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1]

合集下载

工程中分包、转包、内包、挂靠之间的区别

工程中分包、转包、内包、挂靠之间的区别

工程中分包、转包、内包、挂靠之间的区别!建设工程中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工程中一个很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也是大家经常遇到或者听到的问题。

很多人把这几者的关系容易给整混淆。

因此,今天主要针对“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进行简单总结。

“三包一靠”的法律含义分包我国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性的规定,分包就是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分包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合法的分包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

分包从法律的角度上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从内容上分为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

这两类情况在工程中尤为常见。

1、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都需要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而且必须在资质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的活动。

也就是合法的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公司。

反之则是违法分包。

2、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第78 条第2 款规定,违法的分包主要是指以下情况:(一)总承包方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方合同中没有约定,但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方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上面是法律对违法分包的有关界定老铁认为违法分包的法律特征有如下几点1)分包给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和公司。

2)未经约定或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

3)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

(主体工程劳务分包不算违法分包,因为其为劳务仅人工)4)二次分包。

(就是施工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公司A,公司A有分包给公司B)因此,合法分包主要是指主体符合资质要求、专业工程经约定或认可条件下的分包。

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的施工外的部分内容,只允许一次分包且分包指向内容合法。

3、劳务分包工程实际中,对于劳务分包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第一种情况是合同中没有关于劳务分包的约定或者没有得到建设单位认可而将承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终于把建设工程中的转包、内包、分包、挂靠的区别弄明白了

终于把建设工程中的转包、内包、分包、挂靠的区别弄明白了

终于把建设工程中的《转包、内包、分包、挂靠》的区别弄明白了建设工程中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工程中一个很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也是大家经常遇到或者听到的问题。

很多人把这几者的关系容易给整混淆。

因此,今天主要针对“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进行简单区别。

一、转包与内包的区别1、转包是非法的建设行为,内包是合法的经营手段。

2、转包的对象是转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内包的对象则是承包人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

3、转包情况下,转包人不对工程进行管理;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1、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转包不管哪种形式的转包都是违法的。

2、合法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部分工程分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公司。

3、转包的内容是承接的全部工程。

4、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进行现场管理;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则不对工程进行管理。

5、合法分包情况下,需要分包工程承包人具有资质才是有效的;转包情况下,无论转承包人是否具有资质,都是无效的。

6、二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肢解分包则名为分包实为转包。

三、转包与挂靠的区别1、在对外关系表现上的区别:转包在对外关系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两个独立的关系,即转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转包人与转承包人的关系。

2、挂靠关系中,因为是属于借名行为,一般在对外关系上表现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关系。

3、转包关系下,转承包人一般是以自己名义进行活动;挂靠关系下,挂靠人一般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转包关系中,转包的对象可以是有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是无资质的单位还可以是个人;挂靠关系中,挂靠人一般是无资质或资质条件不够的单位或个人。

到这里大家应该对转包、内包、分包、挂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各位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法律法规来进行投标。

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1]

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1]

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在建筑工程领域,有几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包括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这些合同形式在合同性质、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和责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这几种合同形式做一个辨析。

1. 工程转包工程转包,简单来说,就是承包商把自己已经获得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承包商,第三方承包商就负责完成这部分工程。

工程转包有时也叫做整包转包,通常发生在主承包商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和增加收益而转包给其他小的承包商。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事先获得业主同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转包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转包是一个相对较为复杂的合同形式,需要涉及多个承包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常见的问题包括:•对业主来说,若承包商进行工程转包,业主在主承包商和转包承包商之间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并且也可能会增加对工程的监管难度。

•对承包商来说,工程转包可能导致责任不清、项目监管不易、施工进度受到干扰等问题。

2. 挂靠挂靠是一种把个人或企业的业务转移到其他机构上,以在新的机构名义下进行经营的形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挂靠一般指施工企业挂靠其他总承包资质企业,以承接其无法承接的重大工程项目。

挂靠合同通常由双方签署,分为主合同和挂靠合同。

主合同由总承包企业和业主签订,规定了工程实施方式、合同价款、保证金等内容。

挂靠合同由挂靠企业和总承包企业签订,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挂靠期限等内容。

挂靠优势在于对挂靠企业而言,完善了自身资质体系,增强了项目争取的实力;对总承包企业而言,可以大大拓展其业务范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挂靠同样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例如在责任分配、款项拨付上的问题。

