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司法局关于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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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事迹材料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XX年市文明办将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下面是CN人才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事迹材料欢迎阅读参考~道德是一种力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文明如一盏明灯照亮前路指引人们坚定前行……近年来咸阳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把目光投向基层、聚焦群众从普通群众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让广大群众从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中看到不平凡的精神境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道德的力量文明的光芒组建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领导重视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咸阳市文明委领导亲自牵头挂帅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一把手”任成员高规格的领导机构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工作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评选、推荐、公示和命名表彰确保了评选推荐过程的阳光透明公正、公平、公开使评选出的每一为“身边好人”都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监督和考验各县市区、市直各大行业和系统都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道德模范推荐、发掘和评选事宜层层明确责任逐级压实任务市县联动上下一盘棋把评优树模发现培育、宣传推介身边典型人、典型事作为教育人、鼓舞人心、激励人的有效途径一大批符合价值导向契合时代要求满足事业需要具有推广意义和示范价值的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咸阳好人”的“蒲公英效应”持续发酵截止目前全市已评选出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471人次其中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4人次省级道德模范25人次市级道德模范124人次“中国好人榜”咸阳累计上榜道德模范51人次“陕西好人榜”咸阳累计上榜84人评选出“咸阳好人”208人次涌现出“好人集体”9个、180余人涌现出呼秀珍、梁增基、卢效平、陈海洋、周丽晨、王芳霞、张彩艳等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典型这些源自身边的典型人闪耀在他们身上的道德光辉无不震撼心灵让人感动不已今天,“咸阳好人”的“蒲公英效应”正在大秦故都、德善咸阳的沃土上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身边好人正在不断涌现善行义举成为时代主流激浊扬清的正能量正在聚集成推动咸阳实现跨越发展的强大道德力量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评选机制机制管长远管根本“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持续健康推进关键是要形成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咸阳市文明委参照“中国好人榜”、“陕西好人”的评选办法结合咸阳实际摸索实践出了“55151”的评选办发的工作机制即五公示、五推荐、一考察、五审核、一评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书面通知明确推荐的条件范围、审核程序、时限要求、资料格式等严把推荐评审关xx年4月7日来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陕西日报等18家中省市媒体采访团对咸阳市“咸阳好人”现象进行集中采访图片来源:咸阳文明网王华摄所谓“五公示”就是坚持由村、组(站、所、班)、乡镇(部门、单位)、县文明办、市文明办逐级分别公示3天接受广大群众的评议所谓“五推荐”就是公示没有问题由村、组(站、所、班)、乡镇(部门、单位)、县文明办、市文明办逐级向上推荐代表咸阳参加“陕西好人”、“中国好人榜”评选活动所谓“一考察”就是咸阳市文明办对基层逐级推荐的好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考察名单由市县文明办和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座谈和走访调查形成考察报告所谓“五审核”就是根据推荐的候选人所从事的职业和身份类别分别由户籍和工作生活所在地的纪检、公安、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审核出具相关证明加盖行政公章所谓“一评审”就是由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正式对外公示“55151”的评选办发的工作机制自下而上层层审核逐级公示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营造一个氛围浓厚的舆论环境舆论导向正确是国家之福、民族之福、人民之福有助于人们理清思路明辨是非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广大群众的创造性确保“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群众认可家喻户晓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氛围营造、媒体互动和社会宣传活动把氛围营造、宣传推介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发挥咸阳文明网、咸阳宣传网、咸阳新闻网、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文明咸阳”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的积极作用利用城区立柱广告位、沿街LED电子屏、建筑施工工地围挡、善行义举榜、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舆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好人的事迹宣传咸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礼遇身边好人、帮扶身边好人表彰奖励各类道德模范的新政策新举措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良好风尚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尚美德知荣辱、讲正气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鲜活典型xx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开设“道德讲堂”、身边好人事迹交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巡讲活动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逾10万人次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咸阳日报、陕西文明网、咸阳文明网等媒体对“咸阳好人”现象进行专题报道一点一滴文明路万紫千红已是春目前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发现身边好人推荐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向道德模范看齐向身边好人致敬成为广大群众的普遍共识咸阳这座千年古城正在用道德的力量文明的光芒不断地激浊扬清汇聚推动发展、追赶超越的新风正气和不竭动力……5月18日下午淄博市司法局召开“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好人榜”群众线索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市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庆成主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长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各科(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刘长军指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中央文明办与中国文明网联合组织开展面向全国征集身边好人及其先进事迹在中国文明网集中展示接受社会评议投票的一项长年、按月份评选的活动这项活动自xx年5月在全国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其中我市推出的朱彦夫、孟祥民、李振华、宫卫平等全国道德模范在社会各界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强烈共鸣对此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搞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刘长军强调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克服人手少、任务重、头绪多等诸多困难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身边好人的推荐评议工作上报的事迹材料要符合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此基础上经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后方可推荐上报二是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把“身边好人”推荐评议工作作为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推动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三是要完成定额任务各级各部门从现在开始就要做好推荐评议工作做到周密筹划、严格标准、广泛发动、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推荐评议身边好人任务四是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单位推荐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线索之后要及时将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情况上报市局进行大力宣传在本系统和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争当好人、好人有好报的浓厚氛围。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1998.05.20•【文号】司发通[1998]081号•【施行日期】1998.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1998年5月20日司发通〔1998〕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司发通〔1997〕107号)已印发各地贯彻执行,根据工作需要,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奖励分类1、依照《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的表彰奖励,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
