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工资指导价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计价解释(四)

计价解释(四)1、根据省厅苏建价(2016)154号文第二条的解释,2016年4月30日前已竣工验收结束送审的项目(按照原计税标准招标的项目),结算审计时要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调整(只调整税金)?还是不调整?答:税收政策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
计价根据我市苏住建价[2016]3号文:凡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而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均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2、关于人工指导价,省住建厅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苏州市住建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文)将人工指导价作为可调价要素,承包人承担风险幅度值5%;苏工价【2013】16号文中“参照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差价的调整办法。
在与风险费用比较时,将人工工资指导价引起的人工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差价与主要材料的差价合并计算。
”在执行人工指导价时,参考哪一份文件?答:我省自2013年3月1日起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由政策性调整改为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发布一次指导价,而材料指导价格由各市每月发布。
鉴于人工价格的特殊性,且我省人工价格还未完全放开,省厅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调整,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项风险。
我市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此解释执行。
3、苏工价[2013]16号文明确“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产生的差价”的计价原则是:期间造成的差价均应调整,承包人有损失的,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比如:某工程15年2月招标,合同约定3月开工,由于发包人原因,推迟到15年5月开工,请问差价如何调整?期间造成的差价是否要承担或受益5%?答: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产生的差价(5月减2月)均按实调整,施工期的价格与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比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6〕117号

苏建函价〔2016〕11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6.03.01
施行日期
2016.03.01
文号
苏建函价〔2016〕117号
主题类别
工资福利
效力等级正文:
----------------------------------------------------------------------------------------------------------------------------------------------------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日
——结束——
苏州计价解释4

计价解释(四)(发稿时间:2016-5-23 16:58:01 阅读次数:2280)计价解释(四)1、根据省厅苏建价(2016)154号文第二条的解释,2016年4月30日前已竣工验收结束送审的项目(按照原计税标准招标的项目),结算审计时要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调整(只调整税金)?还是不调整?答:税收政策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
计价根据我市苏住建价[2016]3号文:凡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而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均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2、关于人工指导价,省住建厅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苏州市住建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文)将人工指导价作为可调价要素,承包人承担风险幅度值5%;苏工价【2013】16号文中“参照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差价的调整办法。
在与风险费用比较时,将人工工资指导价引起的人工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差价与主要材料的差价合并计算。
”在执行人工指导价时,参考哪一份文件?答:我省自2013年3月1日起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由政策性调整改为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发布一次指导价,而材料指导价格由各市每月发布。
鉴于人工价格的特殊性,且我省人工价格还未完全放开,省厅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调整,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项风险。
我市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此解释执行。
3、苏工价[2013]16号文明确“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产生的差价”的计价原则是:期间造成的差价均应调整,承包人有损失的,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比如:某工程15年2月招标,合同约定3月开工,由于发包人原因,推迟到15年5月开工,请问差价如何调整?期间造成的差价是否要承担或受益5%?答: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产生的差价(5月减2月)均按实调整,施工期的价格与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比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6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6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62016年各地对于最低工资标准都进行了上调,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16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消息】自2016年9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自2016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庆市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自2016年7月1日起,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自2016年7月1日起,河北省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50元;自2016年6月1日起,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1元、15.5元、13.9元;自2016年5月1日起,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3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辽宁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70元;二类地区1600元;三类地区140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5.5元;二类地区14元;三类地区12元。
其中,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21元。
一家企业老板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工资上涨,社保支出水涨船高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人工费指导价

人工费指导价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鲁建标字[2011]21号关于发布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省定额人工的各市市场指导单价(以下简称“市场指导单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取定的。
二、市场指导单价反映了现阶段各市建设市场定额人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格。
三、我们将关注建设市场的人工费变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的市场指导单价,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我厅定期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是当期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五、各市要加大对本地建设市场用工价格的调查、监测力度,加强对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以及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人工单价的指导和监管,使之贴合工程实际,反映建设市场现状,杜绝恶性竞争,依法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
六、该市场指导单价(见附件)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二○一一年八月一日附件: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单位:元/工日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计价解释

