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法律规定-按民事案由规定分类
民事诉讼案由

民事诉讼案由民事诉讼案由是指导致民事诉讼的具体事实或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案由在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关系到用户提起民事诉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案由主要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种类型。
本文将对几种常见的民事诉讼案由进行介绍。
一、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或解除等方面发生争议而引发的民事诉讼。
合同是民事活动中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权益关系形式之一,合同纠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
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方面。
二、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引发的民事争议。
侵权责任纠纷包括人身伤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在现代社会中,侵权行为日益增多,因此侵权责任纠纷也成为民事诉讼案由中的重要一环。
三、婚姻家庭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是指夫妻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婚约违约、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引发的争议。
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利益权衡,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继承纠纷继承纠纷是指因为继承遗产问题引发的争议。
继承纠纷在人们生老病死过程中十分常见,继承纠纷的解决直接关系到遗产的分割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主要涉及工资薪金、劳动合同履行、工作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
劳动争议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总之,民事诉讼案由的种类繁多,每一种案由都反映了人们生活中的各种关系与利益冲突。
法律的发展和完善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民事诉讼案由,要根据实际问题,结合法律的具体规定,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民事诉讼案由种类众多,但在实际诉讼中,有些案由之间的界限不明确,可能会发生案由交叉的情况。
劳动争议案件案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争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争议案件案由、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劳动争议案件案由1. 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合同的签订纠纷:如劳动合同主体不明确、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劳动合同签订程序不合法等。
(2)劳动合同的履行纠纷: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按约定提供社会保险等。
(3)劳动合同的变更纠纷:如劳动合同变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
(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纠纷: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等。
2. 劳动报酬纠纷劳动报酬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报酬方面发生的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工资支付纠纷: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
(2)加班费纠纷:如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加班费计算错误等。
(3)奖金、津贴纠纷:如用人单位未支付奖金、津贴、奖金、津贴计算错误等。
3. 劳动保险和福利纠纷劳动保险和福利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方面发生的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社会保险纠纷: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未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
(2)福利待遇纠纷: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等。
4. 劳动保护纠纷劳动保护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发生的争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工作时间纠纷:如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加班、超时加班等。
民事案由规定完整版

民事案由规定完整版一、引言民事案由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追求法律利益而提起诉讼的事由。
民事案由的准确定义对于诉讼的受理和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全面介绍民事案由的规定。
二、民事案由的分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由可分为以下几类:1. 合同纠纷类: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引发的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2. 侵权责任类:危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后果需赔偿的行为产生的纠纷,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
3. 婚姻家庭类:婚姻关系与家庭关系的建立、维护和解除引发的纠纷,如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等。
4. 继承与赠与类:死者财产的继承或赠予引发的纠纷,如遗嘱继承纠纷、赠与纠纷等。
5. 执行与非诉行为类:涉及执行手续和执行结果的纠纷,如财产执行纠纷、拍卖纠纷等。
三、民事案由的具体规定1. 合同纠纷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合同而引发的纠纷:(1)买卖合同:买卖交易中的合同纠纷,如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未按时交付等。
(2)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如租金未支付、房屋维修问题等。
(3)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纠纷,包括工资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等。
(4)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引发的纠纷,如利息未支付、违约金争议等。
2. 侵权责任类侵权责任类纠纷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方因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2)侵害财产权纠纷:一方的行为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3)侵害名誉权纠纷:对他人进行诽谤、造谣、侮辱等行为,损害其名誉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4)侵害个人隐私权纠纷:非法收集、使用他人个人隐私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婚姻家庭类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离婚纠纷: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要求,另一方不同意,需司法机关介入解决。
(2)抚养权纠纷: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引发纠纷,需由法院判决或协商解决。
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民事案件案由分类)

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民事案件案由分类)高级法院发布:法院不受理的10大类69种民事案件目录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二、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排除法院主管。
三、劳动争议案件采用“一裁两审”制,仲裁是强制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四、刑民交叉时,民事案件应先不予受理的情形五、民事诉讼证据因自身的证据属性不具有民事可诉性六、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国家政策性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应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七、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八、自然资源权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的争议,不属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情形九、侵权责任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十、商事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
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民事案由大全