2、以司法部名义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定期或阶段性的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司法局长、优秀监狱长、优秀劳教所长、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优秀司法所长、优秀管教员及其他荣誉称号。
3、司法部政治部会同有关司局开展的单项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审批权限1、集体三、二、一等功,个人三、二、一等功,二、一级英雄模范,按照《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执行。
2、司法部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表彰由部政治部提出意见报部长办公会审批。
3、司法部政治部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开展的单项表彰由部政治部、业务司局共同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领导审批,业务司局具体承办。
三、奖励对象的待遇对获得各种奖励的个人按获奖等级享受相应待遇:1、二级英雄模范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一级英雄模范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个人三、二、一等功分别享受国家公务员三、二、一等功待遇。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4―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4―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8.08•【字号】苏司通[2008]89号•【施行日期】20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04-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苏司通[2008]89号)各市司法局: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为顺利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完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考试工作者继续保持规范管理、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发扬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营造司法考试工作争当“排头兵”的良好氛围,省厅决定对无锡市司法局等4个先进集体,张苏飞等1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推进全省司法考试工作的新发展,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完善再立新功。
各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特别是司法考试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着眼国家法治建设大局,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恪尽职守,迎难而上,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踏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去,为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4-2007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004-2007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〇〇八年八月附件:2004-2007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无锡市司法局苏州市司法局淮安市司法局扬州市司法局、2004-2007年全省司法考试工作先进个人张苏飞(女)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主任科员朱正宇无锡市司法局法学教育处主任科员丁伟苏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工作处主任科员张有刚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宁(女)连云港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管理处副处长刘亚东盐城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主任高红军(女)扬州市司法局法学教育处处长王广华镇江市司法局法学教育处副处长陈忠云泰州市司法局法学教育处处长张峰山宿迁市司法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处处长高中苏省厅司法考试处主任科员。
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0.03.30•【文号】•【施行日期】2010.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大力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扎实做好监所安全稳定工作,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监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促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监狱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评选推荐,司法部决定表彰北京市女子监狱、北京市天堂河劳动教养管理所等100个单位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表彰隋建军、倪振雄等200名同志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模范个人;表彰陈丽明、罗桂伶等1000名同志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努力创造新的成绩。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机关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切实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公正廉洁执法,忠实履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不断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3.03.18•【字号】淄司[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淄博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司〔2013〕22号)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地事局司法维稳科、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处)室: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全局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在全系统形成积极开展信息调研工作的浓厚氛围,市局决定对在2012年度信息调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信息调研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信息调研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客观全面的依据和参考,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6个)张店区司法局淄川区司法局周村区司法局临淄区司法局桓台县司法局沂源县司法局市劳教所市鲁中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局政治处市局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局律师管理科市局公证管理科市局基层工作科市局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二、先进个人(28名)董勇XXX 韩江涛袁玉燕贾福永滕迎晖贾海宁张照军冯克芳孙峰刘在涛贾庆国毕洁韩永勤吕萍萍牟晓慧汪亚男姜淑怡昝立芳魏雁飞孙霞郝海涛范立旭孙燕孟雷张景峰王院涛邱俊杰。
司法局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司法局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篇一:司法所所长先进事迹材料司法所所长先进事迹材料哪里有千钧一发的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他振臂疾呼的忙碌身影;哪里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忙里忙外的调解脚步,他是替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的基层司法工作者,他是守一方平安,护一方幸福的忠诚卫士——他就是被乡亲们称为“金牌和事佬”的xxxxx 市xxxxx区xxxxx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xxxxx司法所所长xxxxx同志。
一次次的荣誉受奖经历记载着他闪闪发光的成才之路,也见证着他在基层司法平凡岗位上书写出的不平凡人生。
在12年的基层司法工作中,经他处理的各类群体性事件176起、民间纠纷112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1起。
在他的带领下,xxxxx司法所20XX年荣立“xxxxx市司法系统集体三等功”,连续四年被xxxxx 区司法局评为“创人民满意优胜司法所”,20XX年评为xxxxx市首批“样板司法所”;xxxxx镇人民调委会在20XX、20XX、20XX年连续三年被评为xxxxx市“防激化”十佳先进集体;xxxxx同志本人连续六年被评为xxxxx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XX年,国家司法部授予他“标兵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XX年被xxxxx市司法局授予个人三等功;20XX年被xxxxx市政府入选20XXxxxxx市生活品质主题点评人物,20XX年获得了“浙江省十大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浙江省信访维稳先进个人,20XX年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十大优秀司法所长;当选为xxxxx市首届“十大金牌和事佬”。