1、根据省厅苏建价(2016)154号文第二条的解释,2016年4月30日前已竣工验收结束送审的项目(按照原计税标准招标的项目),结算审计时要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调整(只调整税金)?还是不调整?答:税收政策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
计价根据我市苏住建价[2016]3号文:凡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而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均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2、关于人工指导价,省住建厅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时,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苏州市住建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苏住建价〔2012〕19号文)将人工指导价作为可调价要素,承包人承担风险幅度值5%;苏工价【2013】16号文中“参照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差价的调整办法。
在与风险费用比较时,将人工工资指导价引起的人工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差价与主要材料的差价合并计算。
”在执行人工指导价时,参考哪一份文件?答:我省自2013年3月1日起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由政策性调整改为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发布一次指导价,而材料指导价格由各市每月发布。
鉴于人工价格的特殊性,且我省人工价格还未完全放开,省厅发布的人工指导价格调整,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应承担此项风险。
我市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此不一致的,均按此解释执行。
3、苏工价[2013]16号文明确“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或延期竣工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产生的差价”的计价原则是:期间造成的差价均应调整,承包人有损失的,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
比如:某工程15年2月招标,合同约定3月开工,由于发包人原因,推迟到15年5月开工,请问差价如何调整?期间造成的差价是否要承担或受益5%?答: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推迟开工产生的差价(5月减2月)均按实调整,施工期的价格与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比较。
江苏2016年9月1日人工工资指导价

序号
地区
工种
3
扬州市 泰州市 南通市 镇江市 徐州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盐城市 宿迁市
4
序号
地区
工种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单位:元/工日 古建园林工程 城市轨 安装、市 修缮加 机械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道交通 点工 政工程 固工程 台班 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一类工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一类工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92 89 84 118 92 88 83 117 119-145 91-119 120-146 92-120 85 81 77 106 84 81 75 106 111 117 108 118 109 83 88 81 91 77 90 99 112 118 109 119 109 84 89 81 91 78 90 100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古建园林工程 城市轨 安装、市 修缮加 机械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道交通 点工 政工程 固工程 台班 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一类工 1 苏州市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一类工 2 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95 91 85 120 93 90 84 118 121-147 93-121 123-151 95-123 87 83 78 110 85 82 77 107 113 118 111 120 111 84 90 82 92 79 90 101 114 120 112 121 112 85 91 83 93 80 90 102
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函价 人工费调整 月 执行

序 号
地区
工种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市 政工程
修缮加 固工程
城市轨 道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机械 台班
点工
扬州市 包工包料工
3
泰州市 南通市
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镇江市
包工不包料工程
徐州市
连云港市 包工包料工
4 淮安市
程
盐城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宿迁市
包工不包料工程
附 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序 号
地区
工种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市 政工程
修缮加 固工程
城市轨 道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机械 台班
点工
包工包料工
1 苏州市
程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南京市 包工包料工
2 无锡市
程
常州市
一类工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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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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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97-126 85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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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26-152 111
118 123 115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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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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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古建园林工程 城市轨 安装、市 修缮加 机械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道交通 点工 政工程 固工程 台班 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一类工 1 苏州市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一类工 2 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94 90 84 119 92 89 83 117 120-145 92-120 122-149 94-122 86 82 77 109 84 81 76 106 112 117 110 119 110 83 89 81 91 78 89 100 113 119 111 120 111 84 90 82 92 79 89 10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序号
地区
工种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
单位:元/工日 古建园林工程 城市轨 安装、市 修缮加 机械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道交通 点工 政工程 固工程 台班 工程 第一册 第二册 第三册 一类工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一类工 包工包料工 程 二类工 三类工 包工不包料工程 91 88 83 117 91 87 82 116 118-143 90-118 119-144 91-119 84 80 76 105 83 80 74 105 110 116 107 117 108 82 87 80 90 76 89 98 111 117 108 118 108 83 88 80 90 77 89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