民事案由大全民事案由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是民事诉讼的依据。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案由的确定对于案件的受理、审理和判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对于各种不同的民事案由,我们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下面将对民事案由进行分类和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关系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合同纠纷的案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无效、撤销等。
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案由,涉及范围广泛,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着较为丰富的案例。
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关系。
侵权责任的案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停止侵害、消除危险、道歉赔礼等。
侵权责任案由涉及到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多个方面,是民事案件中的重要一环。
三、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由是指夫妻双方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婚姻家庭案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财产分割、抚养费、探望权、赡养费等。
婚姻家庭案由在民事案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涉及到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四、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是指继承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因继承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继承纠纷的案由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权确认、遗嘱效力、继承分割、遗产管理等。
继承纠纷案由涉及到财产继承和家族关系等多个方面,是民事案件中的重要一环。
五、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劳动争议的案由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等。
劳动争议案由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民事案件中的重要一环。
六、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基础下,一方因他方的错误行为而获得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的法律关系。
不当得利的案由包括但不限于,不当得利返还、不当得利排除、不当得利损害赔偿等。
不当得利案由在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处理。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一、引言在民事诉讼中,案由是起诉和审判民事案件的依据之一。
案由的正确界定对于民事诉讼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民事案件案由的种类和界定,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析。
二、案由的概念案由是指起诉人诉讼请求的事实或法律根据,用以确定案件性质、审批管辖权、适用程序和适用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案由分为合同案由、侵权案由、权利纠纷案由、人格权案由等多个类别。
三、合同案由合同案由是指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引发的争议所构成的案件。
合同案由在民事诉讼中占据很大的比例。
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合同案由可以细分为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多个具体类别。
在租赁合同中,当一方租赁物品滥用,违反合同约定,引起争议时可以提起合同案由的诉讼。
而在劳动合同中,当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存在违法行为,引发争议时同样可以提出合同案由的诉讼请求。
四、侵权案由侵权案由是指因人身权或财产权遭受侵害,而引发的纠纷所构成的案件。
在侵权案件中,可以根据不同的侵权类型进行分类,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侵犯知识产权等。
以交通事故为例,当一方在驾驶汽车时发生事故,造成另一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受害方可以以侵权案由提起诉讼,寻求赔偿。
五、权利纠纷案由权利纠纷案由是指当民事权利的归属关系发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时所构成的案件。
这类案件通常包括财产权、担保权、债权债务关系纠纷等。
在债权债务关系纠纷中,当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以权利纠纷案由提起诉讼。
此类案件较为复杂,涉及的法律关系和证据较多。
六、人格权案由人格权案由是指因个人名誉、姓名权、肖像权等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所构成的案件。
人格权案件主要涉及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等。
在人格权案件中,当个人的名誉或隐私受到公众侵害时,可以提起人格权案由的诉讼请求,维护个人权益。
七、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案由的种类繁多,每个案件案由都有其特定的诉讼条件和证据要求。
民事案由规定(完整版)

民事案由规定(完整版)民事案由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文将对常见的民事案由进行分类规定。
一、合同纠纷1. 货物买卖、租赁合同纠纷;2. 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3. 运输、仓储、保管合同纠纷;4. 融资租赁、抵押、质押、担保合同纠纷;5. 借款合同纠纷;6. 委托、劳务合同纠纷;7. 合伙、合资、合作、合营等合同纠纷;8. 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纠纷;9. 应履行的合同纠纷。
二、侵权责任纠纷1. 损害赔偿;2. 知识产权侵权;3. 不正当竞争;4.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权;5. 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等行为;6. 侵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权益行为;7. 违反合同、违反法律、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8. 消费者侵权责任纠纷;9. 同类专业人员侵权及其他侵权行为。
三、婚姻家庭纠纷1. 离婚、撤销婚姻等纠纷;2. 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纠纷;3. 精神损害赔偿及抚养费、扶养费等纠纷;4. 继承纠纷;5. 收养、监护、抚养等纠纷;6. 出生权、监护权、探视权及其他家庭关系纠纷;7. 夫妻共同财产纠纷;8. 夫妻生育、抚养等纠纷;9. 遗嘱效力等纠纷。
四、劳动争议1. 合同订立、执行与解除纠纷;2. 劳动报酬与工伤待遇纠纷;3. 批准与解除劳动关系;4. 职工权益保护;5. 流动人员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6. 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7. 职业培训补偿纠纷;8. 高温津贴、加班费、年终奖及其他福利待遇;9. 其他劳动争议。
附件:此处列举所需要的附件,具体情况因案件而异。
法律名词及注释:此处列举住宅区等法律名词及简要注释,如需深入了解,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困难及解决办法:1. 对案件的认识不够深入:建议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操作的积累;2. 找不到合适的证据:可考虑超期证明、证人传票、专家鉴定等方式获取证据。
3. 法律适用难点:建议找到相关专家咨询或征求其他学习、实践者的看法以获得更佳解决办法。
劳动争议案件的案由

劳动争议案件的案由劳动争议案件是指由于劳动关系发生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导致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的案由多种多样,下面将就几种常见的案由进行描述。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争议工资和福利待遇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最常见的争议点之一。
在劳动合同中,工资和福利待遇是明确规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工资未按时支付、工资计算错误、福利待遇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例如,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工资未按时支付或者支付金额有误,或者福利待遇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解除、合同变更、合同违约等问题,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
例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要求变更合同内容但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争议工作时间和休假是劳动者享受的基本权益之一,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容易发生争议的关键问题。
劳动法规定了工作时间和休假的具体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用人单位要求加班超时、不支付加班费、不安排休假等情况,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例如,劳动者认为自己加班时间超过法定标准但未得到加班费,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休假,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工伤和职业病争议工伤和职业病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可能遭受的伤害,也是劳动争议的重要案由之一。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可能面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未按规定支付伤残赔偿金等问题。
例如,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工伤赔偿未得到合理补偿,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环境争议劳动保护和工作环境是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给劳动者的重要条件,也是劳动争议的常见案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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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规定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劳动就业(一)综合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二)就业中介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三)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内地就业管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函(四)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五)就业、再就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舸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三、劳动合同(一)综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三)合同订立劳动部关于订立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干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四)合同履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五)台同解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无实际意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已被《劳动合同法》代替)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已被《劳动合同法》代替)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私出境定居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已被《劳动合同法》代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四、劳动报酬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制度的通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关于进-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动提高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五、工时与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只适用于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无实际意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六、劳动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则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七、女职和未成年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有毒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级冷水作业分级低温作业分级高温作业分级八、社会保险(一)综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监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二)医疗保险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四)生育保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武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复函(五)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体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的通知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通知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关于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括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九、劳动争议的处理(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请示程序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复函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动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武警部队的用人单位与无军籍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受理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二)调解/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仲裁费和劳动合同鉴证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动部关于颁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通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题的复函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加强兼职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三)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关于请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函)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十、劳动监察与行政复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撤销立案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