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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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使用、维护、管理、经营、检验、监督电气设备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配电房、变压器、电缆线路、开关装置、插头插座、电工具、家用电器等。

第四条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设计、安装、验收、投运、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六条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设计电气设备设施应根据使用环境、负荷要求、安全要求等进行合理布局和选择合适的设备。

第八条设计电气设备设施应考虑火灾、漏电、短路、过载等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设计电气设备设施应配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等必要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安装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设备的牢固稳定和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安装电气设备设施的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书,并具备安装能力。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十二条使用电气设备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使用电气设备设施的单位应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负荷,防止过载和短路。

第十四条使用电气设备设施的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防止雷击造成的事故。

第十五条维护电气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六条维护电气设备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维护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章监督与检验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电气设备设施的监管,组织检查和抽查检验。

第十八条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对电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九条监督部门和检验机构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用电安全规范国家最新标准

用电安全规范国家最新标准

用电安全规范国家最新标准用电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用电安全规范也在不断更新。

根据国家最新标准,以下是用电安全规范的主要内容:开头:用电安全规范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法规。

随着电力技术的不断进步,国家对用电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规范旨在指导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电力资源,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

一、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1. 所有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 用户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所有电线连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 用电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

二、家庭用电安全规范:1. 家庭用电应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避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家庭电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在漏电时能及时断电。

3. 儿童不宜接触电源插座和开关,应安装安全防护盖。

4. 家用电器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长时间待机。

三、工业用电安全规范:1. 工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 工业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工业用电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特殊作业环境下的用电设备应采取额外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公共用电安全规范:1. 公共用电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牌。

2. 公共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3. 公共用电场所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管理。

4. 公共用电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电力事故。

五、电力设施保护:1. 严禁破坏电力设施,包括电缆、变压器等。

2. 电力设施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3. 电力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全。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 用电事故应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维修电工安全规定范文

维修电工安全规定范文

维修电工安全规定范文1. 为了保障电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电工安全规定,并确保所有电工严格遵守。

2. 线路操作规定2.1 操作前,应检查电路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并将电源切断,确保电路处于无电状态后方可开展维修工作。

2.2 操作期间,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个人防护用具,确保自身的安全。

2.3 不得在湿润的环境下操作电路,以免发生漏电等安全事故。

2.4 不得将无法正常工作的电器设备接入电路,必须与电力部门联系进行修复或更换。

2.5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路开关,确保线路安全。

3. 高处作业规定3.1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无损,避免因工具或设备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3.2 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佩戴防滑鞋,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保证自己的安全。

3.3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和警示锥,提醒他人注意施工区域,并维护周围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3.4 高处作业时,必须确保稳定的作业平台和安全可靠的扶手防止摔落事故的发生。

3.5 高处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整洁,避免杂物掉落导致他人受伤。

4. 用电安全规定4.1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防止因设备老化或故障导致火灾或触电等事故发生。

4.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过所规定的电流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4.3 用电设备周围必须保持干燥,不得有易燃物品存在。

4.4 使用带有接地插头的电器设备,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排除静电和漏电。

4.5 使用电器设备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器设备长时间待机,增加火灾或漏电的隐患。

5. 紧急情况应急处理规定5.1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灭火,保护自己的安全。

5.2 发生触电时,应迅速脱离触电源,用绝缘材料隔离电流,避免触电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5.3 发生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以便快速采取救援措施。

家庭安全用电十大注意事项

家庭安全用电十大注意事项

家庭安全用电十大注意事项
家庭安全是一切家庭生活及工作的基础。

正确使用电气设备,确保我们家庭的安全使用,下面是家庭安全用电十大注意事项:
1.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检修家用电器设备,不能自己动手安装改造电器产品;
2.使用电器时要确认电源安全,建议家中有插座时按插口的常规连接方式,不要拴着布强行连接电源;
3.必须在室内使用防水防尘的安全罩,特别是在厨房或浴室使用电器设备时,更应重视;
4.室内电线要买正品电线,绝不能买假冒的电线,购买正规电线要求防火;
5.室内动火及改造时必须把电线关闭,不准使用未通电的电器,以免受电;
6.使用电器时不要在水池、浴缸、洗脚盆等水中使用电器,以免受电;
7.假如电器失灵不要自己动手修理,应该找专业人员修理,不要把电器摆放在易燃、易爆物品旁边;
8.放置电器时应考虑电源需求,不可使用低压或失保护的电源;
9.室内电源要每年检查一次,以确保电源的安全和可靠;
10.明火外出时要关电源,以防起火,不要用大功率设备长期开着,以免损坏电器。