3. 专业分包专业分包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主承包商按照专业分工的方式,将某些施工专业交给特定的分包企业执行,例如,管道、电气、地面装饰等专业。

专业分包适用于一些较大的工程项目,不仅减轻了主承包商的施工负担,还可以在相应专业领域中挖掘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如何界定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

如何界定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

如何界定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分包是常见的一种合同关系形式。

分包可以帮助总包商分摊工程规模,降低风险和成本。

但是,分包也有一些不合法的形式,例如违法分包和转包。

这篇文档将介绍分包类型的定义和区别,并详细说明违法分包和转包的概念和危害。

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定义和区别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指总包商将工程的部分劳务工作或者劳务工人委托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

劳务分包的特点是较为简单明确,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对劳务人员的负担,劳务人员与总包商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总包商与劳务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主要以服务形式和劳动关系代理形式为主,并且双方互不干涉。

专业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包商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按照专门技术和工种要求完成工程中的一段工作。

与劳务分包相比,专业工程分包的受托人应属于具有特殊技术或行业资质的企业,其分包的范围较广,是总包商咨询的一种与业务无关的工作类型。

区别总的来说,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在于所委托的各项工作的区别。

劳务分包着重于确保分包商的员工像普通的劳动力一样参与到工程中,而专业工程分包则依靠对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的展示。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概念和危害转包转包是指分包商未经总包商许可,将工程中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给其他个人或单位完成。

转包在分包上进行,可能使总包商的压力过大,分包商在工程管理工作方面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影响总包商的整体质量。

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未经许可或无资质地进行分包活动。

在建筑工程中,违法分包的危害在于其容易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合同关系有难以说清的原因,很难回溯与分包商之间的经济责任。

危害转包和违法分包都会影响分包工程的质量与成本,并产生质量责任的不确定性。

其次,过度的分包会影响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如果分包商超出自身能力的范畴进行施工,必然会产生管理难题。

总包商需要管理合同约束分包商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的执行。

再者,转包和违法分包还可能使分包商不得不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支付额外的成本,从而降低利润和效率。

怎样界定和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怎样界定和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

怎样界定和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力度,但是想要规范建筑市场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以施工企业为例,仍然有违法分包、工程转包和挂靠等行为以不同程度出现,那么,如何界定和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的界定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转包的最主要特点是转包人为经济利益驱动通过转包赚取一定的管理费,不对工程实行施工生产和管理。

而受转包人的行为则不受承包合同的约束,为了非法赢利,不择手段。

甚至有的项目不仅仅转包一次,而是层层转包、层层扒皮,试想这样的项目工程质量如何保证,工程款在转包一次,扒一层皮的情况下,到最后实施建设的施工企业手里所剩无几。

施工企业在为完成施工任务,并且还要有一定的利润的情况下,得在材料上以次充好,在施工人员上选择工资低,相应水平也低,且无经验的人员上岗。

这些都造成了工程质量低劣的隐患,也扰乱了建设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

转包性为,为各国法律所禁止。

日本《建设业法》规定:“建设业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承包的工程一揽子承包来自建设业者,并由该建设业经营者,不得一揽子为自建设业者,并由该建设者承包的建设工程。

”韩国《建设业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同样,转包行为在我国所不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明令禁止转包行为。

分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正常的总分包施工经营方式是建设活动自身的客观要求,由于建设工程活动涉及的专业较多,少则几十个,多则几百个,任何一个施工单位都不可能具备如此多的专业他俩和施工经验,总承包单位一般要将专业性强、自己不具备这方面优势的项目分包出去。

这一做法既有利于降低成本,规避风险,也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是国际性工程项目管理的一般做法。

对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做出评估

对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做出评估

对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做出评估工程分包模式的优劣评估优势- 分工明确:工程分包模式能够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不同的任务,每个分包单位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从而实现任务的明确分工。

- 专业性强:分包单位通常是专业的企业或团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工程服务。

- 提高效率:通过工程分包,可以将工作任务分配给不同的分包单位,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进度和效率。

