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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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经济法》教学教案

2024版《经济法》教学教案

《经济法》课程简介《经济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主要研究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课程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以及经济诉讼与仲裁等。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

01知识目标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02能力目标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简单的经济法律事务。

03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教学目标与要求《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参考资料辅助资源《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

多媒体课件、案例分析、法律法规数据库等。

030201教材及参考资料03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分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整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四大类。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有限干预原则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与原则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其中,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但两者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学教案》课件

《经济法学教案》课件

《经济法学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导论1.1 课程介绍介绍经济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意义解释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强调学习经济法学的重要性1.2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解释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探讨经济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区别和联系1.3 经济法的历史发展概述经济法的历史演变过程介绍我国经济法的发展概况分析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影响第二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解释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内容分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和意义2.2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介绍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种类和特点分析各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适用情况和效果探讨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3.1 经济法的价值解释经济法价值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价值的目标和追求分析经济法价值对经济法的作用和影响3.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种类和内容解释各个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作用第四章: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4.1 经济法的主体解释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和范围分析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法中的作用和地位4.2 经济法的客体解释经济法客体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客体的种类和范围分析经济法客体在经济法中的作用和意义第五章:经济法的渊源和效力5.1 经济法的渊源介绍经济法渊源的种类和特点解释各种经济法渊源的含义和作用探讨经济法渊源的适用情况和效力5.2 经济法的效力解释经济法效力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效力的来源和依据分析经济法效力对经济法的作用和影响第六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6.1 经济法的制定介绍经济法制定的程序和机构解释经济法草案的制定和审议过程探讨经济法制定中的立法技术和方法6.2 经济法的实施解释经济法实施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实施的途径和手段分析经济法实施的效果和问题第七章:经济法的监督和救济7.1 经济法的监督介绍经济法监督的机构和职能解释经济法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探讨经济法监督的方式和机制7.2 经济法的救济介绍经济法救济的途径和手段解释经济法救济的性质和目的探讨经济法救济的适用情况和效果第八章:经济法的案例分析8.1 案例选择和分析方法解释案例选择的重要性and 标准介绍经济法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强调案例分析对理解经济法的作用和意义8.2 案例分析和讨论分析具体的经济法案例讨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总结案例对经济法学习和实践的启示第九章: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9.1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解释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探讨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和联系分析国际经济法对经济法的影响和作用9.2 国际经济法的领域和内容介绍国际经济法的主要领域和内容解释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探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和挑战第十章:经济法的未来与发展10.1 经济法的挑战与机遇分析经济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探讨经济法发展的机遇和前景强调创新和经济法发展的关系10.2 经济法的创新与发展介绍经济法创新的途径和手段解释经济法创新的重要性and 意义探讨经济法发展的方向和目标10.3 结论总结整个经济法学教程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强调经济法学习的重要性and 实践意义鼓励学生继续学习和研究经济法,为我国经济法发展做出贡献重点和难点解析1. 第一章导论中的“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部分是理解整个经济法学的基础。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

经济法学教案一、教学目标1.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2.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1.教学重点: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2.教学难点: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提出一些与经济法相关的社会现象或案例,引导学生思考经济法的作用和重要性;2.知识点讲解:详细介绍经济法的概念、原则和法规,注意讲解的逻辑性和系统性;3.案例分析:结合具体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4.互动交流: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课堂互动性;5.小结: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和学生的表现,布置课下作业。

四、教学方法和手段1.讲授法:以教师讲解为主,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思考和理解;2.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3.互动讨论法:鼓励学生提问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课堂互动性。

五、课堂练习、作业与评价方式1.课堂练习:结合讲解的内容,在课堂上安排适当的练习题,让学生进行即时练习和讲解;2.作业:布置相关知识点和法规的阅读和思考题,以及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的作业;3.评价方式: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和作业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生的参与度、理解能力、分析能力等方面。

六、辅助教学资源与工具1.参考书籍:推荐相关经济法的教材和参考书籍,以便学生课下进一步学习和阅读;2.教学视频:提供有关经济法的在线教学视频和讲座资源,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3.PPT素材:提供相关PPT模板和图片素材,以便学生进行笔记和整理。

七、结论通过本次教案的设计与实施,我们达到了以下教学目标: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规,同时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案

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案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教学内容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特征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4.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5.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原则以及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经济法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经济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四、教学步骤1. 导入新课:简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引发学生对经济法的兴趣。

2. 讲解经济法的特征和调整对象:阐述经济法的独特性及其调整的经济关系。

3. 讲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等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4. 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分析各类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5. 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介绍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客体,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

