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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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物资的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应急物资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应急物资安全管理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管理。

第四条应急物资安全管理的指导原则是先预防,再应对,科学管理,依法合规。

第二章应急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六条应急物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应急物资管理中心、物资库管理中心、物资采购中心、物资调配中心和监督检查中心等部门。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各自情况设立应急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应急物资的组织、调配、调度和监督。

第八条物资库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管理应急物资库,保障物资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物资采购中心负责根据需求采购应急物资,确保物资存量充足。

第十条物资调配中心负责根据预案要求,对物资进行调度和调配,保障各地的物资需求。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中心负责对各级单位的物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物资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应急物资管理的流程第十二条应急物资管理流程包括:物资需求分析、物资采购、物资储备、物资调配和物资监督等环节。

第十三条物资需求分析是指根据灾害情况和应急预案确定物资需求量和种类。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是指根据需求量和种类,实施物资的采购活动,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物资储备是指将采购的物资进行储备和管理,确保物资随时可用。

第十六条物资调配是指根据需求和紧急情况,对物资进行调度和配送。

第十七条物资监督是指对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物资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应急物资管理的要求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应当根据预案和需求,统一管理和调度应急物资,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九条应急物资库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确保物资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应急物资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电网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doc8页)

国家电网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doc8页)

《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为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并于9月25日以国家电网生〔2003〕389号文印发。

其全文如下: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重要用户停电、重大人员伤亡、水电厂大坝垮塌等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二条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公司、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分别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企业第一行政正职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由企业其他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第三条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指挥本企业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公司、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的调度、运行、检修、保卫等部门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电网的安全运行、事故处理及抢修,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理反应机制。

第五条公司系统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针对特定的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灾害,成立防汛、抗震救灾、防止非典、突发事件处置等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研究领导公司系统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

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提升应急物资的调度能力和效率,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急物资管理部门是指专门负责组织、管理、调度应急物资的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保管和调度工作。

第三章应急物资管理制度1.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制定应急物资管理计划,明确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等信息,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资采购、储备、保管和调度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

3.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好无损。

4.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物资调度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能够及时到达事发现场。

5.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物资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应急物资管理流程1.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收到应急物资需求后,立即启动物资调度程序,根据领导指示和实际情况确定调度方案。

2.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调度方案,组织物资调度人员进行物资装车和运输工作。

3. 物资调度人员根据交通、天气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路线和运输工具,确保物资能够及时到达目的地。

4. 物资调度人员到达目的地后,与接收单位进行联系,完成物资交接手续,并对物资进行清点和验收。

5. 物资调度人员完成物资交接后,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上级领导对应急物资调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应急物资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上级领导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对工作合格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约谈和追责。

3.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档案,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验。

第六章应急物资管理的责任制1. 应急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物资管理计划。

2. 物资调度人员负责具体的物资调度工作。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强化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

二、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应由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

2. 安全性原则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应重视安全问题,确保物资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做好防火、防潮、防腐等工作。

3. 有效性原则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应追求效益最大化,确保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4. 公平性原则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应公平合理,确保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5. 公开透明原则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的相关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流通和共享,提高应急救援的协同效应。

三、管理职责1.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物资的采购、储备、分配和使用。

2. 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物资的采购、储备和分配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物资的需求量和使用范围。

3. 各有关部门负责依照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物资的采购、储备、分配和使用工作,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有效利用。

4. 应急救援物资使用单位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物资的领用和使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和报备。

四、管理流程1. 物资需求确定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确定应急救援物资的需求量和品种。

2. 采购与储备地方政府根据物资需求确定采购计划,依法进行采购招标工作,并建立合理的储备库存,确保物资供应和时效性。

3. 物资配送与分配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物资的配送和分配工作,按照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合理分配物资到各个使用单位。

4. 物资使用与更新各使用单位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物资时需经过报批和报备程序,确保物资的及时使用和合理消耗。

同时,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有效性。

国网县公司应急物资保障预案

国网县公司应急物资保障预案

国网县公司应急物资保障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物资供应,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预案、1. 3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江西省电力公司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市供电公司、各县市供电公司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的物资供应。

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坚持“保障供应,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物资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时物资供应短缺,确保供应渠道畅通,科学制定和研究物资供应应急预案,提高物资供应的应急能力。

(2)统一指挥。

在省公司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物资调度机构组织开展物资供应。

(3)分工负责。

按照分层、分区(市),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各供电企业按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物资及时到位。

(4)保证重点。

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主网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确保物资供应及时。

2、组织机构2.1省公司应急机构2.1.1物资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物资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智慧物资供应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响应3.1事件报告(1)发生应急事件时,各地市供电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趋势以及物资需求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反映。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其安全、可靠、及时供应,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应急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二、物资管理职责2.1 物资管理部门:依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储存、分发、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2.2 物资管理人员:从物资管理部门中选拔专门的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负责物资管理的具体工作。

2.3 领导责任:各级单位应当设立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的领导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领导和监督。

