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廉洁准则职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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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红线,是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底线,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法律法规红线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2.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客户隐私等;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红线1.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2. 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不得擅自调换、借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5. 不得损害公司财产、设施。

第六条职业道德红线1. 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2. 公正廉洁,不得索贿受贿、以权谋私;3.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4.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诽谤、侮辱他人。

第七条社会公德红线1. 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活动;2. 不得散布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3. 不得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红线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情节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红线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员干部廉洁从业规定

员干部廉洁从业规定

员干部廉洁从业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廉洁从业成为了各个行业必须注意和遵守的一项原则。

特别是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中的员干部,廉洁从业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为确保员干部廉洁从业,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相关部门制定了员干部廉洁从业规定,以规范员干部的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一、从业守则1.廉洁自律:员干部应自觉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摒弃违纪违法行为。

不接受、索取或谋取财物、礼金、礼品等不正当利益,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2.公正廉洁:员干部要坚持公正廉洁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要明确权责边界,严格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不进行权力腐败行为。

在处理公共资源配置和利益关系时,要依法公正,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搞权钱交易。

3.廉洁从政:员干部应遵守党纪国法,不得从事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等行为,不能搞利益输送,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参与政治投机活动。

4.廉洁奉公:员干部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坚决杜绝拖欠、延误、乱收费等行为,保持和谐、亲民的工作风格,正确处理与群众的关系,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从业要求1.严守廉洁底线:员干部在任职期间要坚决守住廉洁底线,严禁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违纪违法行为。

对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2.加强党性修养:员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顺应党和人民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宣传者和践行者。

3.提高业务水平: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拓展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要加强学习,不断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的知识,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4.加强监督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员干部廉洁从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涉及腐败问题和廉洁从业问题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行政人员岗位红线管理制度

行政人员岗位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人员管理,规范行政人员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保障行政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行政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等部门的行政人员。

第三条行政人员岗位红线是指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纪律要求,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非法活动。

第五条严禁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

第六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

第八条严禁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欺上瞒下,损害公司利益。

第九条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篡改、销毁公司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严禁在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第三章红线执行与监督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行政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红线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人员应自觉遵守红线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违反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违反红线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红线制度监督小组,负责对行政人员红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特别说明第十六条行政人员岗位红线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人员应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行政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重新发布执行。

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红线”是指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底线。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红线”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严禁以下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3. 侵占、挪用公司资金,贪污受贿;4. 诽谤、侮辱、恐吓、殴打他人,损害公司声誉;5. 职场性骚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6. 伪造、篡改、销毁公司重要文件、资料;7. 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离岗;8. 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损害公司利益;9.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内部信息;10.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红线处理第五条对违反“红线”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初次违反“红线”的员工,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2. 记过:对严重违反“红线”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3. 留用察看:对多次违反“红线”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并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红线”的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司对违反“红线”的员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要求员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 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损失;3. 通报批评;4. 限制或取消员工在公司内的相关待遇。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职务红线管理制度

职务红线管理制度

职务红线管理制度一、制度的必要性1. 维护组织利益:职务红线管理制度可以明确规定员工在担任职务期间不能涉足的领域,防止员工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损害组织的利益。

2. 提升组织管理效率:红线管理制度为员工营造了清晰的工作边界,减少了不必要的管理争议和人际矛盾,提高了组织的管理效率。

3. 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建立职务红线管理制度,组织能够展示对员工行为的严格监管和规范,体现了组织的诚信和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形象。

4. 提升员工积极性:员工清楚了解职务红线,可以更专注于本职工作,避免因顾虑而犹豫不决,增强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二、制度内容1. 职责明确:规定员工在任职过程中应遵循的职责范围和行为规范,明确禁止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为私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 禁止事项:明确规定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的违法行为或影响组织利益的行为,例如受贿行为、利益输送等。

3.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员工的行为规范和职责履行情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4. 处罚制度:明确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和程序,确保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警示广大员工。

5. 保密条款:规定员工在职务任内需要遵守的保密规定,防止因信息泄露导致的商业风险。

6.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需进行职务红线管理制度的培训,使其深入理解制度内容和意义。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制度: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结合组织实际情况,制定职务红线管理制度,并征求领导和员工的意见。

2. 培训员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向员工介绍制度内容和重要性,确保员工了解职务红线管理制度。

3. 红线监督:建立红线监督机制,指定监督人员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处罚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职务红线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制度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谨性。

5. 定期检查:定期评估职务红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制度内容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员工红线制度

公司员工红线制度

公司员工红线制度红线制度,也叫“红线管理制度”或“红线警报制度”,是一种在公司内部实行的一种规范化管理措施,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促进员工的健康成长。

红线制度是由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和底线要求,超过这些规定的红线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或处罚。

红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和警示员工,不要超越法律、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底线,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过制定并执行红线制度,公司可以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防止负面事件的发生。

红线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红线:包括贪污、贿赂、侵占公款、盗窃公司财产、涉嫌犯罪等违法行为。

员工应该清楚地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严禁做出任何违背法律的行为。

二、道德底线的红线:包括虚报经营状况、故意误导客户、泄露商业秘密、诽谤他人等违背道德准则的行为。

员工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保持诚实、守信、正直的原则。

三、公司规章制度的红线:包括违反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擅自调休、不遵守工作流程等。

员工应该遵守公司的规定,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四、职业道德的红线:包括拿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个人商业活动、不尊重客户利益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员工应该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平。

红线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以确保员工能够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公司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监督、设立举报渠道、强化考核制度等方式来执行红线制度,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红线制度的实施也需要公司具备相应的监管体系和执行具体制度。