6.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经济法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及其处理方式。

7.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经济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8. 总结与评价: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五、课后作业1. 复习本节课的经济法基本概念、特征、原则及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2. 结合实例,分析经济法律关系及其处理方式。

六、教学内容6.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7. 经济法律责任8. 经济法律救济9. 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10. 经济法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挑战与展望七、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和条件,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经济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

经济法全部教案

经济法全部教案

绪言教学内容;经济法的绪言教学目的:使学生对经济法有一个整体的基本的理解。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地位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1教学过程: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二、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三、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思考题:了解经济法学的概念、它的发展以及如何研究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以及其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情况和特征。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发展过程以及在这些问题上各自不同的观点和见解,从而加深对经济法这门课整体的了解和兴趣。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产生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2教学过程: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一、在经济法产生上的不同观点:(一)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二)认为产生于19世纪末(三)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产生(四)认为产生于古代社会二、对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的评析(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时间和历史背景第二节经济法的发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三)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发展的展望思考题:1.经济法是如何产生的?2.经济法的发展情况如何?教学内容:经济法的语源,调整对象,定义。

教学目标: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概念。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2教学过程:第一节经济法概念的语源重点掌握经济法语源的各种来源及其历史变革。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四、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节经济法的定义一、对经济法这个概念下定义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地概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不必列举各种法律规范共有的属性(三)不需要列举经济法的主体(四)不应该使用含混的概念(五)定义项和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该相等(六)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对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下一个什么样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教案.doc(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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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1. 授课时间:第一周(3课时)2.授课类型:理论课3.授课题目: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经济法关系,经济法地位,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本课程的学习要求。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经济法含义。

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确本门课程的学习要求。

5.教学重点及难点:经济法含义、特征、功能和原则6.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历史沿革(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实际上是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传统民商法、行政法制度框架不断被突破并逐渐演变至最终独立的过程。

深入考察西方各国经济法的历史,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西方经济法的萌芽时期(19世纪末至一战结束)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所有权的私有化导致了垄断的产生,垄断限制了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开始了以调整垄断与竞争关系为目的的立法。

1890年,美国颁布了被誉为经济法鼻祖或世界上第一部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1914年又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些应该是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

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颁布了《卡特尔规章法》,1923年和1934年又分别颁布了《卡特尔法》和《卡特尔变更法》。

德国的经济立法及法学界的研究后来传播到了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法立法和理论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美国、德国的经济法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垄断与竞争的关系,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限制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

2.西方经济法的发展时期(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二战结束)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导致了凯恩斯主义的诞生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

在新政期间,美国颁布了《紧急银行条例》、《金融改革法案》、《产业复兴法案》等70多个法令,开创了国家对经济进行的全面、综合性和经常性调节的先河。

在此期间,为了应付经济危机和支持战争,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等,日本则颁布了《米谷法》、《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企业整顿法》等法令,这些法令都带有直接的行政干预的色彩。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contents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制度目录01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学课程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治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学作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规范的学科,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学科交叉与融合经济法学涉及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助于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综合素养。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经济法学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的研究动态和前沿问题。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030201教学目标与要求教材使用及参考书目教材《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考书目《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等。

同时,鼓励学生阅读相关学术论文、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深对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02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涉外经济关系等。

经济法体系构成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体系主要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涉外经济法等多个子部门法构成,每个子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奠定理论基础,指导实务操作)第一节 概述(认识经济法)一、法的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什么是法汉字“法”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法”有神明裁判疑难案件之意第二,“法”有祛除不法行为之意第三,“法”有公平之意关于“律” :《说文解字》解释为“均布也”。

“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强调“平”、“正”、“直”。

“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清未民初,把“法”和“律”连用,“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替代。

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法”的含义:狭义的法或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广义的法或法律:指法的整体,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2、法的基本特征(重点)(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授权性规范)、应当做什么(义务性规范),不能做什么(禁止性规范),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行为标准。

法的概括性:又叫法的定型性,是指法的调整对象时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的人和事,它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性和普遍性。

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通过制定形式形成的法律被称为成文法、制定法;另一种是通过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称为不成文法。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派生出°普遍性”特征,即法律在一国全部地域范围内对一切人和组织发生效力。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和程序性。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