三、物资采购3.1 采购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当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3.2 供应商选择:物资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和可靠的供货能力。

3.3 合同签订:物资采购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4 质量检验:采购的物资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3.5 采购记录:物资管理部门应做好采购记录,包括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应商等信息,做到有据可查。

四、物资储存4.1 储存场所: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4.2 场所管理:物资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防火、防盗等基本设施,在原则上需具备专人管理,对储存的物资进行定期巡视。

4.3 存储顺序:物资应按类别、规格、有效期等合理存放,采用先进的储存技术和设备,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

4.4 温湿度控制:根据物资的特性和要求,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监测和调整储存场所的温湿度。

五、物资分发5.1 分发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编制物资分发计划,明确分发范围和数量,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5.2 分发程序:物资分发应按照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紧迫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38-20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工作,细化《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包括计划策略、年度需求计划、批次采购计划、协议库存采购计划、超市化采购计划以及批次外采购计划等管理内容。

本细则所称的物资计划管理包括物资和服务计划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单位)物资计划管理工作。

控股、代管单位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所设机构与本细则所述机构不一致的,根据职责执行本细则要求。

本细则涉及相关各方职责分工及检查考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划策略管理第四条计划策略管理是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高采购效益、保障物资供应而制定的计划管理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采购目录、采购计划安排、物资供应周期、参考价格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采购目录以物料主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专业分类,涵盖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发展、营销和优质服务以及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的物资及服务。

按照公司“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分级、分类编制。

采购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滚动修编。

物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信息通信物资,调度物资,营销物资,配(农)网物资,零购、辅助物资,超市化采购物资,电源项目物资以及直流专用物资等。

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安排是依据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综合考虑物资属性、专业特点、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效益、便于组织实施、保障有序供应为原则制定:(一)批次采购计划覆盖采购目录中的全部物资和服务;(二)批次采购计划与综合计划和预算有效衔接,合理安排各类采购批次;(三)批次创建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1.“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批次: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依据年度批次计划安排在信息系统中创建;2.“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批次、非招标采购批次:省公司年初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全年采购批次安排,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3.批次外采购批次:紧急采购需增加采购批次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批次外采购批次申请,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4.流标批次: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就近的采购批次,或通过信息系统单独申请采购批次,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模版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模版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和管理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和灾害事故应对能力,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3.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救护器材、防护用品等。

4.应急物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原则。

二、应急物资储备1.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根据灾害风险评估、救援需求和储备能力确定合理储备量。

2.组织采购应急物资,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供应连续性。

3.建立应急物资仓库,确保物资安全、整齐、易于管理。

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日期等。

5.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不足和更新过期物资。

三、应急物资供应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供应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快速响应和供应能力。

2.设立应急物资供应点,便于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获取应急物资。

3.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享应急物资资源,确保充足供应。

4.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布应急物资供应情况。

四、应急物资管理1.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物资管理工作。

2.做好应急物资台账,记录物资的出入库情况、使用情况等。

3.建立应急物资库存监控机制,确保库存充足。

4.定期进行物资质量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五、应急物资保障1.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应急物资的调配和分发,确保及时送达需要的地点和人员。

2.加强应急物资的防护和安全保管,防止被损毁、丢失或盗窃。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应急物资的库存情况和使用情况。

六、应急演练1.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的能力。

2.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协同配合和资源共享。

七、监督与考核1.建立应急物资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定期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对工作不到位、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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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急物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物资供应能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所属单位(以下简称
“各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参股单位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应急物资是指为防范恶劣自然灾害或其它因
素造成电网停电、电站停运,满足短时间恢复供电需要而储备的物资。

第四条公司建立总部和网省公司、直属单位两级管理
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应急物资管理遵循“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
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

第六条应急物资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两部
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总部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公司应急物
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制定公司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 负责制订公司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应急物资储备
管理工作;
(五) 负责监督、检查总部和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工作; (六) 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应急物资框架战略协议,
检查、评估协议储备供应商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七) 负责跨区域应急物资的统一调拨;
(八) 负责建立与交通部、铁道部等国家部委的沟通协
调机制。

第八条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本单位
应急物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按照总部物资部的要求,配合实施公司应急物资
储备方案;
(二) 负责区域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所在地实物储备应急物资的管理;
(三) 协助总部物资部检查所辖区域内协议储备物资和评估协议储备供应商;
(四) 根据总部统一要求,收集、汇总、更新公司动态周转物资信息;
(五) 根据总部物资部指令,负责组织应急储备物资的配送;
(七) 负责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八) 负责本单位协议储备物资管理;
(九) 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的应用;
(十) 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等应急物资信息,建立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台帐;(十一) 负责本单位应急储备物资的统一调拨;
(十二) 负责与地方政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十三)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第九条各级物流服务中心是应急物资配送、储备的具
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维护;
(二) 负责实物储备应急物资库存管理;
(三) 负责实时维护动态周转物资信息;
(四) 负责实物储备物资的催交催运、收货验收工作; (五) 负责应急物资的配送;
(六) 配合物资管理部门检查协议储备物资和评估协议
供应商。