公司应建立起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程序,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同时,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红线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能遵守纪律。

红线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公司应当加强内外部沟通和信息交流,让员工了解红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同时,公司也应该注重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激励机制,避免员工因为外部压力而违反红线。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规范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

2、公司员工不准有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损公肥私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二)将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本单位支付、报销。

(三)在企业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退休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的公配物品。

(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六)其他侵吞、违规占有企业财物、损公肥私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员工不准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或企业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1.利用公司的资产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2.本人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与所在企业产生物资采购、租赁等交易。

3.将本人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作为非竞争性采购的合作对象,进行经济交易,谋取利益。

4.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他服务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5.以减免费用、提供合作项目或录用等好处为交换,要求服务或合作对象为个人谋取利益提供便利。

6.挪用客户委办业务款项不上缴,或应退还不退还。

(二)私自从事或参与联系干系企业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合伙经营(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相联系干系的各项业务。

2.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联的有偿中介活动。

(三)允许特定关系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从事与本人职权影响相关联的以谋利为目的的活动。

1.开办或参与开办(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有直接联系干系的经营机构。

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红线内容1. 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违法活动。

2. 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信息、技术秘密等。

3. 严禁在工作中收受贿赂、索贿、行贿。

4. 严禁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5. 严禁在工作时间赌博、饮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6. 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7. 严禁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争吵、打架斗殴。

8. 严禁在工作场所损坏公司财物、设施。

9. 严禁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0. 严禁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

三、管理措施1.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红线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3. 公司设立举报箱,鼓励员工举报违反红线的行为,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4. 对违反红线的员工,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以下措施:(1)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等处分;(2)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3)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五、监督与执行1. 公司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遵守红线情况进行监督。

3. 员工对违反红线的现象有权向公司举报。

4. 公司对违反红线的员工进行处罚时,应确保程序公正、公开。

5. 公司对违反红线的员工进行处罚后,应及时将处罚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和员工。

本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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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员工职务红线行为管理准则(征求意见稿)目录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职务权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内外交往............................................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冲突................................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行为的自我判断、咨询及督导..........................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投诉和举报..........................................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其他................................................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新城控股员工禁止舞弊行为分级一览..................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新城地产员工舞弊处理措施一览......................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反舞弊相关法律条文一览............................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规范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切实加强公司廉政建设,营造阳光、廉洁、自律的公司文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践行“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企业精神,帮助员工健康发展,特制订“新城控股员工职务红线行为管理准则”。

1.总则本准则适用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具有经营管理权的)公司的所有在册员工。

员工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

员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2.职务权责经营活动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

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消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5)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的其他经营活动。

员工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扰乱招投标秩序,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

员工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

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

员工应服从上司的指示。

员工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公司制度及流程、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积极主动的行动,推动工作完成。

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2.1.9严禁员工做出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

公司财产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等公司资产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员工应爱惜办公用品、工具、设施设备并妥善保管工作资料等,公司有权向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毁坏、丢失公司财物的员工追讨赔偿。

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不适当之用途。

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会议资料等,均有知识产权,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员工对公司任何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公司有权进行调配。

保密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等资料。

公司的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此):(1)公司内部文件;(2)与客户、供应商、承建商或其他机构签订的合同细则;(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图纸、技术资料、招投标书(标底);(4)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略报告;(5)涉及经营、财务、技术等方面内容的传真、函件及电子邮件;(6)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及投资计划信息;(7)计算机网络密码及信息资料(包括存有信息资料的光盘、软盘等),专门为公司开发的系统应用软件;(8)限公司内部使用的客户资料及产品销售信息、价格信息等;(9)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员工收入水平、福利、员工私人信息等行政人事信息资料。

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

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员工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经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员工发现有可能泄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3.内外交往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俭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是否属于工作需要、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员工需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

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此):(1)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3)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4)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公司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5)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的原则。

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

员工于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司。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

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4.个人与公司利益的冲突兼职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公司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3)管理人员在外从事兼职工作;(4)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5)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

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但如果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个人投资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本人参与经营管理的;(2)对公司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的;(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借职务之便为个人赢利投资炒作公司的项目或产品的;(5)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四项投资行为的。

员工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的买卖,亦不得指示、提示他人进行买卖。

特殊关系的回避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

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

向公司内任何单位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前申明。

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

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5.行为的自我判断、咨询及督导员工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规定时,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不能公开谈论的行为,则不可为之。

员工有责任就难以自我判断的行为或情形向上司、审计部、人力资源中心咨询。

接受咨询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上司对其下属应尽到教导和管理的责任。

如上司未能尽到责任,以致产生不良的后果,将与其下属同时受到处分。

上司未尽教导和管理责任的情形包括:(1)默认下属违反本准则的行为;(2)未能按照公司规定保证下属定期接受本准则的培训;(3)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及补救管理上的漏洞;(4)未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进行管理。

6.投诉和举报员工有投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所在单位总经理投诉,如仍不满意或不愿由所在单位领导处理,可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裁或审计部投诉。

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员工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总裁或审计部报告,也可通过举报邮箱、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举报。

公司和接受投诉者有责任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员工举报的违规行为,公司总裁室或审计委员会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建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公司总裁室或审计委员会,处理意见经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7.其他本准则的解释权归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附件1:新城控股员工禁止舞弊行为分级一览附件2:新城地产员工舞弊处理措施一览附件3:反舞弊相关法律条文一览1、《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须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公司对触犯刑法的公司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对触犯刑法的公司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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