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书

房屋产权证明书
XXX小区产权证明书
本产权证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证明条例》的规定,经过XXX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由此证明:
一、权利人信息
项目名称:XXX小区
权利人姓名:XXX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
二、房产信息
房产坐落:XXX小区X栋X单元XXX号
房产面积:XXX平方米
房产编号:XXX
三、产权情况
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认定,本房产所有权归XXX所有,确权日
期为XXXX年XX月XX日。
四、权属限制情况
无
五、历史转移情况
本房产的历史权属转移情况如下:
1. XXXX年XX月XX日,由原权利人XXX转移给现权利人XXX。
2. XXXX年XX月XX日,由原权利人XXX转移给现权利人XXX。
六、附记
本产权证明书仅用于房产所有权的证明,不具备任何财产交易功能,请持证人仔细保管。
七、备注
无
八、补充说明
本产权证明书仅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登记信息提供的证明,不对
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作任何担保。
如需进一步了解房产权
属情况,请查询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相关记录或咨询专业律师。
编制单位:XXX市不动产登记机构
签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登记簿首次现身房屋登记。
所谓“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记载当事人不动产权利的特定簿册。
由此,房产证不再是房屋唯一合法凭证,如果说“房产证”是房子的身份证,那么“登记簿”就是房子的户籍。
这表明“登记簿”比“房产证”更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因为房产证可以造假,但登记信息由监管部门直接把关,是唯一的。
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其最大的变化是将以“房产证”为准的原则改为以“登记簿”为准,房屋到底属于谁,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因此,登记簿在房产证产生之前就存在了。
房产证对外证明房屋权属,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了。
基于登记簿的法律依据地位,权利人如果遗失房屋所有权证需要补办,就不用像原来那样公告6个月后再补办,只要刊登遗失申明后就能到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而登记机关将按“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予以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这一款是按照《物权法》要求确定的,它强调了登记的效力。
比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自己的房产转让给乙,乙按合同规定预付房款,同时约定1个月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又有不知情的丙与甲协商欲买甲的房产,价格比乙略高,甲转而将房产卖给丙,并与丙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领取了房产证。
根据相关规定,法律保护丙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而乙对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他只能根据购房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的产权证明和登记办理

房屋的产权证明和登记办理协议书甲方:[甲方姓名/机构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乙方姓名/机构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的产权证明和登记办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权证明1.1 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拥有房屋的产权。
1.2 甲方将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第二条房屋登记办理2.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权属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事项。
2.2 乙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机构的要求,忠实、准确地办理甲方房屋的登记手续,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证件。
第三条费用承担3.1 房屋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登记手续无法办理,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其他因登记机构要求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各一半。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尊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因法律法规、司法机关的要求或者双方事先书面同意而需要披露的除外。
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乙方行使权力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相关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办理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房屋产权证明格式

房屋产权证明格式房屋产权证明编号:________产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本证明由_________市房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发,并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____________2. 房屋所有权人性别:_____________3.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4. 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5. 房屋面积:________平方米6. 房屋结构:________(一室一厅、三室两厅等)7. 房屋用途:________(自住、出租等)8. 房屋权属性质:________(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9. 房屋楼层及朝向:________二、房屋登记信息:1. 登记机构名称:________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 登记机构编号:________3. 登记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4. 登记类型:________(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5. 登记号:________三、房屋权属情况:1.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即产权证书中的所有人)2. 房屋权属方式:________(购房、继承等)3. 产权来源:________4. 产权来源合法性:________(合法购房合同、继承证明等)四、权利限制情况:1. 抵押情况:________(若有抵押,请注明抵押权人、抵押金额等)2. 查封情况:________(若有查封,请注明查封机关、查封起止日期等)3. 其他限制情况:________五、相关证件情况:1.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件:________(身份证、户口本等)2. 房屋购房合同:________(若有,请注明合同编号)3. 不动产权证书:________4.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5. 住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________(若有,请注明备案编号)六、其他备注:________特此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书

房屋产权证明书
房屋产权证明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证明某个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它是房屋买卖、转让、抵押等交易中的必备文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房屋产权证明书的示例:
房屋产权证明书
编号:XXXXX
本证明书由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以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1. 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座落:XX市XX区XX街XX号
房屋面积:XXX平方米
房屋结构:XX层XX室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权属:私有
2. 房屋权属人信息:
名称: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联系电话:XXXXX
3. 房屋权属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规定,该房屋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XXXXX。
该证明书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4. 房屋权属限制:
目前,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租赁等限制性权利,权属清晰,可以
自由处置。
5. 附记:
本证明书仅用于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不涉及任何其他权益变动或者纠纷解决。
如有其他需要,请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证明。
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一份标准格式的房屋产权证明书的示例。
请注意,实际的房屋产权证明
书格式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要求略有差异。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建议您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相关机构,以确保准确满足其要求。
产权单位房屋证明范文

