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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沈阳德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项目监理部审核:编制:目录一、编制目的 (1)二、编制依据 (1)三、“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小组 (1)四、职责 (1)五、强制性条文实施步骤 (2)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要求 (4)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 (4)八、附表 (5)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技术法规性文件,是国家强制执行的建筑施工依据性文件,严格遵守、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水利工程施工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确保质量受控、在控的有利手段。

为了加强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创优目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力度,确保本工程建设符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特制定《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措施》。

二、编制依据《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本。

三、“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小组组长:王芳芳成员:常亮、张晓赢四、职责4.1充分应用科学的、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手段,通过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器具、施工方案)按照规范实施优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

4.2负责制定“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控制措施。

4.3在分部工程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的强制性条文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并由施工单位签证。

4.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进行复查,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4.5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的“大洋河兴隆办事处段左岸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2015版,建筑工程2015版建筑)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日期:目录1 编制依据……………………………………………………………………………2 监理工作流程………………………………………………………………………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 附件…………………………………………………………………………………1编制依据(亦为监理工作依据)1.1 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地质勘探报告、设计院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图纸会审纪要等。

1.2 业主和监理编审的工程管理性文件,如《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创优策划》、《创省级文明工地规划》、《质量考核办法及细则》、有效的“会议纪要”、有关的质量标准文件等。

1.3 监理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4 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

1.5 监理规划。

1.6 监理大纲。

1.7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手册》(2016版)。

1.8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Q/JL-2014版)。

1.9 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作程序》1.10 国家、行业、地方关于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文件,包括规程、规范、标准、管理条例、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

(通用文件:)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第46令,2011年4月22日)。

1.10.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0.3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0.4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1.10.5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14版);1.10.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1.10.7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10.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2013年版)。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报审表监理意见填写范文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报审表监理意见填写范文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报审表监理意见填写范文
监理意见栏是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的重要部分。

监理单位应当客观、全面地填写监理意见,对工程建设方在管理制度建设、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监理意见填写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简明扼要,用语精炼。

对工程建设方的工作做出评价时,使用准确、客观的语言,避免模糊或夸大其词。

2.全面客观,实事求是。

对工程建设方在条文实施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都要如实反映,不能光说优点或只挑毛病。

3.切合实际,有的放矢。

针对工程建设方在条文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4.注重建设性,促进改进。

监理意见的目的是帮助工程建设方发现问题,促进其工作持续改进,因此意见要积极向上,避免简单否定或者苛刻挑剔。

以下是一个监理意见填写范文,供参考:
"工程建设方在条文实施方面整体工作较为扎实,制度建设健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但在个别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频次和深度有待加强;临时用电线路保护及施工现场临边防护设施设置仍有欠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工程建设方加强对上述问题的重视,持续改进,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管理细则样本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管理细则样本

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管理细则目录一、编写依据 (3)二、主要参建单位 (3)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 (4)四、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 (4)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为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我公司无锡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特制定无锡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1修正);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1月10号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11月12日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9、本工程《监理规划》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10、本工程施工图及相关施工文件。

二、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南京中锦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滨海县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无锡市滨湖区七里堤沿岸蓝藻处置工程建设过程主要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以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 32/T—2013)等地方和行业强制性标准。

四、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1、项目监理部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文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2、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监理部落实会审意见。

《强条》监理实施细则

《强条》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1、目的确保施工质量,实现达标投产,争创国优工程。

2、编制依据2.1《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2.2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248-20083、适用范围4、《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5、岗位职责5.1组长:由项目监理部总监担任,为监督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第一负责人。

5.2副组长;监理项目部副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的归口管理人。

5.3成员:技术监理、质量监理、安全监理6、细则实施的管理程序与要求6.1《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见图表6-16.2《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主要管理要求A.安全文明施工措施B.施工质量目标控制C.施工程序管理D.工程建设通用规定图表6-1《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管理程序6.2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表3.0.2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4 施工准备4.0.1 本条适用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0.2 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4.0.2。

表4.0.2 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1.2 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1.2。

5.2 基础工程施工5.2.1 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5.2.2 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2.2。

续表5.2.26 杆塔工程施工6.1 杆塔工程开工前6.1.1 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1.2。

表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6.2杆塔工程施工6.2.1 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2.2 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2.2。

