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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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介绍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要求如下: ☆ 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
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 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
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 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
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后最迟一个月内报
送事件分析报告。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特别说明 电力企业报送的电力可靠性信息有 变化或有错误时,应当及时更正,并 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更改的信息应 根据报送规定逐级报送。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构架和主要内容
其中: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报送要求
一、发电机组重大非计划停运(300小时及以上)事件; 二、输变电设施重大非计划停运(变压器非计划停运时间
超过500小时;断路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架 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小时,以及其它设施非计 划停运超过1000小时)事件; 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事件。
电力可靠性发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为电监会24号主席令,2007年5月 10日起实施。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电力可靠性 工作正式纳入了我国电力监管体 系,标志着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该“规范”明确了可靠性监 督管理的内容和职责,明确了电 力可靠性管理中心、电力监管机 构、电力企业开展可靠性工作的 责任和内容,并对可靠性管理的 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21年11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22年4月16日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能源安全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电力供应保障是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充分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在电力供应保障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供电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可靠性管理等。

第三条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重要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

电力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制度;(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岗位及职责;(三)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并按规定准确、及时、完整报送;(四)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创新、成果应用以及培训交流。

供电所2024年度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标准范本(三篇)

供电所2024年度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标准范本(三篇)

供电所2024年度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标准范本____年是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实施的第一年,我们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加强安全管理,加快电网建设,大力开拓电力市场,推进多经产业调整和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为此,我局提出____年的整体工作思路是:明确一个目标,确保两个稳定,抓住三个层面,强化四项工作。

明确一个目标:在____的指引下,认真学习和____,围绕“以安全为基础,以发展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改革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的企业定位,确保实现全国一流县级供电企业目标。

确保二个稳定: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

抓住三个层面:紧紧抓住主业、多经、农电三个层面的发展,做到主业求转变,多经转机制,农电强管理。

强化四项工作: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化电网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强化员工素质提高工作,强化管理机制创新工作。

(一)主要工作指标-安全生产技术经济指标不发生人身事故,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不发生本企业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五种误操作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输电事故率≤____次/百公里.年,变电事故率≤____次/台.年,配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率≥____%,农村供电可靠率≥____%;高压综合线损率≤____%,农村低压线损率≤____%;供电电压合格率≥____%。

确保本年度内实现连续____个安全百日,力争全年无事故。

-经营指标售电量确保完成____亿千瓦时,力争完成____亿千瓦时;当年电费回收率____%;完成南平局下达的其他经营指标。

-电网发展指标主干电网、城网、技改、大修等建设与改造投资____万元,其中____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____万元,____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资____万元,____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投资____万元,技改项目投资____万元,大修项目投资____万元。

-企业发展、党建及文明建设目标确保通过全国一流县级供电企业正式验收;确保地方行风民主评议满意率名列前茅;保持和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更上新台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使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大力宣传、普及、贯彻可靠性准则和统计评价规程,使可靠性管理理念被公司员工所认知;(二)用可靠性指标对发电厂及其送出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及改造等工作进行指导;(三)用可靠性指标分析和评价电力生产过程的可靠性水平;(四)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拟订可靠性目标,并实施目标管理;(五)建立符合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效益评价系统,开展项目的可靠性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并积极摸索综合效益最佳的可靠性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实行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发电企业分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

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立可靠性负责人员。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发电企业设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包括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生产部等相应部门负责电力生产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并设可靠性负责工程师。

第七条各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公司(电厂)、部门和班组三级可靠性管理网络。

第三章工作职能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职能:(一)贯彻政府及电力行业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适合于集团公司特点的可靠性管理规定;(二)组织可靠性工程师业务培训,以及有关领导、专业人员的可靠性知识培训;(三)建立可靠性统计信息系统,按时汇总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包括:内部核算企业,全资、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受委托代管的发电企业)的可靠性指标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四)根据可靠性数据,对集团公司的设备健康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进行总体分析,对运行、检修、改造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向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下达指导性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六)从可靠性的角度对重大的检修、更新改造、科技进步项目进行事前论证和事后评价;(七)检查、监督、指导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各发电企业可靠性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八)开展可靠性应用课题研究,介绍和推广国内外可靠性管理先进技术、经验,推动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可靠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九)定期组织集团公司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促进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间的交流、协作;(十)积极配合政府和电力行业组织在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电力监理规范最新版