正确使用电器,可以有效防止家庭出现意外事故,但是也要随时关注遵守安全使用电器的规矩.在家用电安全方面,家庭成员应知道十大注意事项,以备不时之需,确保家庭的安全使用。

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

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

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安全用电常识1、无论是集体或个人,需要安装电气设备和电灯等用电器具时,应由电工进行安装,在使用中,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由电工进行修理。

2、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禁止私拉电网,私安电炉用电捕鱼和捕鼠等。

3、电灯线不要过长,灯头离地面应不小于2米。

灯头应固定在一个地方,不要拉来拉去,以免损坏电线或灯头造成触电事故。

4、电动机、吹风机、电风扇、扩音机等金属外壳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接地。

安装和修理及接地线,要由电工进行。

5、熔丝(保险丝)要符合规格,要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 (瓦数)来选择。

安装熔丝时,先要拉闸,后断电源,然后再装上合乎要求的熔丝。

如果熔丝经常熔断,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6、广播线、电话线要与电力线分杆架设。

广播线、电话线在电力线下面穿过时,与电力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1、25米。

如果发生广播线与电力线相碰时,广播喇叭将发出怪声,甚至冒烟起火。

此时,应赶快关掉广播线上的开关或用木把斧头、铁锹、镐头等迅速砍断广播线,并且不要靠近带电的线头,要请电工及时处理故障。

必须注意:此时不得用手去拨地线。

否则将造成触电事故。

7、晒衣服的铁丝不要靠近电线,以防铁丝与电线相碰。

更不要在电线上晒衣服、挂东西。

此外,还要防止藤蔓、瓜秧、树木等接触电线。

8、无论是集体或个人,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时,都必须经供电局同意,由电工安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线。

临时电线要采用橡皮绝缘线,离地面不低于2、5米,并且要有专人管理,用过后要及时拆除。

9、禁止使用“一线一地”的.办法安装电灯等。

10、教育儿童不要玩弄电线、灯头、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不要到电动机和变压器附近玩耍,不要爬电杆或摇晃电杆拉线,不要在电线附近放风筝,万一风筝落在电线上,要由电工来处理,不要自己猛拉硬扯,以免电线相碰引起停电和触电事故。

不许用石块或弹弓打电线、瓷瓶上的鸟,以防打伤、打断电线或打坏瓷瓶。

11、发现落地的电线,离开10米以外,更不要用手去拾。

家用电器安装调试及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家用电器安装调试及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家用电器安装调试及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家用电器安装调试及现场安全防范的指导原则,为用户在使用家用电器时提供安全保障。

二、家用电器安装调试要点1. 电器选购:购买家用电器前,了解其基本参数、功率需求、安装要求等信息,并确保所选购的电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室内布线:在进行家用电器安装前,确保室内电路符合安全要求。

布线时,应遵循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使用合格的电线、插座等设备。

3. 安装位置选择:安装电器时,应根据其特点选择合适的位置。

避免电器暴露在潮湿、高温或易燃物附近,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4. 安全接地:确保家用电器的接地连接可靠,减少漏电的可能性。

5. 线缆连接:正确连接线缆,避免电线短路或过载。

注意检查电器与电源之间的电压、频率匹配。

三、现场安全防范措施1. 火灾防范:定期清理家用电器周围的灰尘,确保电器通风良好。

禁止在家用电器上堆放易燃物品。

出门时及时关闭电器电源,防止意外引发火灾。

2. 漏电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及时发现和阻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在家用电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电气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

3. 儿童安全:对于易接触的家用电器,如插座、开关,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儿童触及。

定期检查电线是否老化、暴露,及时更换磨损的电线和插头,确保家中的电器线路安全。

4. 水电分隔:家用电器与水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使用电器时,应保持室内干燥,避免电器进水引发安全隐患。

四、总结家用电器的安装调试和现场安全防范至关重要。

用户在购买、安装和使用家用电器时,应注意相关要点和安全措施,保障家庭安全。

同时,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使用电器。

以上是家用电器安装调试及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指导,请用户在使用家用电器时严格遵循,并随时关注家庭安全问题。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祝您生活愉快、安全健康!。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二篇)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二篇)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1、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购买国家认定生产的合格产品,不要购买三无的假冒伪劣产品。

