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案例讨论附答案
企业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2018年,科技公司与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知名企业”)签订了一份软件定制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科技公司为知名企业开发一套企业资源管理(ERP)系统,开发周期为6个月,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按照约定开展了软件开发工作。
然而,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双方就软件功能、交付时间等方面产生了分歧。
2019年,知名企业以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软件开发,且软件存在严重缺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返还已支付的50万元预付款,并赔偿因其未能使用软件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1. 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知名企业有权要求科技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软件开发,导致知名企业无法正常使用软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科技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知名企业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3.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企业管理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管理案例分析1、贾厂长该怎么办?贾炳灿原是上海高压油泵厂厂长,治厂有方,使该厂连获“行业排头兵”与“优秀企业”称号,已是颇有名望的管理干部了.这次是他主动向局里请求,调到这问题较多的液压件三厂来当厂长的。
局里对他能迅速改变这厂的落后面貌寄予厚望.贾厂长到任不久,就发现原有厂纪厂规中确有不少不尽合理之处,需要改革。
但他觉得先要找到一个能引起震动的突破口,并能改得公平合理,令人信服。
他终于选中了一条.原来厂里规定,本厂干部和职工,凡上班迟到者一律扣当月奖金1元。
他觉得这规定貌似公平,其实不然。
因为干部们发现自己可能来不及了,便先去局里或公司兜一圈再来厂,有个堂而皇之的因公晚来借口免于受罚,工人则无借口可依。
厂里400来人,近半数是女工,孩子妈妈,家务事多,早上还要送孩子上学或入园,有的甚至得抱孩子来厂入托。
本厂未建家属宿合,职工散住全市各地,远的途中要换乘一两趟车;还有人住在甫东,要摆渡上班。
碰上塞车、停渡,尤其雨、雪、大雾,尽管提前很早出门,仍难免迟到。
他们想迁来工厂附近,无处可迁;要调往住处附近工厂,很难成功,女工更难办。
所有些,使迟到不能责怪工人自己。
贾厂长认为应当从取消这条厂规下手改革.有的干部提醒他,莫轻举妄动,此禁一开,纪律松弛,不可收拾;又说别的厂还设有考勤钟,迟到一次扣l0元,而且是累进式罚款,第二次罚20元,三次罚30元.我厂才扣l元算个啥?但贾厂长斟酌再三,这条一定得改,因为l元钱虽少,工人觉得不公、不服,气不顺,就影响到工作积极性.于是在3月末召开的全厂职工会上,他正式宣布,从4月1日起,工人迟到不再扣奖金,并说明了理由。
这项政策的确引起了全厂的轰动, 职工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不过贾厂长又补充道:“迟到不知奖金,是因为常有客观原因.但早退则不可原谅,因为责在自己,理应重罚;所以凡末到点而提前洗手、洗澡、吃饭者,要扣半年奖金”这有时等于几个月的工资啊。
贾厂长觉得这条补充规定跟前面取消原规定同样公平合理,但工人们却反应冷淡。
公司治理-双汇MBO案例及参考答案