电力监理规范最新版

电力监理规范最新版:从实践中规范电力行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电力监理也变得越来越紧迫。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期,我国电力监理的规范发生了一系列改变,有了全新的,这一变化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的出台以其更高的技术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更全面的监测、更强的监管和更有效的管理,为电力监理行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新版规范明确规定了电力监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保障了监理服务的真正价值。

二、为什么需要一份新的电力监理规范?1.帮助电力机构更好地遵守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由于电力机构参与的项目中涉及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范畴不同,形式也多种多样,因此需要一份全面、系统、规范的电力监理规范作为行为准则,以明确电力机构的工作方向,提高电力机构实施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监理服务水平,也可以帮助电力机构更好地遵守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

2.提升电力项目的技术性、效益性和专业性水平通过加强监理服务,电力监理可以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瓶颈、提升生产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和项目的专业性。

同时,新版规范的出台也会加强对监理业务监督,提升监理机构的水平和监理服务的信誉,在协同推进电力项目建设、提升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有助于维护全体市民的利益。

三、新版规范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和规范产生的深远影响1.推进电力行业的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新版规范的出台可以促进电力行业向标准化方面的发展,规范化的服务也将成为电力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从而提高电力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鼓励电力机构加强与其他先进地区的交流,努力推进电力行业现代化建设,促进行业向高水平发展。

2.推进电力行业生态环保治理新版规范强调了电力的节能、降耗、环保等要求,要求监理机构负责管理、监控和报告盈利状况、财务风险以及依赖性因素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鼓励电力机构加强生态环保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碳排放,切实关心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评价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输电线路、变电站等。

1.3 基本原则系统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全面考虑设施的各个组成部分。

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数据应准确可靠。

客观性原则: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不受主观因素影响。

二、评价内容2.1 设备可靠性设备故障率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设备平均修复时间(MTTR)2.2 系统可靠性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系统平均停电频率(SAIFI)系统平均停电持续时间(CAIDI)2.3 供电可靠性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供电连续性三、评价方法3.1 数据收集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包括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等。

收集系统运行数据,包括停电记录、供电记录等。

3.2 数据分析利用统计学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

应用可靠性工程理论,计算各项指标。

3.3 评价模型建立设备可靠性评价模型。

建立系统可靠性评价模型。

建立供电可靠性评价模型。

四、评价流程4.1 准备阶段确定评价目标和评价范围。

制定评价计划和时间表。

4.2 实施阶段收集和整理评价所需数据。

进行数据分析和计算。

4.3 结果分析阶段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4 报告编制阶段编制评价报告,包括评价过程、结果和建议。

报告应清晰、准确、完整。

五、评价标准5.1 设备可靠性标准故障率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MTBF和MTTR应满足设计要求。

5.2 系统可靠性标准SAIDI、SAIFI、CAIDI应达到行业标准。

5.3 供电可靠性标准供电可靠率应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

电压合格率和供电连续性应符合国家标准。

六、监督管理6.1 定期评价定期对输变电设施进行可靠性评价。

6.2 持续改进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设施的可靠性。

6.3 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应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2.25•【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17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质监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7号)的有关部署,我们制定了《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9年2月25日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2019年,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能源局任务安排,夯基础、补短板、强监督、优服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努力提升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成效(一)配合推进《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和宣贯。

配合电力安全监管司开展我国电力可靠性全过程管理和成果应用体系研究,继续推进《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配合电力安全监管司开展办法宣贯培训,将可靠性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推进电力可靠性信息系统建设。

研究和推进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向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推送数据,实现统计、分析等功能。

(三)提升电力可靠性指标发布质量。

逐步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指标定期发布机制,配合电力安全监管司做好2018年度全国电力可靠性指标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四)提高电力可靠性数据质量。

建立电力可靠性数据的随机核查及通报机制,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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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电监会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及其它有关单位。

第二条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电力可靠性管理行业服务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电力企业负责开展本单位及所属所管企业的电力可靠性管
理工作。