购买后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注意使用电压和功率,应不超过家庭电源插座、保险丝、电表和导线的允许负荷,方可使用。

2、安装家用电器时,要注意电器的使用环境。

不要将家用电器安装在潮湿、有热源、多灰尘、有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3、厨房、贮藏室等易受潮和腐蚀性的场所,要经常检查有无漏电现象,一般可用验电笔在墙壁、地板、设备外壳上进行测试。

4、使用家用电器时,要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的插头,不许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不要用双脚插头和双脚插座代替三脚插头和三脚插座,以防由于插头错接造成家用电器金属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5、电热设备,如电暖器、电炉子、电热器、电淋浴器、电熨斗、电烙铁等,这些设备电流较大、热量高,因此都应由自身的开关操作,严禁用插头操作,且插座的容量应满足要求。

6、不要乱拉电线和乱接电器设备,更不要利用一线一地方式接线用电。

7、家用电器使用完毕,要随时切断电源。

在意外紧急情况需要切断电源时,必须使用电工钳剪断电线,不要用手硬拽电线。

8、如发现电器设备有故障或漏电起火,要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在未切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常识(二)随着科技的进步,家用电器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不正确地使用家用电器,可能会导致电器损坏、电气事故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因此,了解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常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家用电器,以及它们的安全使用方法。

1. 冰箱:- 在清洁冰箱之前,务必先拔掉电源插头。

- 定期清洁冰箱,特别是冰箱背后和周围的灰尘,以确保良好的散热。

- 避免将温度调节为过低,以防止冷凝水结冰而导致故障。

- 食物应尽量放在适当的位置,以免堵塞冷风出口。

2. 洗衣机:- 在使用洗衣机之前,务必先检查电源线和水管是否接触良好,以免发生电气和水源问题。

电气设备和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范本

电气设备和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范本

电气设备和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范本一、引言电气设备在现代社会中被广泛使用,但其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电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范本。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三、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熟悉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知识,并持有合格的电工证书。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安全帽、防静电鞋等。

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四、操作前准备1. 操作前必须确认电气设备的断电状态,并通过专业电器仪器进行验证。

2.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确保设备的安全接地。

五、操作过程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更改或绕过设备的安全设置。

2.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专注、稳定的状态,避免分心或带有酒精、药物等影响操作的物质。

3. 在操作过程中,禁止短路、过载等操作,以免引发火灾或设备损坏。

六、维修过程1. 维修过程必须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人员的安全。

2. 维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工具,避免直接接触裸露的电线或接触带电部件。

3. 维修过程中,禁止超过设备规定的电流或电压范围进行操作,以免危及人员安全。

七、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 发生电气事故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设备检查与维护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检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禁止擅自进行维修或操作。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九、应急预案1. 制定电气设备使用和维修的应急预案,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2. 应急预案中必须包括逃生通道、灭火设备、报警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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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安装、使用、检修安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8877-88国家标准局1988-03-02批准1988-10-01实施为了保障家用电器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需要对家用电器的生产、选用、销售、安装、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系列环节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本标准的直接阅读对象为有关专业人员。

对家用电器使用者的指导,则通过规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来实现。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家庭中使用的家用电气器具和家用电子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库等特殊场所及露天或半露天场所中使用的器具。

对浴室中使用的家用电器需另作规定。

2名词术语本标准采用的名词术语定义如下:2.1基本绝缘带电部分上对防触电起基本保护作用的绝缘。

2.2附加绝缘为了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防止触电而在基本绝缘这外使用的独立绝缘。

2.3双重绝缘同时具有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绝缘。

2.4加强绝缘相当于双重绝缘保护程度的单独绝缘结构。

注:“绝缘结构”这一术语并不意味着绝缘必须是同类件。

它可以由几个不能象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试验的绝缘层组成。

2.5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被通电的导体或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但按惯例,不包括保护中性导体(PEN 导体)。

注:此术语不一定意味着触电危险。

2.6外露导电部分电气设备能被触及的导电部分。

它在正常时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注:在故障情况下,通过外露导电部分才能带电的电气设备的导电部分不被认为是外露导电部分。

