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闻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新闻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新闻学、传播学和体育学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体育人文社会学的专业素养,熟悉我国新闻、宣传的政策法规,了解新闻与体育行业的发展变化,能够在新闻、出版、宣传领域从事策划采编、媒介经营管理及文化传播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体育新闻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合格的公民素养、积极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团结合作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人文及科学素养,掌握新闻学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新闻传播技能;了解体育科学的基本理论与体育新闻的特点,了解中、外新闻工作、体育工作的历史和最新动态;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和新闻采、写、编、评及摄、录的专业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传播工具,对重大体育赛事具备独立报道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及社会交际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具备新闻及文化传播领域所需的实践操作技能及一定的创新能力。掌握英语与计算机的使用技能,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计算机达到国家规定的本科专业技能标准。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达到合格标准。

(四)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习惯,具有较强的科学的思维方法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拥有健康意识,掌握增进身心健康的手段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主要培养环节及要求

(一)课堂教学与课程实践

课堂教学要加大基础理论的讲授与课程的实践活动,强化学生专业理论知

识和操作能力的提升;积极拓宽选修课,实施课程的小型化、多样化。课堂教

学要求注重启发式、互动式、研讨式的教学形式,鼓励加大课程实践环节的教

学。

(二)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学生在专业媒体(如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网站)进行的专门性专业训练。学生应按照《首都体育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专业实践与实习大纲》的要求,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共18周(含2周就业教育)。学生要求在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的共同考核下,完成实习工作。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与专业实习紧密结合,毕业论文工作从第六学期开始,专业实习前完成学生选题、指导教师聘请、开题报告等组织工作,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选题要全面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第八学期九周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评议等项工作,同时开展毕业论文质量自查及总结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四)社会实践与第二课堂

积极推进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社会实践与第二课堂包括:社会调查、赛事志愿服务、学术会议专业服务、新闻采编实训、演播厅实训、学术讲座、学科竞赛、学生创新(创业)和科研计划等多个环节,共计16学分。学生应按照《首都体育学院管理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专业实践与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时数和内容。

四、学制、学分和学位

学制:本专业本科学制一般为4年,允许学生修满学分提前毕业或延长毕业的年限,学习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年。

最低学分要求:177学分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五、课程方案

(一)课程结构(见表1)

表 1 新闻学专业课程结构表

(二)学年周数分配(见表2)

表2 新闻学专业各学年周数分配表

(三)课程与课序(见表3、4)

表 3 新闻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表(一)

表 4 新闻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表(二)

六、课程方案说明

(一)选修课分为两个课类,课类一为专业通识课,主要包括经济学、教育学、体育学等基础类课程,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结构,课类二为专业拓展课,包括三个模块,分别为平面媒体模块、电视媒体模块和新媒体模块,每个模块四门课,学生选择其二进行专业学习,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及动手能力。

(二)实行学分奖励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成绩优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学科奖励(表彰)以及在正式体育比赛中(含院级比赛)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或获得优异成绩(名次)、参加学术活动等可获得奖励学分,所获学分可以作为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学分,但比例最多不超过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总学分的50%,具体奖励办法按照有关学分奖励制度实施。

(三)在课程实施时,可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情况对方案可进行小范围的、适当的动态调整,在保持必修课程相对固定的原则上,每学年可在10%的范围内对选修课程进行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