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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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

最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

最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依法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注重风险控制,保证合同的合法、合理、合规。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合同利益最大化。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实施科学、高效、透明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九条合同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利益。

第十条公司合同签订应当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授权人、授权范围。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内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应当严格按照程序,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应当实施多方对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对于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同意。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应当依据约定,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第十六条对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司合同签订应当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合同文本的存档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合同签订应当依据公司的相关信息化要求,将合同内容纳入公司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进行分类存档,确定存放位置,实行合同管理的信息化。

第二十条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合同管理台账。

第二十一条合同签订应当实行合同风险评估,做好合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二十二条对于重大合同的签订,需要立项评审,并提交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公司合同使用的条款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过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要求。

2. 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

3. 自愿性原则: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得强迫、欺骗或利用不公平的手段迫使他人订立合同。

4. 公平交易原则: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保护各方利益的均衡。

5.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双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信守承诺,遵守合同约定。

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签订与审核: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进行审核,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并由合同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2. 合同的备案与归档:签订完成的合同需进行备案并及时归档,确保合同的存储安全和易于检索。

3.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时,需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经过相应程序和部门的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 合同的履行监督: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履行的监督,确保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 合同纠纷的解决:对于合同纠纷的处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寻求和解或进行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合同管理的流程步骤:1. 合同需求提出: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合同需求,并明确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 合同起草:由相关人员起草合同草案,包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等。

3. 合同审核:由法务、财务等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合同谈判:由双方进行合同的谈判,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5. 合同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并盖章确认。

6. 合同备案与归档: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合同的存储安全和易于检索。

合同管理制度模板8篇

合同管理制度模板8篇

合同管理制度模板8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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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制度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制度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合同制度管理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合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工作,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护企业的利益,维护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同自愿原则:合同的签订要基于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或欺骗对方签订合同。

2. 合同诚实原则:合同各方要按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3. 合同公平原则: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要公平合理,各方的权益要得到公正的保护。

4. 合同约束力原则:合同是法律的约束力,各方要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违反合同条款。

5. 合同完整原则:合同的内容要确保完整、一致,不得有矛盾或遗漏的情况。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1. 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合同的签订流程,包括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签字、合同盖章等环节。

必须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和授权,符合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

2. 合同审查制度:要求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

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合同,要经过法务、财务等部门的审查。

3. 合同履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过程得到有效管理,包括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要求各部门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对于重大合同,要设立专责人员进行跟进和管理。

4. 合同备案和归档:要求合同签订完毕后及时进行备案和归档,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合同档案要分类保管,易于查阅和管理。

5. 合同风险防控:合同属于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要设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于涉及风险较高的合同,必要时可以采取风险分析、抵押担保等手段进行防控,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6. 合同违约处理:明确合同违约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

同时也要保障合同履行中各方的权益,避免因合同违约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纠纷。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

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一)职能部门职责: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率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明确、程序规范、履行到位。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当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单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职责、程序等。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原因、过程、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责任主体等。

第六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合同管理制度全文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约定内容1、合同定义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合同管理范围公司所有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适用本制度。

3、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合同管理责任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合同管理责任,具体分工,分解责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职责1、总经理(1)指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2)审核并签署重要合同;(3)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组织本部门合同的管理工作;(2)负责审核、签订本部门合同,并保证合同的履行;(3)对本部门合同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3、合同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负责合同信息的归档管理、审批和维护;(3)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合同的签订1、签订程序(1)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核并签署;(2)对于重要合同应由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

2、签订内容(1)合同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反映双方意愿,合同条款必须合法、合规;(2)应明确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标准;(3)签订合同应当注明签订日期、地点等相关信息。

3、签订存档(1)签订完的合同必须及时存档备案,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2)合同原始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合同的履行1、履行义务(1)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的效力;(2)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

2、履行监督(1)合同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如发现有违约情况,要及时加强沟通,采取措施解决。

3、合同变更(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时,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公司领导审核;(2)所有合同变更必须书面确认并存档备案。

合同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

合同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合同的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主体(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通用的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