经济法学教案

案例一
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该案例涉及价格法的实施和监管,通过分析该案例可以了解价格欺诈行为的认定、 处罚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案例二
某行业协会组织串通涨价行为的查处。该案例涉及反垄断法的实施和监管,通过分析该案例可以了解行业协会在市场 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行业协会的监管方式和手段。
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社会福利法律制度
社会福利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在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随着经济和社 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提高生活水平、增加居民劳动报酬和基本生活保障之外的给付和服务的一种法律 制度。
社会优抚法律制度
社会优抚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 的特殊保障制度。
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03
合伙企业设立需签订合伙协议,办理工商登记;合伙企业变更
需办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终止需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04
市场运行法律制度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订立
包括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 要约的意思表示。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法的概念
社会保险法是指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是指社会保险各主体间,如国家、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活动中所发生的 权利义务关系。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等制度,每种制度都有其特定的保障对象和保障内容。

《经济法学》教案(李昌麒)

《经济法学》教案序言一、经济法学及其研究对象(一)经济法学的定义(二)经济法的研究对象:经济立法(经济法纲要,西部大开发法)、经济执法、经济守法。

二、经济法学的特点(一) 前沿性(尖端性)传统法律和法学二元结构的破产,现代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最能反映现代信息时代的生活;经济法为传统法学提出了挑战,引起了整个法学的变革。

(二)跨学科性。

民法理论、行政法理论。

(三)结构似“松散”。

各部份之间缺乏较强的逻辑联系:总则与分则,分则各部分之间--------“跳跃式”、“梯坎式”。

(四)变化快:原因------经济的发展,本身变化快;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一些方面无法而靠政策,一些方面的立法又不成熟;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法的直接影响。

三、经济法学的体系1、注意比对法学的体系与经济法体系的区别:性质不同,一是一门学科的理论构成体系,一是法律的实践构成体系;范围不同,一是有基础理论,一则无此部分。

2、经济法学的体系:五大版块——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规制法论、市场秩序法论、宏观经济调控法论、社会分配法论四、学习经济法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注意经济法不同于民商法和行政法的特殊性(二)注意把握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走向(三)注意经济法的实用性,联系实际(五、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向)第一讲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首先是两者的含义不同,经济法一词的产生,前者是指经济法这一名词的提出,后者则是指法律的产生;其次是学科归属不同,属于语词学的研究范畴,经济法的产生则是法学(法史学)的研究范畴;再次,经济法一词的产生与经济法的产生并不同步,提出经济法一词,并不等于就有了经济法,反之,有了经济法律规范,不一定有经济法这一名词。

经济法一词的提出和发展,大体有经历了以下重要环节:1、175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他出版的<自然法典>(1775年出版,故有两说)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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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教案第一编经济法基础理论⏹本编主要讲述经济法一般理论,内容涉及经济法的概念、独立地位、经济法律关系及经济的基本原则。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需要理解何为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一节经济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一、经济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调整对象研究1.部门法概念的意义2.部门法的必要概念要素——调整对象二、重要意义1.奠定经济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基石。

2.回应其他学科的否定和质疑。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学说述评(一)否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否定说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

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

代表人物:佟柔。

否定说类型3.经济行政法论。

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

代表人物:粱彗星。

(《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二)第一时期肯定说(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1.纵横说。

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

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3.两者的区别(1)产生时间不同。

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前,经济法学界主要持前者;1986年后,后者占据主导。

(2)调整范围不同。

前者统一调整纵横两个方向的经济关系;后者则调整纵向经济关系以及与纵向管理密切相关的的横向经济关系。

4.大经济法观点产生的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二)第二阶段肯定说(1992年以后)1.经济协调关系说⏹(1)代表人物:杨紫煊,《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

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1)代表人物: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

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3)评述: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其次,“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说法过于模糊,无法准确界定其范围。

⏹再次,具体划分的四部分内容,存在交叉。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1)代表人物:刘文华,《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2)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

内容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市场运行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

⏹(3)评述:⏹首先,具有许多合理和可取之处。

⏹其次,将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和经济竞争关系,笼统的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过大。

⏹再次,将组织内部经济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不作具体分析,笼统的纳入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够准确。

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1)代表人物: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

内容包括:市场障碍排除关系;国家投资经营管理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3)评述:⏹首先,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调节经济关系,看到了经济法国家调节的性质。

⏹其次,其内容未能涵盖国家调节市场的各个方面。

5.社会公共性说⏹(1)代表人物:王保树,《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

内容包括市场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和对外经济管理关系。

⏹(3)评述:⏹首先,该学说首次提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特征,具有理论创新意义。

⏹其次,“社会公共性” 过于模糊,以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特性的描述,替代了调整对象本身的界定。

二、论争的症结⏹1.理论预设的困境⏹(1)部门法划分的传统理论⏹调整对象+调整方法⏹(2)传统理论的困境⏹首先,调整对象(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导致需以调整方法加以辅助。