劣势- 沟通协调难度:工程分包涉及多个分包单位的协作,需要进行频繁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若沟通不畅或协调不当,可能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或质量问题。

- 风险控制困难:由于工程分包涉及多个分包单位,风险分散,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控制的难度。

若某个分包单位出现问题或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可能会对整个工程产生影响。

专业分包模式的优劣评估优势- 专业性强:专业分包模式将工程划分为不同的专业领域,每个分包单位负责自己擅长的领域,能够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 提高质量:专业分包单位通常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工程服务,从而提高整体工程的质量水平。

- 便于管理:每个专业分包单位专注于自己的领域,便于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

劣势- 难以整合:专业分包模式可能导致不同分包单位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困难,特别是在工程整合和交叉领域的处理上可能存在问题。

- 风险分散:专业分包模式将工程任务分散给不同的分包单位,增加了风险分散的可能性,如果某个分包单位出现问题,可能会对整个工程产生影响。

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评估优势- 灵活性高:劳务分包模式可以根据工程需求和进度进行人员调配和分配,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 成本控制:劳务分包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人员数量,避免过多的固定成本。

- 管理便利:劳务分包模式下,劳务人员由分包单位管理,减轻了项目方的管理负担。

劣势- 人员质量不稳定:劳务分包模式下,劳务人员可能来自不同的分包单位,质量和素质参差不齐,可能会影响工程的质量。

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辨析

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辨析

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辨析1. 工程分包模式工程分包模式是指将一个工程项目按照不同的工程范畴或工程环节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包工程,由不同的分包商分别承包施工。

它的主要特点如下:优势- 分工明确:工程分包模式可以将工程项目按照不同的专业领域进行划分,使各个分包商可以专注于自己擅长的工作领域,提高施工效率。

- 专业化施工:由于各个分包商具备较高的专业化技术和经验,工程分包模式可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的控制。

- 分散风险:通过将工程项目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分包工程,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各个分包商,降低整体工程项目的风险。

劣势- 协调难度:工程分包模式需要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可能会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

- 成本增加:由于需要与多个分包商合作,工程分包模式可能会增加一定的管理和协调成本。

2. 专业分包模式专业分包模式是指将一个工程项目按照不同的专业进行划分,由不同的专业分包商分别承包施工。

它的主要特点如下:优势- 专业化施工:专业分包模式可以确保每个专业领域的施工由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和经验的分包商承担,提高施工质量。

- 管理简化:由于每个专业领域有专门的分包商负责,项目管理相对简化,降低了协调成本。

劣势- 协调难度:专业分包模式需要进行各个专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可能会增加协调的难度。

- 风险分散不均:由于每个专业领域的分包商不同,风险可能无法均衡分散,可能对整体工程项目的风险控制产生影响。

3. 劳务分包模式劳务分包模式是指将一个工程项目按照劳务范畴进行划分,由不同的劳务分包商分别承包施工。

它的主要特点如下:优势- 灵活性:劳务分包模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分包商的数量和规模,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 成本控制:由于劳务分包商通常以劳务提供为主,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人力资源,有助于成本控制。

劣势- 质量控制:劳务分包模式下,由于分包商通常只提供劳务,质量控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 协调管理困难:由于需要与多个劳务分包商进行协调,劳务分包模式可能会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

分包、转包、内包、挂靠”要认清

分包、转包、内包、挂靠”要认清

分包、转包、内包、挂靠关于分包、转包、内包、挂靠这“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更是观点不一。

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进行简单总结。

“三包一靠”是否合法,如何界定?合法分包和内包属于法律允许的经营行为,因此,对于合法分包和内包应认定为有效并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挂靠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对此,法律明确规定这三种行为无效。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在结算问题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20条的规定,转包、挂靠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按实际施工人的建筑资质等级结算工程款,但对施工人主张的工程结算中有关计划利润部分的请求可不予支持。

根据实务中的惯例,违法分包合同的结算也可参照以上规定进行。

至于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的行政、刑事责任问题,《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具体规定。

总结起来主要有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靠”的法律含义1、分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性规定,分包是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分包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合法的分包不为法律所禁止。

分包从内容上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从法律效力上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

这两种分类情况在工程实务中尤其重要,需要重点把握。

1.1 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都需要具有相应资质且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活动。