通用的合同管理制度(精选4篇)通用的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河南大学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可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是指合同周期较短(一年以下)、标的金额较小(50万元以下)的合同;重大合同是指合同周期较长(一年以上)、标的金额较大(50万元及以上)或事项重大抑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第四条学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政策等,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学校合同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合同审查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审查。

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审计处、各业务归口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组成,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审查小组组长。

合同审查小组职责主要包括:(一)对重大合同和必要的合同进行会签;(二)对标准进行审定。

第七条学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合同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协调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和必要的合同进行审核;(二)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并召集校内相关部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与调解、仲裁与诉讼活动;(三)监督有关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国资办负责学校合同的统一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标准合同文本,报合同审查小组审定;(二)审核合同文本格式和主要内容及签订程序;(三)参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活动;(四)管理合同专用章;(五)监督和考核合同管理;(六)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的保管和备案。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推荐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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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有效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财政资金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达成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各乡镇政府、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和民事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和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契约性法律文件。

第四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县政府、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县政府和县政府部门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

禁止以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五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合同风险评估制度和报告审批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包括:
(一)标的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
(二)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合同;
(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具体负责合同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的承办机构和承办人。

以县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承办机构为具体负责合同承办工作的主办部门。

第八条承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出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负责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根据审查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六)负责合同的履行;
(七)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八)负责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九条县政府法制机构是合同的审查机构,未经审查,不得订立合同。

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报送的合同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二)指导或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三)审查备案合同;
(四)监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风险,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提交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合同,县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应当在收到合同文本草拟稿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承办机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书的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文本一般应包括合同标的、权利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条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仲裁的,应当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

第十二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立项。

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立项;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的,还应当报县政府审批同意。

(二)谈判、协商。

承办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与合同相对人进行谈判、协商。

(三)合同文本拟定。

承办机构根据谈判、协商结果拟定合同文本。

(四)审查。

合同签订前,承办机构应当将合同文本及有关合同相对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知识产权状况调查材料,合同谈判、协商材料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机构意见,合同订立依据,批准文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等材料报送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报批。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同,由承办机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批准。

(六)签字和盖章。

合同应当由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其他人员签字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

签字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合同订立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房产、地产以及重要办公设施等需要出租、出借的,应依法确定后,由管理、使用该项资产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合同的承办机构报请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并履行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程序后,由县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承办机构共同与合同相对人签订出租、出借合同。

第十五条重大合同签订前,承办机构应当组织对合同签订的风险评估,重点从政治、经济、环境、法律、社会稳定等方面对合同签订和履行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承办机构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后,承办机构应当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合同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机构应当提出相应对策或者建议,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追究权等法定权利:
(一)出现不可抗力;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修改或者废止;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合同相对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以及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相对人预期违约;
(六)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

第十九条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合同审查机构。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承办机构应及时与合同相对人进行沟通,查明情况,客观评估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可能对机关事业单位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承办机构应及时向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书面报告,并抄送合同审查机构,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应对工作。

第二十一条合同纠纷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经协商、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承办机构应当全面收集证据,按照诉讼时效的要求以及仲裁、诉讼规则做好应对工作,防止因应诉不当导致败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承办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放弃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一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承办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的重要程度,设定合同文件资料的保管期限;一般合同的文件资料应当保管10年以上,重大合同的文件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法律、法规、规章对合同文件资料的保管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应当归档保存的合同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一)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原件;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变更协议;
(三)各种批准文件;
(四)合同前期谈判过程中的背景资料、往来函电、会谈纪要及与合同签订有关的传真、录音、录像等;
(五)其他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签订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对签订合同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机关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督促其纠正;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县政府研究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一)按规定应当报送审查的合同,承办机构未报送的;
(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即签订合同的;
(三)不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

第二十八条承办机构、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机关事业单位利益的;
(三)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超越职权,导致机关事业单位遭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未妥善保管合同资料、档案材料,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在诉讼或仲裁中败诉的。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单位要同时加强对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签订合同的监管。

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备案;主业内的重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合同应当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签订,其合同文本由签订合同的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县经开区签订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玉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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