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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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有关要求执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管理,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严格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加强补贴监管,严肃依法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上年补贴结转资金要与当年资金一并安排使用。

要指导督促基层部门及时逐级汇总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转结余资金等),于每年8月31日前形成省域范围内完整补贴发放数据资料,以备待查。

鼓励各省逐步将补贴发放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

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地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统筹实施,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

(二)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框架和操作方式继续按照《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

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需求,科学确定补贴范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着力提升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水平,推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业参与购置补贴的机具信息网上报送,大力推广购机者通过手机APP等物联网技术申请补贴,落实补贴资金限时兑付制,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近年来,农业产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重点,也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国家已经将农业产业发展作为解决农村扶贫问题、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的优势,有必要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实施方案。

一、综合利用资源1、积极开发各地农业资源,利用农业资源,注重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总产值,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资源利用上,应加强节约和合理利用,尽可能减少浪费,防止过度开发对农业的损害。

2、利用金融资源,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为当地农业增加流动资金,改善农业服务能力,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引进先进技术,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改进农作物品质,增加农产品产值,实现农业现代化。

4、积极开拓市场,对农产品实行精准营销,加大对农业品牌的投入,优化农产品产销结构,促进农业收入的增加。

二、完善政策1、完善农业促进政策,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利用政府政策和资金资助,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持续繁荣发展。

2、加大社会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投入,加大投资,更多地参与农业产业发展,努力创造更多投资机会。

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打造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平台,为农村建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积极推进农业技术进步,着力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对新技术的引进和传播,以及科学研究的加强,都会对农业产业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发展规划1、积极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发挥农业产业发展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突出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的改进,完善农业生产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利用,增加农业总产值。

3、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全面涵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制度,改善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保障农村居民获得更多更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机构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应公开透明、公正有效,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申请者应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及实施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获得资金支持。

审批程序包括初审、公示、评审等环节,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拨款用途和计划进行,不得挪用、私分或滥用资金。

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

若发现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应及时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

五、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监督和评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监督和评估是保障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组织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项目效果的评估。

评估结果应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以及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进行综合评价,为以后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奖励和激励机制为了激励农民参与和投入农业生产发展,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资金奖励、荣誉称号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等。

同时,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使用效果显著的项目进行激励,可以给予额外的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管理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配置,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从2018年6月1日起,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将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允许统筹以外,各省可对其他资金在本专项的支出方向范围内统筹使用。

这是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日前制定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的规定。

以下是小编提供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快来看看吧。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为了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部2018年4月28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1 /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8〕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效能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17•【字号】渝财农〔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为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委制定了《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4月17日附件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渝财预〔2016〕29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市级财政为支持稳定和优化农田布局,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安排用于农田相关工程建设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5.09•【文号】农计财发〔2022〕13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有关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部署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重点围绕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农民收入稳势头提后劲,调整优化存量、统筹安排增量,强化政策引导、改革完善实施方式,做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试点落实有效,助力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项目资金安排突出三个导向: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支持提升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促进乡村产业融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是突出统筹衔接,根据项目各自政策目标和功能属性,科学推进政策统筹、任务统筹、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衔接配套,提高资金效益,形成政策合力,集中资金办大事。

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产业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制定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资金来源1. 政府资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等方式,为农业产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 农业银行贷款:农业银行应当根据农业产业的实际需求,加大对农业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为农业产业提供融资支持。

3. 农业产业基金:设立农业产业基金,由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用于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和项目实施。

三、资金运用1. 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研发、新品种选育、农业装备更新等方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2. 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产业项目的建设,包括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厂建设、农业物流基地建设等方面,提高农业产业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农业品牌推广: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品牌推广,包括农产品包装、营销推广、品牌建设等方面,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产业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范:加强对农业产业资金使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规范资金使用流程,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3. 绩效评估: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农业产业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资金保障1. 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为农业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持。

2. 风险补偿:建立农业产业资金风险补偿机制,对因资金使用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支持。

3. 资金渠道拓展:加强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的合作,拓展农业产业资金来源渠道,为农业产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

六、总结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模板

农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模板

农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模板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农业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以规范农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二、资金来源。

1. 政府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

2. 农业发展基金,包括国家和地方设立的农业发展基金。

3. 农业信贷资金,包括农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资金。

4. 农业保险资金,包括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等。

三、资金使用范围。

1. 农业生产,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的采购。

2. 农业技术推广,包括农业科研、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3. 农田水利建设,包括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建、改造等支出。