案例之三:双汇MBO迷局1一、引言正当大家以为双汇成为了高盛的子公司之时,一纸公告扰乱了双汇发展的股价。
原来高盛在双汇集团的持股比例早已降至10%,并即将再减持的时候,双汇发展一纸公告才姗姗来迟,揭开了高盛、鼎晖等公司帮助双汇集团管理层曲线MBO的部分真相。
自2007年10月始,围绕着罗特克斯发生了一系列股权腾挪,双汇管理层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实现了对双汇集团的持股,并间接持有双汇发展13.9%。
管理层持股的范围涉及双汇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员工约300余人,其中包括双汇发展员工101人。
万隆和双汇发展董事长张俊杰曲线持有双汇集团4.58%和1.97%的股权,为持股最多者。
2010年3月22日双汇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双汇发展(000895.SZ)停止交易,此次停牌,不是因为公司本身发展遇到了瓶颈,而是集团管理层八年的MBO之路浮出水面。
费尽心机的谋划,复杂的方案设计,历时八年的艰辛道路,让此次的MBO备受关注。
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双汇MBO的最终结果,更关注的是国企改革浪潮之中,中国企业所有权问题,此次双汇MBO的最终结果,也不仅仅是一个集团的事情,而是国家对待国有企业MBO问题的一个表态。
2010年11月29日,双汇发展股票恢复交易,相对于双汇发展(000895.SZ)8个月的停牌期,公司管理层对大股东双汇集团的MBO(管理层收购)过程无疑更为漫长,这一过程中以万隆为首的管理层整整用了8年。
二、双汇重组2010年11月28日晚间,双汇集团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即通过资产置换、定向增发以及换股吸收合并等方式,双汇集团相关肉类资产将全部注入上市公司,资产预估值约为340亿元;同时,重组方案还包括双汇发展实际控制人变更为263名员工持股的兴泰集团、大股东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实行溢价全面要约等一系列内容。
根据方案,双汇发展将通过资产置换、定向增发以及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由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将其持有的屠宰、肉制品加工等肉类主业公司股权和为主业服务的密切配套产业公司股权注入,实现双汇集团的整体上市。
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及答案解析

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及答案解析
1、宝马汽车的全球化战略案例分析
问题:宝马汽车的全球化战略是否是有效的?
答案:是的,宝马汽车的全球化战略是有效的。
宝马采取的多元化策
略确保了公司在世界各地的市场份额,同时也给公司创造了大量经济效益。
宝马通过分析国际贸易环境,以及不同国家/地区的消费需求,为其汽车
制造业务提供了清晰的全球化战略指导。
宝马也不断地推出不同车型以满
足市场需求,并加强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
此外,宝马还加大了营销力度,向消费者传达宝马汽车品牌的价值。
2、百事可乐的三个层次战略分析
问题:百事可乐在全球范围内如何实施其三个层次战略?
答案:百事可乐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了其三个层次战略:全球化战略、
业务模式战略和本地化战略。
全球化战略是指百事可乐把握全球市场的机会,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
优势,在世界各地扩大品牌影响力、扩大影响范围。
业务模式战略是指百事可乐运用各种新的业务模式,以把握市场趋势,满足客户需求,并以此获取更高的收益。
本地化战略是指百事可乐把握不同地区的本地文化背景,深入本地市场,深化与当地客户的关系,实现与当地客户的共赢。
(完整)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1宜家出走马甸变脸宜家在马甸15000平方米的店面,创造出5。
4亿元/年的销售额.这个世界500强将在明年年初搬离马甸,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既关心宜家的前景,也关心马甸的发展趋势。
马甸曾经被北京市商委规划为北京市十个商业中心的一个。
马甸经历过两次辉煌,一次是在亚运会期间,马店是亚运会商品集散地,那时大众和社会对马甸作为商业中心有了初步认识。
第二次是在马甸被大规模开发以后,特别是宜家进驻以后,形成了马甸商业上真正的繁荣。
据了解,宜家在选址上有两点必备的条件,第一,必须处于交通要道。
马甸地区有四通八达的交通,马甸立交桥交通流量巨大。
第二,宜家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物业都是自己的,不采取租用的办法.宜家初进北京,在马甸破例采取了租赁的方式来开店,也证明了马甸的商业价值.宜家出走可能基于三个原因:一、15000平方米营业面积已不能满足经营需求;二、宜家失去了在马甸的定价权,成本为王的经营理念使宜家难以接受马甸区域日益成熟带来的租金上涨的成本压力;三、马甸由纯商业向商业与商务结合的大势,已使宜家失去了小资定位的环境土壤。
商业和商务应该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不同的业态,对商务的支持也各不相同.从这个角度来说,宜家“出走”也许意味着这个区域的商业或商务价值的新陈代谢。
宜家搬走不一定是坏事,通过马甸商业的重新整合和洗牌,让市场来检验马甸区域真正的商务和商业价值。
(1)根据宜家在选址上的两个条件,谈谈你对企业战略的认识。
(2)根据上述资料谈谈你对战略实施的认识。
参考答案:(1)企业战略的制定必须正确确立自己的经营定位,即目标顾客群,宜家之所以定位于交通要道,是针对自提货物和追求低价格的顾客;自己经营物业主要是为了降低成本。
(2)战略是由一定的产品和市场定位组合体现的,没有明确的产品(服务)与准确的市场定位,企业会失败。
战略制定后,一般不应朝令夕改.战略是动态的,战略制定时的环境条件发生改变,要适时调整。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

