动局面,从去年年初开始,我们就特别注重把行政指导融入农资日常管理之中。
一是实行明示指导,让相对人一看就明白。
我们本着“工商所能、业户所需”的原则,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条例和规定等内容汇编成册、制作有卡,告知管理相对人应该这样做而不应该那样做。
在发照时,我们发给每户一本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办理工商执照指南、工商预先告知卡,明确指出了工商法规禁止的而经营者不注意又容易出现的问题。
二是实行提前指导,让相对人一办就省事。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常常碰到这种情况:一些申请注册登记的农资个体工商户,办照前申请的经营范围是农资化肥,但在开业后可能由于实际需要增加了种子销售这一项经营项目,结果就造成超范围经营而被行政处罚。
对这,业户多有微词,对处罚有抵触情绪。
为解决这一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我们所决定实施行政指导在前,以减少业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于是从今年2月份开始,对前来办理农资经营的个体户及企业,明确告知不得销售种子,如有销售种子意愿,须取得相关种子经营许可证。
我们在日常监管中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不仅大大减少了管理相对人无主观故意违章违规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还实实在在地拉近了我们和管理相对人的距离,较好地建立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和谐关系。
推进行政指导 促进和谐行政
推行行政指导促进和谐行政韦顺芳邹伟明近年来,无锡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积极履行工商职能,构建科学和谐的行政执法体系出发,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模式,在全系统推行了行政指导工作。
实践证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补充,此举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自律的意识,完善了执法手段,同时又提高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的效能,为工商行政管理构建和谐执法气氛和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去年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为工商部门行政指导提供了执行依据,对进一步全面开展行政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文就工商部门为什么要开展行政指导和如何开展及完善行政指导作一些探讨。
一、推进行政指导是完善执法手段构建和谐行政的必然要求行政指导是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而产生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运用非强制性手段,引导监管对象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在监管与执法领域引进行政指导制度对完善执法手段构建和谐行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具体体现在:1、有利于拓宽工商监管领域,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
现代社会的发展一日千里,电子商务、基金、证券、彩票等新的行业、经营领域不断涌现,法律由于受行为认知、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发展程度等限制,具有明显的滞后性,不可能及时对所有新出现的业态作出明确的规定。
依照法无明文规定不得行为的行政法原理,工商机关对这些新兴的业态无法作为。
行政指导因其简便性、灵活性的特点最适合用来对这些新兴业态的干预,引导其健康发展。
从而弥补了法律手段的不足,拓宽了工商监管领域,并为以后的立法与监管创立良好的基础。
尤其在当前国内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要通过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特点和优势,完善执法、优化服务,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明确机关各股(室)、检查大队、各工商所(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程序和职责,根据泉州市局《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决定》和《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泉港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责任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行政指导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小组成员以及内部分工、职责。
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
第三条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选定行政指导项目,制定工作指南、工作方案及计划,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第四条各责任单位应坚持一般项目行政指导和简易行政指导相结合原则,提高日常工作中的简易行政指导水平。
第五条在办理工商业务和辖区巡查中发现可以进行简易行政指导或应行政相对人的要求需要进行简易行政指导的,各责任单位可以开展简易行政指导。
第六条选择重大项目进行指导之前,各责任单位应先开展项目情况调查,分析该项目的现状和行政指导所能够达到的效果,以及开展行政指导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做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各责任单位认为需要立项的,应当填写行政指导立项审批表,同时附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工作指南、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区局指导办审查。
第七条区局指导办应认真研究责任单位提交的立项审批材料,特别是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工作指南,认为符合重大行政指导项目立项条件的,应提出同意立项意见,由局长批准;认为不符合立项条件的,应告知责任单位,并说明理由。
责任单位与指导办就有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区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属于应当组织审议会进行审议的重大行政指导项目,由区局指导办依照《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审议暂行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议。
第九条各责任单位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以前(简易行政指导除外),应当确定负责该行政指导项目的牵头人、实施责任人及联系人。
第十条各责任单位根据行政指导相对人的申请,选择2个以上的对象开展具体案例的指导。
2024年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2024年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方案尊敬的领导: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工商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本《____年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积极服务,科学指导,全面提升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1.加强行政指导服务能力提升。
建立健全行政指导队伍,完善培训机制,提高行政指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2.优化行政指导服务模式。
推进“互联网+行政指导”,实现线上与线下的有效衔接,提高行政指导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规范行政指导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指导行为的评价机制,促进行政指导工作人员的规范与规范化。
4.提升行政指导工作效果。
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指导工作的落地。
三、工作重点1.加强行政指导队伍建设(1)完善行政指导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2)建立健全行政指导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激发行政指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行政指导人员的业务交流和学习,推动行政指导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2.推进“互联网+行政指导”(1)建设线上行政指导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行政指导服务的效率。
(2)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咨询和指导,解决企业和消费者的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完善行政指导行为评价机制(1)建立健全行政指导行为评价指标和方法,对行政指导人员的行为进行量化评估。
(2)加强对行政指导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发现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规范行政指导行为。