2.7电气设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物件,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布线系统的设备、电气用具。

2.8电气装置为实现一个或几个具体目的且特性相配合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2.9外部导电部分不是电气装置组成部分且易引入电位(通常是地电位)的导电部分。

2.100类电器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危险的电器。

它没有接地保护的连接手段。

2.11Ⅰ类电器该类电器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需要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

其方法是将电器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连接起来。

2.22Ⅱ类电器该类电器在防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有附加绝缘。

在基本绝缘损坏之后,依靠附加绝缘起保护作用。

其方法是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不需要接保护线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2.13Ⅲ类电器该类电器在防触电保护方面,依靠安全电压供电,同时在电器内部任何部位均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2.14移动式家用电器工作时可以移动或在连接电源时能容易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家用电器。

2.15固定式家用电器固定使用或重量超过18KG又无携带手柄的家用电器。

2.16固定安装式家用电器。

紧固在支架上或特定位置上的家用电器。

2.17使用说明是一种由文字、符号、图示、表格等分别或组合构成,向使用者传递产品信息和说明有关问题的工具。

使用说明包括:使用说明书、产品上或包装上的使用说明、说明性标签(包括铭牌)三种形式。

2.18中性导体与系统中性点连接用来传输电能的导体。

注:在某些场合,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的作用在规定条件下可以合并,使用同一导体。

2.19保护导体某些防触电保护措施所要求的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所连接的导线。

外露导电部分;外部导电部分;主接地端子;接地极;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注:保护导体以符合PE表示,并用规定的颜色加以区别。

2.20保护中性导体(PEN导体)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两种功能的接地导体。

注:缩写字母PEN是由保护导体的符号PE和中性导体的符号N组合而成的。

2.21没有间接触电危险的场所在该场所中的人,本身不可能同时触及某一电器的外露导电部分和任一外部导电部分(包括地面和墙),也不可能同时触及两个电器的外露导电部分。

在该场所中严禁有保护导体。

2.22专业人员受过专业教育、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识别出其所操作和使用的电器可能出现危险的人员。

3家用电器分类3.1按防触电的保护方式分类0类电器Ⅰ类电器Ⅱ类电器Ⅲ类电器注:分类的数字不是用来反映电器的安全水平,只是用来反映获得安全的手段。

3.2按外壳防护等级分类各等级的具体要求见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对家用电器产品推荐采用如下等级:IP20-IP24IP30-IP34IP41-IP44注:上述等级的代号说明见附录A。

4家电电器的合理选用4.1在一般的房间条件下,从防触电保护的角度必须选用Ⅰ类、Ⅱ类和Ⅲ类电器;从外壳防护的角度应选用等级不低于IP20的电器。

4.2只有在没有间接触电危险的场所才允许选用0类电器。

4.3在厨房、厕所或类似场所,从防触电保护的角度必须选用Ⅰ类、Ⅱ类或Ⅲ类电器:从外壳防护的角度应选用等级不低于IP24的电器。

4.4在使用中与人体皮肤和毛发直接接触的电器,从防触电保护的角度,必须选用Ⅱ类或Ⅲ类电器。

5家电电器的销售5.1凡未经国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家用电器产品,销售部门不得进货销售。

5.2有保修期的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必须在确定保修单位后进行。

5.3家用电器产品销售时必须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必须列入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项目。

5.4销售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点,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销售人员应熟悉和了解家用电器产品的性能指标、使用要求,并能公正地、正确的指导购买人员购买家用电器产品。

5.5向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宣传媒介办理家用电器的销售广告时,应提交国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广告承接部门应检查所宣传的内容是否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一致。

6固定安装式家用电器的安装6.1固定安装式家用电器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6.20类固定安装式家用电器只能安装在没有间接触电危险的场所6.3Ⅰ类固定安装式家用电器的保护线或保护线端子必须固定连接至建筑物中的固定设置的保护导体上,不得采用插接方式。

导线连接处如为不同金属时,应采取防止电化腐蚀的措施。

6.4工作时产生高温的固定安装式家用电器不得安装在可燃物附近。

7对电源和建筑物中的电气装置的要求7.1额定电压220V的家用电器的电源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5%-10%,额定电压42V及以下的家用电器的电源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10%。