这位普通的农家汉子,在基层司法工作战线上历经十多年的摸爬滚打,历经一次次重大艰难时刻考验,在基层司法的第一线,刻苦钻研,奋发有为,他不仅成长为一名公正不阿、以理服人、群众信任的调解明星,还成了一名精于管理、善于带兵、敬业爱岗的优秀基层司法干部。
从事基层司法工作十多年来,他一直在默默的努力着、拼搏着、奉献着??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自1999年4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xxxxx一直坚持秉公办事,坚持为民服务,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
奖励通报范文(精选20篇)

奖励通报范文(精选20篇)奖励通报范文篇1各部门:在GS1307-01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结构设计缺陷造成部分贵重元器件须拆卸更换,造成了极大的材料浪费和生产成本的无谓增加。
制造中心为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浪费,主动对拆卸元器件进行分析、试验,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将该批器件全部用于后续产品,经质量部测试、检验,产品全部合格。
这种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计较工作份内份外、勇于担当、敬业奉献、努力进取,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的工作态度及主人翁精神,正是公司一向倡导的企业文化的具体体现。
为此,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给予制造中心全体人员通报表彰及现金奖励。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以此为榜样,立足岗位、加强工作责任心,努力工作。
为推进公司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管理部xx年x月x日奖励通报范文篇2在指导铆焊工作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主动检查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执行情况,分别于x年12月2日和12月11日在对焊接设备巡查中,及时发现并排除了两起安全隐患,避免了人身触电险肇事故的发生。
为表彰和发扬这种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其嘉奖50元,并号召大家学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扎扎实实做好!综合部x年12月16日奖励通报范文篇3各位同志:大家好!学校发来通知,奖励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时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见附件),特向我院获奖的第2党支部和党员王辉老师、杜天龙同学表示祝贺,同时希望各支部和全体党员继续努力,积极创先争优。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10-26奖励通报范文篇4机关部门、各分公司、华瑞公司:x年,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监管指导下,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拼搏进取,努力践行“让客户满意、让人民放心、让员工受益”的经营理念,抢抓机遇,创优争先,在x年的基础上又创新佳绩。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对x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60个先进集体和215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苏司政[200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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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苏司政〔2005〕11号)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监、依法治所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推动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徐州市司法局等15个先进集体、卢静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在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二○○五年六月一日附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15个)徐州市司法局南京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无锡市司法局新区分局常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吴江市司法局赣榆县司法局淮安市楚州区司法局大丰市司法局扬州市司法局法制处丹阳市司法局靖江市司法局沭阳县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法制处浦口监狱法制科方强劳教所先进个人(30名)卢静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副局长杨杨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张晓俪无锡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李浩兴无锡市惠山区堰桥司法所所长梁风强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办公室(法制办)主任刘翔丰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杨炯常州市司法局基层处(原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潘志标溧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星苏州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陈伟贤太仓市司法局副局长钮曦南通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法制处处长)许瑞华启东市司法局局长尤竞春连云港市司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龚成兵灌南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朱建华金湖县司法局局长朱寿成涟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乔忠仪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张广志宝应县司法局法制室主任殷林珍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148工作科副科长葛荣坤阜宁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刘和平镇江市司法局法制处处长王军镇江市丹徒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杨吉祥泰州市司法局法规处处长全庆林姜堰市司法局局长徐化山宿迁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高同响泗洪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张益平镇江监狱法制科副科长任晓光南通监狱法制办副主任刘自力徐州监狱企业办(劳资保全办)主任葛大德劳教局管理处副处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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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关于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淄司[2009]3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09.01.15
【实施日期】2009.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淄司〔2009〕3号)
各区县司法局、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局直属各单位:
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市平安和谐淄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更好地树立典型,鼓舞士气,在全系统营造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市司法局决定:(一)授予张店区司法局等8个单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授予淄川区东坪镇司法所等10个单位“全市优秀司法所”称号;(三)授予博山区八陡镇司法所等10个单位“全市帮教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四)授予临淄区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等5个单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五)授予淄博周村新世纪法律服务所等10个单位“全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称号;(六)授予淄博法医司法鉴定所等10个单位“全市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七)授予魏光华等15名同志“全市优秀司法所长”称号;(八)授予贾庆国等10名同志“全市优秀公证员”称号;(九)授予胡瑞峰等10名同志“全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十)授予陈婷等16名同志“全市帮教安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十一)授予魏绍义等10名同志“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附件1: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8个):张店区司法局
淄川区司法局
博山区司法局
周村区司法局
桓台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
沂源县司法局
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公室
二、全市优秀司法所(10个):
淄川区东坪镇司法所
淄川区岭子镇司法所
博山区城西街道司法所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司法所
临淄区辛店街道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