表6.2.2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7 架线工程施工7.1架线工程开工前7.1.1 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第二标段)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倒虹吸工程)京水江河(北京)工程咨询大兴项目监理部2020年4月审批:目录一.总则 (2)二.强条执行检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4)三、工作流程 (5)四、强条执行情形、检查方法 (6)五、强条操纵方法和操纵措施 (9)六、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11)七、标准名称及强制性条文索引 (16)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严格贯彻和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2021年版)强条标准,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推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实施都具有重要作用。

依照承包人上报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打算和本工程实际情形,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施工时期中作为强条的检查依据。

强制性条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准则,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核心。

强制性条文标准总结了工程实践中的问题,针对性、有用性强,认真贯彻执行对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表现要紧在以下两点: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形实施监督的依据;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

确实是说,假如不执行强制性条文,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必定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另外,执行强制性条文也是实现强制性条文全过程操纵和系统工程建设治理的重要依据。

为此,我公司特编制了《大兴区小龙河(京开高速~大龙河段)治理工程-倒虹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1.2适用范畴本细则适用于大兴区小龙河(京开高速~大龙河段)治理工程-倒虹吸工程1.3编制依据本细则的编制依据要紧有(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2021年版);(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11】60号);(8)相关的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

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

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

输电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执行计划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输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2011年3月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目录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4 组织机构及职责 (2)5 工作流程 (3)6 实施准备 (5)7 检查方法和措施 (7)8 附件 (10)8.1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10)8.2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汇总表 (10)1、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提高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质量、安全、环保意识,强化执行“强条”的力度,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行为,实现“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的目标,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2、编制依据2.1《输电线路工程监理规划》。

2.2与“强条”相关的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2.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2.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168-2002)2.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2.2.6《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2.2.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J253-2003);2.2.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2.2.9《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 / GDW248 - 2008);2.2.10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2.2.11设备、材料的产品说明书。

3、适用范围适用于输电线路工程的施工全过程。

4、组织机构及职责4.1成立“强条”实施组织机构为了保证本工程“强条”执行、检查到位,落实各级监理人员检查责任,成立“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检查实施工作。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对于保障法律的有效执行和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法律得到公正正确的执行。

以下是关于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和思考,希望能够对今后的实施工作有所帮助。

首先,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法意图,避免出现过度约束或者不足以保障公共利益的情况。

为此,应该成立专门的立法委员会,由具有相关法律和监管经验的专家进行审核和审议,确保条文监理实施细则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注重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保障细则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起草和修改细则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与该细则相关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如企业、行业协会、公民社会组织等。

可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等方式,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考虑。

再次,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责任和义务。

在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条文对于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则是具体化和细化法律条文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细则中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如监管部门的执法责任、企业的合规义务、公民的自律要求等。

对于不履行责任和违反义务的,应当明确相应的处罚和追责措施,以有效约束各方行为和惩戒违法行为。

最后,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应当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

法律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日新月异,对于细则的实施会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法律相符合,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修订细则的过程同样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保证修订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总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性,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条款、注重公众参与、明确责任和义务、注重监督和评估以及时修订细则等措施,可以确保细则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法律执行的实际需要,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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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监理实
施细则
大兴区小龙河( 京开高速~大龙河段) 治理工程
监理( 第二标段)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倒虹吸工程)
京水江河( 北京)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兴项目监理部
4月
编制:
审批:
目录
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强条执行检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工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强条执行情况、检查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强条控制方法和控制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标准名称及强制性条文索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严格贯彻和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 ) 强条标准, 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推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实施都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承包人上报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本工程实际情况, 编
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 监理实施细则, 在工程施工阶段中作为强条的检查依据。

强制性条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准则, 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 严格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核心。

强制性条文标准总结了工程实践中的问题, 针对性、实用性强, 认真贯彻执行对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表现主要在以下两点:
一是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二是明确了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严格执行。

就是说, 如果不执行强制性条文, 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 给予相应的处罚。

有一个条文不执行就要处罚,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必然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另外, 执行强制性条文也是实现强制性条文全过程控制和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为此, 我公司特编制了《大兴区小龙河( 京开高速~大龙河段) 治理工程-倒虹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1.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兴区小龙河( 京开高速~大龙河段) 治理工程-倒虹吸工程
1.3编制依据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主要有( 包括但不限于) :
(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
(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 3)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第81号) ;
(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 ) ;
(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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