企业法律实务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一: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知名电商公司,乙是该公司的销售人员。
在2018年6月份,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每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时,甲公司将支付乙额外的业绩奖金。
然而,自签订合同之后,甲公司开始频繁更改销售目标,导致乙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额。
乙认为甲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要求计算并支付相应的业绩奖金。
甲公司拒绝支付,并指责乙未能达到销售目标。
乙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业绩奖金。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48条,劳动合同到期的,终止的,或者提前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乙作为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销售目标、提成和奖金的支付规则。
在该案例中,乙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当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时,甲公司将支付乙额外的业绩奖金。
然而,甲公司频繁更改销售目标,导致乙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销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
在变更销售目标时,甲公司应当与乙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乙无法达到新的销售目标,甲公司不应该拒绝支付业绩奖金。
应对策略:1.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甲公司应当对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2. 与乙进行协商:当甲公司需要调整销售目标时,应当与乙进行充分协商,尊重乙的权益,确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 完善管理机制:甲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变更销售目标的决策与实施符合法律规定,并能够充分考虑到销售人员的利益。
案例二:债权纠纷案例描述:甲公司作为一家生产企业,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2年。
然而,到期时乙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公司法案例及答案

公司法案例及答案第一篇:公司法案例及答案【案例】1、某公司2000年实现盈利2000万元,税后利润1400万元。
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按章程规定,应在股东大会上将财务报告递交各股东。
但是,董事会告知股东若对公司财务方面存有疑义者可以在会后核查,而未将财务报告递交给股东,并且在会上决定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
问:(1)公司董事会不按章程向股东递交财务报告是否合法?(2)公司的利润分配存在什么问题?【答案及解析】(1)根据公司法规定,本案中不按章程向股东递交财务报告是违法的。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2)《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由此规定可以知道公司的利润分配未做必要的扣除,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冉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面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法案例分析(带答案)

公司法案例分析1、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
但由于美伦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
为了转产筹集资金,美伦公司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美伦公司向社会宣传。
于是美伦公司发行的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很快顺利发行完毕。
债权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美伦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
问:美伦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分析](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权。
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发行主体不合格。
(2)发行公司债权要由公司董事会作出方案,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发行。
而本案中,由县政府批准发行债券,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债权上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本案中,债券票面缺少法定记载事项。
(4)证券的发行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而不能由美伦公司自行发售。
2、科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每年6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年会。
科华公司管理混乱,自1998年起,陷入亏损境地。
1999年5月,部分公司股东要求查阅财务账册遭拒绝。
1999年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股东们发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仍不向他们公开,理由是公司的商业秘密股东们无需知道。
经股东们强烈要求,公司才提供了一套财会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
股东大会年会闭会后,不少股东了解到公司提供给他们的财会报表与送交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不一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送交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是为应付检查的,股东们看到的才是真正的账册。
问:根据你所学习的《公司法》知识,指出科华公司的错误,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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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某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6名董事,董事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 (2)为拓展市场,成立乙分公司;(3)决定为其子公司丙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保证的数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在讨论该保证事项时,只有董事赵某投了反对票,其意见已被记载于会议记录。
其他董事均认为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对该保证事项投了赞成票。
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均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
乙分公司依法成立后,在履行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乙分公司赔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乙分公司无力清偿,丁公司转而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丙公司在其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A企业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对于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与会董事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1)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由于题目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回答,因此引用上述条文,但是第五章中也有一个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说明问题,即“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的损失,出席会议的6名董事中,除赵某以外,均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赵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
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
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
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
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