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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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区别与联系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区别与联系

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传统的定额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的。

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进行统一的计算。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写报价单。

(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不同。

清单报价法中的工程量是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前开始编制的,而定额计价的工程量则是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编制的(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3)编制的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定额编制。

(4)计价的表现形式不同。

定额计价法一般是工料单价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则是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其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5)费用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

预算定额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以最高分中标。

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时,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对总价评分,又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项目编码不同。

定额计价法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编码,项目编码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一、概念的不同预算定额的概念:是计算工程造价的文件。

通常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各自独立编制完成。

其中招标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价称为标底。

投标单位如采用定额计价方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可根据其施工图预算价作适当调整给出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即为工程中标价作为该工程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报)价表基本概念:是计算工程造价的文件。

通常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由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各自独立编制完成。

其中招标单位编制的清单报价表称为标底。

投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则称为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即为工程中标价作为该工程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工程结算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方式在结算时既要核算工程量,还可能依据政策文件要调整换算定额或取费费率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结算时仅核算工程量,中标时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变。

三、单位工程造价的费用构成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的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的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四、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部分构成(又称工料机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五部分构成。

五、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含义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分项工程的施工内容通常是单一工序内容(有时也适当组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内容通常是对完成工程实体各道工序内容的组合。

例如离心水泵安装,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泵拆装检查、电机接线检查、基础二次灌浆等四个工序内容。

因此,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时,一定要认真查阅《江西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缺项计价。

六、分项工程计量单位不同定额计价方式下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有时采用不够规范的复合单位,如IOm、10m∖Iookg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均采用规范的基本计量单位,如m、m∖kg等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5。

1 评标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在招投标形式方面也体现出不同《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由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本应是市场调节价。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模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标文件中划内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

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要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目前,《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

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即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

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

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其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12条区别内容1.费用组成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五部分组成。

预算定额计价法: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2、采用定额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定额。

预算定额计价法: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3、价格表现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综合单价。

预算定额计价法:工料机单价。

4、反应消耗水平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企业个别消耗。

预算定额计价法:社会平均消耗。

5、施工措施费用处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相应的措施项目清单,单独计算。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直接费为基础,根据相应费率计算。

6、招投标时间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

预算定额计价法:必须在施工图纸完成后进行。

7、评标的办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合理低报价中标法。

预算定额计价法:百分制评分法。

8、工程承包合同形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单价合同。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总价合同为主。

9、项目编码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全国统一编码。

预算定额计价法: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

10、计价项目划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实体工程为单元划分。

预算定额计价法;以反向工程为单元划分。

11、工程量计价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

预算定额计价法:全国统一的建设安装工程工程计算规则。

12、工程款结算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师核实的实体工程量×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索赔。

预算定额计价法:施工图预算+各种签证,变更动态价。

(转自“园林学习网”/thread-21376-1-1.html)。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区别

1.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定义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计价的作用比较。

综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是静止形态的价格,已不适应动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

它没有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没有反映工程建设的特点。

如:对于一个基础土方开挖项目,构成工程实体消耗是一定的,但施工方法则是多种多样的,承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措施进行施工。

工程量清单计价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项实体消耗标准,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它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分开,对实体项目提出社会平均消耗标准。

在目前企业还不具备建立自己消耗定额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消耗量标准成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编制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和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工程量计算的比较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和陕西省补充项目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1为定额,2为清单项目设置1、现行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1、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1、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

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的构成1、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2、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调整1、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

2、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计价过程1、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

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

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2、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清单计价模式有两个阶段组成:①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传统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间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表现形式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平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

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5、费用组成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

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

定额计价是计划经济,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

区别1、编制工程量的单位不同。

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招投标单位按图纸计算得来。

清单工程量是招标单位计算或者委托中介编制的2、编制工程量的时间不同。

定额计价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工程量清单是在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编制3、表现形式不同。

定额一般是总价方式,清单是采用综合单价4、编制的依据不同。

定额是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及造价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清单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自主报价(也就是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5、费用的组成不同。

定额(直接费、间接、利润和税金组成);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用。

)6、项目的编码不同清单编码是全国统一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为统一编码,10~12为顺序码,前九位不能动,后三位由清单编制人编制7、分部分项所包含的内容不同。

定额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清单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8、评标采用的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方式招标一般此阿勇百分制评分法。

清单招标一般式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

9、合共价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进入个人中心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浏览次数:148次悬赏分:0 |解决时间:2011-7-25 11:56 |提问者:achen027最佳答案按规定,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其他情况下的工程项目具体是使用清单模式还是定额模式由项目业主即建设单位自己来决定。

但以后的趋势都是鼓励逐步走向清单计价模式,保留定额计价只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一种过渡性安排而已。

或者说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如按定额计价模式时,就按施工图预算来计价啊。

(这个时候还要考虑让利的。

)招标人不按清单模式来招投标,就得另外想办法了。

有按预算进行报价的。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与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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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招投标区别5.1 评标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在招投标形式方面也体现出不同《价格法》中规定了三种定价方式,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工程价格应该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因为我国工程价格是由招投标方式为核心进行竞争定价,其价格本应是市场调节价。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沿用的是定额模式,由于价格改革没有到位,在招投标活动中,还设有标底,投标报价及标底是招标文件中划内要求的现行定额标准而计算的,在没有失误的情况下,理论上投标报价与标底价应该是相同的,在竞标过程中,标底是个中准价,给一定的幅度作为有效标的判定。