第三条可靠性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电力可靠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
(三)组织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国电力可靠性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组织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
(五)组织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六)监督电力系统各环节运行可靠性指标,发布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七)组织电力可靠性理论与技术项目研究;
(八)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培训教材,开展电力可靠性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
(九)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电监会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督促辖区电力企业规范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监督辖区电力系统的运行可靠性状况;
(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设置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岗位,并明确其职责要求;
(三)准确、及时、完整地采集辖区电力企业的电力可靠性信息,建立辖区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核查机制;
(四)组织辖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
(五)编制辖区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六)开展辖区电力可靠性技术与管理的研究与交流。

第五条电力企业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
(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责任部门,设置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
(三)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统计、审核、分析、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保证电力可靠性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
(四)编制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评价分析电力设备、设施及电网的运行可靠性状况,制定提高电力可靠性水平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结合,全面提高电力可靠性信息的应用水平;
(六)定期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
(七)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与管理项目的研究与应用。

第六条开展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应当执行统一的标准,并使用与之相配套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代码。

(一)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应当执行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793-2001,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2.《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7-2003,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836-2003,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4.《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评价规程》,DL/T 989-200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5.《电力可靠性基本名词术语》,DL/T 861-200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6.《燃气轮机组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可靠性中心颁发;
7.《风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规程(试行)》,可靠性中心颁发;
8.《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可靠性中心颁发。

(二)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统计和报送。

(三)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代码由可靠性中心统一编制与维护。

第七条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电力可靠性信息的统计、报送内容如下:(一)电力可靠性信息统计内容:
1.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主机、发电辅助设备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
2.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侧、电网侧输变电设施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具体统计内容为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数据,如县级供电企业以35kV为输电电压等级,则应开展35kV电压等级的输变电设
施可靠性统计工作);
3.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直流输电系统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
4.供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供电系统基本情况和运行情况;
5.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的分析报告(事件定义、定性的具体规定及报告格式见附件)。

(二)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内容:
1.向可靠性中心报送的电力可靠性信息内容:
(1)1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和核电机组、40MW及以上容量水电机组、100kW及以上容量风电机组可靠性信息;
(2)2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可靠性信息;
(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
(4)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
(5)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信息;
(6)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
(7)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的分析报告。

2.电监会派出机构可根据本《规范》规定辖区电力企业电力可靠性信息的报送内容。

第八条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程序:
(一)电监会区域监管局城市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城
市电监办)辖区内的电力企业向城市电监办报送;城市电监办汇总核实后报电监会区域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域电监局)。

区域电网公司,未设立城市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电力企业,直接向所在区域电监局报送,区域电监局汇总后报可靠性中心。

(二)中央电力企业、资产跨区域的地方电力企业向可靠性中心报送,其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同时向所在区域电监局报送。

第九条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期限要求;
(一)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一月发电主机可靠性信息;
(二)每季度的第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发电辅助设备、输变电设施、直流输电系统以及供电系统可靠性信息;
(三)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
(四)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后最迟一个月内报送事件分析报告。

第十条城市电监办应当自电力企业信息报送期限截止之日起3日内向区域电监局报送本省的汇总信息。

区域电监局应当自城市电监办信息报送期限截止之日起5日内向可靠性中心报送本区域的汇总信息。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报送的电力可靠性信息有变化或有
错误时,应当及时更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更改的信息应根据报送规定逐级报送。

第十二条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现场检查措施:
(一)进入电力企业进行检查并询问相关人员,要求其对检查事项做出说明;
(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电力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协助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第十四条可靠性中心定期组织对全国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的;
(二)在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中未严格执行有关标准、程序的;
(三)未严格执行电力可靠性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要求的。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虚报、瞒报电力可靠性信息的;
(二)伪造、篡改电力可靠性信息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电力可靠性信息的;
(四)拒绝或者阻碍电力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检查、核查的。

第十七条本《规范》由可靠性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报送要求
一、发电机组重大非计划停运(300小时及以上)事件,填报格式见表1;
二、输变电设施重大非计划停运(变压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500小时;断路器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架空线路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100小时,以及其它设施非计划停运超过1000小时)事件,填报格式见表2;
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事件,填报格式见表3。

发电机组重大非计划停运事件情况
表2:
输变电设施重大非计划停运事件情况
表3: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
全站非计划停电事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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