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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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安全行车检查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城市公交车辆安全、高效、准时地服务于市民,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行车检查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行车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降低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切实减少行车事故。

二、检查内容1. 进出站(场)检查:检查车辆进出站(场)是否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否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否存在随意变道、违规上下客等行为。

2. 路口检查:检查车辆在路口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否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否存在随意变道、超速行驶等行为。

3. 路段检查:检查车辆在路段行驶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随意变道、违规使用灯光等行为。

4. 站点检查:检查车辆在站点是否按规定停靠,是否存在违规上下客、使用手机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5. 首末站检查:检查车辆在首末站是否按规定进行车辆例保,是否存在车辆故障、违规使用灯光等行为。

6. 酒精检测: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确保驾驶员未饮酒。

7. 服药询问:询问驾驶员是否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

8. 疲劳及健康情况观察:观察驾驶员是否出现疲劳驾驶、身体不适等情况,确保驾驶员精神状态良好。

9. 车辆例保执行情况:检查车辆例保执行情况,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0. 发车准点率检查:检查车辆发车准点率,确保车辆准时发车。

三、检查方式1. 现场检查:通过实地观察、询问等方式,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2. 视频监控:利用车载摄像头、监控设备等,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3. 数据分析:通过分析车辆行驶数据,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1.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车。

2.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闲谈,保持专注驾驶。

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4. 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5. 驾驶员和车辆应接受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检查标准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检查标准
安全目标
目标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
驾驶人聘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定期考核制度、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调离和辞退制度执行情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查新进驾驶人审查情况;
2.查新进驾驶人岗前培训资料;
2.抽查驾驶人档案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人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每月查询一次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机构、人员和职责符合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要求;
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新进、转岗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3.明确分管安全、技术负责人,有关人员按照要求持证上岗并具备履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查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措施;
2.查阅改装车辆审批资料;
3.抽查车辆技术档案。
基础管理
装备设施
车辆管理
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

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

城市客运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客运经营企业、委托管理企业及所属经营者(经营使用权人,下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营运),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客运经营企业、委托管理企业及所属经营者、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和措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营运)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城市客运行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有关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营运)责任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营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职责第五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的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行业管理部门。

第六条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营运)责任追究制度。

并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

第七条各经营(委托)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营运)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与分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营运)工作。

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站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车站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下简称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站及其相关部门。

第三条车站全体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车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车站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车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及时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二章监督检查机构第七条车站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验和知识。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水平。

第三章监督检查计划第十条车站应当每年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应当经车站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车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变更监督检查计划,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重点。

第四章监督检查内容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车站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二)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三)车站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四)车站车辆的安全状况;(五)乘客的安全教育和指导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文件资料核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程序第十五条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二)召集相关人员,准备必要的工作工具和设备;(三)实地检查车站相关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四)核对文件资料,了解车站安全生产情况;(五)汇总检查结果,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六)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第六章监督检查记录第十六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记录档案,保存监督检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公共交通)

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公共交通)

现场要求
8.运营
(1)按计划发车;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行车,未经批准不得越站、站外上下客、改道行驶。
(2)落实车辆每日例检制度,驾驶员每日出车前按GB/T22484规定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确认车辆性能完好。
(3)运营车辆维护、维修作业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的或企业内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应与承担维护、维修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2)车辆应配置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实时监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

现场要求
7.车站设施
公共汽电车车站:
(1)站台设施:设施整洁,周边无杂物边缘,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护栏;有条件的车站可以设置标有本站及附近公交车站位置和停靠线路的街道交通简图。
2.特种设备
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3.人员资质
驾驶员应取得车型要求的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
《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DB37/T3265-2018)

上级监管
12.上级部门检查问题整改

行业要求
6.安全设施
车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没有随意改动。应按照GB/T888的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三角木、警示牌、车门紧急开启装置、逃生天窗等,必要时配备防滑链等安全设备。
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及器材的规范管理,且管理规范,帐、物相符,完好。
(1)应在停车场、加油(气)站、充电站、调度指挥中心、票款清点中心等安全重点部位设有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最新版】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最新版】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最新版】一、总则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行为,加强管理,保障乘客安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客运车辆管理1. 车辆采购•市内公共汽车和电车车辆采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按照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和数量控制。

•车辆采购应优先选择清洁能源车辆,提倡节能减排,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车辆维护•所有客运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车辆维护过程中,应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机油和零部件,减少环境污染。

三、运营管理1. 客运线路规划•根据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客运线路,确保覆盖城市主要区域,并满足不同人群的出行需求。

•新增客运线路需提前报市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确保合理用地并避免交通拥堵。

2. 运营安全•客运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客安全。

•加强司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服务质量1. 服务态度•司机、售票员等客运人员应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2. 车内环境•车辆内部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给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五、监督检查1. 日常监督•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客运车辆和线路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投诉处理•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客运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问题进行及时核实处理,并做好登记备案。