4.深入调研,科学规划(1)定期组织行政指导工作调研,了解企业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和问题,为工作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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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热点研究
注入和谐新思维
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制度
□重庆永川工商分局
“两费”取消后,区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与新任务。
永川区分局立足践行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及市局“1356”工作思路和适应工商转型的需要,围绕当地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弱点”问题量体裁衣,突出“服务”二字,确定了适合实际的行政指导思路,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印发工商行政指导项目和方式方法的通知》,依法合理地选择和设定了八大类24项工商行政指导项目,并分析研究了单项具体行政指导的有关工作规定,形成了分局行政指导工作指南。
一、锁定“三个环节”,建立行政指导工作机制
将引导、扶持、帮助、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警示、告诫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管理手段全面引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
在市场准入环节,建立主体事项温馨提示制度,完善登记事务助导机制。
依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注册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广告经营单位审批、展销会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备案等)职能、信息,帮助行政相对人了解注册登记相关规则,引导其正确投资,提醒、辅导、引导企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确认事务,提醒已停业或被吊销的行政相对人依法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对重大引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现场办公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指导。
在市场监管环节,建立首次轻微告诫预警制度,完善规范经营疏导机制。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依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变过去简单的“查、扣、罚”为“引、劝、帮”,采取沟通、建议、提示等方式规劝、帮助行政相对人知法防误,促使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从“防”上下功夫,注重运用行政走访、行政约见、行政警示、行政告诫等方式,开展对热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经常性走访活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和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首次轻微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示,发放温馨提示书和限期改正告知书,督促其尽快改正。
全面推行案件回访和行政建议疏导制,对违法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开展回访,实现从单一查处案件向规范、指导相结合转变,从个案查处向行业整体规范转变,让当事人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
在消费维权环节,建立管理责任建议制度,完善维权兴企引导机制。
依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合同、广告监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帮助行政相对人增强自我维权意识。
在实施日常巡查与监管过程中,通过辅导、建议、提示、激励等方式,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发放消费维权行政建议书,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行业自律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维权机制,提高自我维权能力。
完善社会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公示典型案例,引导、帮助社会公众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二、建立“一卡四书制度”,构建行政指导工作体系
为了便于操作,分局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指南和配套措施八大类24项,对开展各项指导工作的切入点、基本要求、基本步骤、主要方式、文书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建立了“一卡四书制度”。
“一卡”就是行政执法联系卡。
经常开展对热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走访活动,制定并发放行政执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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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热点研究
卡,对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不正当竞争、行业垄断、不正当行政干预等问题及时联系,为企业提供及时周到的职能服务。
“四书”就是温馨提示书、行政建议书、改正告知书、整改建议书。
在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中找准契合点,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的每个环节,融入每一个执法人员的意识中,针对市场主体涉及的工商管理事项、违反工商法规行为制作温馨提示、行政建议、限期改正告知书,在查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案件中引入“柔性执法”方式,注重运用教育帮扶手段,及时提出规范意见和建议,制发行政处罚整改建议书,避免一罚了之,防止违法反复。
三、推行“三大制度”,创建行政指导保障机制
为保证行政指导实践的有效性,实现理论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促使行政指导工作朝着日常化、业务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方向发展,分局因地制宜地推行“三大保障制度”。
一是工商行政指导项目审议制度。
对抽象或重大的行政指导项目,事前进行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审议和论证。
审议的内容:发布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行为的行政指导事宜;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公布的行政指导政策指南;在一定区域或相关行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项目;可能对行政相对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问题;实施行政指导的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审议的其他行政指导内容。
二是工商行政指导项目评估制度。
按照行政指导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建立评估体系,对工商行政指导的质量、效果以及与行政指导有关的行为进行评估,提高行政指导的水平。
评估的内容:行政指导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行政指导项目实施后的主要成效;行政指导对行政相对人权益、行业布局、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行政指导对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作用。
三是工商行政指导监督制度。
加强对行政指导行为的内部监控,避免在实施行政指导中出现偏差。
监督的内容:行政指导行为是否在职能、职责和管辖事务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行为的内容是否违背事实、法律和政策;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行政指导的基本原则;其他与行政指导有关活动的效果与影响。
□重庆大足县工商局
夯实基础开拓创新
推动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大足县工商局在基层工商所建设中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构建“敬业奉献、追求卓越”的红盾人文精神为核心,通过狠抓基层工商所标准化建设、抓好教育培训、创新基层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队伍,塑造了“文明、团结、和谐、互助、共进、向上”的大足工商新形象。
一、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基层队伍素质实现新跨越
根据总局提出“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三个过硬”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市局“1356”工作思路和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工商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学习和理论修养,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真正推动队伍从“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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