第十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各类应急
物资的储备定额;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并下达应急物资需求。

组织应急物资的接货、验收工作以及应急工作结束后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应急储备物资年度
采购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财务部门负责根据批准的应急物资储
备方案筹措、管理应急物资采购资金。

第十四条总部直属单位按照公司应急物资管理要求,
参照网省公司应急物资管理模式,接受总部物资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开展本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章应急物资储备定额
第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应急物资储备
定额,确定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应急储备物资的品种、数量和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应急物资储备定额制定
年度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章应急物资采购
第十七条物资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采购、分级管理的原
则以及公司招投标采购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式。

应急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物资原则上采取招标方式。

第十九条应急救援抢险过程中,当物资不能满足抢险
需要时,可以采取非招标的紧急采购方式。

第二十条紧急采购首先由灾害地区所在地的网省公司
进行;如无法满足要求,则由总部统一组织采购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

第五章应急物资储备
第二十一条应急物资储备分为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
动态周转等方式。

第二十二条实物储备是指应急物资采购后存放在仓库
内的一种储备方式。

实物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照公司相关仓储管理制度进行库存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或轮换,保证应急物资质量完好,随时可用。

第二十三条协议储备是指应急物资存放在协议供应商
工厂内的一种储备方式。

协议储备的应急物资由协议供应商负责日常维护,保证应急物资随时可调。

第二十四条动态周转是指在建项目工程物资、大修技
改物资、生产备品备件和应急设备等作为应急物资使用的一种方式,有利于节约资金和降低库存。

动态周转物资信息应实时更新,保证信息准确。

织及时进行补充;第六章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第二十六条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应按照区域辐射性强,;库容量扩展性强,交通方便,仓储设施齐备的原则科学;第七章应急物资供应;第二十七条当发生区域性自然灾害造成电网事故时,;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利用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资源;第二十八条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公司启动应急预;案;第二十九条应急管理部门向物资管理部门下达应急;物资需
织及时进行补充。

第六章应急物资储备仓库
第二十六条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应按照区域辐射性强,
库容量扩展性强,交通方便,仓储设施齐备的原则科学布局,合理选择。

第七章应急物资供应
第二十七条当发生区域性自然灾害造成电网事故时,
各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利用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资源保障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公司启动应急预
案。

受灾地单位应当立即向总部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受灾情况,当受灾地单位应急物资储备资源无法满足应急救援需要时,公司启动跨区域的应急物资救援。

第二十九条应急管理部门向物资管理部门下达应急
物资需求指令。

第三十条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指令,按照“先近后远、
先利库后采购”的原则以及“先实物、再协议、后动态”的储备物资调用顺序,统一调配应急物资。

在储备物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紧急采购。

周转物资所属单位在接到物资管理部门调拨指令后,迅速启动,及时配送,并对运输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信息反馈。

第三十二条应急物资供应过程中,物资管理部门应与
铁道部、交通部等政府部门及时沟通协调,迅速落实运输方案,确保物流配送网络运转高效,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三十三条应急物资需求单位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
接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四条对于货源充足、易于采购的物资,或未纳
入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物资,采用紧急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应急供应。

第三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保证应急救援抢险过程中
应急物资调配、采购、运输,交货等信息的准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第八章跨区域调拨应急物资结算
第三十六条总部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由应急物资储备仓
库和协议储备物资供应商所在地网省公司承担。

第三十七条总部应急物资储备相关费用列入相关网省
公司年度预算。

应商所在地网省公司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核算管理。

负责核算的单位应具备物资流通企业经营条件。

第三十九条总部实物储备物资采购结算由应急物资
储备仓库所在地网省公司应急物资核算单位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十条实物储备物资在储备仓库所在地网省公司内
部应急调拨或轮换调拨后,由该网省公司在本单位内组织结算。

应急物资在不同网省公司应急调拨后,由请调单位与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所在地网省公司应急物资核算单位进行结算,被调单位向请调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调单位向被调单位支付款项并进行增值税抵扣。

第四十一条总部物资部统一与总部应急物资协议储备
供应商签订应急物资储备框架协议,协议储备供应商所在地网省公司根据应急物资储备框架协议向协议储备供应商预付部分货款。

第四十二条协议储备物资调拨后,先由协议储备供应
商所在地网省公司应急物资核算单位与协议储备供应商进行购销结算,再由应急物资需求单位和协议储备供应商所在地网省公司应急物资核算单位进行结算,协议储备供应商所在地网省公司应急物资核算单位向请调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调单位向协议储备供应商所在地网省公司应急物资核算单位付款并进行增值税抵扣。

第四十三条动态周转物资应急调拨后,根据调拨物资
的不同属性(基建物资、生产物资、库存物资、捐赠物资等),由应急物资需求单位与调拨单位进行结算或办理捐赠手续。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总部物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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