所以从表面上看,现在的施工承发包价格是政府指导价,但这只是个过渡时期所采用的办法,要最终要走向市场调节。

目前,《招标投标法》中已明确规定标底可有可无,强调无标底的低价法中标,实行工程量清单就是让市场调节价格,这样从根本上改变了定额模式下套定额取费的计价办法,由企业根据竞争需要、自身实力和在某一特定项目上的需求目标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用合同形式确认工程造价。

这一价格本质上不同于定额模式下通过层层计算算出的价格,也不同于“一方愿卖一方愿买一拍即成的”简单的市场交易行为,它即不是投标人任意定价,也不是招标人自由出价,而是在一定市场规则的引导下,通过报价竞争,由社会加以确认。

其关键是必须进入一个公平竞争的建筑交易市场。

竞争价的结果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招标人的投入,提高投标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使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

在清单模式计价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价格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合理低价中标,另一个是要不低于个别成本价。

合理低价就是工期合理且最短,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足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措施先进、合理、可靠且最佳,投标报价在合理的前提下能足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且最低。

成本价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投标人应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拟采取实现低报价的措施进行评审答辩,评委认为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则可认为其低报价是不低于其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评标时才认为有效。

1、在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工程量上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单价上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传统定额方式下,量价风险都由乙方承担。

工程量清单,实行的是量价分离;定额是量价合一。

工程量清单,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利于施工企业间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定额是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竣工结算的进行等;定额计价相对要不灵活一些。

2、是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它明确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更重要的是,它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标准批准颁布,并规定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

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

(2)通用性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的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能修改和删除。

(3)实用性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考虑到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在“措施项目清单”一栏,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

(4)竞争性①“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放坡、垂直运输等),由招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来决定具体报价,因为这些在各个企业间各有不同,是留给企业竞争的项目。

②“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在此,报价权力归属于施工企业。

3、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

“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

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

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一般都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

在确定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比预算定额单价法更具有优势。

因为预算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是采用了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便于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适应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但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采用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会偏离实际水平,造成误差。

价格变化波动越大,造成的误差也越大,这往往成为以预算定额单价法结算工程款争议的焦点。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因其调整的工程量单价是按以下三个原则确定的,故可避免此争议。

其确定单价的原则为:1、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参照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3、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价格。

若协商不成,可报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总之,定额计价模式缺乏灵活性,不利于行业的竞争和发展;清单计价模式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5.2 评标原则不同1.招标文件中列出拟建工程的工程量表,即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按清单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表现为项目较少人同时要列出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为投标人提供共同的报价基础。

2.企业自主报价企业自主报价即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表、工程现场情况、施工方案、有关计价依据自行企业自主报价即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表、工程现场情况、施工方案、有关计价依据自行报价。

企业报价包括两部分,一是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费用,按招标文件列出的项目、施工现场条件、工期要求和企业自身情况报出一笔金额,如招标文件项目不全可以自行补充列项;二是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一定要认真填报,考虑各分项应包括的内容,因为报出的单价被视为包括了应有的内容。

企业报价是一个重要的计价环节,是形成个别工程造价的过程。

3.合理低报价中标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有综合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两种,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应采用后一种办法,即经评审的最低标价中标,但这一最低标价应该是经说明不低于企业成本的。

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按建设部89号令、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12号令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如果投标人能够对较低的报价说明理由,即可认为其报价有效。

低价中标是清单招标计价的一个重要原则。

4.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是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合同中当然包括造价条款。

合同一般使用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末尽之处可以另行约定。

5.施工过程中一般调量不调价式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工程数量表是招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如工程量有误或施工中发生变化,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但综合单价和准备与措施费一般不调整。

如果变更工程项目清单中未包括,双方可以协商一个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

6.业主按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由于约定了项目单价,工程款支付及调整比较简单,只要业主对已完成工程量及调整工程量认定后,按中标单价支付即可。

7.工程结算价等于合同价加索赔这里将所有的工程造价变更、调整、费用补偿都视为索赔,那么工程结算等于合同价加索赔,这时的工程结算已无须审查,按合同中所定单价、已认定工程量计算即可。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工程款支付、造价调整、工程结算都变得相对简单。

8.以相关保函制度作为实施条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建立相应的保函制度,这里主要指履约保函,包括中标人的履约保函和业主的工程款支付保函,重点应是为主的工程款支付保函,否则现阶段不规范的建筑市场中低价中标可能会成为业主压价的理由,如果工程款再没有保证,会造成一定混乱。

当然履约保函是双方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思路如上所述。

相对于定额预结算的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评标原则等方面都有是不同的,是一种新的计价形式,其主要特点在于体现出工程计价的个别性、竞争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计价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其实措施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一种趋势,计价工作者不论不主动还是被迫,都要接受、掌握、运用这种计价形。

价格体制改革、入世后与国际计价惯例接轨的要求都使得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显得必要和迫切,建筑产品价格体制不能总是落后于市场经济体制、违背市场经济规律。

当然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则,但其基本思路是一致的。

造价管理部门、各计价主体都要了解、掌握、运用这种计价形式,尽快建立、完善市场定价的运行机制。

总之,建立我国市场为指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建筑工程造价改革的需要,是实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对整顿建设市场秩序,进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实习阶段的过程中,接触过几个工程,一般来说从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都采用的是清单,实际效果还是比较好的,工程造价都得到了合理的控制,也比较顺利,实现了甲乙双方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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