4. 农产品加工,包括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等支出。

5.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资金管理。

1.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资金挪用、滥用等行为。

2. 资金分配,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合理分配农业资金,确保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合理使用农业资金,不得私分、挪用、挥霍等。

五、资金使用效果评估。

1. 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制度,对各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加强对农业资金使用效果的考核,对效果不佳的资金使用进行问责和整改。

六、附则。

1.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对于违反本实施方案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结束语。

本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规范农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希望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本方案,确保农业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为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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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市级实施)、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南方草地畜牧业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兴村强县示范、马铃薯主食开发、信息进村入户、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市级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建设、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方面。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要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具体方案见渝农发〔2018〕151号文件。

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有关要求执行,继续支持建立完善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区县(自治县)要坚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定位,选择确定纳入社会化服务试点补助的主要产业(作物)。

选择的产业(作物)以粮油作物为主,兼顾柑橘、草食牲畜、生态渔业、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等特色产业,逐步扩大试点区域和范围,选择重点支持品种和支持环节,为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集中推广绿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是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

三、支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

按照《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和《重庆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8〕100号)执行。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方式,对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全面实行“去经销商”操作方式,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受理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强化各区县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切实加快执行进度,尽可能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余。

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三级监管机制,严惩经营违规行为,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要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动态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监管方式。

强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日常维护管理。

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

四、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按照中央支持、地方负责、市场主导的发展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突出产业兴旺和联农增收机制创新两大任务,支持涪陵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五、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蔬菜和三大水果产业,聚焦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着力发展蔬菜和三大水果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

通过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全程化质量监管、全产业链经营、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示范引导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一是通过保供蔬菜基地建设和改造、蔬菜标准园和专业村创建、榨菜和调味品特色高效产业链建设,继续扶持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蔬菜供给和农民脱贫增收。

二是通过全面推动“奉节脐橙”、“巫山脆李”、“涪陵龙眼荔枝”品种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改造低产、低效、基础设施差、失管的老果园;搞好标准化绿色生态果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体量;建设采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提高三大水果商品化程度;加快三大水果品牌整合力度,做强特优品牌;强化科技支撑,夯实产业基础。

六、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8〕17号)有关要求,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等四个计划,加快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壮大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要精选培育对象,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遴选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孵化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因地制宜分类型、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训。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培训和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8个贫困区县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的农民合作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合作社成员。

鼓励委托专业机构人员为合作社提供统一做账、财务审计等服务,聘任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导、信息统计、项目监管、年报公示等辅导服务工作。

三是支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重点是查清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各区县(自治县)要将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七、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一是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具体方案详见渝农办发〔2018〕119号。

二是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8〕13号)要求,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构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机制,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

三是启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

继续支持2017年启动的6个县推进试点,新增云阳、秀山两个试点县。

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秸秆、畜禽粪污等种养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推广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堆沤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模式,配套设施设备,集中连片推进实施。

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有机肥统供统施等社会化服务,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促进果菜茶提质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

八、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

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

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镇为平台,引导带动以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产业业态,强化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挖掘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农业产业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成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强镇。

二是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

支持城口、巫溪、黔江和彭水等4个区县研发推广马铃薯全粉(薯泥、薯浆)不同配比的主食产品,根据配比情况合理测算补助标准。

加强产销衔接、搞好科普宣传,开辟消费渠道、壮大消费群体,让马铃薯主食产品成为居民餐桌上的健康美食。

三是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整市推进示范。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益农信息社予以适当补奖。

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建设益农信息社,到2018年底益农信息社要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和部分涉农社区。

强化信息员培育,不断集聚各类涉农服务资源,确保公益服务落地,强化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将益农信息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一站式窗口。

要强化运营主体,完善商业化可持续运营机制。

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有效防控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九、支持畜牧业转型升级。

一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要求,在合川、铜梁、江津、忠县、开州等5个区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二是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

主要支持包括天然草地改良、人工稳产草地和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及牧草收获加工机械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其中天然草地改良、人工稳产草地建植,以人工稳产草地建植为重点。

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侧重粪污处理及种养结合设备设施建设,推行自繁自养、种养结合等模式,推广牛羊标准化及适度规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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