⏹其次,调整方法,只有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种,直接导致除刑法、民法和行政法外其他法律部门的生存危机。

⏹再次,现实法律中,除民、刑、行外亦有诸如财政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存在,而传统理论则对此无法解释。

⏹(3)后果: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上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

⏹2.问题与主义之争⏹直接导源于苏联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从出现之日起,即十分强调“主义”的界定,强调在理论前置的情况下,探讨现实的法律问题,直接导致传统理论无法包容的经济法现象解释的混乱和混淆。

⏹而西方国家的法学研究,更重视的是对现实中出现的新法律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超越于传统理论的法学新理论框架。

三、对传统理论的超越和批判⏹1.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只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

⏹2.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系统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

⏹3.独立法律部门形成的条件⏹(1)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调整对象)应具备某种“共性”;⏹(2)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3)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4)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

第三节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商法的总体上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表层区别⏹经济法⏹1、限制意思自治⏹2、强调对部分市场主体偏重保护⏹3、经济法侧重于从宏观利益协调方面减少社会经济震荡造成的破坏,从而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4、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5、有国别特色,突出本土化⏹6、稳定性较弱⏹民商法⏹1、强调意思自治⏹2、强调对所有市场主体都平等保护⏹3、侧重从微观、从经济发展所需动力方面,通过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竞争以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4、重视经济目标⏹5、国际通用,强调全球化⏹6、稳定性较强(二)经济法与民商法的深层区别⏹1.市场主体的假设不同,民商法对其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假设为平等、匀质的“经济人”;经济法对其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假设为不平等、非匀质、各有具体个性的经济人兼社会人。

⏹2.市场整体的假设不同,民商法所假设的市场整体源于古典经济学,市场整体是市场个体的简单相加,市场个体利益的增加意味着市场整体利益必然增加;经济法所假设的市场整体,则是市场个体的有机组合,市场个体利益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市场整体利益增加。

⏹3.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假设不同;民商法立基于政府是外在于市场的假设,强调市场万能,政府无能;而经济法则认为政府是内在于市场的,是经济生活的内生变量,而非外生变量。

(三)经济法与民商法的联系⏹1.调整关系交叉,民商法主要调整微观经济关系,经济法既调整微观经济关系,也调整宏观经济关系。

⏹2.职能互补,民商法是市场经济常态性的法律,它多是通过任意性规范,导向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非常态性的法律。

⏹3.取向趋同,民商法的现代化即私法的社会化、公法化,其价值取向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日趋一致。

⏹4.要素通用,在两法之间,有些要素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可以通用。

经营权、法人制度、民事责任制度等。

(四)民法和商法的关系⏹1.法律地位,两者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

⏹2.调整对象⏹(1)两者在调整对象上是一种交叉关系,民法及于市场和家庭两个领域,商法仅及于市场领域。

⏹(2)民法只调整横向经济关系,商法还要调整一定的纵向经济关系,如商事监管。

⏹(3)商法所调整的企业内部和商人团体内部的组织和管理关系,则不在民法的调整范围内。

⏹(4)商法的调整范围中含有许多技术性或程度性关系,民法则极少有。

⏹3.法律属性,两者都属于私法范畴,但现代商法的社会化程度高于民法,兼有公法属性。

⏹4.法律体系,民法在制度和体系上都已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商法则具有较强的开放性(目前学界公认包括,公司、破产、票据、证券、保险、海商)。

⏹5.与经济法的关系,商法与经济法联系的紧密程度甚于民法。

(五)民法和经济法的关系⏹1.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的法律。

两者互不隶属、互为补充,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

⏹2.利益本位不同。

民法是以个体利益为本位的,而经济法则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3.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民法基本上是由纯粹的民事法律规范组成,而经济法是以行政法律规范为主,逐步扩大民事法律规范的作用,并辅以适当的刑事法律规范。

⏹4.调整方法不同。

民法的调整方法是民事调整方法,经济法则以行政性调整方法为主,民事、刑事调整方法为辅。

⏹5.法律责任不同,民法的责任形式多为民事责任,注重事后补偿性,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则是三者兼有。

(六)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1.调整对象不同。

2.两者存在着交叉。

商法是调整商组织与商行为的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而经济法则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两者是不同的法律部门。

在商法的几个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都或多或少地体现了这种交叉。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产生背景的联系与区别2.基本精神的联系与区别3.调整对象的联系和区别4.调整方式的联系与区别产生背景⏹行政法产生的社会背景是自然权利、三权分立和法治理论指导下的资产阶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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