产权单位房屋证明范文[产权单位房屋证明]尊敬的有关部门:我单位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现将我单位所拥有的房屋产权情况向贵部门做如下证明:一、房屋基本信息我单位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某某地区某某小区某某栋某某号,是一幢总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的多层住宅楼。
该楼是于20XX年建成的,共有多套住宅单位(详见附件1:房屋分户图)。
我单位作为业主之一,占有并拥有其中123号和456号两套住宅。
二、产权登记情况上述两套住宅均已经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房产证号分别为:(XXX)字第XXXXX号和(XXX)字第XXXXX号。
登记机关为某某区房屋管理局,登记日期为20XX年X月X日。
证件所有人为我单位名称,分别登记在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XXX和XXX名字下。
三、使用情况上述两套住宅均用于我单位的办公用途,用途不变。
我单位是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四、证件的来源;使用及保管情况1. 产权证件来源:产权证件是在房屋竣工后,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某某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的。
相关手续及费用均依法缴纳,并由房屋管理局核发了产权证书。
2. 证件使用情况:产权证书在我单位完成登记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保管,并留存备查。
在办理相关事务时,我单位将产权证书作为证明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
3. 证件保管情况:产权证书安全保管在我单位的保险柜内,只有指定的专人有权取用并使用。
五、房屋抵押、转让、租赁等行为我单位在房屋所在地未进行过房屋抵押、转让、租赁等行为,房屋一直由我单位作为办公用途使用,未进行其他任何非法行为。
六、其他相关情况1. 相关部门的监管:我单位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房屋产权管理,国家有关部门会不定期对我单位的房屋产权进行检查和核实。
2. 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房产税、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此致敬礼!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是为了证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而设立的一种证明文件。
以下是关于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的介绍。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
房屋登记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的房地产业务数据和其他具备的事项录入不动产登记簿以推定登记的、不移转的权利,确权保障房地产权益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可以证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等。
2. 房屋的权属情况: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使用权情况。
3. 房屋的抵押情况:如果房屋已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登记证明上会显示相关抵押信息。
4. 房屋的限制情况:如果房屋受到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或国家政策等方面的限制,登记证明将予以明确。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
对于购房者来说,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 确权保护:房屋登记证明能够确权,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多重抵押或他人突然主张权利的情况。
2. 反映房屋状况:登记证明上的房屋基本情况可以真实地反映房屋的实际面积、用途等信息,避免房屋重复交易和交易纠纷。
3. 支持贷款购房:购房者在购房时需要向银行贷款,银行会要求提供房屋登记证明作为贷款的基础文件之一。
4. 证明房屋权益:在房屋产权转移、赠与、继承等过程中,房屋登记证明是证明房屋权益归属的主要证据之一。
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的申请流程相对简单,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房屋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房屋登记证明的申请表,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和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等。
3. 缴费: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的登记费用。
4. 提交材料: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应的登记机构。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在购房、办理贷款、转让房产、承租等各种房地产权益交易或相关行政手续中需要提供的一种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主要用于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归属权以及房屋权益的清晰化,是保障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1.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楼层等基本信息。
2.房屋权属证明:证明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身份和权属关系。
一般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房屋的登记备案情况。
国家规定房屋交易必须进行不动产登记备案,登记信息包括登记簿册编号、登记机构、登记日期等。
4.房屋抵押或贷款情况: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或贷款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文件作为证明。
5.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合法性保障: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可以证明房屋的合法性,避免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存在纠纷或权属不清的问题。
2.交易便利: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地产交易中必备的文件,只有提供了合规的登记备案证明,房地产交易或相关行政手续才能顺利进行,避免一些纠纷和风险。
3.贷款办理:购房者购房贷款办理的一项重要条件是能够提供有效的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因此该证明也是购房者办理贷款的必备材料。
4.交易安全:房屋登记备案证明能够有效防范假证、冒签、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保障交易的安全和信任度。
5.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无法提供有效的登记备案证明,并在交易过程中造成了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是保障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提供有效的登记备案证明,是一种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管和保障措施,对于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认真核对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购买的房屋具备合法权属和交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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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证明“房屋登记证明”估计是经辖区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证明,这样你就大可放心,根据有关规定,房屋竣工后,办理房屋登记应当登记到你朋友名下,你朋友也应当成为最终权利人。
至于如何办理房产证,得根据辖区房屋登记机构的要求情况来办理。
最坏情况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产权确认,凭法院确认书向辖区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取得房产证。
我国实行房地产申报登记制度,意即,凡涉及到房地产产权的事项(例如预售、预租、抵押、租赁、产权转移、权利人变更等等),当事人都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报,取得登记证明。
只有取得证明,登记的事项才受法律保护。
至于房产证,那只是房屋经初始登记或转移登记后取得的成果,是代表已经完成“产权登记”该事项的形式。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
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登记簿首次现身房屋登记。
所谓“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记载当事人不动产权利的特定簿册。
由此,房产证不再是房屋唯一合法凭证,如果说“房产证”是房子的身份证,那么“登记簿”就是房子的户籍。
这表明“登记簿”比“房产证”更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因为房产证可以造假,但登记信息由监管部门直接把关,是唯一的。
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已于7月1日开始实施,其最大的变化是将以“房产证”为准的原则改为以“登记簿”为准,房屋到底属于谁,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准。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因此,登记簿在房产证产生之前就存在了。
房产证对外证明房屋权属,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了。
基于登记簿的法律依据地位,权利人如果遗失房屋所有权证需要补办,就不用像原来那样公告6个月后再补办,只要刊登遗失申明后就能到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而登记机关将按“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予以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这一款是按照《物权法》要求确定的,它强调了登记的效力。
比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自己的房产转让给乙,乙按合同规定预付房款,同时约定1个月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又有不知情的丙与甲协商欲买甲的房产,价格比乙略高,甲转而将房产卖给丙,并与丙一起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领取了房产证。
根据相关规定,法律保护丙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而乙对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他只能根据购房合同请求甲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签了合同还必须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即使已经占有或使用了所买卖的房屋,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房屋登记簿制度执行以后,将对房产交易安全起到保护作用。
当交易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
房屋登记的生效时间。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的程序进行。
在整个程序中,记载于登记簿的时间就是申请人取得该房屋物权效力的时间,因此,登记机构受理了申请,并不代表申请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记载于登记簿之前,申请人还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