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无害化处理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检疫操作及无害化处理

农业工程技术·综合版 2017年第10期72农 产 品 加 工病猪或者疑似患病猪就需要再次进行个体检疫,采用视觉检查、听诊和触诊等手段进行初步诊断检查。
最后,屠宰前的再次检查。
屠宰前的再次检查是生猪屠宰前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对生猪屠宰群体而开展的一系列的健康检查。
经过一系列的检查之后,确保猪群健康不存在任何疾病问题,就可以直接出示准屠宰单,准予生猪屠宰。
此外,在进行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生猪由于运输过程受到应急刺激而导致的精神状态欠佳、食欲废绝,甚至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检疫人员要对这些猪进行紧急处理,出具紧急屠宰证明书,然后将生猪送到紧急屠宰点进行屠宰。
经过屠宰检疫表明肉制品合格后加盖相应的印章上市销售,如果检疫不合格,需要加盖销毁印章,并对其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
2、屠宰后的检疫相对于屠宰前的检疫工作流程,屠宰后的检疫工作更加繁杂,是发现生猪疫病关键流程。
屠宰后的检疫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生猪屠宰之后,首先,对生猪头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甲状腺对下颌淋巴结进行解剖,观察下颌淋巴结是否存在充血、肿胀、出血、存在病灶等现象,如果发现下颌淋巴结存在异常情况,但是又不能及时作出诊断的,可以对该生长的口腔、咽喉、舌头、支气管粘膜等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从而对异常生猪的生长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
此外,还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做好上述屠宰检疫工作的前提下,还要注意检查生猪的蹄部、乳房、面部是否存在水疱等病变,以便及时发现口蹄疫、水疱病、猪瘟等传染病。
其次,对体表部位进行检疫。
生猪体表检疫主要是针对生猪屠宰后的全身皮肤以及薄皮之后体表所进行的观察,主要检疫体表组织是否存在出血病斑,是否存在炎症和丘疹等皮肤病变现象[3]。
如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异常情况,应该对皮肤位置做出标记,以便在接下来的检疫过程中对皮肤存在的问题做出进一步细致的检查,从得出更加准确可靠的诊断结果。
对于剥离的猪皮要通过皮验灯对猪皮进行透视性检查,主要检查猪皮组织是否存在猪丹毒病变区域。
浅谈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方法

文章编号:1673-887X(2023)12-0141-03浅谈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方法朱海石,张铁新(大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吉林大安131300)摘要生猪养殖是目前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新时期,做好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对动物疫病的防控有着积极作用,还可通过做好相关工作,较好地控制畜产品安全,降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基于此,结合大安市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现状,对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探究,旨在为更好地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大安市中图分类号S851.23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3-887X.2023.12.050Discussion on Harmless Treatment of Pig SlaughteringZhu Haishi,Zhang Tiexin(Da'an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rigade,Da'an131300,Jilin,China) Abstract:Pig breed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urrent breeding industry,and the related food safety issues have been concerned by people.In the new era,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do a good job in the harmless treatment of pig slaughter,which not only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nimal diseases,but also can better control the safety of animal products and reduce public health security risks by doing a good job in related work.Based on this,combined with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ig slaughter‐ing harmless treatment in Da'an City,the methods of pig slaughtering harmless treatment were analyzed and explored,aiming at pro‐viding references for better related work.Key words:pig,slaughter,harmless treatment,Da'an City“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生猪规模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ppt课件

❖ (2)焚烧:焚烧是将整个尸体或割除下来的 病变部分和内脏投入焚化炉中烧毁炭化。 (3)化制:分湿法化制和干法化制。即利用 湿化机或干化机将整个尸体投入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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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人
❖ 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的单位和个 人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承 担主体责任,相关场所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监管 责任,对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 于饲养、运输、屠宰、加工、储藏等环节发现的病 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依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死 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医发 [2005]25号)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 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等规定和要求,做 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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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养殖场(小区)名称 养殖场(小区)地址
养殖场负责人身份证号: 无害化处理时间 生猪饲养量(头)
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无害化处理数量(头)
化制池化制
深埋
无害化处理方式
高温处理
化学处理
其他
病死原因
粘贴: 处 理 死 猪 照 片 一 张 (4寸)
生猪规模场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光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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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
❖ 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病原体,如未经无 害化处理或任意处置,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环 境污染问题,还可能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 害畜牧业生产安全,甚至引发严重的公共卫 生事件。
五丰联合肉类有限公司 病猪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

