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通用版)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8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通用8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23)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_]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是一种企业或组织建立的机制,用于及时汇报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以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事故报告要求: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需要报告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设备故障、环境污染等。
2. 报告流程:规定了如何上报安全事故,包括报告的时间、方式和报告对象。
3. 事故隐患报告要求:明确规定了必须报告的隐患情况,如安全设施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或场所等。
4. 隐患排查与整改:规定了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要求,包括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等。
5. 报告内容:规定了报告中必须包含的信息,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原因分析、处理结果、整改措施等。
6. 员工参与:要求员工积极参与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报告,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配合相关调查和整改工作。
7. 监管和追责:规定了对未按规定报告事故和隐患的责任追究,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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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通用版)(1)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目的,不仅是要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
由于工业活动的复杂性,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控制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①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
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
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②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③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湖北

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湖北)一、重大危险分级标准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
(一)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的危险物质,以GB 18218所列临界值为基准,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二)在《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以外的危险物质(场所和设施)以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所列临界值进行辨识和分级(毒性物质除外,毒性物质分级按照《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实施)。
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标准,按照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可分为四级。
三、附件:1、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2、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doc4、P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报告、评估、监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适用本规定。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要错用“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不要错用“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概念解释“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某个特定的作业环境下,可能会引发严重伤害或者能够造成多人伤亡,并且在控制上比较困难的危险源。
在工业生产、化工、能源等领域中,“重大危险源”是一个通用的概念,可以用来描述潜在的危险或者隐患。
错误应用然而,有些人和机构对“重大危险源”的概念理解不充分,或者滥用该概念,将一些本来不是“重大危险源”的场景,也归为这个范畴,导致了误解和混淆。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错误应用方式:过度泛化认为任何可能引发伤害的场景都是“重大危险源”,比如在办公室里搬运文件时,觉得可能会扭伤脚踝,因此将其列为“重大危险源”,这种应用方式过于泛化,把“重大危险源”淡化成了模糊不清的概念。
漏洞百出将某个作业环境中所有的潜在危险点都列为“重大危险源”,这种应用方式可能会导致漏洞百出,因为它过于笼统,没有区分不同的危险性、概率和影响等级,无法帮助人们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有效地风险评估和治理。
非法用途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用于违法活动或者非法目的,比如某些组织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将对方的办公场所列为“重大危险源”,并指定相关人员去进行所谓的检查和治理,这种应用方式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正确应用为了避免“重大危险源”的概念被误解和滥用,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其在实践中的正确应用:明确定义在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时,应该对“重大危险源”的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解释,指出在哪些场景下可以使用该概念。
风险评估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每个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级别和影响程度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法用途在实践中,应该遵循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用于正当和合法的目的,比如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等。
结论“重大危险源”是一个重要而必要的概念,可以用来指导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
但是,为了避免其被误解和滥用,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义和解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其在实践中的正确应用。
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模板(三篇)

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模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同时,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一、人身事故报告1、凡发生人身记录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班组长主持记录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后报厂(队)长及专职安全员备案。
2、凡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单位的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迅速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厂(队)专职安全员,厂(队)专职安全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单位安监部门报告,安监部配合事故所在单位在____小时内整理出事故快报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公司安监门。
由公司组建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凡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和安监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所在单位经理和安监部门接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传真向本公司、当地劳动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所在单位安监部门在四小时内报出书面快报,并报上述部门。
4、严重未遂事故,按重伤事故报告程序报告。
5、凡发生人身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除按重伤事故程序报告外,本公司安监部会同所在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整理出书面报告,报本公司总经理签发,并在____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的安监部门及当地劳动安监部门报告。
二、设备事故报告1凡发生记录设备事故,事故当事人或所在班组应立即报告所在车间或厂(队)长及专职安全员,并及时报告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于____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总经理报告情况。
2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所在单位副(总)经理应立即报告本公司安监部。
3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传真向本公司副(总)经理、安监部报告。
保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措施,____小时内向上述领导、部门报出书面报告。
4伴有人身伤害的设备事故,按人身事故报告规定报告。
危险及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术语定义用逻辑关系分析

危险及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 术语定义及逻辑关系分析张涌 安瑞祺(北京)国际风险管理顾问公司一、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风险等术语在我国出台背景与应用(一)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和有害因素最早出现在1992年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中,当时没有明确的定义。
2009年修订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对“危险和有害因素”(hazardous and harmful factors)进行了定义,其定义为: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1992年,将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行为性及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2009年修改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及管理因素。
(二) 危险源首次出现在2001年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其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003年颁布的《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GB/T20000.4-2003)中将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的根源。
2007年,在第一个AQ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导则》(AQ2007.1-2006)中,对危害源的定义用回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的定义。
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版时,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重大危险源最早出现在2000年颁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002年,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写进了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法中。
2009年修订颁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取代了原有《重大危险源辨识》,同时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变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检查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储氨罐及氨区、制氢站及罐区、柴油罐及油区。
第四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二)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三)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四)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五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六条引用文件(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第40号令);(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四)《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五)《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六)《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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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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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通用版)
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
源(通用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事故
《现代汉语词典》将“事故”解释为: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
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将事故分为20种。
(二)事故隐患
根据安监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三)危险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
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的程度。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危险度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即:
R=f
(F·C)
*R——危险度;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四)危险源
可能造**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装了液化石油气的储罐是危险源;操作过程中,没有完善的操作标准,可能使员工出现不安全行为,因此没有操作标准是危险源。
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危险源是指可能造**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五)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解释是: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列举了爆炸品、易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九种物质的临界量。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判定重大危险源的依据是单元中危险物质的实际存在量、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和危险物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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