六、罚则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证件等处罚。

七、其他本规定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最新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特殊应用场合:1.暴雨天气的应急处理场合2.大型活动期间的客运管理场合针对特殊场合应该增加的条款:1.暴雨天气•在暴雨天气条件下,应采取措施及时调度客运车辆,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增加车辆检查频次,确保车辆状态良好,提高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

2.大型活动•大型活动期间,应合理调配客运车辆,合理规划客运线路,确保乘客出行顺畅。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一二级)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一二级)
10
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5
3.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①制定并及时修订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发放到岗位(职工);
5★
②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
4.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
①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据行业特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5★
②公司有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且管理规范;
5
③设有覆盖安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
10
4.特种设备
①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及其特种设备相关的《检验规程》等,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
10
②按规定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
5
②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高培训教育质量。
5
1.现场作业管理
①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5
②按计划发车,遇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启动应急调度预案。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及路况信息,提示驾驶员谨慎驾驶;
10
③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行车,不得擅自越站甩客、改道行驶;
5
②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
③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10
2.管理人员配备
①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15★
三、安全责任体系
45分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① 查文件,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
产基层单位(车队)的安全职责文件,扣 10 分;
② 查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能体现相关安全生产
10
职责,扣 5 分; ③ 抽查 1-3 名职工,相关人员不熟悉主要职责, 扣 3 分。
① 查文件,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奖惩规定,扣 分;规定不完善,扣 1-3 分;
以上条件有任意一项不符合,一、二级本项不得分。
1. 查文件,已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企业
①《道路运输经
法人营业执照》;
营许可证》 、《企 2. 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
1. 资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合法有效,
于有效期内,并按时年检;
经营范围符合要 3. 经营和管理范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企业
等内容,不具体,责任不明确的,扣 1-3 分;
3. 结合代表部门和车队抽查 1-3 名职工,企业安全方针
与目标未得到层层宣贯,未落实到岗位的,扣 2 分;
4.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本项不得分。
1. 查文件,未制定中长期规划,扣 3 分;中长期规划的
内容未切合企业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扣 1 分;
2. 查文件,未制定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扣 2 分;跨年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分数 考评评价及得分 10 ★★ ★
5 ★★
5
中国船级社
扣分说明
考核 内容
考评要点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分数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③分管安全生产 的负责人是安全 1. 查文件,未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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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检查标准
Ⅰ级自查目录
Ⅱ级自查目录
Ⅲ级自查目录
Ⅳ级自查目录
检查项目
参考依据
检查方法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原件
《中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指南》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效期;
2.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范围。
基础管理
3.查阅应急演练计划或者记录。
基础管理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事故报告制度、调查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二条
1.查安全事故档案登记是否齐全,是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每月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的记录;
2.组织相关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传达、学习和培训情况,检查相关岗位对重要文件、法规和规定的认程度;
3.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人管理制度
聘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定期开核制度、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调离和辞退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
1.查公司对节假日、特殊时段安排工作文件及会议记录;
2.查隐患自纠自查表、专项隐患排查表及治理落实情况。
基础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预案,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开展应急队员训练,实施应急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查阅应急队员训练记录;
2.查看应急装备台账;
驾驶人聘用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定期考核制度、信息档案管理制度、调离和辞退制度执行情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查新进驾驶人审查情况;
2.查新进驾驶人岗前培训资料;
2.抽查驾驶人档案管理。
基础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人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对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每月查询一次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理制度
其他制度
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第九条
1.查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机构、人员和职责符合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要求;
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新进、转岗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3.明确分管安全、技术负责人,有关人员按照要求持证上岗并具备履职能力;
安全目标
目标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
1.抽查车辆二级维护情况;
2.抽查车辆技术档案。
3.查与车辆维修企业签订协议。
基础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隐患排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和各岗位熟悉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
5.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定期考核和奖惩情况。
基础管理
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法规
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及时将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时对相关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执行并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1.查车辆投保强制险及统筹保险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基础管理
队伍建设
培训计划
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查阅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基础管理
队伍建设
宣传教育及培训档案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执行情况;三级教育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培训执行情况;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
1.查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参学率要求达到100%;
2.查主要负责人每月参加安全学习次数情况;
3.查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查询和处理情况;
4.抽查驾驶员对学习内容的认知程度。
基础管理
安全投入
资金投入和费用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提起和使用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起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2.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情况;
3.会议内容落实情况。
基础管理
装备设施
车辆管理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1.抽查车辆技术档案;
2.查阅综合台账。
基础管理
装备设施
车辆管理
改型与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不得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查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措施;
2.查阅改装车辆审批资料;
3.抽查车辆技术档案。
基础管理
装备设施
车辆管理
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
1.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指标是否细化和分解,抽查职能部门对目标、计划、本部门指标的认知程度;
2.检查计划、措施执行情况;
3.查看当月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累计完成情况、统计分析和纠正措施。
基础管理
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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