病猪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为规范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失,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进场前已死亡的生猪,在进场后由动物检疫人员确认后开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在通知单上注明进场前死亡),连同死猪一起送往急宰间,经急宰间值班人员签字确认后,死猪分解进入暂存库暂存,处理单交业务室留存。
二:在待宰间死亡的生猪,由动物检疫人员确认后开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连同死猪一起送往急宰间,经急宰间值班人员和经营户签字确认后,死猪分解进入暂存库,处理单交业务室留存。
三:在预检或待宰时发现疑似病猪,应立即与健康生猪隔离,进入病猪隔离间,经检疫(验)人员检疫(验)后,允许正常屠宰的进入待宰间,需急宰的送急宰间急宰,急宰后经检疫(验)人员检疫(验),可食用的鲜销,不可食用的作无害化处理。
鲜销的应做好记录备查,须作无害化处理的应由动检开具通知单,经签字确认后,不合格产品进库,处理单交业务室留存。
四:在宰后检疫(验)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由动检开具处理单,经车间值班人员及经营户签字确认后,销毁的进入暂存库,高温的直接进入高温池进行高温处理。
五:在屠宰过程中如发现批量的小猪或僵猪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评定,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健康的、可以鲜销的允许鲜销,须销毁的应根据杭州市商贸中心有关文件的要求,以胴体加猪头及内脏每90KG折算为一头,并在处理单上予以注明。
(因此实际屠宰数与无害化处理的数量会有差异)六:当须销毁的不合格产品在暂存库内积存到一定的数量后,须进行销毁。
在销毁前须开启大屏幕数字显示器,开启远程监控,并电话通知商贸中心和动检人员,对出库的每一车须进行称重、记录、汇总,装填完成后关闭好炉门,确认安全后进行销毁,销毁后的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理。
七:业务部门在每月底对无害化处理单进行汇总,经部门主管和经营户签字确认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杭州五丰联合肉类有限公司滨江屠宰车间2010年6月。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作者:来源:《湖北畜牧兽医》2008年第10期编者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于2008年7月9日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刊全文刊登,供广大读者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第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下列情况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二)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kg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中央监管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并维护本行政区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监管平台;配合地方财政管理部门落实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资金。
家庭农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参考

家庭农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参考1.目的规范生猪养殖家庭农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避免由于病死猪处理不当而引起疾病扩散、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猪养殖合作家庭农场。
3.职责3.1家庭农场管理员负责监督家庭农场病死肉猪处理;3.2肉猪销售员负责监督上市过程中应激死亡的肉猪处理;3.3家庭农场管理员在家庭农场进苗前负责监督跟踪病死猪无害化化尸池的建设情况,杜绝生产过程中病死猪外流;3.4家庭农场主负责实施病死肉猪无害化处理。
4.工作程序4.1死淘确认巡查要求4.1.1发现死淘猪只后,家庭农场管理员(或肉猪销售员)需在48小时内到现场完成确认,巡查数据需在发现死淘猪只72小时内完成上传公司系统。
4.1.2家庭农场管理员(或肉猪销售员)巡查现场应盘点猪群存栏;并开具《猪只死淘确认单》以及填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家庭农场管理员(或肉猪销售员)和家庭农场主共同签名确认,饲养记录本对应天龄填写死淘数和存栏数并在备注栏填写本次开具的死淘确认单编号;确认猪群数量无误后对死猪进行拍照并上传巡查系统。
4.1.3新化尸池启用前,需在巡查系统中对家庭农场的化尸池进行初始化备案,要求把标注了编号的化尸池及周边环境拍摄上传。
4.2死淘确认巡查规范4.2.1死淘猪只处理规范:(1)猪只姿势:同一次核查的猪只统一左边朝上,猪头朝向左边摆放。
(2)猪只信息的书写:用紫药水、喷漆或油性笔等在死亡猪只身上从左至右写上死亡头数(如第一头写“1”)、死亡日期;要求不能涂改。
(3)将每头死淘猪左耳切除一半,摆放在猪身上。
4.2.2死淘确认拍照规范(1)以初始化照片背景为参照物,将猪只按要求摆放好后全部照在同一张照片中,化尸池上的编号要同时拍到。
(2)拍摄家庭农场主将病死猪放入化尸池时的动作,处理多头的,只拍第一头放入时的动作,剩余的猪只需在镜头内。
(3)对死淘确认单进行拍照上传;各分公司可根据当地动检要求增加拍照数量。
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制度

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制度首先,废弃物处理是猪场无害化处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猪场的废弃物主要包括粪便、尸体和废弃饲料等。
这些废弃物如果不采取合理的处理措施,会给环境带来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
因此,猪场应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案,包括储存、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
储存过程中,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密闭的容器或场所,避免外界污染和恶臭气味的扩散。
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使用封闭式的车辆或容器,减少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散落和外泄的风险。
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堆肥、焚烧、消毒等。
同时,还要确保废弃物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和水源造成污染。
其次,动物疫病防控是猪场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猪场作为动物养殖场,常常容易面临动物疫病的风险。
为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扩散,猪场应建立完善的疫病防控措施。
首先是加强动物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场内的环境清洁。
其次是进行动物疫苗接种,确保猪群的免疫力,减少疫病的发生。
此外,还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疫病的传播。
通过科学合理的防疫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养殖动物的疫病风险,保障生猪养殖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环境保护是猪场无害化处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猪场的养殖活动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排放物,如果不加以控制和处理,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猪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量。
比如,在饲喂过程中,可以采用科学的饲料配方,减少氮、磷等营养元素的过量排放。
在排泄物处理过程中,可以利用先进的处理设备,如生物反应器、脱水机等,将废物转化为有机肥料。
同时,还要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工作,对排放物质和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养殖过程中的环境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总之,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制度涉及到废弃物处理、动物疫病防控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废弃物的污染和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和生猪养殖的安全。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7.09•【文号】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5月7日商务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部长:谢旭人二〇〇八年七月九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防止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
第三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下列情况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二)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生猪产品。
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一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第二章职责和要求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中央监管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并维护本行政区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监管平台;配合地方财政管理部门落实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