1.2 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的规定,违法分包主要是指以下情形:(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一、建筑企业的三种类型和内部人员的分类:《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把施工企业按经营承包的范围分为:总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三种类型。

标志着我国建筑的组织结构由单一的劳动密集型的施工企业组织结构过渡到以智力密集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总包与分包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新型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序列的建立,有利于发挥专业施工企业的专业特长和以资金、管理、技术为核心的智力密集型施工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将每个企业的内部人员进行分析,可以分为:经营决策层、现场管理层和操作层三个层次。

经营决策层,是指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或总经理)为核心的领导层,其人员相对稳定。

这一层次的人对外代表企业签订合同,以企业的名义履行义务;对内进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

现场管理层,是指以施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所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组,这一层次的人是企业自有人员,因工程项目组成,项目完了解散。

这个层次的人对本企业负责。

他们的工作水平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效益和企业业绩,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

操作层,是指以劳务为主的具体操作人员。

该部分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他们不是以项目为始终,而是根据专业或阶段决定去留。

按照以上分析,总包企业可以同时具有以上三个层次的人员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行完成”。

也可以只具备经营决策层和现场管理层,专业工程和劳务工程分别是由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承包企业分包。

这样自然产生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情况,通过对上面的施工企业类型和人员构成的分析,更有利我们理解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二、转包的概念和表现形式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叙述,转包即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建筑法》第28条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均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工程转包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1、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的;2、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的;3、建设部明确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未派出项目管理班子或其技术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法约定履行承包义务,以转包行为论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转包建设工程行为。

三、挂靠的概念、特点和表现形式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并向该资质施工企业交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挂靠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等;4、以“合法”的劳务分包形式来掩盖挂靠行为。

挂靠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1、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2、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3、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5、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

四、分包的概念、分类和表现形式严格的讲,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即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通常我们讲的工程分包主要指专业工程分包,(针对以前的劳务分包的概念的提法比较少的情况,应该不包括劳务分包,仅仅指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又可以分为合法专业分包和违法专业分包。

承包人合法分包应具备下列条件:1、须经发包人同意;2、其分包的只能是部分工作,而且是非主体结构的施工;3、相对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3款以及国务院2000年1月30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都列举了"违法分包"的情形,尽管具体表述略不同,但法律与行政法规对"违法分包"行为的界定基本是一致的。

"违法分包"主要指以下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

五、劳务分包的概念和资质分类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建筑企业的类型分化,同时农民权益保护的提出,劳务分包的概念这两年越来越被建筑业重视了。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过发包人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业主不得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建设部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及各种类企业的资质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劳务作业分包包括13种,即:(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等每种作业的承包人都分别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

例如:一级木工企业作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六、“转包”与“挂靠”法律关系区别和联系转包和挂靠有些相似,共同点有:1、一般都是有相应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转包或者被挂靠给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2、一般都是通过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取得非法所得;3、两种形式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于:1、取得承包权的时间不同,转包一般都是取得承包权以后产生的行为,而挂靠往往在争取承包权时就有了明显的行为(即在招投标过程中或者在和建设单位谈项目时);2、施工现场的人员构成有不同,一般转包者会派驻少量管理人员参与施工管理,而挂靠几乎所有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是其他单位人员;3、承包的工程范围不同,往往转包可能时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分包,而挂靠一般都是去承包所有工程。

七、“转包”与“分包”法律关系区别和联系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而言,“转包”、“分包”及“劳务分包”这三个概念是有着严格的区别的。

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

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区别则主要表现在: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3](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关于转包与分包行为的区别,可参照下列判断标准进行:1、核实原承包主体是否变更或者实际变更;2、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如管理人员是否除分包人的管理人员之外,还有承包人或总承包人的管理人员;3、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分包人的行为如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4、检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由承包人或总承包人供应还是由分包人供应;5、检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系为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拥有还是由分包人所拥有。

如果检查出:1、承包主体已经变更或者实际变更;2、现场管理人员仅有分包人的管理人员而无承包人或总承包人的管理人员;3、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未进行如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行为;4、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并非由承包人或总承包人供应;5、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并非为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所拥有等情形,则极有可能是转包而不是分包。

八、“分包”及“劳务分包”法律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一般分包。

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责任,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

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

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

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

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

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