7.2除目前和将来都不使用Ⅰ类电器的房间,或所有房间都属于没有间接触电的危险场所外,建筑物内的电气线路必须设置专用保护导体。

且保护导体以及保护设备(熔断器、低压断路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等)必须满足电气工程设计标准中的相应规定。

7.3建筑物中应设置必要数量的电源插座。

10M^2及以上的居住房间中,应在使用家用电器可能性最大的两面墙上各设置一个插座位置。

2-10M^2房间中,应设置一个插座位置(浴室除外)。

7.4在居住房间中,每一插座位置上必须使用户能任意使用Ⅰ类或Ⅱ类家用电器。

7.5有Ⅲ类家用电器的住宅必须设置符合GB 1002《单相插头座Ⅱ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规定的专用插座。

多处需要使用Ⅲ类家用电器的住宅,应设置符合电气工程设计标准的安全电压供电回路,并在各使用场所安装必要数量的专用插座。

只有个别Ⅲ类家用电器的住宅,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专用插座和220V插头组成一体的供电装置,不得采用220V插头与变压器和插座两部分分开再以导线相连接的方式。

7.6Ⅱ类家用电器不得加接保护线。

8家用电器使用8.1电器的使用者应详细阅读和了解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电器。

8.2使用移动式电器必须将电器的插头完全插入固定的电源插座中。

8.3当需要在一个插座上同时插几个电器的插头时,可以使用二脚的三通插头或将三孔插座转换为多个插座的插座转换器,但插座转换器的插脚必须直接插入固定电源插座中。

转换后的插座个数不应超过四个。

采用三通或转换器后,其所接电器的总额定电流值,不应超过原固定插座的额定电流值。

8.4不应从带插座灯头上引接电源供给电器。

8.5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电器,人员离开现场又不使用电器时,应将电源切断。

8.6对能产生有害辐射的电器,人员必须与正在工作的电器保持说明书规定的安全距离。

8.7工作时产生高温的电器,不得放在可燃物品附近使用。

8.8电器出现异常常噪声、气味或温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8.9不得用湿手操作电器的开关或插拔电源插头。

8.10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工具拆卸电器和变更内部接线。

8.11从插座上拔下插头时,应用手直接握持插头,不得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8.12禁止以非熔断线的其他金属丝来更换熔断丝。

8.13家电电器只用熔断器保护时,不得用于大于原规格的熔丝来更换。

家用电器用低压断路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保护时,非经专业人员按防触电保护标准重新核算,不得改变其整定值。

家用电器没有单独的保护设备,用每户的总保护设备保护全部家用电器时,总保护设备也应执行本条要求。

9检修9.1为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建立严格的检修制度,检修以后的产品,必须符合家用电器安全标准的要求。

9.2修理家用电器的单位必须持有“检修许可证”,无证单位不得从事修理工作。

“检修许可证”由各地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发放,发放条件如下:A. 该单位应有足够的检修装备,仪器仪表的精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B. 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

9.3为保证检修质量,分清责任,修理单位须建立修理登记卡,一式两份(修理单位和用户各存一份。

)修理登记卡主要内容有:A. 修理日期;B. 修理内容;C. 修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及签字;D. 保修期限。

9.4修理家用电器的单位对超过制造厂保修期的家用电器产品,在修理后至少要有三个月的保修期。

9.5制造厂必须向修理单位提供维修所需的合格零配件及修理指南(至少应包括电气线路图、拆装方法、可替换的零部件规格型号等)。

修理单位应及时向制造厂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9.6电器的制造厂的保修期内进行修理时,修理单位不得改变原设计性能和参数,也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超过制造厂的保修期的电器修理、必须保持原有的防触电保护类别和外壳防护等级的水平。

9.7修理电器时,如发现绝缘损坏、软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开关等电气装置开裂等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必须主动修复,以消除不安全隐患。

9.8所有安用电器产品在修理后,都必须进行绝缘电阻的检查。

进行了大修的,必须做耐压试验。

绝缘电阻的阻值必须符合家用电器安全标准的要求。

附录A 等级代号说明(参考件)A1表示防护等级的代号通常由特征字母IP和两个特征数字组成。

IP X X│││││└────────────第一位特征数字│││└─────────────────第二位特征数字│└──────────────────────特征字母第一位特征数字指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外壳内部的带电部分和触及运动部件(光滑的旋转轴和类似部件除外),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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